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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杏的头簪。
“闭上嘴,你吵死了。”张海杏恶狠狠地说,手上若无其事地继续打水,仿佛刚才差点要他小命的人根本不是自己。
吴邪识相地闭上了嘴。
碰上凶婆娘,吴邪只有欲哭无泪。
“我知道你是谁,吴邪。”张海杏取了一瓢井水,递到他嘴边。吴邪喝得有点急,呛了,她也不管,只管继续喂,弄得他前襟湿了一大片。
不是吴邪,谁绑你。张海杏用一种看蠢货的眼神看着他。她昨天早就验过货了,他腰上的玉佩跟老大那块一式一样,这就是老大要找的人没跑了。
“既然知道我是谁,那你们应该也不想同我三叔结下梁子吧?他老人家整天打仗,很忙的,也不是很想管你们山寨的事情。放我走,旧账一笔勾销,怎样?”
张海杏笑了。
吴邪现在已经有了一种直觉,女人一笑,通常就没什么好事。
趁她抬手之际吴邪大呼:“女侠饶命!我很乖的!”
张海杏的手刀还是无情地落下。
吴邪两眼一翻,晕了。
黄昏时分,张海杏回到寨子中。
绑吴邪是她的主意,换句话说,她是擅自行动,并没得到当家的授意。
人自然是不能带回寨里的,她把吴邪丢在沙漠中一处荒废的茅屋,准备等张起灵回来再拿出来上供。
张海杏回到房中,意外地看到桌边已经坐着一个人。
她看到人先是怔了一下,才走进去,卸下双刀挂于床头,“听说对方有埋伏,这么快就解决了?”
那男人应了声,自己倒起了茶。
张海杏也不避讳他,直接脱起外衣来。
换好衣服,她一边抖落着衣服上的沙子,漫不经心问道:“海客,你想说什么?”
男人喝完一杯茶,才缓缓开口,“老大知道了。”
张海杏手上动作因此而停顿。
她的胞兄张海客站起身来,“这时人已经到了。”
跟了张起灵这么多年,他们都很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
或许在别人眼中他们只是一窝乌合之众的马匪,张起灵也从不在意别人当他是什么,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是什么。当一个人内心非常清楚自己是什么的时候,是不会将世俗的眼光放在眼中的。
“我去领家法,不用留饭了。”张海杏又走出了房间,她的脸上却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悔过的意思。
对于做出的事,从不忏悔。这一点,他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而此时此刻,茅屋里的吴邪倒头昏睡,他并不知道,有一个人正无声地站在屋外,仿佛只是荒漠中的一块岩石。
吴邪醒转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那婆娘真是心狠手黑,他揉着发酸的后脖子,才发觉双手恢复了自由,四处不见凶婆娘的踪影,桌上有风干的腊肉和玉米,一个水囊,门口有井。看来张海杏一点也不担心他会逃跑,来时吴邪一路都在观察,此处放眼都是沙漠,不识路又没有马的话,这么点食物根本撑不到他徒步走出沙漠。
那女人大费周章抓他来,又不杀他,只想囚禁他,知晓他的身份,也不为钱财。吴邪想了半天,难道是上次在客栈那一回交锋,那女贼就看上了自己,绑来做压寨相公?
吴邪一阵恶寒,赶紧上下摸了一遍,还好没有失身的痕迹。
土匪果然不一样,连女人都这么剽悍。吴邪冷不丁又想起传说中阎王似的哑巴张,顿时一个激灵,真是前有狼后有虎,假若传闻是真的,那么他可能还要为自己的贞操再担忧一下。
不行,必须逃跑!
眼下值得庆幸的是他没被抓进寨子里,还有一线逃出生天的机会。
张海杏一定还会再来,下一次她来的时候,就是吴邪的机会。在那之前,他要补充好体力以作应对。
吴邪边琢磨着对策,推门出来打水,一推门他就呆住了。
因为棚子上竟靠着一个人。
那小哥闭着眼睛,大漠刺目的日头下他的脸色显得过于苍白。
难道是死了?吴邪心里一紧,才往前迈出一小步,那人就唰一下睁开眼,直直地看过来。
吴邪吓了一跳,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他说不出话来,仿佛连沙漠的温度都低了些许,凉得像两汪幽深的寒潭。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那小哥也就只是看看而已,并没有其他的动作。
不正常的苍白面色让吴邪为他担忧,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也无法合理地说明自己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荒漠里。
只是吴邪无法丢下他不管。
“要不要进来坐坐?”
