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知怎的,宋汐心里,莫名就想到了贤内助。
……
安顿下来之后,宋汐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白团不见了。
宋汐在的时候,白团大多跟着她,因为宋汐是它命中注定的贵人,能给它遮风挡雨,它潜意识里对她有一种依赖性,安全感。宋汐不在的时候,白团就跟着风宸,因为风宸很好相处,对它也很不错,最最重要的是,跟着风宸有肉吃!后来风宸走了,它方才觉得有些无所凭依。宋翎总是和陆时葑混在一块儿,这两人,若非有相同的兴趣爱好,普通人都聊不到一块儿去,白团一只二货动物,与他们压根就不是一个思想层面上的。两个高手,又神龙见首不见尾,别说白团与这两人不太亲近,便是想找,也找不着人。
府中的丫鬟奴才看它皮毛光鲜亮丽,眼眸清透迷人,毛茸茸,软绵绵的,倒是很想跟它玩,却是当做宠物来耍。
白团表示,作为一只有着人类思想的高级动物,根本不屑于与之为伍好么!虽然它在宋汐风宸他们眼中,也是宠物之流,但那是它的衣食父母,这是没办法的好么!一些小丫鬟小奴才,还想骑到它脖子上,别说没门,连窗儿都没有。
真是的,来逗它也不知道带只鸡腿啥的,一点儿眼力尖儿都没有,鬼才要和他们耍。
这也不能耍,那也不能去,那白团到底去哪里了呢?
宋汐很快找到了答案,宋翎说,它被宁璟抱走了。
宋翎虽说不喜欢养宠物,也对动物没什么爱,但白团作为宋汐唯一的宠物,宋汐又没说不要它,宋翎还是将它当做家中的一份子的,虽说平时不怎么管它,到底是在眼皮子底下盯着。
白团以为宋翎不把它当回事,事实上,它要是失踪了,细心且面面俱到的宋翎绝对是第一个发现并将它找到的人,因为,他不想让属于宋汐的任何一样事物,在她不经意的时候,悄然失去。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自我定位的价值所在。
故而,宁璟抱走白团这个事情,是经他默许的,有人帮他照顾这个“小麻烦”,又没有丢失的风险,何乐不为。且宁璟,也是宋汐的朋友,站在她的立场,她也不会反对,这便够了。
要不怎么说,宋翎是个聪明通透的人,他总能站在宋汐的角度设身处地地去想问题,将事情处理成宋汐最想要的结果,宋汐对他的办事能力,真是千万个放心。
虽说宁璟那般温润如玉的人,照顾一堆花花草草都很有耐心,一只宠物应该没什么问题,宋汐决定还是有必要去看看白团。
别说,这贼狐狸虽然好吃懒做,一无是处,养久了还真有点感情。
它跟在屁股后面的时候不觉得,一旦不见了,还真有点担心,总要去见一见,知道它好好地,才安心。
不过,当天宋汐已经很疲惫,便决定休息一晚,隔日去看白团。
宋汐一回家,宋翎又开起了小灶。
晚饭,宋汐又吃上了久违的佳肴。
宋翎的厨艺也许比不上那些大厨,但是他做的很用心,乃至于他做出的食物有一种独属于他的味道,宋汐非常喜欢吃。
这种感觉就好像,外面的大餐很美味,你偶尔吃一顿还行,但是吃多了,就会觉得油腻。宋翎的饭菜,你再怎么吃都不会腻,反倒是越吃越上瘾,这是一种家的味道,深深让人迷恋。
饭桌上,四个人,宋汐,风宸,宋翎,陆时葑。
以宋汐为忠心,左边坐着风宸,右边坐着陆时葑和宋翎。
宋翎总是不喜欢争的,但除了他,旁的两人,似乎都想离宋汐近一点。
陆时葑心思单纯,只是纯粹地想靠近她,心里高兴。
风宸这一个弯儿都能绕九道的人,心思就比较复杂些了。他看似谦和温雅,骨子里却有一种霸道,这是独属于天家子的特殊气焰,身为人上人,玩惯权势,对事物总有一定地掌控欲。乃至于想要,就要拿过来,而不是干巴巴地看着,乃至于拱手相让。
只是在敬爱的宋汐面前,习惯收敛锋芒。他对宋汐,总是有一种独占性,她的身边,一定要有他的位置,昭示着他的地位,乃至于对宋汐的所有权。
过去,那是被现实压弯了腰,绝无可能的爱情几乎让他陷入绝境,一旦有一丝机会,他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得到手。
物极必反,也许他本性真是温和的,但过去被压制得太厉害,一朝解脱束缚,总要一飞冲天的。
亦如此刻,他对家里多出的这两个男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涉及到原则问题,他绝不退让。
没人能比他更清楚,男人之间的战争,退一步,步步退,谁先示弱谁先输。
与风曜多年的争夺战争,让他比任何人都要敏锐警觉,且善于应对,对于自己的领地,他更是绝对坚守,寸步不让。
不过,此刻几个人坐在一起吃饭,都不说话,以前还有白团活跃气氛,它吃东西的声音,跟打雷一样响,以前觉得吵,陡然间没了,反而有些不习惯。眼下,除了筷子搅动,咀嚼食物的声音,安静的落针可闻。
