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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声。楠木是一种昂贵的木材,它给人以舒适的感觉。踏在楠木地板上,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地板的弹性。它的缺点是,潮湿的空气或湿渍极易毁坏这种昂贵的木材。为了保护楠木地板不被家臣们滴下的口水毁坏,我赶紧走到安丽丝前面,遮住其他人的视线。
兰丝咳嗽一声,瞟了我一眼然后收回目光。当他望着我的时候,细长的眼缝中精光暴射,颇有点回光返照的模样。当他收回目光后,重新显出萎靡无神的模样。
“我已经一百多岁了,年纪大了,精神也就不济了。对于美丽的事物,我虽然没有其他的能力,但至少仍旧懂得欣赏。兰特。萧公爵,如果您答应让我每个月都至少能够欣赏一次尊夫人的美貌,我愿意成为您的家臣。我想,您不会介意收一位魔导师为家臣吧。”
兰丝的一番表明,令多明戈发出抽气声,他结结巴巴地说道:“魔导……师?……布雷西亚……有魔导师?……”
刚刚暗自表扬过的拉库里又一次辜负了我的期望。他很不礼貌地蹦到兰丝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质问:“全大陆只有六位魔导师,你想骗谁?”
事实上,魔导师是比圣骑士、影剑士更能影响国家军事实力的人,因而魔导师比圣骑士的名字更为响亮。不过拉库里也实在傻得过分了点,他也不想想凯森的例子。
“拉库里,退下。”
我盯着兰丝急速思考。拥有最高级别实力的人却没有相应知名度,往往有三种可能。
一种是受正统协会所排斥的人,例如兽人、或是含有兽人血统的草原边缘族人,凯森就是这一种情况。还有一种人便是纯粹的隐士。这样的人甚至在祖国遭受侵略时也无动于衷。这样的人对他人的赞扬、世俗的荣誉毫不在意,自然不会去注册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的魔导师称号了。曾经被协会所承认,后来却又被剥夺资格则是最后一种情况。
我估计,兰丝应该是属于第三种情况了。魔导师是极为尊贵的人,如果哪个中、小型国家出了一个魔导师,那么他甚至可以拥有比国王更多的尊敬和权力。褫夺魔导师称号,只能有三个理由。叛国、弑主、学习或使用危险魔法。那么,兰丝会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我走向兰丝,用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问:“是因为学习或使用危险魔法吗?”
兰丝露出诧异的神情,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是的。”
“不过,英格兰尼当时并没有驱逐我。就这样过了五十年的平静生活,前些时候一个老朋友到我那儿,我们讨论了兽人军队的战术问题,却不知怎么被英格兰尼的情报部门得知。英格兰尼政府由此宣布我是叛国者,我只好流亡到从前认识西西王那里寻求庇护。别的国家未必安全,而我相信你却一定不会将我引渡给英格兰尼,为了得到你的庇护,我决定成为你的家臣。”
我将声量放大。“那么好吧,我收你为家臣。过几天就委任你为布雷西亚的国师。”
然而让我意外的是,现场最为吃惊的却是西西王,他张大着嘴根本就合不拢。
“魔导师大人……”
兰丝以不符合他年龄的语速打断了西西王的话。“皮耶德大人,我已经找了自己应该效忠的主公。恭喜我吧。”
西西王的脸色非常不好,似乎被敲了一记闷棍的模样。可以想象,他的眼前肯定有无数的星星正在飞舞。
西西王因为愤怒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脸上显出更加红润的颜色。西西王压抑地问:“魔导师大人,以你的魔法造诣,再配合我的格斗实力,为什么?……”
兰丝翻出一个老大的白眼。“魔法师之间的交锋你不懂,事实上我早就输了。我对夏默施展的魔法,只有魔法能力与我相当魔法师才能察觉。而兰特主公如此轻易地察觉了我施展的魔法,证明他的魔法能力在我之上。况且,只有待在主公的身边,才可以经常与美丽的主母亲近啊!”
真正比兰丝强的是兰仆,兰丝这么说倒让我有些受之有愧。
魔法师,往往让人联想到高贵、睿智、理智、严肃等词。但眼前这个人毫无廉耻的表现,破坏了众人心目中魔导师的光辉形象。
瞧瞧我的家臣都是些什么人啊。我的目光顺次望去。
凯森是圣骑士,可他连基本的骑士守则都遵守不好。他毫不谦卑,除了马迪尔,他对我其余的家臣向来是呼来喝去;怜悯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从他的身上看到,至少我从来没见过他给过任何乞丐一个铜板——尽管我自己也从来没这么做过;他不公正,如果凯迪与别人发生冲突,那么错的一定是对方;他对于其他骑士所执着的荣誉感嗤之以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居然做出绑架这种令骑士所不耻的事。
而兰丝呢,他也不象魔导师。他的身上甚至没有穿魔法袍,一身不知穿了多久的衣服,甚至可以用衣衫褴褛来形容,因而看起来与高贵无缘;兰丝进入大厅后色迷迷地盯着安丽丝的模样,很难让人认为他会拥有睿智、理智、严肃等特质。如果有人说兰丝是个乞丐、流氓、骗子、小偷、色狼,那么我对这种评语的修正顶多只在这些猜测前加个“老”字。
西西王,他或许马上就会成为我的家臣。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多。不过西西王的美貌实在过分了些。除去身高的原因,他打扮成女人毫不困难。
布雷西亚两百年中的第一天才呢,更过份。最宽容的评价,也只能客气地说多明戈不是疯子(他只是半疯)!我的财政大臣,外形不佳、庸俗、谀媚、毫无贵族气质。夏默,算是比较象样的,可他仍旧免不了偶尔说出一两句粗话。至于拉库里,更是我心中永远的痛,还是不提为好。
当目光移动马迪尔身上后,目光变得热切。这种变化使马迪尔感到诧异。我在心里想:马迪尔,还是我的马迪尔最好!
