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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谙?”这女孩不就是她在杭州认识的臭味相投的朋友吗?
女孩和男子都奇怪的看着还泪,“思过,你怎么在这里?”忆谙看了一会眼前有点狼狈,有点骄傲的,比她还小一点的女孩许久才认出来,他们见面的时候都是穿男装的,一时也没看出来。看到许久未见的朋友高兴得跳起来。
“怎么在这,还能怎么来,自然是被抓来的。胡国公主,好威风啊,恕我以前不知道你这么高贵的身份有所冒犯,还以朋友相称,请原谅我这卑贱而又无知的人。”她是胡人,还是胡国的公主。怪不得第一次看到她就觉得她身上有一种青草的味道。这世界上唯一的女性好友其实是敌人,还泪眼里掩不住的伤感。她的讽刺,她的凶悍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咪,只是不想让人看到她的伤口。
“思过,你以前并不是很仇视我们胡人。你说着世界不应该有康人胡人之分,你说胡人因为生活困苦才会烧杀抢掠,一旦生活好了谁也不愿意这样。你说你会帮我们生活得更好,你会让我们学会对生命报以尊重,你说你会让我们学会宽容得对待别人。你说你希望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能幸福。你说···”忆谙的声音越来越大,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嘴角带着讥讽的女孩。
“北谣被屠城,我的亲人被杀,你认为我还有那时的眼光和心境对待你们这些刽子手?你认为我还能拿胡人的公主当朋友,再和她喝喝酒,聊聊天?哈哈哈,笑话,真是笑话。” 以前的还泪自然不会仇视胡人,没有国籍之分一直是外来人口的通病。康人又怎么样,胡人又怎么样?除非你是中国人,否则就一视同仁。现在不同了,如果只是听说北谣被屠,那她最多也就骂几句混蛋、畜生。和电视上看到惨无人道的杀人犯一样,对受害人报以深刻的同情就可以了,对凶手还生不出什么仇恨。问题是白云因为救她而死,在这场屠杀中她是受害人。而且刚刚一个倒霉蛋还要□她,如果对凶手还生不出恨的话她就不是君还泪,也对不起白云在天之灵。
火炉啪啪作响,映得明朗少女的脸说不出情绪。 吴忆谙,哦不,应该叫耶律忆谙转头看向她的大哥。耶律无畏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件事。
“再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耶律忆谙非常在乎这个朋友,她从小就喜欢康国的文化,小时候还向她父皇要了个有学识的奴隶请教康国的文化。趁着开战之前去杭州玩了一趟,认识了还泪。不去回味两人的臭味相投了,总之忆谙回国后还是总想起这位身在康国的朋友。两人也留下了通信地址,当然都是各自的联络人帮送的信。在都不了解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这段国籍友谊是经营得越来越好。她真的不想失去这么一个朋友。
“除非胡国和康国不再是敌人了,或者白云死而复生。”说到白云,还泪的眼神又是一暗,这将会是她心中永远的痛。这两个条件完成的可能性几乎都为零,忆谙摇了摇头苦笑。“哪天你愿意再把我当成朋友记得写封信来。”这一天不知道会不会来。
“写信?笑话,下一刻我能不能活着都成问题,亲爱的公主,您可爱的大哥刚刚还准备掐断我可爱的脖子呢!”能活着就不会傻乎乎的选择去死。耶律忆谙就是她的救命稻草,但是她还是不愿意求她。有些人你求也无用,白白践踏了自己的尊严;有些人不用你开口自然会帮你。
“大哥,放了她,她是我朋友。”虽然是恳求,但忆谙的语气强烈。大哥从小就很疼爱她,放一个康国的女孩子这种小要求一定会答应的。
“不,我总有一种感觉,觉得放了她我一定会后悔。但是这样的人儿杀了又可惜。”耶律无畏摇了摇头拒绝妹妹的要求。野兽天生对危险有敏锐的直觉,越看着眼前的女孩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对,就是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却骨子里透着一种冷漠的女孩,就是这个浪荡不羁,还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女孩有一种危险的感觉。
“婆婆妈妈干嘛,要么杀,要么放,没必要啰嗦。给我速度,我等的花儿都凋谢了,草儿都枯黄了。”某位赶着投胎的小姑娘喊道。
作者有话要说:奉献一张,呵呵
第二卷,苍天有泪 第十章,穿越大草原(一)
“我决定不了,不如我们就赌一把。”耶律无畏摸了摸鼻子,这事情是有点棘手。抓了个不想活的又不想放。
“怎么赌?”还泪换了个姿势坐着,弹了弹膝盖上的灰尘。
