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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无奈,闭目养神。
晚上,一大家子都聚一块了。难得今天有娃看着她,所以没有锁门。
晚饭妥当之后,那妇人认那娃喊她一起上桌子吃饭,她有些惊讶,这里的民风倒是淳朴,她上回还和温珩煦在酒楼看见一妇人带着小孩子站在旁边端着碗吃饭呢,据说是平民妇女儿童没资格与男子同席。
想到温珩煦,她不由得心里暗叹,怕又是让他担忧了。
古代这点也不好,没办法打电话通个信。要是穿越到修仙世界,一个纸鹤就飞信过去了……
她就坐在下沿,只见那妇人高高兴兴地端菜,给上座的汉子倒酒,一边说“老宋,咱两个可熬到头了……”
原来是夫妻两个。
夫妻俩左手边还有一个空位,右手边就是那娃,一边东夹西捡,一边还对她做鬼脸。
“爹娘,俺回来了——”
外面传来了一声呼喊。
那妇人并那汉子那娃俱是一脸欣喜,齐齐迎了上去。
妇人寻着个帕子就要给他擦汗,汉子伸手接过了他身上挑着的担子,娃高兴地一边拍手一边大呼“哥,你可带糖回来了”,家犬也围着转着圈儿。
长歌看着这画面,她只感觉自己是个外人,本来就是啊。
宋婶看见大儿子回来,忙道:“儿呀,快来看看你媳妇,赶明儿把事儿办了,早点给爹娘孙子抱。”
这话也太直白了,直说的少年黝黑的脸涨红了面皮。
长歌总算明白了,她是买来给这个少年当媳妇的,那么为什么小儿子说她是他媳妇?难不成要共妻?!她知道山里娶不起媳妇,兄弟几个共有一个妻子。
她不要,她不要早早地为人妻子,如果是温珩煦也许还有的商量,眼下这人她万万看不上。
买她做媳妇?笑话!
那少年一直不敢看长歌,长歌也兴致缺缺不想看他。
一顿饭吃得寡淡无味,长歌心里只想着怎么离开这里,她好想念温珩煦呢,枫笙城还没有逛完,她的东西还在人贩子那里,被卖之仇还没有报……她感觉自己真是没用啊。也许人家找不到她以为她离开了吧……或许温珩煦根本就不会去找她,他们不过萍水相逢罢了。
晚上也没办法洗漱,她简简单单寻了个干净的碗漱漱口就回房睡了。
岂知道那少年竟然也过来了,难道是想和她圆房吗?
两个人打了个照面,他飞快地低下了头,转身走了。
这下子长歌算是看清楚了,他脸上有一道疤痕,长得倒是斯斯文文就是黑了点,显得就有些粗犷了。
和那白白嫩嫩的萌娃倒真是亲兄弟,有几分相像。
另一边,宋婶瞧见大儿子大宝匆匆忙忙跑得了,喊住他。
“她早晚是你媳妇,你躲个什么咧?”
“娘——俺——还小。”
“不小了,都二十了,同村的娃都满地跑咯。”
【作者提倡晚婚晚育,别跟古人学啊,不长寿~】
“娘,那姑娘不是情愿的吧?”
“什么情愿不情愿,嫁人有几个是自己意思的?你知不知道爹娘给你娶个媳妇多不容易啊?家里积攒了这么久,你不好意思?你弟弟还等着哩,村里头有多少户娶不上啊?你知不知道,你还想着去翠湖家共侍一妻啊!是不是自己的种到时候都不清楚哩,你个没良心的……”宋婶唾沫横飞,宋大宝耷拉个脑袋听训,二宝也带着土狗过来凑热闹,长歌远远听着,耳朵都要竖起来了,就是听不清楚说的什么。
长歌听着外面闹闹哄哄地,心里烦躁,索性合衣躺下,宋婶那声音太具有穿透性,她只得用被子盖了头,捂着耳朵还是隐隐约约迷迷糊糊的,渐渐的困了也就睡着了。
且说温珩煦这一边,他早已无力设结界只能独自锁了门,躲到屋里,不惜一切使用禁术。
禁术有多危险呢?
