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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要害,甚为可怕。”
容修问道:“莫意既然低调,关于他的事,你又是如何得知的?”
于志思一挑眉,故作风流地打开他那把大扇子遮住半张脸,怪声怪腔地说:“自是江湖传言,且不论真假,江湖上各种各样的传言总是少不了的。”
容修看了他一眼,挑眉不语。
于志思无视了容修的怀疑继续道:“不说莫意和他的老丈人沙野狼邱荻,参加了莫前辈金盆洗手的不少人都要前往武林大会,上一届还是三年前举办的,主持方是铜山派。铜山地势险要,很多人没去成,想来他们不会错过这一届。”
容修含笑,于志思言下之意便是这次大会就算莫名其妙多出来一些不曾在江湖上露脸的武林新秀,也是常理。于志思这是在……提点自己?
果然,于志思又道:“你虽是朝廷之人但年龄还小,步法又妙,加之在莫前辈的‘洗手宴’上小小地露了一脸,估计没人会把你和那些鹰犬联系在一起。”他感叹一声:“当时我还真以为你在认亲,原来是想找个机会出头混脸熟啊……”
容修面带笑意,温润尔雅道:“于少侠,你似乎对容修心存误会。”
于志思茫然抬头看车顶上的容修,很是不解:“啊?什么误会?”
容修伸出一根食指轻轻地在面前摇晃了两下,看着于志思笑得无辜又无害,他幽幽开口,问道:“容修又是在何时说过,自己是朝廷中人?”
于志思:“……”
☆、第三十五章
容修他们走的这条路宽大平坦,人有不少,但同行的江湖中人却不多,一路上也就零星碰到过两三个背着大刀喜欢扯着嗓子大声吆喝的大汉。
于志思一个人讲四个人的话,终于在五天后词穷,现在不得不耷拉在马背上无精打采的。看沿路有马匹飞奔而过,脸上满是羡慕,恨不得给屁股底下的马匹一鞭子立马追上去。
习武之人大多都是急性子,加上这个时代的交通不便利,若是脚程慢了难免误事。因而比之如容修这般悠闲着走的,纵马或用轻功赶路的人居多,毕竟不是谁都有那个闲情逸致在赶路的时候游山玩水的。
因而在容修同栖梧还磨磨唧唧滚草地泡澡的时候,那些脚程快的早就已经跑没了影子。于志思之流纯属因事耽搁才会和乌龟速度前行的容修他们碰上,也算是一种巧合。
于志思话虽多却鲜少提及自己,容修懒得看影卫十七给他的那堆资料,也没兴趣。于是至今仍不知道于志思是何背景,又为何那么晚离开黎城。
对于于志思勾搭上自己的目的,除去容潜的连带作用,估计就是好奇了。
好奇心人皆有之,有些人习惯隐藏,比如栖梧;有些人隐而不发,比如容修;有些人,则太过旺盛了些,比如于志思。
当然好奇归好奇,有关容修极慢的移动速度,于志思也不是没有隐晦地提过意见。他是惯于奔波的江湖人之一,偶尔慢下脚步看看风景确实不错,可一直这么温温吞吞的却也让人烦躁。若是途中发生什么意外,岂不是又白白错过了一届盛会?像他这样的江湖小透明,谨小慎微更容易保住性命,当然如果他愿意减少些好奇心或许会更加的安全。
容修典型的过河拆桥,把别人脑子里的江湖趣事轶事统统压榨干净了,便开口赶人。现在巴不得于志思早点走的容修,对他提出的意见自然是当作没有听到。
于志思对容修的兴趣比想象中还要多,宁可龟速前进,也不愿离开容修一行人。于是一个不认真地赶,一个死皮赖脸地跟,倒也挺和谐。
有于志思在,容修对栖梧动手动脚的次数和程度都有了一定的控制。容修他本人虽然完全没有看轻栖梧的意思,但两个男人之间的感情,即使是在现代也会被大部分人唾弃鄙视。尤其是那个被压的,更是别人指指点点的对象,没准吃饭闲暇时还会沦为异类话题。
现代尚且如此,更何况还处于封建社会的现在?容修当然不会指望他们对待同性恋人能有多么宽容的态度,更没想过因为性取向的问题把栖梧推到众人的面前。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主流思想,推陈出新是时代进步必须要做的事,但这必然伴随着巨大的牺牲,以及文化的流失。而容修,他既没有去做这个推动者的意愿,也不认为自己有这个能力,——这是件花时间花精力还吃力不讨好的事。
来自于舆论的压力虽然麻烦,有时候会比利刃更加伤人,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眼光,除非那个人的世界里只有他自己。但如果从一开始就不张扬于人前,这些压力也就不会来,毕竟这个时代没有类似于狗仔队这类的职业。
也幸而,容修低调惯了,栖梧更不是骄纵恃宠的人,只要不做过多的肢体接触,也没人看得出什么。
因此,闲着没事还不能吃栖梧豆腐的容修少爷又跑到了车顶上,和于志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为了转移注意力,以及消磨时间。
由于容修不在马车里,栖梧自然也不可能一个人在马车里待着。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匹马,骑马跟在容修后面,理所应当地落了马车半步,也落了与马车同行的于志思半步。
