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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穆皇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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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着这么个女儿,她实在该心情舒畅,不但不会虐待,还要使了劲地对孩子好、抬举孩子,反正本来就不是她闺女。
  哪怕这孩子是司马懿亲生的,也和她没血缘关系。左右是替别人养孩子,她没任何心理负担,乐得看老公纠结,要是收获了一份意外的“母女情”,她就更没什么难过了。
  
  风流债什么的,本该做下的人自己还。诬陷人清白什么的,春华还真不用给自己揽罪名。
  得了,她还要有滋有味地过下去,看着人恶心,十几二十年的吃不下饭——然后她就圆满了。
  
  
作者有话要说:如何关上这扇门——这是春华姑凉所想的
原本捕风捉影,内院秘辛什么的就最难撇清,阴私沾上了就要脱下一层皮。 


85、方死方生


  以家伎身份之低;在历朝干掉正室;笑到最后做皇后的却也不少。
  本朝为例;汉武帝的卫子夫是一例;赵飞燕之流更是公主府的家伎。便是曹家三代,卞氏、郭照都是家伎出身;曹睿的毛氏干掉了曹睿老爹曹丕亲赐的豪强名门虞氏女。
  如果以为家伎身份低;而被革除了后院竞争权——那是大妇的幼稚。
  
  家伎获宠的例子在魏晋比比皆是,到了五代十国,凶残的石家、高家更是如此。
  以唐人所写的《郑樱桃歌》为例,郑樱桃童鞋有这么个玛丽苏的名字;也有一段更玛丽苏的家伎彪悍人生。
  头一个在她头顶上做正室的,被她用吹枕边风让杀死了;以为自己可以扶正了;但丈夫又娶了名门之女。第二任正室不好打发,郑樱桃恰生了个孩子,按照惯例,妾子由主妇抚养也是正理,得宠的郑樱桃自然不愿意,两人抢孩子的途中,孩子死了——郑樱桃顺水推舟,说是大妇故意害死她孩子,第二任正室再次完败。
  好不容易等丈夫当了皇帝,郑樱桃也当了皇后,她生的两个儿子,大儿子当了太子。
  太子,把他爹娘的残暴一丝不落的遗传了,这货还吃人。
  见太子的乱摊子要整不下去了,郑樱桃去派人劝他,被太子杀了。太子这色厉内荏的货,图了一时痛快,事后又吓得装病。他皇帝爹是真以为他病了,派女官探访,也被杀了。
  就这样,石家残暴爹奋起杀了太子儿子,连郑樱桃本人都打回去做东海太妃。做了八个月的正室,郑樱桃又干回老本职了,《论正室的倒掉》是她的专项。在她之后的第四任正室再次被她轻松完败。
  
  满目的宠妾灭妻事引以为戒,就算目下自家的妾被打压趴下,春华也没有掉以轻心。
  留下了庶女,是膈应了丈夫,留下了妾,说不准就给她翻了身。
  该做的,她还要抱着孩子去给她爹看,“这是咱家的二娘了,族里的话……该是十一娘了。”
  司马懿是根本就不想看见这孩子,随口应道,“有你看着就好。”
  
  早在妾怀孕之初司马懿就不想给别人养孩子,直接就想让发卖了她,还是被春华拦了下来,“她怀着孩子,要是你觉得她不合你意,也不在这时候打发。”
  她不是个烂圣母,这么做自有原因,“兴许得一子才好。”
  
  司马懿心想,得一子才不好,他就真给人养儿子了。
  人到中年,他有儿有女,且都聪明伶俐,讨人喜欢,真不差这么一个孩子,还要是庶出的。头一次,他觉得找这么个妾当乐子,现在倒块甩不掉的膏药,说不准还要影响他原有的家庭,有些得不偿失了。
  到底戴绿帽子的原因不好明说,“庶出的下作东西留府里算什么,官员本四十不能纳妾的,有了孩子不正更难堪了。”
  
  春华心想,你要知道规矩,当初就不该把人带回来。
  还要一脸为他着想,“您要这么想,现在打发了,怀了孕的妾真让她在外面把孩子生下来,那事情可就大了。”
  人牙子不是做福利的,怀孕的女人一时半会儿是没地方卖的,收到了这样的女人,大多是因了主人家的阴私事,人牙子背后都要道声晦气的。
  你想卖了她,还没人愿意接手呢。
  “事情还能怎么坏了?”
  “你想,在外面让她生了孩子,母亲是贱籍出身,孩子又无父养的,多是要从母为奴的。”
  亲,别忘了这个时代还有个《从母法》的惯例哟。
  “这孩子要也是个贱籍的,大概是和其母一样,或是当歌舞伎,或是给人当乐工说书……便是我可以不顾名声让人说大妇不厚道的,你还指望着往后有这么一奴婢见人即说是咱家骨血的吗?”
  十多年后,她的孩子们都已经长大了,男的在朝堂上走动,女的为命妇的,便是为孩子们着想,难道还要弄出一个在外口口声声嚷着自己身世的庶出同胞,让儿女们难堪吗?
  
