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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盏春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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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乱成一锅粥的台下,盛羽忍不住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心中暗生感叹:诗银介个职业,果然素灰常灰常需要激情和想像力滴哇……
  
  本次论剑文化交流活动的最高行政长官,拥有皇族血统的权威评审——聂倾城小王爷,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责任。都这么久了,还是在那里捶胸顿足笑得见牙不见眼,一点没有出来主持大局的意思。
  
  盛羽本打算提醒他一句“小王爷,要注意形象呀!”
  
  想想还是算了——这只骚孔雀,他有形象么?
  
  蔫儿坏的盛羽悄悄撇了撇嘴。
  
  多年以后,当人们谈论起传奇的未云门圣女时,总会不经意为她的神来之笔哑然失笑。那个奇特的女子浑身充满矛盾,有时好像聪明绝顶,有时又囧得让人哆嗦,她总有办法把自己陷入到最尴尬的境地,可最终又能天外飞仙般峰回路转化险为夷。
  
  有人评价她阴险装傻,有人说她是大智若愚,还有人推断她只是运气好……谁也说不清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个传奇。关于她的故事长久在江湖民间口耳相传,而说起这个传奇初露峥嵘的开端,所有人不约而同认定了那一日——大梓国乌云寺论剑。
  
  叮叮叮,叮咚咚,叮咚,咚咚咚……
  
  牙筷在白瓷碗沿起舞,轻脆的乐声又起。
  
  矮几前的“宋公子”一点没被因他而起的混乱搅到自己混乱,反而十分悠然自得地继续敲起牙筷,浓长的羽睫如同自有生命般微微扇动,波光流转的眼睛里透出小小狡黠。
  
  唇角微勾,“他”清亮的嗓音尤似带着童子般的清脆,在瓷碗击节声中几乎雌雄莫辨,吟哦抑扬如天籁般蛊惑人心。
  
  “当兮,当兮,
  振振幼驴,我心则惜。
  心之潮矣,驱之于集,
  肃肃乐征,我心则说。
  乐之忘矣,思之嘒嘒。
  及耳颠覆,零落成泥。”
  
  会场上再一次因她而安静,随着那调子旖旎的声声吟哦,台下众人的表情又变了。不管先前是讥笑还是不屑,是猥琐还是愤怒,此时都有些愣神,然后从诧异变为惊艳再到不可置信。
  
  望着台下纷杂各异的表情,盛羽笑了,吊在嗓子眼的心稳当当咽回到肚子里,她知道自己这招先抑后扬已经蒙混过关。
  
  这还得感谢前世发达的互联网,当初她在网上看到一张贴子,楼主号令群雄以诗经、离骚、乐府等文体翻唱俗得掉渣的《老鼠爱大米》、《猪之歌》,一时间群雄赋诗来和,油菜花大片大片地开,盛况空前。
  
  强大的楼主大人是这么翻译《老鼠爱大米》的:
  
  吾闻君声,乃有异觉
  辗转思之,毋敢相忘
  君在我心,永难忘之
  若当其日,诸愿皆偿
  吾爱静女,上可鉴之
  途远且艰,吾可誓之
  吾爱静女,如鼠嗜米
  风来雨打,永世同心
  君在我心,纵苦纵难
  惟愿君喜,九死无悔 (注:引自天涯名贴)
  
  盛羽当时看得捶桌大笑,一激动差点就把键盘给捶废了。从极俗到极雅,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如此奇思妙想实在让人赞叹,那张贴子那么火,证明了反差就是力量。
  
  盛羽玩心大起,绞尽脑汁拿小侄子最喜欢的《我有一只小毛驴》也编了一首,虽然词句拙劣,却逗得小祖宗哈哈大笑,这首嬉戏之作就给牢牢记住了。
  
  现在拿来献丑,那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纯属赌运气。
  
  好在……应该是赌对了。
  
  傅遥山看她的目光越发明亮,如果说先前他的眼睛是一对铁钩,那现在……还是一对铁钩,一对锋利无匹的铁钩。
  
  钩尖雪亮,肆意张扬。
  
  “宋公子果然没让我失望,你吟的可是上古的咏风体?”他摇着扇子,眼中的异光亮得能晃花人眼,“这瓷碗击节清新谐趣,咏风体早已失传只留下残章,今日却能得此一闻,宋公子才学渊博,佩服佩服。”
  
  “呃,咏风体啊……哈哈,傅公子不嫌弃就好。”虽然不知道咏风体是啥体,盛羽还是装作很深沉地冲傅遥山淡然一笑。其实淡然一笑很简单啊,皮笑肉不笑就好了。
  
  “小王爷,你看……”傅遥山看向场上的最高阶层。
  
  黑袍金冠的俊美男子却忽然起身走到盛羽面前,略略低了头,上下打量她半响,忽然用一种疑惑的神情道:“咦,我怎么看你……很眼熟?”
  
  聂倾城这句话给盛羽的打击不亚于一记九天惊雷。
  
  难道,他认出她了?
  
  她僵着脸,惊恐的眼睛瞪得老大,全身情不自禁地发抖。
  
  “哦——想起来了,你长得很像一个故人。对吧,傅公子?”聂倾城回过头对傅遥山扬扬眉,神情难得地认真,“好像是姓郑?”
  
