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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栖梧伸手捂住刚才被容修触碰过的地方。每一天又总是有那么几分不同,因着这微弱的不同,才能坚定着继续走下去。
我的主人,在你眼里,我和鸠栖是不同的。但是,您想要宠爱谁、看到谁都好,只要不是那个鸠栖。
只要不是他……便都……可以。
☆、第二十九章
所谓的“金盆洗手”当然不会只是单纯的宣告退隐江湖,还有很多附加的事情,比如替莫意造势,又比如顺着这个势把莫意的婚事给办了。
莫意的结婚对象是沙野狼邱荻的女儿,名叫邱毓娥,今年刚满16岁。
黎城靠近边关,关门外便是一片沙漠。沙野狼本是中原的一个镖头,后来跑到大沙漠里干起了打劫的行当,或许是他在这方面比走镖有天赋,没多久便干出了名声,至今已有十多年了。
邱荻和莫清流是老交情了,两个人在年轻气盛的时候认识,不服对方的武功见面就打,久了竟也打出了感情,如今已是挚友。邱荻放浪不羁,不知道和哪个女人生了个孩子,他倒也真的尽心尽力把女儿拉扯长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是沙漠中的一朵生机勃勃的仙人掌花。
莫意和邱毓娥不算青梅竹马,被莫清流带回家的时候,莫意已经不小了。他们不过是见过几次面、赛过几场马,可比起其他那些新婚之夜才得知对方长相人品的新郎新娘,他们的待遇算是不错了。
婚礼那天的排场很大,原本参加“洗手宴”的人基本都到了。毕竟这不是现代社会,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在这个时代还不存在,行路许久才看一场“洗手宴”实在不划算。
何况黎城附近,莫清流虽然是武林中人,可手上的权力堪比黎城城主;而黎城外面的沙漠荒野之地,则是邱荻的地盘。在这块区域讨活的江湖人多多少少都有需要他们帮忙的时候,借着这次机会在人前露露脸,下次套近乎的时候也好方便许多。
人在江湖,为名为利为武功,不过如此。哪里又有那么多潇洒韵事值得称道?
当然,无论其他人是何目的,容修是真的来喝喜酒的,再顺便瞅瞅有什么热闹。
莫意娶亲,自是莫家做东。与“洗手宴”不同,那属于江湖范畴,开在自家院子里省去了扰民一项,而儿子娶亲这种事属寻常人家的餐宴,被摆在了黎城最大的酒楼里,合情合理。
酒楼不似大堂,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坐进一个楼层,其他人怎么安排的容修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和栖梧被安排在了主层楼的角楼。对容修而言,这是个好位子,虽然旁边附带一只话唠。
“容小兄弟,正巧啊。”于志思笑眯眯道。他这两天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把扇子,大冬天摇得寒风阵阵的,偏生自己还挺喜欢。
“于兄。”容修不冷不淡地应了一声,自顾自夹菜吃。
于志思的话唠属性不是白白被扣上的,就算容修态度冷淡,没有听他说话的兴致,他也能一个人把两个人的话给说了,还不带搁楞。磨磨蹭蹭许久,那边两位新人已经拜完天地了,于志思还没有把话说完的意思。
容修对他一直还算客气,不嫌他吵也不嫌他烦,顶多就是无视。而就是这无视,让于少侠有点不平衡了。
他郁闷地看着容修又往碗里夹了一筷子菜,有些酸溜溜地道:“每次见到容小兄弟,在下便会想,难道容小兄弟家中没有可口的饭菜,怎么连说话的间隙都不忘给自己碗里夹东西?”
容修停了筷子,看了他一眼:“食不言寝不语,江湖人虽不拘于此,但是于少侠……”容修微笑着问他:“容修何时说过,自己是江湖人士?”