就在吴邪以为他永远不会回答的时候,他站了起来,对吴邪点了点头。
吴邪一哂,“我叫吴邪。”
那人对着他的笑容斟酌了许久,才说道:“张起灵。”
张起灵果然受了伤。
虽是皮肉伤,但没有及时止血包扎,他的脸色因失血而苍白。
昨天张海客劝过他先回山寨把伤口处理过再来。其实他也知道张起灵根本不会听。
张起灵解开衣服,后肩位置一道猩红的伤口,不深,但长,几乎一直延伸到腰际。
吴邪身上别的没有,药最多,见状立即拿出从京城带出来的金创药,献宝似的往张起灵门前一推。
这是御制的宝贝,三年前出京前,他老爹给他备下了一大堆珍贵药品,说是以防不测。其实吴三省也不会真让他上战场,根本没有这些灵丹妙药的用武之地。
张起灵挑了一坨,透明的脂膏,才触伤口即化,还有丝丝凉意沁入,当真珍品。
负伤的英俊小哥出现在这里,怎么看怎么像逃出来的。
吴邪立刻想到潘子说的,那个哑巴张喜好狎弄年轻男子,张起灵恐怕就是他抓去压寨的相公之一了。
这小哥却是真好看,也难怪会被看上。吴邪看他在那抹药,裸露在外的胸肌坚实,腹肌线条匀长而流畅,确实一副好皮囊。吴邪多看了两眼,才赶紧地别过脑袋去,同为男人看了都架不住有点面红耳赤。
想到这么丰神俊朗的小哥居然要被迫当性奴,吴邪顿时对他生出无限同情。
尽管脑中已经百转千回,可还得顾忌着人家小哥的面子不好明说了,吴邪差点憋出内伤。
同时一个念头也在他的脑中成型。不能再等了,他才不要被抓进山里跟林魔交配!
“小哥,一起逃跑吧?”
张起灵已经上完药,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必定是错认了自己,也不去点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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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决定逃亡,那么越早动身越好。
吴邪用指头蘸了水,在桌上画出地形图。他这几年在三叔书房里看了不下千遍,附近的地形倒背如流。
张起灵告诉他这里是位于山寨以北的鸣沙山地界,如果要回凉州城,那么取道南下是最快的路线,然而南下,就势必会进入山寨的范围。所以这条路线,不可取。
不能直取,只能迂回。
张起灵一直安静不语,这时长指一伸,点了点东北方向的一个位置。吴邪眼睛一亮,“长云?”
长云地处漠北,是一处较大的镇子,也是与蛮族毗邻的边陲之城。长云以北,再无大镇,再跑上一日,就出了沙漠到了草原。见到草原,就说明进了蛮族地界。
他立刻领会了张起灵的意思,先到长云稍作补给,再折而南下,正好避过山寨的把守范围。
这显然是最好的办法,吴邪欣然同意,甚至还有一些兴奋。
长这么大,吴邪还是第一次有即将远行的感受。尽管在父母看来,他放弃了安逸生活来到西凉,已经飞得太远太高,但是他并不这样认为。三叔和潘子对他都很照顾,在他们的身边可以学到很多,却总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个未长大的孩子。这一次,没有了三叔和潘子的提点,真真正正的全都要靠他一个人了。
出发前清点了行装,吴邪带上所有的干粮,满打满算够两个人吃上三四天。
沙漠行路,最重要的不是吃食,而是水。所幸张起灵有匹马,几个水囊全都装满了绑在马身上,足够支撑他们抵达长云镇了。
上马时吴邪犹豫了一下,张起灵看着他,那眼神分明是催他先上。
吴邪上马,张起灵一踩马镫也跨了上来。
这是吴邪第一次与人共乘一骑,后背隔着两层衣物与身后人温热的胸膛贴靠在一起,他有些说不出的别扭,略微往前挪了挪。张起灵倒是很自然地环到他身前握住缰绳,看起来就好像将人揽在怀中一般。
马儿跑起来之后,吴邪就发现刚才那点拉开的那点间距也白拉了,因为他开始沿着马鞍向后倒滑,直到碰上小哥的身体,才靠住不动了。
虽然感觉有点怪异,但吴邪还是决定老实不再动,靠着……就靠着吧。
令吴邪吃惊的是,张起灵的骑术很好,几乎没有颠簸之感。这马的个头高大勃发,跑起来矫健如飞,仔细一看更不得了,竟是匹汗血的良驹。
看来哑巴张不简单,寨子里居然还养着这等汗血宝马。
汗血是蛮族的马种,较之一般的马匹更为强壮高大,蛮族是世代居住在草原的部落,上至七旬老汉下至总角少年,人人善骑御。一直以来令吴三省颇为头疼的蛮族重骑兵,所骑的就是汗血马。
这一匹通体毛色乌黑油亮,唤作乌云,是哑巴张的坐骑之一。吴邪只当是张起灵逃亡时偷出来的,并不怀疑。
一路上都是吴邪一个人自言自语,张起灵偶尔应答上一两句。
吴邪觉得小哥不爱说话,大概是因为之前吃了那么多苦头,受了伤还逃了出来,心中对他又是同情又是佩服。怕冷落他,于是才说个不停。
跑了大半日,吴邪昨天是被张海杏劈晕的,前天则一直在马上吐,根本没睡。这时坐得太稳靠得太舒适,竟就这么睡着了。
张起灵觉察出怀中的身体软了下去,便降了马速慢走,抽出一条手臂搂住吴邪腰身,谨防他从马背上栽下去。
至于这样走是否太慢,他一点都不关心。
吴邪做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