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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耐不住了:“你好。”
“什么?”青年闻言不再沉默,语调平平,毫无波澜。
看着青年清澈见底的眸子,林格汗颜:“我问,你是谁?”
“胡问。”
“哦。你一路跟着我,有什么事吗?”
“队长的命令。”
“林欢队长?”
“是。”
“那你要跟到什么时候?”
“命令解除为止。”
“这之前你一直跟着我?我干什么你都跟着?”
“是。”
“上厕所也跟着?”
“我没有兴趣。”
“……”林格无力地扶额,心说这个人有交流障碍?怎么哥哥派了这么一个人跟着自己。
别墅被毁,林格不知道再去哪里寻找肖庄,面对萧索故居,面对电话忙音,林格第一次意识到,他其实一点也不了解肖庄,没有了那些普通固定的联系方式,他就没有了寻找肖庄的方法,茫茫人海,擦肩而过便可成为永世不见。林格即使再想去找,再想挽回,也没有机会去找到肖庄了,惋惜的同时,他也感到庆幸,这样一来,就彻底断了他的念想。一念至此,一时之间,林格心脏骤停一般,胸口闷得厉害,不自觉深吸一口气,弯下腰来。
坐在林格对面的胡问见此状况不解地皱眉,他看着这个在自己面前沉默不语,喝了一杯又一杯的清茶,似有些微醺的林格,从心里感觉到轻蔑,看样子林格是因为什么事情感到困扰,但是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什么了不起的事情,让他一副一蹶不振昏昏沉沉的样子?这就是林队长的弟弟?真是没有林队长的半点风采,林队长年轻有为,战场上英勇无畏,武艺高强,杀死的吸血鬼不计其数,是个受人敬仰的人。而面前这个人,文文弱弱,多思多虑,说的难听一点,像个多愁善感的女人一样。真是碍眼。胡问闭上眼睛,不再看他,好像多看一眼都觉得心烦。
夜色暗沉之时,林格终于起身离开,他晃晃荡荡站起来,忽然有些作呕,他捂着嘴奔到卫生间,吐了很多水出来,胡问尾随他,笔直地站在他的身后,冷冷的看着这一切,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俯视着狼狈的林格。哪知林格吐完之后,竟然身体一歪,栽倒一旁,胡问一看,眉头一皱,弯下腰上前推了推,林格竟然毫无反应,胡问无奈,想了想,没有办法,只好将林格抱了起来,然后在人们惊诧的目光中坦然的走出茶庄。
夜,凉凉的,胡问抱着林格,匆匆的走着,林格很轻,很软,胡问不知不觉低头去看,见林格的脸在路灯下更显苍白,他的眼睛紧紧闭着,睫毛轻轻颤着,额前几缕碎发被冷汗浸湿,听话的贴着皮肤,胡问看着这张脆弱的脸孔,心渐渐软了下来,他的手臂紧了紧,走得更快,像是害怕林格被冷风吹到一般。
胡问作为林欢手下的大将,自然有能力将林格悄无声息地送回到宿舍,这样,林格又开始了平凡的校园生活,人有时确实十分贪婪,如果一个人的生活一直平淡无奇,可能能够一直快乐满足的生活下去,可是一旦他经历了与众不同,再让他回到从前,就会觉得失落不甘,所以有一日林格和哥哥谈起了毕业后的就业问题,林格想要参加血猎组织,成为其中一员,林欢看着弟弟坚定的目光,硬生生将原本拒绝的话咽了回去,血猎需要从小练武,加以培养,绝非容易的事,父母之所以没有从小培养林格,因为林格资质不佳,身体骨骼不适合训练习武,这些话林欢不忍心告诉弟弟,只得用去问问父母再做决定搪塞过去。林格的性子自那以后有了些许的改变,沉默寡言,郁郁寡欢,生活中也只剩下吃饭睡觉学习这几样,虽沉闷无趣,学习成绩倒是提高了不少,一跃而起,期末考了全系第一名。
这一切,胡问在暗处都看在眼里,到林格大学毕业之时,他心里的轻蔑已经荡然无存,他看得出,林格每日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从他周边同学的言语行为中,他也看得出,林格的改变确实不小,那个曾经爱笑爱闹,无忧无虑的阳光男孩,现在已经沉静的异常,这段时间,他也了解到,林格身边曾经有两个亲近之人,可是忽然都不见了。为什么?在林格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那日他随队长到吸血鬼住处搜寻,又为什么会遇到他?林欢队长又为什么会将他作为一项任务交给自己?这些都是问题。出于纪律,胡问从未问过林欢什么,更没有问过林格,但这不代表他的心中没有疑问。
胡问站在学校最高的教学楼楼顶,俯视着聚集在校园里,互相庆祝顺利毕业的众人,看着其中的林格脸上少有的出现了笑意,胡问冷冷的脸上,第一次浮现出淡淡的柔和。
林欢坐在父母面前,沉默地低着头,林爸爸林方想了想,看看林妈妈刘欣,无奈道:“他说他一定加入?”
