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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锦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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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日,男人神情紧张地过来,她微笑着告诉他一切安好,再用身体安抚了他的情绪,在激情袭击她,理智离去的时候,她差一点就问出口:你如此紧张,是担心你的父亲对我不利,还是担心事情闹大了,会传到那个女人的耳里。

    她是在两个月后,被诊出有来了身子,她欢心的心都缩了起来,可是那个男人却失魂落魄,只是呆坐着,一直到太阳西下,都不曾开口,说要给她一个名分。

    她强忍着的眼泪,一直到他离开之后,才落下来。

    之后,她生下儿子,却依旧是个外室,而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似乎难得来上一回,即使诺家都不能让他注目,因为那个高贵的女人怀孕了,还生下了他的儿子,他欣喜若狂,早已忘记了在寂寥的别院,还有一对母子在等着他。

    她不甘心,于是她带着儿子,巧妙的出现在那高贵女人的面前,那高贵女子在知晓她的身份时,脸色一下子就变得苍白暗淡起来。

    那颜色,怎么看,就怎么的漂亮。

    而,关于她和男人的流言,开始在京城蔓延。

    后来听说,他们夫妻反目成仇,那高贵女子再不肯让他踏进房门一步。

    她知道的时候,特意买了酒,狠狠地大醉了一场,这结果她一点都不意外,因为在她的打探中,她早就知道那高贵女子是什么样的性子,这般眼里揉不进一粒沙子,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件好事——那些流言正是她命人撒出去的。

    可是,即便是如此,男人也没有来找他,倒是不速之客再次光临了,而她依旧用身份招待了他。

    之后,不速之客光临的越发勤快,每一次到来,都恨不得将她压死在床上,而她只是媚笑着承受,妖娆着扭动着身体,只让不速之客恨不得死在她的身上。

    她要进府,她要让不速之客离不开她的身体,她要依靠不速之客走进那对男女的世界。

    她不要这般永远的呆在角落,偷偷看着他们的幸福,于是她缠着不速之客,手段用尽,终于缠得不速之客点头。

    于是,威远侯的老夫人生病了,需要血肉做药引子,那位高贵的女人自然不肯舍了她高贵的血肉,而她在不速之客的帮助下,一路冲到了老夫人的面前,割下自个儿手臂上的血肉。

    在血肉脱离自己的身体的时候,虽然疼,可是她却觉得再值得不过,因为她看到了男人眼里的动容。

    她终于如愿以偿的进府,虽然只是妾室,可是她知道,终有一天,她会和那个高贵女子平起平坐。

    她静谧着,讨好着,在不速之客和男人之间周旋,在老夫人面前伏低做小,她得到除了高贵女人之外,所有人的喜欢。

    她做最得意的事情,就是用计算计了高贵女人的儿子,她恨这个孩子,所以她让人将他扔到了乱葬岗。

    这件事情让他们彻底的反目成仇,也让自个儿成为他的平妻。

    而这也是她做的最愚蠢的事情,若是她知道,这个孩子日后会带给她这么多的打击,说什么都不会多此一举,定然会直接给他一刀。

    可是世上却没有后悔药吃,她就是悔青了肠子,悔青了肺子,也不能让时光倒流。

    “贱人,淫妇,死有余辜!”叶氏实在臭鸡蛋,烂菜叶的砸打中,醒过神来。

    她就这样死去,就这样在这个高贵女人的儿子面前,如一条死猪般的被拖进猪笼,带着最不堪的名声,以最屈辱的姿态死去。

    不,她不能这样死去,即使她要死,在死前,她也要让这些仇人痛苦,让这些仇人生不如死。

    这个同样高贵的男人不是最爱他的妻子吗?她知道自己下在那个女人身上的醉梦,已经被解了,那么那个女人这辈子应该很难再有子嗣了。

    自个儿的子女,不能由最心爱的女人生下,这种滋味一定很苦吧。

    听说这个高贵的男人,已经爱那个女人到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地步,只是倘若这辈子,她都无法生下孩子,他还能不能做到。

    当年,他的父亲可也是应了他的母亲,这辈子只娶她一人,只守着她一人。

    这个高贵女人的儿子,不是最瞧不上自个儿父亲的背信弃义么?当他成为他最痛恨的那类人的时候,那种滋味也定然不好受吧!

    叶氏定定的看着金翰林,带着丝满足的笑意,冷冷的说道:“我就是死了,也满足了。”

    金翰林的眼睛微微的眯着,面色有些难看,他听明白叶氏话中的深意。

    叶氏因为激动,喘息着,失声笑了起来:“你不是最瞧不上老爷应了你母亲一生一世一双人,却最后纳了我么,我伤了朱锦好那个贱人的身子,她以后再难以有子嗣。哈哈……我倒要看看,一个不能替你生下子嗣的女人,你能爱她多久?你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能坚持多久?哈哈……许家的男人,都是些薄情寡义的东西……”

    众人被叶氏的话惊呆了,倒抽了一口冷气,族长暴跳如雷:“毒妇……你个毒妇……”

    金翰林倒是面色不变,淡淡的说道:“可惜,你看不到,没有子嗣又如何,许氏一族,人口庞大,难不成还找不到过继的孩子?”