  傅遥山目光一闪,很快笑起来,“小王爷可不要顾左言他,宋公子这诗挺有意思,您可得给人家一个赏赐。”
  
  不用赏赐了,下次王爷大人说话不要这样说一半带一转地吓人就谢天谢地了。盛羽望望天,默默把眼泪吞回肚里。
  
  那日的“论剑”大会总算顺利过关。盛羽那首歪诗只是胜在形式体裁上出其不意,当然经不起细细推敲。
  
  好在她压根不想论这个“剑”,而且限于先天条件,确实也没能力论。
  
  在大梓国众多风流才子们的虎视眈眈下,盛羽再三表示自己才疏学浅,只是个出来活跃气氛的路人甲,请大家千万不要跟她计较。
  
  这份自知之明令在场的才子们颜面稍霁,也就大度地放过了她,盛羽这才得以从聂倾城神色诡异的骚包微笑中逃生。
  
  好在从那天以后,她便时来运转再没像以前那么倒霉了。
  
  傅遥山好像特别钟意她的“才学”,上赶着要和她结成知交好友,三不五时便约着一起赏花游湖,溜鸟逗狗,
  
  盛羽原先担心他动不动就吟诗作对,自己肚子里没几两古代墨水,心里甚是忧愁。
  
  万幸傅遥山并不像传说中那么酸,平日里交流也和正常人无异,无非聊个天气好晴朗,花儿好清香,这些话题当然难不倒盛羽,日子倒也好混。
  
  与他往来走动了一段时日,盛羽自觉时机成熟,便找了一日请傅遥山去楼外楼吃饭,打算正式介绍金粽子隆重登场。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俺家小剩唱了一支“小毛驴”,结果被大家纷纷BS,你们嫌弃她,俺看出来鸟!!!
小剩扯着我打滚,严重要求一雪前耻,于是今天咱也露一手,好叫你们看看,其实她也素个有文化滴人,哼!




23

23、八色菜,红线牵起来 。。。 
 
 
  为了确保良好的私密性和浪漫的约会氛围,盛羽在楼外楼要了一间包厢。
  
  原本她是打算约在画舫上的。
  
  试想,包下一只不大不小的船,困舟湖上,傅金二人大眼瞪小眼,你看着我,我瞅着你,凉风习习,水波滟滟,小船一晃,金粽子一个不小心栽进傅遥山怀里……啧啧啧,多好一个机会啊。
  
  可是,盛羽忽然想起来她不会游泳,困住那两人固然好,可要是她无法脱身,岂不是多了个大灯泡?那可太煞风景了。
  
  后来又想约在乌云寺后山的桃花林,毕竟那里是金粽子对傅遥山一见钟情的地方,有特殊纪念意义。上次论剑她也亲自去过,风景确实不错,令人思春。
  
  可金粽子身为一个闺中小姐,爬山肯定爬不动,到时候得轿子、马车轮着上,大小姐出门带的东西多,丫鬟婆子也跟得多,盛羽不想跟着她们活受罪。
  
  想来想去,还是在夙沙城找间好点的酒楼吧,庸俗是庸俗点,胜在靠谱。
  
  楼外楼就是传说中最为靠谱的夙沙城第一楼。
  
  *** ***
  
  盛羽不动声色地打量这间包厢。
  
  东墙上挂了两幅梅兰图,笔法清雅,自有傲骨,让人瞧着就不自觉地眉展心舒。厢房中仅放一张矮几,数只锦绣蒲团,她与傅遥山隔几而坐,她坐里面,傅遥山坐门口方位。
  
  靠西墙角的地方摆着扇木艺雕花屏风,是用整块木料雕成,花鸟图案虽不张扬,却隐隐泛着润泽之光,乌沉沉的透着股异香,想来也是颇有年月价值的东西。
  
  盛羽很满意,这个地方应该配得上傅遥山和金粽子的首次正式会面。她早已做好安排,只要金粽子能依计行事,此事应有七成把握。
  
  想着辛苦了这么久,距离收网拿钱的日子指日可待,她不由愉快地扬起嘴角。
  
  “逐笙,想什么笑得这么开心?”傅遥山早已自动将“宋公子”改为“逐笙”,以示亲切。
  
  盛羽笑眯眯地说:“承蒙傅兄多日来的照顾,小弟早就想回请以表谢意了。今日的菜肴点心全是一个特别之人所做,我想傅兄一定会满意的。”
  
  “哦?”傅遥山莞尔一笑,钩子眼中射出灼灼的精光,“只要是逐笙花了心思的,我当然会满意。”
  
  盛羽眯眯眼,笑得格外腹黑,“我当然花了心思,这个心思你马上就能看到了。”
  
  “是么?愚兄翘首引领相待。”
  
  “哈哈哈哈哈哈……”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短兵相接,似乎迸发出无形的耀眼火花,一种带着心照不宣意味的爽朗大笑萦绕在室内清雅的栀荷香中。
  
  “吱呀”一声轻响,一阵奇香飘来,是小二将盛羽订好的菜肴一一呈上来。
  
  黑、白、绿、黄、橙、红、紫,粽八色精致非常的菜色,满满当当搁得像朵大梅花般摆了一桌。
  
  “逐笙安排的这些菜式可真是色泽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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