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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俩无不无聊。”知道原因后,朱子清哭笑不得。
“娱乐吗,天天板着个脸多无趣。”刘小平也不沮丧了,乐呵呵的说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赢了呢。
“别打岔,你输了,这顿饭别想跑。我想想在哪吃才好。”朱子清道。
“你一身家几百亿的大老板还剥削我工薪阶级,好意思吗。”刘小平翻白眼道。
“我乐意,你能奈我何。”朱子清得意的道。
“你俩千里迢迢跑过来找我什么事儿?不会就为了吓唬我吧?”
“我是陪他来的。”刘小平一指肖劲光说道。
“我找你有两件事。一是感谢上次你给的那首歌。本来小清想亲自过来道谢的,只是她刚出专辑,正忙着宣传实在抽不开身,所以我先来表示一下谢意。等她能脱开身了在亲自过来。”肖劲光接话说道。
“光哥你太客气了,自己兄弟没必要这么客套。话说,你和嫂子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请大家喝喜酒啊?”朱子清摆摆手不在意的道。
上次肖劲光通过刘小平问他求了一首歌,说是要给女朋友用。
平时肖劲光一本正经的样子,难得露出这样的把柄,可没少被刘小平朱子清两人拿来打趣。
至于歌曲,自然是二话没说就给了一首,看来这专辑已经做出来了。
“你就别笑话我了,放心,到时候少不了你。”肖劲光知道越是否认这俩家伙打趣的越厉害,索性就大大方方的认下了。
“再有就是想问一下,《麦田的守望者》写的怎么样了?要是没写完,能不能给我一部分先连载着,剩下的你慢慢写。”
原本他还没这么着急,朱子清虽然很厉害,但写西方小说还是第一次,他想先看过书确定没问题在连载。
但是在见到《哈利波特》的成绩之后他知道自己太谨慎了,啥都别说了,赶紧把书拿到手再说。
而且现在朱子清正火,连载他的作品广告都不用打,放出风声等着收割果实就行了。
“行,已经完成了一半,先给你吧。”朱子清想了想点头同意。
其实这书他早就抄完了,只是演戏吗,就要演全套。不然早晚会露馅。
见正事儿谈完,刘小平才开口说话:“说实话,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你的那本《哈利波特》这么疯狂。在国内你的书也没有一本能达到这种效果的吧。”
“我也没想到。这本书我要写七部,按照最开始的计划前两三部是用来积累人气的,后面几部才能达到这个效果。没想到美帝人民这么给面子。”朱子清说道。
“你……你这话我是当你谦虚好,还是说你够狂好。”刘小平盯着他看了半天才说道。
“这是自信。”肖劲光苦笑。
换个人说这话他绝对会认为对方在装逼。但朱子清说他只有一个字,服。
“听说你还给魏知行的杂志社写了本推理小说?还搞了个漫画工作室?”刘小平继续问道。
“嗯。”朱子清点头。
“西方背景?叫什么名字?还有那个漫画工作室是怎么回事,你消息精力也太充沛了吧。”刘小平一脸的生无可恋。每次和朱子清谈文学上的事情都饱受打击。
“西方小说,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刚开始是一些短篇合集,后面会接触中长篇。
漫画工作室是老魏他们帮我搞出来的。我这边有很多创意没时间画出来,有工作室就方便了。
我出创意,由专门的编辑写出剧情,然后画师画出来。这次在美帝连载的就是这样做出来的。”朱子清解释道。
七夜的信息风一样传遍美帝,整个美帝都被这个来自彼岸异国的年轻人所征服。
通过美帝,这些消息又传到了更多的国度。天才,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大家追捧的对象。不知不觉间,朱子清多了无数的粉丝。
而他以往的作品也迅速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世界文学界引起了阵阵惊呼。
《变形记》、《窗边的小豆豆》、《文化苦旅》、一部又一部童话故事……朱子清,正式进入世界文坛的视线。
在美帝,魏知行的宣传还在继续,几乎整个美帝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也有无数的人在等着《庄园杂志》发行……以便于能在第一时间看到七夜最新的作品。(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同名()
也不是没有人怀疑朱子清能不能写好推理小说。虽然都属于文学范畴,但不同类型之间差距还是很大的。
朱子清能掌握那么多类型,还都写的这么好已经很不容易了,难道他真的没有极限?
