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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这句话,分明就是他杜撰出来的。秦未泽看了又看,他才不会把自己的小欢儿展示给旁人看呢。
既然要带着她去越州,那么定然是这种形象过去。打扮得美美的,万一在路上再招惹几个人,他便欲哭无泪了。
所以想来想去,还是这个办法好。
拾欢垮了一张脸,这厮分明就是打好了算盘等她上钩的。
秦未泽一把拉住拾欢便向外走去,拾欢有些不解:“去哪里?”
“去逛街!”秦未泽说得干脆,
街上众人看见宁王爷与一个皮肤黝黑的小厮举止亲密。他们想了想,这不就是前些日子与宁王爷卿卿我我的那个小厮吗?
“你们看你们看,宁王爷居然又与那个小厮在一起了。”
“不是说宁王爷非韩拾欢不娶吗?”
“其实你们都错了,王爷娶韩拾欢只不过是幌子,真正喜欢的还是这个小厮。”
听着众人的议论,秦未泽阴沉着一张脸,可实拾欢的心里却乐开了花。
宁王爷着断袖的名声想必是坐实了,这里的民众还真是“火眼金睛”嘛。
秦未泽冷哼,“看来该好好地理一理这里的舌头了。”
见他杀气渐起,拾欢连忙上前,指了指那边的裁缝铺说道,“我们去那里看看吧。”
任由她拉着,秦未泽一路跟着拾欢来到了店内。
这店面很大,里面有很多的绫罗绸缎,拾欢看得眼花缭乱的,每一个都是纯手工的,很好看。
她左看看,右看看,每一个都很新鲜。
秦未泽有些不解地看着她,按理说作为将军女儿,这些东西应该司空见惯才对。
可是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因为他留心着,见拾欢的目光扫过一件件的衣服,都很喜欢。
嘴角扬起一个诡异的笑容,秦未泽说道:“掌柜的,选上好的布料,给她做十身小厮服。”
这话一出,拾欢顿时捶胸顿足,这厮还真是浪费。
她要那么多的小厮服干嘛?
“不要!”
“出远门,没有衣服怎么行?如果你喜欢不穿的话,我倒是十分愿意。”秦未泽上下打量了拾欢一眼,说道。
这厮的脑袋就没有一刻想正经事,拾欢一边量着尺寸,一边用眼神与他斗争着。
可是这厮丝毫没有改主意的意思。
拾欢愤愤不平,接着开口,“掌柜的,用你们这里最贵的布料做!”
反正是他付钱,不宰白不宰!
秦未泽笑着点头,掌柜的也不敢怠慢。一个小厮居然这么牛,能左右宁王爷的决定。
结果第二日便传出宁王爷为小厮一掷千金的传言,当然这是后话。
量好了衣服,秦未泽又拉着拾欢东走西走,整整一天都没停歇,差不多逛遍了整个京城。
到最后,拾欢真的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都说女人爱逛街,这男人逛起来也挺吓人的。
拾欢说什么也不逛街了,吵着要回家,秦未泽见时辰也差不多了,便抱着拾欢上了马车,送她回去。
一进门,拾欢便仰躺在床上,累的一动不想动。秦未泽悄悄地拿出*香,很快她便沉沉地睡去了。
吕不周一进门,便奇怪地问道,“你是不是把全京城的衣服都买回来了,那么多的衣服,都是给拾欢的?”
“她喜欢就好。”秦未泽说道,今日买小厮的衣服只是为了逗她,她喜欢的他又怎么不知晓。
“还真打算金屋藏娇啊!”
“那是自然。”秦未泽肯定地说道,“好了,时辰差不多了,我们开始吧。”
☆、116。116你吃醋了?(二更)
吕不周上前确认了一下拾欢确实已经睡着了,接着给拾欢把脉。
从脉象上根本看不出任何的问题,半晌,他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小心地打开。
秦未泽一看,那盒子字面装的是一只冰蜥。
刺破拾欢的手指,接着把血液滴到冰蜥的身体上。
很快,那冰蜥的身体变得变体通红,而且肚子也开始膨胀。
吕不周心下了然,接着把那冰蜥放入水中。起身净了手,转而对秦未泽点了点头鲎。
“这么说,拾欢果真是寒月族的后代了?”秦未泽问道。
“没错,她的血液直接让冰蜥变了颜色,因为她的血液可以提升功力,所以冰蜥才会在吸收了她的血液之后身体变得膨胀。如果不出差错的话,这只冰蜥会比其他的长得都快。”吕不周说道。
秦未泽点点头,看着床上熟睡的人儿,眉头皱的很紧。
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吕不周拍了拍秦未泽的肩膀,“别担心,江湖众人都以为寒月族的女子已经消失殆尽,而且这么多年拾欢不也都没事。只要我们保密,拾欢会安然度过这两年的。”
“但愿如此吧。”
其实秦未泽想过,一旦知晓拾欢的身份便立刻娶她,这样在外人看来她已经是他秦未泽的妻子。
可是若是此时贸然行动,很有可能招来旁人的怀疑,而且父皇也说过,让他从越州回来之后,便给他们赐婚。
这样水到渠成,根本不会有任何人怀疑。
虽然暂时不能娶她,可是秦未泽心中却有了想法。
吕不周离开了,他索性也上床抱着拾欢睡觉。而且在她的脖子上种了几个草莓。
拾欢虽然在睡梦中,可是脖子上有些痛又有些痒,她睡得不安稳,说了一句,“不要闹,我要睡觉!”