    想起锦好那稚嫩的身子,那白嫩柔滑的腰肢,自个儿一双手拢着就能将其我再其中,那么的纤细,那么的盈柔……那么的小,那么的单薄!

    让她这样的幼嫩身子孕育子嗣,还不如直接要了她的命去!

    他舍不得,如果在她和孩子之间,只能选一个,他的选择向来只有一个。

    叶氏被金翰林的宣言惊到了,心中又羡慕又嫉妒,同样是女人,为何她生下的,就是烂泥扶不上墙的,而那个女人生下的,却是这样长情,精明,能干的。

    在叶氏的不甘中,她被塞进了猪笼,四肢捆绑,嘴巴被塞得紧紧地。

    金翰林很好心的将她送到岸边,眯着眼睛,淡淡的看着叶氏,突然蹲下了身子,靠在笼子边,轻笑着,低低的说道:“谢谢你,我一直不想她早早有了身子,却又舍不得她喝那些苦苦的避子汤,你倒是帮了我的忙。只是可惜啊,日后她会为我生下很多很多的孩子,有男有女。”

    叶氏瞪大眼睛,死死的盯着金翰林,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他,似乎听到了天方夜谭一般。

    金翰林面色平和,眼中却是一片阴寒,慢腾腾的说道:“既然你要死了,我就让你死个明白。你应该知道天朝有个”鬼医“,医术出神入化,可是性格怪异,救人只凭自个儿喜好,连死人都能救活,行事乖张,行踪飘忽,向来只以鬼面示人,从未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你说你这醉梦,他能不能解开?你也说了,她只是伤了身子,很难有孕,你说鬼医能不能调理好她的身子?”

    在叶氏越瞪越大的眼睛中,金翰林嘴角的弧线越来越大:“这几日,你就没觉的不对?”

    叶氏怔了怔,不对?是的,是有些不对,若是真的无法在孕,他们的态度实在是太平和了,但是那是醉梦啊,要解醉梦必然会伤身子的,对不对有什么要紧的。

    金翰林紧紧地盯着叶氏的眼,一字一顿:“我自从被养父所救,就跟着他学医,因为天资过人,医术大成,不过却最爱研究毒物,十三岁时,救了断气之人,一举成名,我就是世人嘴里的鬼医,你说有我在,她怎么会生不出孩子?我敢解了醉梦之毒,伤了她的身子,那是因为我有持无恐。我们会儿女双全,我母亲会活的白发苍苍,子孙满堂,而你只能这般顶着淫妇的罪名沉潭,你的儿女会活在众人的白眼之中,死去的孩子的后事,也只会冷冷清清。你这辈子永远都可能比得过我的母亲,一辈子只能仰望着她。”

    他的声音醇厚如暗哑的大提琴声,却透着冰冷的感情:“你这辈子苦求不得的东西,我母亲却是弃之糟粕,你爱的男人,她却早已不看在眼里,到现在你还不明白,实在可笑。你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可怜虫,你听明白了没有?”

    叶氏怔住了,呆呆的看着金翰林,她怎么能想到世人嘴里医术出神入化的“鬼医”,行事乖张的“鬼医”会是以出尘飘逸闻名于世的状元郎。

    她的眼神渐渐的绝望,灰败了下去,慢慢地失去了光彩,没有了焦距,然后她疯狂的扭动起来,金翰林看着她疯一般的样子,眼中的笑意越发的冷酷,缓缓地站起身子,伸手弹了一下,并不存在的灰尘,转身,翩然离去。

    叶氏在绝望之中,被抬上了船,一直到湖中央才被扔了下去,窒息死亡的滋味绝对不好过。

    五日后,她的身子才被捞了上来,已经被水胀的看不出人形,因为她不被许氏一族承认,所以只得落得被扔在乱葬岗喂野狗的下场,这也算是恶有恶报了。

    而,许老太爷的运气要比叶氏好多了,他因为是伤心孙儿逝去,才暴毙而亡,故而能风光大葬。

    于是,威远侯府在匆匆忙忙安葬了许诺家之后,就又忙起许老太爷的丧事,而锦好作为威远侯的女主人,此时终于也清闲不得,要回府主持许老太爷的丧事,许老太爷可不同于许诺家,她若是再偷懒,只怕这名声就真的不好听了。

    在她离开相府的前一日,朱三爷叫了她去书房,父女两个一边下棋,一边闲谈。

    “有件事情忘了跟你说了。”

    虽然朱三爷说得风轻云淡,可是那神色之间却多了一份郑重,锦好心下一凛,不由得多了份上心——能让朱三爷放在心上,用这般语气说出来的事情,绝对不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前些日子,和几位大人吃酒,席间谈起莫家的事情,说是莫家的人在流放的途中,莫老夫人身子弱,没走多远就没了,莫老太爷倒是坚持了一半,只是年岁到底大了,终是没熬过去,得了热症没了,莫二老爷和莫锦冉却在后来路上遇到了强贼,落得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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