于志思微楞,刚想说什么,却见容修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面前的食物上。
面前的这个小少爷虽然贪吃,但动作优雅,丝毫没有江湖人的粗旷豪迈以及流气。他不停地在动嘴吃东西,可若是仔细看便能发现,他的动作很散漫,夹菜的频率也不高,懒懒散散的样子根本不像在正经吃饭,更像是无聊之极的消遣。
“那容小兄弟,是官家的人?”于志思面露好奇地凑过去,压低声音问道,心里却已是千回百转。
作为黎城的第一把手,又是沙野狼邱荻为至交好友,莫清流的社交圈很广,并不仅仅牵扯于江湖,更有一部分来着与朝廷和商户。这些人中的许多人不愿与江湖多做牵连,并未参加莫清流的“洗手宴”。
先前于志思之所以判断容修是江湖人士,很大一部分原是便是容修参加了“洗手宴”,并且座位与自己安排在一处。加上栖梧的一看就是练家子,于志思便被局限了的思维干涉,做出了并不完善的判断。现在想来,比起师兄师弟的猜测,以栖梧对容修的态度来看,主仆更加符合情理一些。
容修懒懒地靠在椅背上,看着两个穿着太红衣服的新人相互拜叩,漫不经心地应了声。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看着披着鸠栖皮的人穿上新郎官的红衣,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子拜堂。诚如他对莫清流所说,这个人并非他所认识的鸠栖,可是心中仍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
其实在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鸠栖已经死了。只是存着侥幸心理,想着或许只是搜索人员的失误,或许又是容潜导演的一场不入流的舞台剧。
可现在,他的眼前真正出现了一个和他想象中,长大后的鸠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容修不得不承认,鸠栖是真的,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没有任何的理由,失忆也好、态度也好,都不是容修做出判断的根据。
以前说过,自从容修以精神体在不知名的空间内飘离过一阵之后,他的脑容量似乎被刺激开发了不少,记忆力无与伦比的强悍。
在容修看来,一个人的相貌、声音、体型,会根据时间的推移所改变,但一个人的骨骼脉络却不会。近距离的观察,只需要一眼,容修便知道莫意不是自己要找的人,不是他的鸠栖。
而已容潜的本事,若非真的没有办法,也不会用上替身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假的永远都是假的,无论他与真的有多相似。
而在千里之外的清修山庄,容潜砸掉了一个杯子,堂下跪了一地的人。
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发出声音,哪怕是鳞净,先下也不过是跪在地上的众多人之一,没有什么特别。
该死的,准备了这么久,为何修儿一眼便能判断那不是鸠栖!?
容潜的声音冷若冰霜:“去查!”
☆、第三十章
容潜派出去的人当然查不出什么,这点容潜心里也清楚。
他暗中观察自己这个儿子许久,平时的监视和保护都在此列。越是深入探寻越是能发现这个儿子的隐秘,清醒后的耳聪目明、三年前被他试探出的武功、与房事上的娴熟等,悉数在此。而令容潜更加感兴趣的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容修是怎么把那些事变成隐秘半点消息都不漏的?
容修身上的秘密着实多了些,若是放在几十年前,没准他会被容潜整个拆开看看,这身体里到底是什么个构造。而现在,身处容潜这个位置,已经不在乎那些或虚或实的东西了。只留下一些好奇,也因对象是容修,而被他抑制住了。
这么说来,容修少爷还是很有人品的!
于是,趁着很有人品的容修少爷两耳不闻窗外事,坐在人家婚宴上吃吃喝喝的时候,我们从容潜大爷的角度来说说鸠栖的事。
容潜大爷表示他其实很无辜,他虽然觉得自家儿子对这个随侍好过头了,可毕竟是用惯了的人,他除了放任鳞净折腾折腾以外也没生什么别的心思。可以这么说,栖梧的死,就是一普通的因公殉职,一场单纯的意外。
虽说是意外,可容潜是何人也,他是个权力滔天现在又闲着没事干的儿子控!自己的手下一不小心把儿子的随侍弄没了,他表面不说心里还是惦记着的。因此为了弥补自家儿子的损失,容潜大爷交给了鳞净一个艰巨的任务,——寻找合适的替身!
替身,在他这个身份看来是个挺好用的东西。他曾经丢下身上的烂摊子带着自己的宠姬到野地里放风,那几个月里替他坐在裁决者位子上的就是他苦心培养的替身。甚至这些替身还带编号,一天一个,能轮个十几天不重复。直到后来,连最亲近的下属都分不清到底哪个是哪个了,他才丢下已经宠腻味的姬妾自己回来,顺便把那些能以假乱真的替身都给毙了。
容潜他真不是什么好人,可现在他却想做一个好父亲。
所谓的好父亲,在容修的定义里就是儿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只要不超过他心里的限度就行。当然超过了会怎么样暂时还不知道,容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很听话的一个孩子,证据就是他至今没让容潜发过火,当然憋屈是少不了的。
一心为儿子着想的好爹爹容潜,派人寻回了已经有点腐烂的鸠栖的尸体,找人把那具尸体研究了个通透。哪儿有疤痕啊哪儿有骨折啊哪儿有胎记啊,反正都给记录了一遍,然后就是寻找年龄相似体型相仿声音相近的少年给他们个人制造了。
这个任务足足花费了三年的时间才完成,还是鳞净赶工赶的。找着合适的人不算,最重要的是给他们洗脑确定忠诚。容潜那边催得紧,鳞净自然在可协调范围内偷些懒,他找个了比洗脑更加有效省事的方法,便是失忆和潜意识催眠同步进行。
是的,这里看官们都应该明白了,那个叫莫意的娃其实就是这场意外的牺牲品,以及从NN个替身里脱颖而出的完成品。当然失忆的莫意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某个死人的替身,甚至如果容修没那么快揭穿他,陪他玩了“记不记得我是谁”的戏码,没准莫意脑子里还真能反应出一点记忆来,这就是潜意识催眠的作用了。
可惜,容修看得透,也懒得玩。于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莫意这颗棋子就这么在黎城安家落户了。除非此后有用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