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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泽坤,又叫七叔,是纽约唐人街一代的地下皇帝,掌管着整个唐人街的地下秩序,在纽约的黑白两道都十分的吃的开。
发布这条悬赏的人开价五千万美金,要这位七叔的命,并且指定了必须将他的脑袋砍下来。
男子看了遍悬赏的内容,随即点击了“接受”的按钮。
很快,电脑屏幕上就弹出了“任务已接取”的提示。
这时,一阵脚步声从前面传来,男子手指轻按键盘上的几个按键,屏幕上的界面立即是隐去,变成了另一个普通的网页界面。
下一刻,一个柔软的身子倒入了男子的怀里,坐在了他的腿上。
“劳伦斯,难道你觉得这台电脑比我还要吸引你的注意力?”
坐在男子腿上的是个金发碧眼的美女,小麦色的皮肤,身材火辣,特别是上身,十分的傲人。
此刻,穿着比基尼的她,整个人都靠在男子的身上,贴的紧紧的。
若是叫外人看到了,定会忍不住惊呼。
这女人,赫然是前几天才刚刚获得了金球奖的一尊影后,在外面可是无数人眼中的女神,无数的男人恨不得喝她的洗澡水,还会引以为荣。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此刻却坐在男子的腿上,姿势暧昧,吐气如兰。
女人口中的劳伦斯,此刻也是微微一笑,露出一个迷人笑容,伸手揽住女人的腰肢,低头凝视着对方那双漂亮的海蓝色的双眸,口中说着甜蜜话,逗的女人咯咯直笑。
噗通一声,劳伦斯抱着女人跳进了泳池里,飞溅的水花惹的泳池里其他四个女人纷纷娇嗔不已,很快的六个人便是在泳池里嬉闹了起来。
。。。。。。
翌日,又是一个好天气。
三个小女仆红着脸走进房间,熟练的开始收拾一片狼藉的房间,将地上的衣服一件件的捡起,然后将新的衣服端端正正的放好,拉开房间的窗帘,让外面的阳光洒进来。
这时,房间正当中那张足有四米来宽的床上,劳伦斯从一堆白花花的肉当中爬起来,站在房间内铺着的柔软地毯上,在两个小女仆的簇拥下进了浴室里。
很快,哗啦啦的水声从里面传来。
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新衣服的劳伦斯整个人都清醒了,倒是伺候他洗澡的两个小女仆,脸红红的,湿漉漉的头发还没吹干,衣服在匆忙间穿的稍稍有些凌乱,显得不太专业的样子。
事实上,这两个小女仆确实是新来没多久,大概还不太适应现在的工作环境。
不过,想来她们应该很快就会适应了。
出了房间,门外把自己打理的一丝不苟的老管家已经等候多时了。
“少爷,您该用餐了。”
老管家是受过专业培训的专业管家,从事这一行可以说是一辈子了,他的父亲,甚至祖父都是管家,而且都是为劳伦斯所在的家族服务的。
不知不觉,来到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五年了。
五年前,以为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的丁逸,坦然的面对了死亡的到来。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死亡并非是他生命的终点,而是另一个新的开始。
当他再度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里依旧是地球,但却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两个地球,不是上辈子,更不是上上辈子的地球。
这一世,他的家境比上一世还要好。
不过不同于上辈子的投胎,这一世他是直接夺舍的这具身体的原主人。
在吸收了原主人的记忆碎片后,丁逸便了解了他目前的状况。
劳伦斯。洛克菲勒,是的,就是那个美国十大财团之一的洛克菲勒,在这个世界的地球上,它依旧存在,同样的鼎盛,富可敌国。
而劳伦斯,则是这一代洛克菲勒家族长的孙子,也是唯一的孙子。
劳伦斯的爷爷有五个儿子,但孙子却只有一个,最小的儿子甚至比劳伦斯还要小两岁。
都说爷爷喜欢孙子,作为洛克菲勒家族长的唯一孙子,劳伦斯享受的待遇可想而知。
在丁逸夺舍之前,劳伦斯只是个喜欢作威作福,且沉迷酒色的纨绔子弟。坐拥洛克菲勒家族的亿万身家,劳伦斯每个月的花销,都是一笔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庞大数字。
丁逸之所以能够夺舍这具身体,也是因为原身自己作死,结果把自己给玩死了。
那一年,劳伦斯才17岁。
而后,丁逸将其取而代之,表面上继续过着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奢华生活,暗地里却是在不断的锻炼着这具被酒色掏空了的身体。
