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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给他烫醒了,再回过头看的时候,椅子上只有两根还挂着泥的大葱。
迟绪默默的打开水龙头,把手伸到底下冲凉水。
自爷爷去世后,他时常能看到爷爷的“魂魄”,只要他想念爷爷,爷爷就会随时出现,他们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仿佛死亡从未发生过。
迟绪不信佛,也不信上帝,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却能隔三差五看到去世的亲人,毫无疑问的他病了。
所以在爷爷去世两年后,他整理好心情,去拜访了心理医生。
接受自己有心理疾病一点都不难,反而很轻松。
那是一种很复杂的心理,反正就迟绪而言,在得知自己多年的失眠只是生了病,按时吃药就会康复的时候,他真的有种活着还有希望的感觉。
整夜整夜睡不着的滋味太难熬了。
迟绪看着自己红了一大片的手指,弯起嘴角笑。
幸好他馄饨已经包完了,不然要多费不少力气。
程达回来的时候是九点十五分,他换了拖鞋呼哧带喘的跑进厨房,兴冲冲的问,“什么味啊,这么香!我本来不饿的,现在饿得要死!”
迟绪把馄饨从锅里捞出来,往上头洒了些葱花,“回来的正好,端走吧。”
“哇~”看到满满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馄饨,程达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就差原地蹦个高了,“这也太讲究了吧!我必须得拍个照!”
迟绪手指头一会比一会疼,跟火烧似的,他也没心思和程达说笑,“给我根烟。”
程达二话不说,直接从自己兜里掏出烟,放在自己嘴里点燃了之后才递给他,又满脸好奇的问,“你装一保温桶馄饨干嘛啊?”
迟绪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用夹着烟的那只手撑着下巴,一副筋疲力尽的模样,“送同事的。”
“住附近那个同事?女同事啊?”
果然,是个人都要这么想。
迟绪没法说别的,便点了点头。
程达立马怪腔怪调的哎呦一声,“你这是追人家呢?”
“胡说什么……没有的事。”迟绪因为他这句话,让烟给呛了一下,忍着没咳嗽出声,脸涨得通红。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还脸红上了,我告诉你,追女孩你光送早餐是不行的,你得……”
程达的长篇大论刚开了个头,迟绪就按灭了烟蒂,拧好桌上的保温桶,转身出了厨房。
他也没法跟程达说,自己根本就不喜欢女孩。
……
“谁他妈让你碰我东西的!”
“操,你那破盆扔地上碍事怎么不说。”
迟绪对大学寝室的第一印象,就是暴躁与愤怒。
他轻手蹑脚的推开门,暂时打断了里面的争执,“你……你们好,我是管理系的迟绪。”
站在寝室中间的胖子正在气头上,怒火无所顾忌的向他宣泄,“你哪个系的?没吃饭啊,大点声!”
迟绪已经很久没有和爷爷之外的人交流过了,刚刚那句自我介绍,已经是他在心里反复练习了很久的成果。
他本想在这个自己努力争取来的新环境中好好生活,最起码不让爷爷像之前那样整天为他没有朋友而担忧,所以在来学校之前,他特地去理了头发,买了一件新的衬衫。
可这个世界的人,仿佛就是不能容纳他,又或者说,在热闹繁荣中,他与众生背道而驰。
迟绪没有回答,被骂了一句。
正在整理床铺的瘦子跳了下来,看上去是为他打抱不平,实则借题发挥,“你他妈装什么逼?”
“我操/你大爷的,你别给脸不要脸……”
迟绪坐在椅子上,安静的听着他们互相咒骂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内心十分期望他们赶快打起来,这样辅导员说不定就可以重新分配寝室。
然而他们骂了很久也没有动手的意思。
正当迟绪感到惋惜,门再度打开。
那是迟绪第一次见傅一辰,他留着清爽利落的短发,穿着一件米黄色的毛衣,站在暖秋的阳光里,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吵什么呢?走廊里全是我们寝的声音,让人听了笑话。”
“你谁啊?”
“介绍一下,我是管理系的傅一辰,听说我们寝有个叫迟绪的,也是管理系,哪位啊?”
