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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世界常常以强凌弱,所以我们呼唤对弱者多一份爱与同情。
因为这个时代有人得势获利后总在改变善良本性,所以我们呼唤回归人情与人性。
因为你我之间有了基本的尊重和理解,我们的民族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与进步。
——写在前头
第一章 十二年等待 入土为安
当今社会上有一个怪现象:只要一出问题,就有人会扼腕叹息是“制度问题”。似乎所有的责任与他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好坏毫无关系,一切都是“制度惹的祸”。
真的是这样吗?
大同煤焦集团某矿职工家属刘金莲始终弄不明白,她那花儿一般的女儿被人告知突然自杀了,这消息如晴天霹雳。但最令她无法明白的是,在女儿自杀后的十几年里,她以一位母亲的那份真挚感情去追问其女儿死因时,问题竟然变得如此复杂和困难——
刘金莲的女儿名叫张喜荣。死亡时年仅24岁。生前与附近一煤矿男青年张某恋爱,并于1991年9月到民政部门领过结婚登记证。相处后感觉两人性格和感情很不谐和,张喜荣一直不愿过门到张某家生活,始终在自己母亲刘金莲家居住。1992
年6
月27日中午前,张某来到刘金莲家,说有事找张喜荣,于是张喜荣向母亲告别后随张某到了张某姨妈家。不知何故,两个人下午又分开了,张喜荣独自留在张某的姨妈家,张某则外出走了……晚上6时半左右,邻居刘某回家后闻到屋里有股刺鼻的煤气味,经查找,发现是四层张某的姨妈家泄漏出来的,便急忙给张某打电话。张某赶回来,见门反锁着,一脚踢开门,直奔厨房,关掉煤气阀门。再转身寻找留在屋里的张喜荣,竟然看见张喜荣在煤气管上上吊了。“喜荣!喜荣——”张某惊恐万分地边喊边将张喜荣从煤气管上抱下……这时,张某的姨妈和其姐妹等人闻讯赶来,几个人慌忙将张喜荣送往医院,经医生检查,张喜荣早已死亡(以上情节是事后张某向公安人员描述的)。
张喜荣的母亲刘金莲是第二天一早才知道女儿出事了。当她赶到医院时,任凭怎样的哭天喊地,女儿冰冷的身子直挺挺地躺在那儿,再也不可能回应一声“妈妈”了……
女儿死得突然,死得叫母亲刘金莲无法接受。“前一天离家的时候,还好端端的,今儿个咋就没有了……我的荣荣你死得好冤!死得好惨啊!”刘金莲抱着已经僵硬的女儿尸体,几度昏死。
刘金莲对“女婿”张某早就不满意,如今女儿不明不白地“自杀”,能这么简单地了事吗?“她不会自杀的!”这是母亲的第一个直接反应。
于是在对方提出火化时,刘金莲坚决反对:“是你们杀了我女儿!你们是凶手!”
刘金莲一边流着悲痛的泪水,一边强烈要求公安部门作调查,并且制止对方火化女儿张喜荣的尸体。
医院只得把张喜荣的尸体暂时安置在医院的太平间冰柜里……十几天后,一份由当地矿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关于张喜荣之死的调查报告到了刘金莲一家手里:
经大同市公安局法医对张喜荣尸体进行第一次解剖认定:
1?死者尸体呈鲜红色,血液中含有CO,属40%的轻度中毒。
2?死者颈部索沟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反应。
3?死者张喜荣系生前缢死。
“不!我女儿不会自杀的!她凭啥要自杀?她刚刚拿下了大专函授考试……她好好活着,荣荣不会自杀的!绝对不会……”刘金莲拿到“调查报告”的一刹那,还没有说完话就又昏死过去。
当她醒来的第一个反应是:找懂行的人来看这份“调查报告”里的问题。“懂行的人”很快告诉她:这份“调查报告”里的结论有“技术问题”,“CO中毒的典型临床表现是面呈桃红色!他杀可能非常大”。
本来就认定是那个不怀好意的“女婿”杀了自己女儿的刘金莲更坚信女儿是被人害死的。她找到矿区公安分局追问,公安分局的人告诉她:我们的鉴定就是这个样,你女儿上吊自缢的事实不容置疑。
“这不是事实!你们在胡说!”朴实的农家妇女刘金莲一听公安部门的答复就跳起来。她是女儿的母亲,比谁都了解女儿的心:早在两年前,女儿曾与一直纠缠自己的“男友”张某出现矛盾,后来发展到闹翻要分手的地步。但张某死活缠着张喜荣不肯撒手,甚至到后来想用“结婚证”死死拴住张喜荣,以为这样可以使张喜荣“回心转意”。但之后的日子张喜荣不仅没有改变想与张某分手的主意,而且一直居住在自己的娘家。在“上吊自缢”的几个月前还将张某送她的“彩礼”全部退还,准备同张某彻底断绝关系。