气氛似乎有些奇怪,宋汐想主动挑个话头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陆时葑是个闷葫芦,人家基本不开口说话的,宋翎虽然会应和几句,但也不是那种特别善言辞的,大多是有事说事,要想和他聊天唠嗑,乃至于活跃气氛,那基本是没戏的。
且这三人根本就不是一伙的,她与风宸说话,宋翎陆时葑未必会搭理,她和宋翎说话,风宸又未必会加入,而她又不能厚此薄彼,若想两头兼顾,势必绞尽脑汁,还能不能好好地吃饭了。
思来想去,宋汐便只好放弃,放任自己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用餐。
第二日,宋汐一早起来,就是郊外找宁璟。
时值冬季,药田里依旧光秃秃的,只留一些枯黄的野草零星地散落在黄褐色的泥土里,俱被一层薄薄的白霜覆盖,在寒风中尤其显得冰冷。
宋汐牵着马在田埂间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一阵寒风吹来,她忍不住捏紧了披风的领口,却还是有些许寒风灌进了脖子里,宋汐打了个寒噤,忍不住加快了脚步。
木屋的后窗里,隐约飘出几缕朦胧的雾气,倒是给这冰天寒地平添了一丝温暖,宋汐知道,这一定是宁璟在煮茶。宋汐将马匹拴在门前的木桩子上,走到屋前,正准备叩门,木门却从里面打开了,露出宁璟那张温润秀致的脸来。
早晨天气微暗,屋子里点了灯,今日,他穿着一身杏黄色的衣裳,被身后的烛光一照,整个人尤其显得温润,这一瞬间的温暖,让人如置春夏,简直不知寒冬。
见是宋汐,宁璟显得一点也不意外,只是笑着打招呼,“你来了!”他似乎一点也不意外,说话间,一边侧身,好让她通过。
宋汐走进小屋,一边脱下狐裘大衣。
身后,宁璟关好门,转身走向木榻。
梨花木榻被一张别致的小炕桌一分为二,上置一小炉,正滚着开水。
宁璟首先在榻的一边坐下,从杯盘里翻起一只倒扣的杯子,而后用一块布包着手柄,提着茶壶给宋汐斟茶。
他的动作总是不急不缓,形若流水,好似一副绝美的水墨画,古韵幽幽,别样雅致。
宋汐不由有些看呆,这当时,宁璟忽然抬眸斜了她一眼。
他那双眼睛,黝黑深邃,敏锐细致,望住你的时候,瞳孔尤其地亮,像是点燃了两团幽火,让人几乎以为他有妖法。
宋汐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打开的不是一闪寻常门,而是开启了山魅的洞府。
而她这个凡俗之人,则完全被迷惑住了。
奇怪,宁璟长的并不十分美,论容貌远不及厉淳和风宸,但身上就是会流露出一种宁静深幽的气质,隐隐散发出一种鬼魅般的魅力,一个不经意,就要被他迷惑。
他是第一个让她觉得,一个男人仅凭气质就能散发出妖孽气息的人。
直到宁璟说道:“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坐。”
宋汐才恍然回神,意识到自己竟然看他发呆如此之久,不由得有些脸热。
到底是她心智不坚,还是这个男人太容易迷惑人了。
榻上铺了一层褥子,早已被屋内的火气熏得十分温暖,宋汐坐在上面,只觉得温暖舒适。
宁璟将泡好的茶水推到她跟前,复又问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日!”宋汐低头端茶,才发现这是自己用的那只鱼底吸杯。
又想起他是从桌上拿的,杯子亮的反光,可见时常擦拭。自己也不常来,他又是个喜欢对号入座的人,万不会拿自己专属的杯子招待别人,这又是为了什么?仅仅是怕染尘,也说不过去。
见她盯着杯子,目不转睛,像要戳出一个洞,宁璟便笑着道:“即便是杯子,也是要养养的,就像玉,越养越润。”
“这样。”宋汐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总觉得不是这么回事。
便听得宁璟道:“你是来找白团的吧!”
宋汐一愣,随即点头,心道,这人好生敏锐。
宁璟轻轻一笑,别有深意似地,“昨天回来,今日若是来看我的便好了。”说话间,他曲起手指,吹了一声口哨,便见一白色物体“咻”的一声从内屋窜了出来,一溜儿钻进了宁璟怀里。
宁璟将它抱起来放在膝上,一只手有意无意地给他顺毛。
宋汐看清了,这只白乎乎的东西正是白团。
它眯缝着双眼,显然被摸的很舒服,眼睛无意间裂开一条缝,懒懒地斜了一眼宋汐,蓦然睁大了眼睛,显然很意外见到宋汐。它略微动了动身子,奇怪,宋汐竟从它那张狐狸脸上看出了犹豫,是在犹豫着要不要过来吗?
但它终究留恋身上舒服的触感,宁璟一介医者,太知道怎样拿捏了,弄得它舒爽得不行。
于是它继续软绵绵地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