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故事会 2009年第06期-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欧先生抑制不住激动,指着悬崖下靠江边的一块平地,说:“你看!” 
  沈阁老注目一看,惊得半天合不拢嘴。说来也怪,四周都是白皑皑一片,唯独那块地黝黑如漆,未见半分积雪。 
  欧先生指点着江山说:“沈大人请看,这碧水环绕的大江,像不像皇上腰间的玉带?那隔江对峙的山峰,像不像朝臣手中的笏板?你再回头朝上看,这奇石突起的崖顶,像不像皇上头顶上的王冕?沈大人啊,你真是洪福齐天哪!这样的风水宝地,可遇而不可求啊!” 
  沈阁老平素研习兵法,对风水地理自然也略懂一二。他仔细一看,果然气势不凡,心里对欧先生真是又感激又佩服。 
  依照欧先生的推算,当日午时,新的墓地便破土动工。为了形成山环水绕、龙穴砂水的格局,欧先生特意吩咐,将山中的一条小溪改道移了过来。一千多名军士,不分昼夜地忙碌了三个多月,终于在清明时节完成了迁墓。 
  从墓地归来,沈阁老突然发现欧先生不见了,派人四处寻找,也是音讯全无,不禁感叹:“真是世外高人,来无影、去无踪啊!” 
   
  自在人心 
   
  这天半夜,突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第二天一早,人们发现沈家新建的墓地,已经被山洪冲得七零八落。 
  满地数以万计的金银财宝不说,还堆积着小山似的刀枪剑戟;更让人惊奇的是,居然还有龙袍玉带、传国玉玺。一个手握重兵的将军,在墓地里私藏这些东西,这不是明摆着要谋朝篡位吗? 
  等到沈阁老一家闻讯赶来时,事情早已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出去了。蕲水县县令当即快马飞报朝廷,并火速派出地方团练,将沈家父子及全家两百余口全部捉拿,解往京师。 
  刑部大堂上一审,铁证如山,沈阁老不得不承认蓄意谋反的罪行。原来,沈家父子功高盖主,早生反意。沈阁老为父亲迁葬之举,一来是想找一块能出真龙天子的风水宝地,二来也是借机屯积军饷兵器,以备举事之需。没想到,就是这块所谓的风水宝地,让他行藏败露,前功尽弃。 
  这一年秋后,沈家父子及同党被推到午门外开刀问斩。临刑前,欧先生突然端着一碗酒走上前来。沈阁老一见,真是分外眼红,咬牙切齿道:“老夫做事一向谨慎,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欧先生冷笑道:“我在山中行走多年,对名门望族的祖坟了如指掌。听说沈家要迁葬时,我就心存疑惑:你家祖坟明明在山岗之上,何来积水?山里建材明明到处皆是,为何要舍近求远?我一探查,什么祖坟遭淹,纯粹是在演戏;所运之物,全是劫掠之财和起事刀枪。我再潜回金谷山墓地一看,那墓室之大,简直赛过皇家陵寝。原来,你们早已深藏谋朝篡位的狼子野心……” 
  沈阁老这才明白自己中了圈套,狂怒道:“所以你就假借金骨伞之说故意设局,劝我把墓地迁到这里,借着悬崖地势,让暴雨败露我的真相?我说你一个看风水的先生,为什么要管世间的闲事?” 
  “哈哈哈哈!”欧先生仰天长笑,正色道,“沈大人此言差矣!俗话说,盗亦有道。我们看风水守的是天道。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风水宝地的灵验不在地脉,而在人心……” 
   (题图、插图:黄全昌) 