栖梧看着于志思和容修相处,漂亮的眸子里的光芒有些黯淡。
他是第一次知道,他家主人除了安静地听书以外,其实也很喜欢听别人说话。即使眉目间已经染上了倦色,也会在听到高兴处挑眉,或者因为某个感兴趣的话题插上几句。
同时感受到了容修对自己态度的转变,栖梧除了沉默地看着,什么都没有说。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他一直记着自己的身份,也一直记得在看到鸠栖那张脸时自己的那句如同祈求的誓言。只要不是鸠栖,无论容修想要宠爱谁他都不会干涉,更加没有干涉的资格和勇气。
说到底,自己不过是主人用惯了的暖床,时间长了厌了也是自然的。他只求容修在倦了以后仍然把自己留在身边服侍,而以容修恋旧的程度来看,这或许不会是太过奢侈的请求。
容修看了眼在马车后面发呆的栖梧,他的栖梧不知道在想写什么,眉目间却有些悲怆的哀伤,甚至没有察觉到自己的注视。容修皱眉,猜测这或许和自己有关,然后回忆这段时间自己有什么做出格的。
然而思考的结果证明,就算容修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这么多年,对于那种自卑自弃到无私圣母的态度他依旧没有了解通透。
这也不能全怪容修,他现在已经默认栖梧为自己的伴侣了。而像他那样可以说放在现代社会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耳朵里整天听到的是“和谐社会,人人平等”之类的话,那人只要不是玛丽苏汤姆苏,决计不会对抢了自己男人的人、以及被抢了的属于自己的男人产生“啊,成全他们吧”这样神奇的想法。
况且,容修根本不觉得自己和于志思表现得太过亲密与平时的表现有出入会引人误会,事实上他也确实没怎么和于志思亲密。他更加没觉出栖梧那脸别扭委屈的表情实际上是在吃醋,而栖梧的表现也不像是在吃醋。
当然,如果让他知道栖梧的心里还顺便在大大方方地想,“把主人让给那个让主人欢笑的人吧”、“我这样身份的人怎么又资格独占主人”等一系列天雷滚滚的自我疏导,估计容修会气得吐血。
于是,一个囧囧有神的误会就这样被神展开了……
传说中的三年一小沟、五年一大沟。
容修少爷,乃和乃家的小侍卫之间隔着的何止是沟啊!那简直就是跨越时代和空间的悬崖!
——总之,乃们还有得磨呢!
☆、第三十六章
不管一路上热热闹闹或者别别扭扭地都在折腾些什么,一行人还是在武林大会正式开始之前到了宵州。进宵州地界的当天,于志思就跟容修告了辞,想来是有相熟的朋友在城镇里,容修自然没有开口挽留。
容修一向不喜欢客栈,照着他平时的习惯,大多住的是在当地新买下的宅子。或许是上辈子买房供房的记忆太过深刻,容修对于住的地方非常舍得花钱,这对他而言这相当于一种投资。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这钱不是他自己赚的所以毫无压力,无论是花了还是亏了都不心疼。
对于容修的这种类似于败家子富二代的行为,容潜没有任何制止或者劝诫的意向。他甚至认为这是儿子一种个性的表现,对此给予了百分之两百的支持。
——所以说,当儿子控遇到与自己儿子相关的事,无论那个人是谁平时有多强悍,都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二货!
且不管那个儿子控二货又在折腾啥有的没的,被控的儿子容修少爷正一反常态地决定在客栈住一段时间。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虽然容修自认为没有融入这个世界,但其实他早就被身边的人宠坏了。宵州原本就是块富饶的土地,来往的商人不少,又因为“四家”之一的宋家在皋县扎根,那些为了出人头地的武林中人没少来这儿挑战的,也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成功推动了这块地区的旅游业。
综上所述,宵州的客栈不可谓不多。可即使如此,在武林大会即将召开之时,还是出现了房间,甚至是床位紧缺的状况。毕竟是三至五年才举办一次的大会,几乎所有拖家带口的名门正派都会参加,也是那些个刚出师的小家伙闯名声的好机会,自然吸引了来自各地的武林人士,——当然也有些纯粹打酱油看热闹的混混。
总之鱼龙混杂,不少人从得知武林大会的举办地时起就赶来了皋县,就是为了不和其他人合房拼床。当然这种情况在某些大门大派里是不会出现的,他们通常有自己的手段,或者是住进自家开的客栈,又或者是跑到别人家里蹭吃蹭喝,反正不会让自己委屈到就是了。
可怜我们许久没亲自接触中下流社会的容修少爷,他已经完全忘记考虑这些正常人都会在意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