可是这种念头才刚刚升起就被关于七夜的最新消息打消了。
原来他以前写过推理小说,还获得了岛国推理小说三项最高大奖。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没有去领奖。
岛国虽然不大,但在动漫和推理领域独树一帜。岛国推理三大奖项在世界推理界都很有名气和公信力。
得知朱子清只用一部推理小说就同时获得这三大奖项,推理爱好者既感到震惊,又对他的新书充满了期待。
而那部《嫌疑人》也通过各种途径传到了世界各国,自然又引起无数惊叹。
至于那两部漫画反倒没多少人关注。一是美帝人没有亲眼看到这些漫画,不知道到底怎么个好法。
二是这些漫画是工作室出来的,不是朱子清亲手画的,大家就更不感兴趣了。
魏知行也发现了这一点,即使调整了侧重方向。重点宣传推理小说,漫画只是顺带一提。
在万众期待之下,二月一日终于到来。新版《庄园杂志》第一期正式开始销售。
这一天,七夜的粉丝、推理小说爱好者、少量被广告吸引的读者……蜂拥而来云集到各图书售卖点……
这一天,《庄园杂志》共卖出十四万册。其中大部分是七夜粉丝贡献的,少部分是推理爱好者贡献的。
还有更多的人则选择了等待,等待着第一批读者的反馈。
夏洛克。韦恩是一名推理爱好者,在推理小说网站看到了书友分享的《嫌疑人x的献身》决定追一下七夜的新作。
(不要以为只有中国才有盗版,国外也有。区别是国内是肆无忌惮的盗,还用盗版盈利。国外是私下行为。)
他没有和其他推理爱好者一样选择观望,等别人试毒,而是第一时间就入手了一本。用他的原话就是:
如果书好看,那只有第一时间看到才最爽。如果不好看,就当是补偿《嫌疑人》了。
拿到书后他就迫不及待的到看起来。
“红发会,这个名字好奇怪,难道是红头发爱好者组成的协会,只要红头发的人?不知道有没有要求必须是天然的,还是后期染红的也可以。”
没错,第一篇就是红发会。写一篇将会以华生的视角引出本书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
喜欢推理小说的人都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猜测剧情,也就是俗称的和作者斗智斗勇。如果能猜中作者的设定那自然是极有成就感的。
猜不中,也能享受那种突然转折带来的快感。
所以只看了一个书名,夏洛克的思维就开始扩散,想到了这个书名的种种可能。
继续往下看,进入正文: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岂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这书居然是第一人称,夏洛克。罗宾思维继续扩散。很多人会认为第一人称写小说是新手才会到的错误。其实不然,推理小说第一人称写法虽然不常见,但绝对不在少数。
这和故事风格有关,有时候第一人称更容易让人产生代入感。只是不可否认,第一人称不好写是真的。
当然,真正让夏洛克。罗宾好奇的还是这部书里面的一个人物:疑似主角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为什么是疑似呢?
因为内容到现在还没有说谁是主角。虽然正文是以华生为第一视角展开的,但并不能说他就是主角。写着写着换主角的书实在太多了。
更何况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角肯定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
所以他有强烈预感,华生的这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就是本书的主角。
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罗宾,这个角色居然和他拥有同一个名字。
就冲这个名字,他对这部书就多了百分之二十的好感。
继续往下看:
果然,故事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罗宾兴奋的想到,既有猜中真相的成就感,又有和主角同名的欣喜。
写书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真有意思。
人就是这样,一旦喜欢上了,什么都是优点。不喜欢了,看什么都不顺眼。
越往下看,口中低估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杂志。
看推理小说不能太快,也快不起来。所以短短两万字的一篇故事夏洛克。罗宾整整看了四个多小时。
“漂亮,这是一个漂亮的故事。尤其是最后颠覆性的结尾,实在太漂亮了。”夏洛克。罗宾重重的一拍大腿失声说道。
不行,我要做点什么,要不然就太对不起这个故事了。
这样想着,他打开电脑登上了最经常去的推理爱好者交流网站。
标题:《红发会》四颗星,福尔摩斯五颗星。
内容: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会很奇怪,这明明是同一篇文章,为什么会出现两个评分。别急,听我细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