“荣荣对这桩婚事早就不满意,早就不想理那人了。可那姓张的厚着脸皮死活不放过荣荣……”刘金莲过去为了女儿的脸面,从不愿对外人说这样的事,可现在女儿没了,她再也不想隐瞒什么了。
刘金莲一家的状况令人同情。就在女儿“自缢”前一年,刘金莲的丈夫已在一次矿难事故中身亡,留下她和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女儿荣荣是唯一可以与她一起支撑这个破碎的家的亲人,这也使得女儿经常会把埋在心头的所有委屈无一遗漏地诉说给母亲听。
“我了解孩子,她绝不会自杀的!她凭什么要自杀?她要是有三长两短的想法能不告诉我当妈的?”刘金莲认定如果不是张某迫害或动手杀害她的女儿,不可能有现在的这个悲剧。
在刘金莲的坚持下,放置在医院太平间冰柜内的张喜荣尸体被第二次拉出来作尸检。时间是1992年10月13日。
此次医检的结论依旧:张喜荣“系生前自缢”。根据刘金莲的要求,大同矿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作出了判断张喜荣上吊自杀的“四条理由”:
1?根据法医对尸体解剖,张喜荣尸体没有被钝器所伤,尸体完好无损;
2?张喜荣上吊现场是在四楼中门,现场没有发现其他可疑情况,凉台完好无损。家中正常;
3?张喜荣上吊现场的门是邻居12号的袁宝生用脚踢开的。门是从里面用锁子给挂住的,袁宝生能证明当时踢开门看见了现场;
4?有大同市公安局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得出死因,张喜荣系生前缢死。
两次尸检,结论无异。照理,刘金莲应该就此罢休。但刘金莲没有,她反而坚信自己的女儿之死是“他杀”所为。因为她从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以下几个关键疑点无法让她信服其女儿张喜荣不是他杀:
一是公安部门始终未给出死者的死亡时间。而这,刘金莲认为“非常关键”,因为如果她女儿死在6月27日下午4点前,极有可能是被人残害后再伪装成煤气泄漏,并将其挂在煤气管上伪造成上吊自杀现场。
二是即使张喜荣与张某吵架,也不至于想不开竟然自杀在张某的姨妈家。
三是张喜荣死在张某姨妈家的厨房内,其空间十分狭窄,死者如上吊后踢开凳子,造成不了凳子“四脚朝天”状,而公安人员告知当时张喜荣自杀现场的凳子是“四脚朝天”的。
四是死者牙关紧咬,舌头未吐,脚尖未垂,这与上吊自杀的特征不符。
刘金莲作为母亲,除了对上面这些事实存在疑问之外,还有两件事更让她确信女儿是被人害死的。那是女儿死后不到一个月的7月25日这一天,刘金莲依然像往常一样来到医院的停尸间看望早已冷冰冰躺在冰柜里的女儿,太平间的一位师傅很神秘地告诉她:张家(与张喜荣订婚的张某家)说了,今晚要来取张喜荣的尸体,你知道不知道这事?刘金莲一听大惊:他们想干什么?分明是想灭尸掩罪?刘金莲快速看了一眼女儿的尸体后,立即返身找到办案的公安部门负责人报告了此事。人家一听,满不在乎地告诉她:他们偷走尸体有什么用?别管他!说着忙其他事去了。刘金莲着急啊,女儿不明不白这样死了,现在事情还没弄个明白,假如尸体被人偷走毁了,不更成无头案了嘛!刘金莲心急如焚,带着几个亲戚,当晚守候在太平间。上半夜,刘金莲等轮流看守,却未见“贼”来。又过数小时,将近清晨时,只听门外“突突突”地响起几辆机动车声。刘金莲等出去张望,一看果真是张家的人,共八条汉子,三辆机动车。“你们想干什么?”刘金莲怒喝一声,顺手操起一根铁棒,直冲过去。来者见势不妙,发动马达,掉头就跑。事后刘金莲对医院和负责办案的公安部门警告说:如果有人敢偷走她女儿的尸体,她刘金莲就跟谁拼命!
母亲誓死保护已去天国的女儿遗体,让一些人再不敢贸然行事。新的尸检报告不能让刘金莲信服,停尸间又一件令她更不能容忍的“意外事件”发生了:那天她再上停尸间看望女儿,双脚刚踏进停尸间,只见眼前团团热雾笼罩……冷库里怎么会冒热气呀?刘金莲正迷惑不解地往里走时,她被近在咫尺的一个“怪物”吓得大叫一声:啊——这是谁呀?躺在地上的是个赤条条的、四肢蜷曲着的、没有气息的男人……
“是老刘啊,对不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