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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盏春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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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那片空地上搭了个高高的坐台,上面坐了几个人,左右两侧各有一块木板,上面仿佛贴了些白纸。一个书童打扮的人接过一幅字正往板上贴。
  
  台下挤着一片黑压压的人头,大多是书生打扮的男子,前排却不伦不类站了些莺莺燕燕穿红着绿的女子,那书童往板上贴字时,其中一个女子拨了几下琵琶,就合着音咿咿呀呀地唱起来:
  
  “叹浮生若水,步玉阶清寒,一泓春溪映芳菲,莲足瓣瓣。”
  “抚瑶琴音转,弄青笔画难,双瞳烟波寄相思,眉目弯弯。”
  
  音逝弦静,一人拍手笑道:“唱得好,唱得好。这诗写得妙,娆娆的曲也谱得妙。看来王兄这首诗是要拿诗魁了。”
  
  这是在做啥?
  
  盛羽一头雾水地看向孟悟。
  
  孟悟正待开口,陶晋却挤过来,殷勤道:“师妹,这个我知道。他们是在比诗。”
  
  比诗?盛羽更糊涂了,不是论剑吗,怎么成了比诗?
  
  陶晋古怪地大笑,“小师妹,比诗就是论剑呀,选出的诗花双魁可要在一起呆上三天呢,那还不是日日洞房,夜夜比剑?干!也只有这帮假道学真孙子才想得出这种刁钻把戏。”
  
  孟悟脸一黑,“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师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家,你这臭嘴也不把上一上锁。”
  
  他冲盛羽招招手,“师妹,不要理那个混人,师兄跟你细说,这可是个秘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大师兄的职业病又犯了,盛羽好囧。
  
  不过在孟悟的介绍下,盛羽总算是明白了“乌云寺论剑”的规则。
  
  原来大梓国每年的论剑大会,就是聚集一帮自命风流的酸书生一起写酸诗,夙沙城最著名的十二青楼会分别派出本楼最为才貌双全的花魁娘子,由她们在现场自行择诗而唱。
  
  台上坐的那帮人是评审,诗曲出来后,由评审根据诗曲的精妙度,契合度,演唱者的表演水平等各项标准挑选出上佳作品贴于板上公示,台下的民众再依自己的喜好投上花票,得到花票最多的作品,男子为诗魁,女子为花魁。
  
  诗花双魁可共乘花辇游街,接受整个夙沙城的追逐赞美,最后在青楼里红烛高烧,度上三夜春宵。这三夜,男子固然是既有面子又不用给银子,女子却更是在三夜春宵后身价百倍,至此荣登大梓国年度最吸金的名女人榜首。
  
  盛羽觉得眼前有些飘忽,搞了半天,这啥啥乌云寺论剑原来就是免费嫖 妓呀!
  
  此“剑”非彼剑,苍天佛祖,这这,这可真是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她算是彻底拜倒了。
  
  孟悟捂嘴笑道:“师妹吓着了吧。其实这乌云寺并非真的寺庙,这里的和尚全是兼差,由戏子、小二、龟客之类人士假扮,售卖红贴和门口收银子的知客僧更是由官府差役所扮。说白了这乌云寺其实就是夙沙城别具特色的一个游园项目,老百姓们喜欢,他国人士也多有慕名而来,每年带来各项收入高达白银千余万两,是大梓国国库的一块大肥肉呢”
  
  盛羽抽了抽嘴角,总算是明白了——不是她太痴呆,是这世界太变态,乌云寺不是寺,丫就是一个桃色迪斯尼。
  
  由官方组织这种国际性桃色选秀,拉动内需,增加外资,带动旅游,她不得不说,大梓国的皇帝,你丫,够狠!
  
  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孟悟敢保证傅遥山一定会参加这个论剑了,这种活动根本就是为那种纨绔子弟量身订造的嘛。
  
  盛羽一边腹诽,一边在孟悟陶晋的开道下,跌跌撞撞挤进人群。他们买的是三等贴子,没有座位,只能站在人群的最外围。
  
  陶晋一路当先走在最前面,他身长八尺二寸,肩宽胸阔,虽然假模假样也穿了件灰色长袍,还束了个书生髻,可那副魁梧健壮的大身板往那儿一立,就是一标准打手风范,跟书生没有半毛钱关系。
  
  只见他虎目一翻,大手一挥,毫不客气就将几个摇头晃脑诗兴正浓的书生推到一旁,笑眯眯地帮盛羽占下假山上一块有平整山石的好地儿。
  
  盛羽向来是个接受新生事物能力颇强的人,被雷得外焦里嫩后,她迅速调整了心态,既然不能改变现实,那就干脆享受这个异时空的变态娱乐项目吧。
  
  何况二师兄照应得也很周到,值得表扬。
  
  她欣慰地冲陶晋点点头,想拍拍他的肩膀以示感谢,可踮了半天脚……嗯,差一寸没够着。
  
  算了,其实拍拍二师兄的大胳膊意思也是一样的。
  
  陶晋被她温柔小手一拍,一下给拍激动了,他想着让小师妹看得更开心点,于是拿袖子擦了擦山石上的浮尘,单手拎脖,双手托举,“嘿——”的一声低吼,一把将盛羽托起来,就跟玩举重似的一下弄到了山石上。
  
  这番动静跟以诗论“剑”的和谐高雅氛围实在格格不入,立刻引来四周一片低声咒骂。
  
  盛羽赶紧东南西北的四下作揖赔礼,陶晋一瞪虎眼,抖着一脸短须恶声道:“干!谁他娘的有意见?!” 
  