他师父——不世出的天才,当年为了一个女子使用过禁术,结果功力尽失、须发全白……他师父离开他之前为他留了一签,还为他寻得了“奇迹”、“良缘”……他师父后悔了吗?不得,未知。
这些往事他不想想了。
眼下如果有长歌的生辰八字只需要算上一卦便可得知方位;若有心头血便只用寻常秘术即可。可是这些都没有。
他当日算得了长歌会来会出现,完全是命定加诸借势,可他当日已经功力大退……
这“寻踪”只是一般的小禁术,他若好好地便怎么也不会有太大伤害。只是他旧伤未愈心疾又添,恐怕凶多吉少。
不行,就算他成为废人也不能让长歌出半点事——他感觉她在等她救她,她和他都等不了。
这么一想,他顾不上其他,当下咬破手指,掐诀,催动了秘术。
只是他太心急,施法过度,整个枫笙城,风云都为之变色。
在巡街的秦侠客,在逛街的夜太子,在……总之他们看着染血如火烧云的天空,暗呼“遭了”,各自施展轻功往温宅奔去。
“哇塞,很漂亮啊!”一个卷发女子穿着一身很超前的古装抬头看天,她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眼神,也完全忽视了身边人无奈而又缱绻的目光。
红光渐渐洒满整个枫笙城,打破了城里所有水面的平静,街道上各自飞虫禽鸟乱窜,鸡鸣狗叫喵咪声一片……
屋内,温珩煦脸色越来越苍白,渐渐撑不住,可是他偏偏收不住功,眼见着血色殆尽——
“噗——”他喷出一口血,终于撑不住了,歪歪斜斜地软倒在地。
他的身后,是一袭红衣的人,伫立着,似妖孽,眼角泪痣明灭闪现,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薄唇轻启,“愚痴”二字消散在空中。
“哗啦”一声,门窗破碎。
一把剑一根针一只笔向红衣人飞射而来。
他长袖一挥,衣袂翩跹间,三个武器反攻回来处。
从门口闪进来三个人,手中正执着一剑一针一笔而已。
☆、第 9 章
“愚不可及,本座是在救他。”红衣人勾唇一笑,皓腕倾翻,一粒丹药夹于指间,“喏,爱要不要。”他拂袖而去。
三人中为首的那人接住了那粒丹药,贵气逼人,伸手拦住了蠢蠢欲追的二人。
“他武功在我们之上,救人要紧。”
三人连忙簇拥而上,两人合力将倒地的温珩煦搬上床,那人将他下颌掇开,把丹药塞了进去。入口即化,确实好药。
门外大树上隐着的红衣人,见此,飞身而去。
呵,他不是最希望那个人死吗,这又是在做什么,不,他要和那个人比试,光明正大地赢!
还有,那个女子究竟有什么魅力让那个人至此?不能留,他可不信什么预言。
花妈妈最近很倒霉,先是碰到个厉害的“货”,被巡使碰见了;巡使出手逮住了“货”,她又不敢收到窑子里只得发卖了;想卖个大价钱又遇见正在严查贩卖案件的钦差大臣……害得她只得按照猪肉价钱,论斤卖了那女子……可惜了那皮肤,摸着倒是滑腻,就是脸太糟。
不能想了,她得先把手里这包袱处理了,然后去庙里烧烧香去去晦气……
温珩煦宅子里来了不少人。
这件事情动静太大了。
秦侠客抱剑倚在门口,他微微颤抖的手出卖了他的故作镇静;赛仲景在屋里飞针行灸,暮春之末,细密的汗珠蔓延他的脸;夜水宸在不远处来来回回地踱步,不时还要应付来人。
这时候,一顶华丽的小轿摇摇晃晃而来。
且说这一边,长歌早上醒来,天已大亮,也没个人喊她。
她推开门,想去洗漱一番,习惯性地去拿包,这才想起来自己被卖了,她的包也没有了。
郁猝至极的她干脆滚回床上继续懒觉,反正也没什么事自己昨天晚上吃得多现在也不饿。
中午了,长歌都没起来。
忙了一上午的宋婶,刚煮好了饭,让二宝给田里的宋爹和大宝送去。
二宝蹦蹦跳跳地跑了,家狗跟着他后面吐着舌头撒着欢儿,宋婶在后面喊着:“慢些慢些——小心着点儿。”
李翠湖坐在自家门口绣着花儿,她三个丈夫都出去劳作了,她煮好了饭也不送去,就这么在门口一边和邻家妇人唠嗑一边手上绣着花。
李翠湖是村里一枝花,身材算是丰满的了,她家里穷,又没有哥哥弟弟就招婿入赘,一连招了兄弟三个,这在这个世界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妇孺皆知,当今圣上的妹妹渔阳郡主据说有几百个面首呢!人家郡马爷可是沈将军的侄子,还状元出身呢!不都大气也不敢出。她嫌三个还少了呢。
正巧,二宝和狗从她家门口过。
“哟,二宝子,给你父兄送饭呢~”
二宝看了看她,停下来,喊了声:“翠湖姐,你是喊我吃糖吗?”
“呵呵呵。”李翠湖学那书上的小姐拿帕掩唇而笑,“二宝真可爱啊,你哥可是娶媳妇了,怎不让她送饭让你来啊?”
“那是我媳妇!”二宝气呼呼地跑了。
“好好好,你媳妇。”
“小傻子……”“可不是吗,大的丑小的傻。”“就是,娶不到媳妇就买来个,真看不出他家还挺有钱。”“光看那脸就够害怕的了……”“是啊,那个姑娘不爱俏儿?”……一群年轻妇人叽叽喳喳八卦起来,都是些嘴碎的。
“是呢,想他大宝想入我家门我还不答应呢。”李翠湖很是骄傲,她和宋大宝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小时候的宋大宝也是白白净净的,读书也厉害,可是他家出了那样的事情……唉,人毁了,家也穷了,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钱买的媳妇。
春日里,田野到处都是劳作的农人。布谷鸟欢快地叫着。
宋家父子二人拿鞋垫着就坐在阡陌上草多的地儿,扒着碗里的饭,二宝就在不远处捉蚂蚱,狗儿摇着尾巴趴着看他。
“等这段农忙过去,家里就给你们办个事,早点生了娃,她就不跑了。看着身体是个好的,安了心也能帮衬着不是。”
大宝点点头,没说话。
“翠湖不是个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