“我会给你五个时辰的时间,你可以一直往回跑。五个时辰后我就开始撒网,跑回去了或者死在大草原上我就不管,如果被我抓到了就做我女人。当然,我要的是还活蹦乱跳的。”
“是猫捉老鼠的游戏。”还泪一挑眉,并不是所有的猫豆可以抓到老鼠的。
“赌还是不赌?”这个游戏还泪能安全到达青崖关的几率太小太小,几乎就为零了。且不说耶律无畏的本事,就是后面没有追兵,在没有粮食、马匹、弓箭的情况下一个女孩横穿大草原一般来说也是死路一条。
“赌。”还泪没怎么考虑就拍拍屁股站起来。
“好,有魄力。传令下去,五个时辰内看见这个女孩不要阻拦。”耶律无畏对旁边一个随从说道,这个随从应了一声就出去传令了。“你有五个时辰,要好好把握。”他双目灼灼得看着还泪,看来对这场赌博信心十足。
还泪撕开裙子,在右侧打了个结。没有废话一句,也没像黑帮老大一样落下几句狠话拔腿就跑。体力与意志的双重考验也开始了。
还泪跑得并不快,十个小时不是个很短的时间,尤其对于长跑来说。如果是个机器人,以还泪这个速度可以跑出两百里开外。但是人毕竟会累会渴会饿,不可能保持和机器人一个水准。还好平时训练的时候还泪也注意到越野跑这个项目,而且是难度比较大的山地越野。带上很少了粮食,绳索,规定十个小时完成直线距离一百里的山路。如果是草原,还泪相信远征军在十个小时内都能跑出一百五十里以上的成绩。毕竟草原不是荒山。毕竟荒山越野要爬山,没路还要自己开路,遇到断崖还要借助绳索攀登,这样速度就慢了很多。
懂点长跑的人都知道,开始的时候跑的时候决不能跑太快,跑快了后面就没有体力了。自然也不能跑太慢,不拿理论知识了,就一点,现在是在逃命,不想死的脚步自然要快点。还泪前三个小时一口气跑了接近六十里,虽然还有体力,但是还泪不敢再这样跑了,因为后面还有七个小时。看看日头,估计是下午五点左右。一路下来跑渴了,喝点雪水,还没吃过东西。六十里以后还泪都是跑五百米走一百米,这样有助于节省体力。康国的气候实在是太冷了,还泪一路上心里不知道咒骂了多少遍。估计现在的气温有零下十来度。因为剧烈运动,还泪的身体到不冷,可是小脸蛋迎着寒风冰冰凉凉的,无情的寒风好似刀片,挂的脸生疼。这也不算什么,最可怜的是小脚丫,草原不是平坦的奥林匹克赛道,还泪穿的既不是跑鞋也不是不渗水的靴子,而是普通的布鞋。草原上还覆盖着厚厚的白雪,不断有冰渣子从布鞋里挤进去,刮了小脚丫几下,被融化了再渗透出去。还泪的小脚好像一直跑在冰上。
这茫茫旷野只有一个小小的人儿在奔跑,孤独而冷清,但是这个小小的人儿像一团火焰,在燃烧所有生的热情。阿甘说:“往前奔跑就可以忘掉过去。”而还泪则是往前奔跑就可以获得生命,这对于她来说也许是全新的生命。她一直奔跑着、奔跑着,夕阳从草原落下,接替它的满天星辰平地升起。草原的夜有一种博大的美,点点繁星,皎皎明月。没有山川也没有高屋建瓴阻挡视线,茫茫草原似乎可这穹庐在地平线上相连。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只要跑到草原的尽头就可以摘到这满天的星辰。
但是作为一个还算正常的人,还泪没空理会草原的胜景,因为她现在在跑路。她已经整整跑了七个小时了,从开始的跑五百米走一百米到现在跑一百米走一百米,体力的消耗已经快到极限了。令她体力疯狂流失的主要原因还是她现在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两眼冒金星了。
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抓了一把雪含在嘴里,润一润冒烟的喉咙。到了这个地步,后退就是死亡,总有一种力量促使她不断奔跑。有的时候是死的恐惧,有的时候是生的激情,更多的是责任。她许下许许多多的诺言,她说过要让远征军的旗帜成为康国的骄傲;她曾经说过要成为大将军大元帅,带着夏子玉和萧倾他们谈笑于沙场之上;她曾经说过···
一路跑来,遇见一些小部落就远远绕开。一直想偷一只羊,可是这里的牧羊人都养着该死的牧羊犬,没空和这些小畜生耗时间。还泪不敢被胡人发现,所以只好吞吞口水,把对某只羊羔充满爱慕的眼光收回来。
对于后有追兵的草原逃生来说有一个好处,就是草原无路却处处是路,追兵不可能顺着某条路追到你。所以不要让很多无关紧要的人发现,敌人再通过这些人追到你。这也是还泪不敢偷马的原因。鹰即是草原的侦查工具,也是草原的通讯工具。耶律无畏只要发条命令,让遇见可疑人员的上报就可以轻松了解还泪的逃跑路线。马毕竟没有苍鹰跑得快,大概了解路线后他只要传信给前方的部落就可以守株待兔了。
一边恢复体力一边盘算着逃命之路,这空荡荡的肚子绝对支持不到青崖关。得去搞点吃的,不然还没累死就已经饿死了。但是也不能被人发现,这可有点难度。就在盘算着把小偷事业发扬光大的时候还泪突然感觉背后阴嗖嗖,两臂的寒毛炸起。扭头一看,嘿,不得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在慢慢靠近。还泪一蹬双腿,吓得往后跳了两步,定睛一看。靠,是一只已经饿得眼冒绿光的狼。
此狼身材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