  如今伏姬被摁在她的地盘里不得动弹,但卖出了府,那就是天高任鸟飞了。要伏姬泼妇点的,自己便先随口一嚷嚷,事情闹到了舆论层面,就是不死也要脱层皮了。

  阴私的事只能往暗处捂着,哪有把人往外面推,让她开了口的道理。
  
  司马懿也脑补了一回,春华说的不是没道理。
  假设真有这么一个“十八年”后,给他来了这么个“沧海遗珠”的女儿,伎籍女子为了抬高身价自然是不吝和客人说自己的身世。
  其母已经是这般性情了,要是再来个“一双玉臂万人枕”的“沧海遗珠”去来来回回地伺候他的同僚们,活仲达这回都不用给死诸葛吓跑了,直接卸甲归田回乡偶书算了。
  
  暂就放她这一回。
  夫妇俩都是这么想,只是出发点都不同,但有一点却是异曲同工——绝不能让伏姬生下儿子的。
  也真是伏姬命好,她这回生下个女儿。
  
  春华可惜之余,该做的还必须要做,“孩子生下了,还没名儿呢。”
  让人抱给丈夫,司马懿只马虎地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有没有看清眉目,“庶出的丫头,你做母亲的起个名就好。”
  亲生父亲淡薄至此,虽说这里面多是出于自己的功劳的,小孩清清白白地生下,毕竟是无辜的。
  
  春华此刻也有些叹息,她到底是成了个压迫人的封建旧有阶级。
  后院这事儿,向来不是东方压倒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自己不作为,被小妾撬走了,连自己嫡出的三个孩子一同要倒霉,看看郑樱桃,看看唐明皇的武贵妃。
  和孩子她妈是宿敌,对着这么个小肉团,春华却为难不起来。
  “要我起名?”她想了想,“随了她姐,叫道柔好了。”
  心中也有不厚道地想过,干脆叫“道怜”,“道伶”,巴不得不在她脸上贴一张小妾生的标签,或者直接叫“道德”,呵呵,暗示她爹嫖妾,很不道德。
  最后,她还是个厚道人。
  
  “既然这么说了,孩子还小,让人抱下去吧。”司马懿是觉得这事烦心了,又想,还好当初是留下了,这生的是女儿,在府外无父的话,怕是要和其母一样重操旧业了。
  “阿伏……你趁早发卖了她吧。”
  “什么!”春华真是被惊到了,明明前不久他还新鲜得人家爱死爱活的,“她刚生了子,你就发卖孩子的母亲?”
  “生子卖母,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的确是常情,司马懿一面掩住了自己的用心,“她是个什么样的出身,让她接触了孩子,还要怎么管教呢?已经是这么个庶出的出身,再留着其母,总要叫你为难了。”
  伎女,图个乐子也罢了。欣赏人才艺歌舞的,和弄回家给孩子当妈是两个概念。
  如果没有春华这么从中作梗挑破的,或许司马懿也从来不在意这个,但既然注意了,便容不得他不深想:弄一个这样的妾倒也罢了,妻子、女儿却必须是名门闺秀的,决不能和个贱籍女子一样烟视媚行,去“万种风情”的。
  
  他这样说,其实是和了春华的意的,便是司马懿不说,原先春华也是要做这样打算。
  “她还没出月子,且不要这么快挪动吧。”也算是给她争取最后一点福利了。
  
  春华不是个苛刻的人,如果不是伏姬自个儿侵犯了她的一亩三耕地,没事她也用不着和人死磕,把人弄成身残体残的——那就该是她自己脑残了。
  她所做的无非出于体制上下手,把人赶出编制就行了,其余的身体是本钱,她没必要断了人家后路,一辈子疾病缠身,或是无法生育的。
  内院女眷之争,说来说去都是男人自个儿不好,对正室春华来说这是**,对小妾伏姬来说是博前程,都是能够理解的。所以把人驱赶出去了,春华也不断人前程,说起来人家年轻小少女也可怜,白白承受了次生育之苦。
  至于未来,她是要为奴为婢,还是给人做妾做妻的,都与春华无关了。

  春华并不是个苛刻的人,行事果断,却不会做无意义之事。
  在她看来,伏姬之事已经过去。
  
  女人生育是件大事,除了坐月子之外,完全的恢复至少要半年。伏姬是奴婢,给她弄半年的产假,实在是有些矫情了,但给她拖两三个月休整的,春华还是做得到的。借口要找总是有的,比如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下家什么的。
  只要人不和她作对,她也不会死抠着不给人福利——这就是她身边奴婢们都愿意听随她的原因,只要办事尽心,不上蹿下跳的大家都有舒舒服服的日子过,何乐不为呢?
  
  然而可怜伏姬在月子里,女儿被领走了,最绝望的是告诉她要被发卖了。
  如果说原先她还能安慰自己,头胎生女儿也无妨,自己还年轻,生育总是功劳,生女儿还可以免得夫人太介意,往后还可有所图的话,要被发卖的消息真让她给懵了。
  
  这么一来,自己先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来传话的人颇带了点幸灾乐祸的口气,“夫人让你好好休养,别乱起什么心思。”
  倒不是刻意来挑拨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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