迟绪坐在胖子后面,无声无息的举起了手。
他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他,可傅一辰的视线却一下子落在了他的身上,并大步的向他走来,“我就觉得会是你,我们一个系的,以后可以一块上课了。”
虽然迟绪很想要爽快的答应,但当时的他表现的冷淡又疏离,“嗯……”
幸好傅一辰不在意,他回过头对着那两个室友道,“你们吵完了吗?大老爷们别斤斤计较的,我知道你们刚离开家,心里头都慌着呢,生怕自己往后退一下就让人欺负了,其实大家都是同学,谁能欺负谁啊,往后还要在一起相处四年呢,别闹得那么僵。”
傅一辰成功的给了他们台阶,让寝室里的暴躁与愤怒瞬间停歇了。
傅一辰极为善于摆弄人际关系,短短三天时间,就让那两个针锋相对的室友亲如兄弟,整个宿舍楼上上下下,没有他叫不上名字说不上话的,他也试图让迟绪融入其中,可迟绪是个异类,与那些刚刚离开高三离开父母,奔腾野马一般的大学生全然不同,尝试了几次后,迟绪仍然十分抗拒,他只好无奈的放弃了,即便如此,傅一辰还是每天和迟绪一起去上课,一起吃午饭,甚至在知道他生活拮据后帮他找了图书馆管理员的兼职。
他做事圆滑周道,和任何人关系都很好,饶是迟绪这种在旁人眼里性格孤僻又古怪的书呆子,也会时常跟在他左右,做忠心耿耿的小跟班。
迟绪心里非常清楚,傅一辰交朋友的目的性很强,比如寝室里那个胖子,虽然人霸道又讨厌,但家里是很有钱,比如隔壁寝室那个有狐臭的同学,虽然身上气味难闻,但他爸是经管系的教授,比如自己,虽然性格孤僻古怪,但成绩很好,可以帮忙完成作业。
正因为看的清楚,所以迟绪不敢把傅一辰那样的人当成是朋友,他怕如果有一天,他没有了利用价值,会被毫不留情的抛弃。
得到过又失去的感觉实在不好受,他不想让自己陷入那么难堪的境地。
可寒冬到来之际,傅一辰送了他一件暖和崭新的羽绒服。
那件该死的羽绒服。
“这个,这个我不能要……”
“穿着吧,天气这么冷,再冻感冒了,就当我借给你的,等你长大,上班赚钱了,再给我也买一件不就好了。”傅一辰说完,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手掌的温度就像父亲一样。
迟绪就此沦陷。
那是迟绪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他把这份隐晦的感情藏匿于心,谨之又谨,慎之又慎,日日惶恐,夜夜不安,连视线也不敢有稍许放纵,他深知那些不自觉流露的感情不会令旁人会心一笑,而是能要了他命的穿肠毒/药。
只是冬天的冰雪早晚会融化,有些事情,无法阻止,也无法改变。
……
昨个下了小半天的鹅毛大雪,今天温度一直都没回升,雪厚厚的堆了一层,这会太阳出来,楼上小孩都捂得严严实实的出来玩雪了,三两个家长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深怕小祖宗跌倒摔伤。
迟绪拎着保温桶的那只手缩在袖子里,抬头看了一眼老板家的窗户,心里头发愁。
一顿两顿的,难得老板开口,他费点心思做不是不可以,要天天这样,也是够要命的。
正愁着,五楼的窗户忽然打开了,赵瑞怀顶着大风露出头来,“上来啊。”
迟绪呆愣的仰望着他,又听他喊道,“快点!”
“……来,来了。”
所以说,老板是怎么看到他的?
想到赵瑞怀坐在窗户边上眼巴巴等着馄饨的模样,迟绪不由的加快了脚步。
他可怜老板,老板不可怜他。
一开门,迟绪便迎来了非常不满的质问,“怎么现在才来,这还是早餐了吗?”
迟绪挺生气的。
给老板做早餐又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况且他从早上七点钟就开始准备,到现在为止一刻也没闲下来,连手都烫坏了,没有感激无所谓,这种态度有点过分吧?
“不好意思啊赵总,熬鸡汤用了点时间,所以晚了。”迟绪心平气和的道了歉,转而又说道,“我动作真是太慢了,也幸好今天是周末,要是上班时间肯定会迟到,我看我以后还是到外面吃早餐吧,也省事。”
赵瑞怀拧开保温桶的盖子闻了闻,抬眸看他,就好像没听到他说的话一样,“鸡汤?早,早上现炖的?”
“嗯,您尝尝。”
赵瑞怀起身走进厨房,拿了一个大碗和白瓷汤勺,他把保温桶里的馄饨尽数倒入大碗中,浓郁的香味瞬间涌入鼻息。
馄饨煮的恰到好处,皮儿呈半透明状,嫩/红色的肉馅依稀可见,待一颗一颗沉入碗底后,停止了涟漪的鸡汤浮着一层金黄色的油和碧绿的葱花,看的人食欲大增满口生津。
赵瑞怀迫不及待的用汤勺舀起一颗馄饨,轻咬了一下滑滑的馄饨皮儿,吸了一口里面饱满滚热的汤汁。
嗯……
即便对赵瑞怀的态度感到不满,也不妨碍迟绪期待得到他最直观的反馈,只是从赵瑞怀的表情上实在难以看出好坏,迟绪只能开口问,“赵总,您觉得怎么样?”
怎么样?
烫嘴,真香,啊——
当然,这不能说,有失格调。
赵瑞怀淡定的放下勺子,客观点评,“不错,鸡汤很鲜,肉馅很嫩很有嚼劲,一点都不油腻,总体比我想象的好。”
“……”
看一眼小秘书的脸色,赵瑞怀又不紧不慢的补充道,“没有愧对我从早上六点就开始等。”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