实在气不过作者:刘仲明故事会 年6期 字数:2885 字体: 【大 中 小】 
   
  龙阳和肖俐在高中时就是一对恋人,后来龙阳随父母去了外地,两人的关系便淡了下来,渐渐断了联系。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想不到龙阳又被单位派回来当联络站站长。更巧的是,在一次产品展销会上,龙阳见到了肖俐。此时,肖俐已经和在体委工作的罗一明结了婚。 
  这世界上的事情,有时真的讲不清楚,就好像是上天故意安排好的。龙阳和肖俐又走到了一起,旧情人相见,爱火重燃,两人很快就打得火热。而且,只要罗一明外出比赛,龙阳就来肖俐家找她,俨然把自己当成男主人。 
  俗话说:久走夜路必撞鬼。这天,罗一明因故提前回家,一打开门,屋里的情形差点儿让他晕过去,只见肖俐与龙阳正在缠绵。罗一明气得两眼冒火,浑身抖动如筛糠,冲上去一把提起龙阳。 
  罗一明是搞体育的,那真是力大如牛,只听“嘿”的一声,龙阳的身子就腾空而起,罗一明跟上去一阵拳打脚踢,只听龙阳 “唉呀”一声惨叫,右手捂着左胳膊,满脸煞白。 
  罗一明还不解恨:“你个小杂种,你装,我让你装!”边骂边不停地踢打。 
  肖俐见丈夫发起狂来;吓得赶紧拨打110。很快,派出所赵所长带着民警赶到了,可罗一明还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 
  赵所长他们简单了解情况后,立即兵分两路,一路送龙阳去了医院,另一路把罗一明和肖俐带回了派出所。 
  到这时,罗一明的情绪才稍稍稳定一些,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受害人,我强烈要求将那个家伙绳之以法,而且,他还要赔偿我的名誉损失费!” 
  从这天起,派出所展开了调查,罗一明也没闲着,时常到派出所来询问,话题只有一个:龙阳到底何时赔偿自己的名誉损失费? 
  过了几个月,这天,罗一明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只听电话那头说:“喂,我是龙阳,我的胳膊还没好彻底,但为了节省费用,我准备提前出院了。” 
  罗一明听了,心里就来气,狠狠说道:“你出院,管我什么事,你死在里面才好哩!” 
  龙阳倒也冷静,慢条斯理地说道:“我的医药费一共是8621。32元,你马上来医院付一下吧。” 
  罗一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拿着话筒半天没吱声,心想:这小子一定是受什么刺激,昏了头,偷了人家的老婆还敢口出狂言!这罗一明也不是省油的灯;对着话筒就是一顿臭骂。 
  当天下午,派出所的赵所长叫罗一明去一趟,罗一明很是得意:该那臭小子掏钱了,最好是送去劳改! 
  罗一明跨进派出所,见龙阳也在,他也不多说,大模大样地坐了下来。 
  赵所长给两人都倒了杯茶,然后不紧不慢地说:“你们两个的事,我们都调查清楚了,主要责任在龙阳,他违背了公民的基本道德……”赵所长在批评龙阳,罗一明的心里,却只想着龙阳该赔自己多少钱。 
  赵所长终于说完了,罗一明还是没听到具体的赔款数,正想问,赵所长又说了:“小罗啊,龙阳这次的医药费一共是8621。32元,他要你出,我想给你们两个调解一下。” 
   
  罗一明一听这话,当场就跳了起来:“啥?这种人不枪毙已经从宽了,还要我赔他医药费?他才该赔我5万元名誉损失费!” 
  赵所长说:“龙阳是有错,但你出手伤人也不对,他向你提出赔偿损失是有法可依的。” 
  罗一明脑子“嗡”的一声:“什么,他偷我的老婆,反过来还要我给他钱?这、这天下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龙阳仗着自己在派出所,口气也很大:“我只让你赔偿医疗费,那已经是轻饶了你,还没叫你赔其他费用呢,比方说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句,闹了个不欢而散。 
  不久,龙阳一纸诉状将罗一明告上法庭,称罗一明侵犯了他的健康权,以及其他作为公民的合法权利,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共计75104。78元。 
  这场官司轰动一时。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龙阳的辩护律师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至于龙阳与肖俐两人违背道德的行为,完全出于双方的自愿,不构成罗一明打伤龙阳的合法理由。 
  罗一明的辩护律师认为:龙阳与肖俐发生两性关系,在单位和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罗一明的伤害是一辈子都不能磨灭的。从后果看,罗一明所受到的精神伤害,要远远大于龙阳的身体伤害。因此,要求龙阳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其实,合议庭在讨论这一案例时,遇到了一个很矛盾的问题:以法律原则来判,该判龙阳胜诉,但这样一来,不就等于承认了婚外情的合理性?以道德原则来判,该判罗一明胜诉,但这样一来,虽于情有理,但于法无据,有失立法原则。 
  再难判的案子终究要判,最后,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虽然从情理上看,罗一明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但是人民法院除了依法办案外,别无他理。在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理应以法律为准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之规定,判罗一明赔偿龙阳医疗费8621。32元,护理费、误工费7354。22元,共计15975。54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罗一明耷拉着脑袋走出法院大门,正巧遇上旁听的派出所赵所长,赵所长悄悄跟他说:“好在你没把龙阳打成残疾,否则,你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得受到治安拘留或负刑事责任哩!” 
   
  律师点评: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之间有忠实义务。肖俐显然是违背了这个原则,所以,她应当对自己的出轨行为负相应的责任。 
  这个责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责任并无多大区别,即是一种违约责任。只不过,肖俐所违背的,是“夫妻之间有忠实义务”这么一个约定。 
  因此,肖俐要承担的,也是一个损害赔偿责任。而这个责任,必须是以罗一明提出离婚诉讼为基础的,否则,就没有太大的法律意义。 
  当然,对于龙阳和肖俐的行为,理当受到道德谴责,但尚没有作为我国刑事制裁的内容。 
  而罗一明动手殴打龙阳的行为,尽管有种种值得理解和同情的理由,但不可作为伤害他人的合法依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