  “……”
  
  ……和一个粗人计较啥呢,那不是有辱斯文么?书生们很有修养地想。
  
  于是原来有意见的人士淡定地转头,装作看不见似的继续商量起诗稿来。
  
  所以说,带两位师兄一起来果然是个英明的决定啊。盛羽一边擦汗一边庆幸。
  
  身旁一紧,孟悟和陶晋也爬上山石。这里地势高,盛羽视野顿时一片开阔。她急着四下找穿白衣裳的人,第一目标当然是看向高高的坐台。
  
  穿蓝衫的,穿灰袍的,穿青衫的……还有一个穿黑色绣金蟒的。
  
  “咦……”孟悟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困惑,“这混世魔王怎么也来凑热闹?”
  
  坐在他身边的盛羽已情不自禁拿袖子掩住半边脸——台上正中那位身穿黑色蟒袍,头束镂花金冠,艳如桃花却一脸痞赖的英俊男子正是被她赏了一记膝盖撞的花孔雀。
  
   

作者有话要说:可能会有读者觉得俺太扯了,古时封建礼教森严,怎么可能有国家机器开办“乌云寺论剑”这种出格活动的事呢?其实不然。春秋时期的著名贤相管仲,就曾向齐恒公提出:以妓养税,以佐军兴。古代的大妓院一般都是政府开办的,相当于公立妓院,私营者估计也得递递红包找找关系,税交得大大滴,肉割得狠狠滴,才能分杯羹。可见古时人并不像我们想得那么一板一眼。所以,天知道在浩瀚的历史长卷中,俺们这“乌云寺论剑”会不会披一层别的皮出现呢?俺就是夸张点YY一下,小白文一篇,有文化滴姐妹千万表跟俺一般计较。

下周更新时间预告:
周六休息,周日至周四连续日更五天,手头稿子有点吃紧,下周五码得出来还是更,实在来不及的话,还请大家见谅,群抱大家,爱乃们。




20

20、巧相遇,遥山雾几许 。。。 
 
 
  陶晋奇怪地问:“师妹,你怎么了?”
  
  盛羽暗暗叫苦,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她就怕遇到花孔雀,现在坐这么高,想不被发现都难。二师兄啊二师兄,你说你没事把我举这么高做啥呢?
  
  孟悟看看台上,又看看盛羽,皱眉道:“师妹认识那魔头?”
  
  盛羽隔着袖子飞快瞥一眼台上,苦脸道:“台上那个穿黑袍的,就是要剥我脸皮做面具的骚包孔雀。”
  
  孟悟恍然大悟,脸上表情立刻由疑惑转为无限同情。原来是这个魔头呀,难怪师妹吃了大亏,师妹还真不是普通的倒霉呢。
  
  “师兄,他坐在台上,不会是个名门公子吧?”
  
  “……还好啦,他是北峥王府的小王爷。”孟悟一字一顿地陈述,语气充满同情,“也是大梓国最荒唐,最让人头痛的混世魔王——聂倾城。”
  
  “什么?!”盛羽吓得差点从山石上摔下来,“小,小,小王爷?”
  
  “师妹当心。”幸亏陶晋眼明手快抓住她。
  
  盛羽此刻肠子都快悔青了,她怎么就给自己找了这么大的麻烦呢?毕竟穿越前她已工作三年,早就过了天真热血的年纪,权贵和官僚是怎么回事,她心中有数。
  
  所谓权贵,就是让你站你就得站,让你跪你就得跪,他们不用讲理,一个手指头就能捏死你。
  
  盛羽可不敢指望这位小王爷抓到她后还能高抬贵手放过她。
  
  瞧瞧他这破名字,一个大男人,叫什么聂倾城,真是名如其人,人胜其名,名字和人都一样是个大骚包。
  
  这种家伙,能指望他宽以待人,大度能容吗?
  
  何况她明白,自己那天,那个那个,真的是下死力顶的。
  
  听说那东西娇贵无比是男人的命根子,小王爷若是因此废掉了,北峥王府如果因此绝了后……那,那,那恐怕不只是她,就连未云门十六口人外加那条大黄狗,统统都得拉到菜市口去砍头,狗头也一样。
  
  虽然害怕得混身发抖,可目光还是不由自主聚焦到某人某个暧昧的地方。
  
  台上几人就像几口青铜钟,一个比一个坐得端正,一个比一个面容肃穆,偏就那骚包小王爷坐没坐相,斜斜倚着椅背,一只脚不耐烦的在地上点来点去。
  
  他那个曾经遭受重创的地方正好绣着一堆金色的云朵,因了他的动作,那金色云纹便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盛羽凝目屏气盯着看了老半天,眼睛都被那刺眼的金色晃花了也没看出啥异常。
  
  真是愁死人了,她该怎么办呢?
  
  ……
  
  场上又有人在吟诗,那人不耐烦地换了个坐姿。
  
  唔,应该还没发现她。
  
  盛羽壮着胆偷偷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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