“他是这么说的。”
“胡闹!”林妈妈气恼道,“如果他有那个资质,我们从小就让他接受训练了,哪会等到这个时候?”
相比之下,还是林爸爸比较沉得住气:“你当时为什么向他坦白血猎的事?”
“我……”林欢沉吟不语,不知如何作答,坦白一切?他不知道爸爸妈妈听完会有什么反应,不坦白?他又实在想不出找什么样的理由。
“你和小格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林妈妈看出儿子的犹豫,不免担忧,“什么事不能和我们说?”
“他……”
“他怎么了?快点说,吞吞吐吐什么样子!”林爸爸不耐烦了,低低呵斥一声。
林欢没有办法,耸了耸肩:“弟弟他……恋爱了。”
“恋爱了?”林爸爸和林妈妈对视一下,“这也不算什么事情啊。”
“可是,对方是个吸血鬼。”
“什么?”父母两人齐齐控制不住地站了起来,眼睛瞪得铜铃一般,表情是惊愕之中混杂着愤怒与恼恨,一个吸血鬼竟然和自己的儿子恋爱?他打得什么主意!
呆愣半晌,这身经百战的夫妻二人缓缓坐下,心事重重。一会儿,林妈妈才问:“多久了?”
“这事情时间不短了,不过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只有几个月的时间。”
“现在已经分开了?”
“是。”
“小格想当血猎干什么?去找那个吸血鬼?”
面对妈妈的问话,林欢语塞,他知道林格的心思,也看到了林格的改变,他对林格感到无奈也感到痛心。如果父母知道林格的恋人还是一个男人,又会作何感想呢。
“这段时间你做过什么吗?”林爸爸问。
“没有,只是派了一个人去保护他,给了他一个感应护腕。”林欢老老实实的回答。
“派的谁?”
“胡问。”
“嗯。”林爸爸点点头,“你先走吧,我和你妈商量商量。”
“好。”
行人稀少,孤月高悬,这是一个明朗的夜晚,林格曲腿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一动不动,清凉的风不时轻轻吹过,吹起他单薄的衣服,柔软的发丝。
胡问在暗处里看着,默默地陪伴,他们之间见面的次数虽然屈指可数,可是胡问待在林格身边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他陪着他生活,学习,毕业,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但是他清楚自己的任务,所以即使林格再失落,他也没有出去安慰。其实,他保护林格,完全可以不现身,一直在暗处隐藏,但是林欢队长告诉他,让他保护林格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让林格自己知道一直有人在他不知道的地方盯着他,让他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胡问猜想,队长的弟弟一定是惹了吸血鬼里什么厉害的角色,厉害到他一旦到来自己都不能应付。到底是什么人物?胡问想不出。
这样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原本清凉的风忽然变得凛冽,阴寒,胡问一惊,马上集中精神环顾四周,见在距离林格五米处,空间开始扭曲,一个全身包裹在火红长袍里的吸血鬼出现在那里,一双火红的眼睛在黑夜里像两团火焰熊熊燃烧。
胡问马上跳出来,挡在林格前面,从这个吸血鬼的身形,他可以看出,这是个女吸血鬼,但从这双火红的眼睛,他知道,这是个大吸血鬼。他虽然身经百战,但是遇到的大吸血鬼却是少之又少,遇到的那几次,也都是几个人合力解决,所以此时,他的心里确实没底。
那大吸血鬼见此情形,向前一步,同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胡问丝毫不敢怠慢,手在裤兜里一掏,掏出一个三十厘米长的银棒,两手一拉,银棒伸长到一米五左右,胡问将它横在身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大吸血鬼。
林格这时已经站了起来,站在胡问的身后,他看着这个红衣吸血鬼,感觉到从未体会过的寒意与恐惧。这就是吸血鬼。这就是吸血鬼的真面目。可能因为肖庄以及变成吸血鬼的刘杰在面对他的时候,都展现出了最友好的一面,所以他对吸血鬼的印象有些太过美好,让他忽略了,吸血鬼其实是冷血凶狠的嗜血猎手,他们猎杀人类,吸食人血,目光火红,充满了对血的欲望,充满了弑杀的疯狂。这样的生物,根本不是他能够面对的。
他忽然理解了哥哥的气愤担忧,哥哥对吸血鬼的了解,比他多了太多太多。他果然是太幼稚了,以为什么他都能应对。
胡问的神经很紧张,手紧紧的攥着银棒,那大吸血鬼明显对其视而不见,十分轻蔑,她一步步向前走来,稳稳的,却让胡问的心愈加沉重。胡问抵住威压,银棒一挥,足尖一点,一跃而起,居高临下将银棒向吸血鬼点去,大吸血鬼身体向旁边一侧,轻松躲开,同时伸出右爪,抓向胡问的腰部,胡问的身体凌空一拧,躲开攻击,银棒点地,而后又驱身向前,快速攻击。
林格看着两人电光火石般的交手,自心底涌出一股浓浓的异样情绪,有惊讶,有激动,有羡慕,也有深深的无力感。如果他加入血猎,他能够胜任什么职务?他有什么能力胜任职务?他发现他的想法都很不现实。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