当我为自己千奇百怪的家臣而暗自悲叹的时候,西西王向我发出了挑战。
“兰特。萧!如果想要我向你臣服,向我证明你的实力吧!”
第四部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通过铠甲或是魔法,可以防御各种攻击性魔法造成的伤害。格斗系的战士修炼斗气后,随着斗气的等级变化,仅仅凭借自身肉体就可以抵御不同级别的元素魔法。拥有终极圣斗气的战士,在魔法理论中被称之为魔法免疫者。这些人对正统魔法师而言,甚至比黑龙更令人头疼。黑龙虽然强大,它毕竟还是无法抵御屠龙术这种魔法攻击。可是魔法免疫者就不同了,当他们运用终极圣斗气的时候,哪怕是元素类禁忌魔法也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
精神系的魔法就不同了。虽然从理论上说,同样可以在精神上设置防御。不过由于精神系魔法被魔法协会认定为邪说异端,人类社会一千多年的发展进步历程中,对精神魔法的了解甚至比一千年前还要少。目前人类的精神是几乎不设防的。除了意志力特别强大的人,任何常规的防御手段都无法保护精神不受到精神魔法的伤害。
自从了解这些知识并掌握精神魔法后,我已经对这种技能上瘾了。随着一声怒哼,我刻意地散发出强大的战意,用来掩护悄悄对西西王施展的恐惧术。
“本想今晚挑灯夜战击败你,不过你远来是客,没有充足的休息就不能发挥出最大的战力。说吧,你需要休息多长时间才能以最佳的状态与我交战?!”
西西王被兰丝的临阵倒戈刺激得心神不定,因而被我的精神魔法趁虚而入。西西王到底是黄金骑士,虽然遭受了意外的打击并被我以恐惧术偷袭,却只不过脸色微变。他犹豫了一会儿,正色回答说:“不必了。如果这点路程也能够影响黄金骑士的体力,那也太污辱黄金骑士的名誉了。”
我简直太高兴了,皮耶德能够成为黄金骑士,他的意志力不可能不坚定。如果皮耶德没有受到兰丝倒戈的刺激,直接用精神魔法偷袭成功率是很低的。
从喉咙里发出自信的笑声。“你要战,我便战!”
言毕,我用如同实质的目光狠狠盯了西西王一眼,喝道:“跟我来!”
所有的人都跟在我的后面来到训练场。我嘿嘿闷笑,西西王已经吃了暗亏却不知道。现在他并不是我的家臣和属下,如果想要在气势上与我平分秋色,便应该与我并肩而行。但是恐惧术起了作用,他虽然强打精神,却只是如同我的家臣一样跟在我的身后。所谓先声夺人,不外如是。
来到训练场,场地的四周已经亮起了数不清的火把,把整个场地照得如果白昼。皮耶德与我一同站在训练场的中央,这时,他试图散发出与我抗衡的斗志。
“兰特大人,第一场先热身,我们步战如何?”
用精神魔法偷袭皮耶德,只能算是我恶劣爱好的表现。我喜欢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削弱对方,喜欢以强击弱,喜欢不战自胜。但是每个人的性格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对于能够与相同级别的骑士进行较量,我同样也是见猎心喜的。实力弱的时候找实力相当的对手容易,实力越强,就越难找到实力相当的人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较量(战场上的没有较量,只有生死相搏,我不喜欢)。所以,我不再施展精神魔法来攻击皮耶德正在积蓄的斗志。
“主公,与皮耶德比试事关国家大事,你不该在这种时候兴起见识对方实力的念头。主公,你应该趁此机会主攻!”
凯森大吼的声音顿时影响了皮耶德的心神。他为之一滞。
主场之利确实不言而喻。不过,只要兰仆在身旁,我就有着绝对的信心。不对,我对兰仆实在太依赖了。即使兰仆不在身边,皮耶德也不是我的对手啊。
以一个充满自信的笑容表达自己强大的信心。“凯森,别着急。击败皮耶德不难。不过,我需要的是一个心服口服的家臣。”
我的恶劣爱好此时又表现了出来,忍不住用言语削弱了西西王的斗志。倒霉的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