“欢儿乖,满足我我就让你睡觉。”秦未泽嘴角轻扬,在她的耳边说道。
他知道,文巧可是就在门外守着,他就是故意要让她听见。
果不其然,门外的文巧已经羞的不行。她赶紧去找来别人帮她守夜,自己先回去了。
她尚未成亲,哪里听过这种话,王爷说得那么暧,昧,那么温柔,任谁都能猜到里面发生了什么。
早上的时候,拾欢刚一睁开眼,便觉得自己整个身子都被压制住,动弹不得。
紧接着手上传来刺痛的感觉,一看,结果秦未泽那白白的牙齿居然咬了她一口。
“啊!”拾欢轻叫出声,“你干嘛!”
“嘘……小点儿声,被外面听到就不好了。你要知道现在已经日上三竿了,外面的人可都已经起来了。”
这厮又要干什么?
拾欢点头,“我不叫可以,但是你能不能先放开我。”被他压在身下,全部的重量都放在她的身上,肉垫的滋味还真不是那么好受。
秦未泽笑了,真的很听话地起身,放开了她。
拾欢松了一口气,她回想着昨日的事情,可是好像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自己昨夜是怎么睡着的呢?为什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而且早起发现自己的手指上面有一个小红点,这是怎么了?
见她若有所思的样子,秦未泽笑着说道:“昨夜你太累了,躺下便睡着了。所以我就好心地帮你宽衣解带。还不错。”
他说得暧昧,顺便还魅惑地看着她。
赶紧穿好衣服,免得这狐狸凶性大发。一只被秦未泽缠着,拾欢也并未理会那手指上的红点。也许是睡觉的时候不小心碰到哪里导致的吧。
秦未泽一开门,众人的眼神变得更加的暧昧。文巧昨夜听到的话语已经传开,所有人都知道小姐与王爷早已行了那周公之礼。
还未婚嫁,这十分的不合礼数,可是谁让人家是王爷呢?
秦未泽却丝毫不在意他们怎么说,而且最好他们传的越真实越好。
所有人都以为拾欢是宁王爷的人了,就不会有人再去怀疑她的身份了。
拾欢收拾妥当,本想出门,可是突然间发现不对,打开衣橱一看,里面居然被塞得满满的。
那都是昨日她看中的衣服,想不到这厮居然都买回来了。
“秦未泽,我不得不说你真的很浪费!”
“是吗?我不觉得!”秦未泽抱着手臂靠在门上,懒洋洋地说道。
拾欢看了又看,紧接着说道:“可是我喜欢!”
说罢,选了一件淡粉色的外衣穿上。知道秦未泽有心,拾欢觉得心里甜甜的。
“小欢儿不感谢一下我吗?”秦未泽指了指自己的脸颊。
拾欢想了想,“这差不多能抵我在王府当小厮的工钱吧。”
工钱?这丫头还真敢说,有哪家的小厮工钱值黄金百两的?
不过只要她喜欢就好。
说罢,拾欢
一边向外走,一边问秦未泽,“今日做什么?”
“今日无事,你好好休息,明日一早我们便出发去越州。”
这么快!
“好。”
原本韩骁是不同意拾欢去的,但是不知为什么,又突然间不再阻拦。这变化还真是有点儿大。
不过能出门就是好的,她还真的没有出过远门呢。
原本想要跟凌子归出去走走,可是谁知道阴差阳错地,居然与秦未泽跑到了一起。
秦未泽打理好了一切,那马车虽然看似简单,可是拾欢上去了才发现,秦未泽把里面布置得格外舒服,马车走起来也不会颠簸。
而且打开马车上的食盒,里面清一色的全部都是拾欢喜欢吃的点心。
除了她这小厮的打扮,所有的东西她都十分满意。
“我一定要穿成这样吗?”拾欢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以前不觉得,可是现在觉得这小厮衣服还真的很难看。
秦未泽的目光移开书本,吐出两个字,“一定!”
“为什么要穿这样?女扮男装,也不用打扮得这么丑吧。”她有些愤愤不平。
“我喜欢!”
喜欢,喜欢才怪!
拾欢怎么不知道他的小心思,故意藏起她的容貌,某些人的私心还是很严重的嘛。
一下子坐到他身边,拾欢有些贼贼地说道:“其实这样也挺好的,可是时不时地去青楼逛一逛!”
“你敢!”秦未泽的声音立刻变冷。
“怎么不敢!”
秦未泽一下子欺身上前,“小欢儿又不乖了,还是说,你在暗示我什么?嗯?如果你想要,我可是很乐意在马车上尝试一下的。”
说罢修长的手指居然伸向了拾欢的衣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