这一世,他不但完美的继承了上一世过目不忘的能力,而且在这个基础上又获得了一个新的能力。
也是因为这个能力,让丁逸在经过了五年坚持不懈的科学化锻炼之后,拥有了如今相当于普通欧美成年人八倍左右的身体素质。
不过到了如今,丁逸获得的这个能力也快到了极限。
这个能力的极限便是十倍普通人的身体素质,达到了十倍就升无可升了。
饶是如此,十倍的身体素质,也足够丁逸办到一些在普通人眼里只有超人才能办到的事情了。
如此强大的力量,丁逸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暴露在人前。
在外人眼前,他依旧是那个成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的未来洛克菲勒家族继承人,只不过比起以前,更加懂得身体是一切根本的道理罢了。
不过虽然是外人眼里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可身为未来洛克菲勒家族的继承人,丁逸还是按照家里的意思,完成了几年的学业,而且也没有给洛克菲勒家族丢脸,抛开他的生活作风不去说他,他本身也是斯坦福大学的双学位博士,只不过外人更多看到的是他今天又跟某某好莱坞女星传出了绯闻,隔天又跟某某著名超模出入酒店之类的花边新闻罢了。
对于外人习惯性的将他当成一个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丁逸也是乐得如此。
抛开这些明面上的身份,他暗地里还是一名世界排名前三的杀手。
准确的说,他偶尔会进第二,偶尔又会被挤到第三,但自从三年前开始,他就从没被挤出过前三的名次。
而他的任务完成率,跟排名第一的杀手,代号“哈迪斯”的那家伙一样,都是百分百,唯一的差别就是,丁逸执行的任务数量还不到对方的十分之一。
毕竟,他又不是靠着杀手这个身份过生活,身为洛克菲勒家族的未来继承人,钱算什么?无非就是一堆数字罢了,他根本看不上那些佣金。
之所以选择当一名杀手,一来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实力,二来也是需要上面的那些任务来测试一下自己的真是战斗力。
要不然,拥有一身强悍的身体素质,但是却根本不会用,充其量也就是一头蛮牛罢了。
丁逸可不想成为一头空有一把子力气的蛮牛。
三世为人,杀人什么的,他一点都没有心理压力,第一次执行任务,他就干净利落的将目标割喉致死,也是那一次,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力量已经达到了一个普通人根本无法企及的高度。
那一年,他的身体素质刚刚达到普通人的五倍。
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他平均每年会执行七次左右的暗杀任务,相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二三十次的杀手,他执行的任务数量确实少的可怜。
更别说世界排名第一的哈迪斯完全就是个任务狂,平均一年就要接下超过五十次的任务。就算这样,他依旧能够保证百分百的成功率,其实力也是足可见一斑。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不为人知的秘密()
不过跟那些以杀手为主业的人不同,丁逸当杀手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测试自己的实力罢了。
不过发展到后来,执行这些刺杀任务更多的也是成为了他的一个兴趣。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得培养一些兴趣爱好的,而丁逸跟其他的富家子弟不同,他不喜欢收集跑车、名表什么的,对女人也仅仅只是身为一个男人的基本需求罢了,真正让他感兴趣的,还是亲手终结他人性命时的那种一切都在他一手掌控之下的感觉。
不过丁逸并不是一个没有自制力的人,他虽然享受那种感觉,可并不会让自己完全的沉沦其中。
所以他一年只会执行六七次的任务。
到了如今,虽然他手上也是挂着几十条的人命,可比起那些动不动就千人斩万人斩的杀人狂式的杀手,他简直就是个好人。
。。。。。。
在庄园里用过早餐,丁逸便是搭乘着自己的私人直升机,飞往洛杉矶机场。
至于他庄园里那些女人,等她们醒了自然会自己离开,对于这一切,丁逸早就习惯了。
抵达机场,登上自己的私人飞机,飞机起飞后径直的飞向东海岸的纽约,这座国际化的现代大都会。
来到这个世界五年,丁逸只来过三次纽约。
而且三次都是为了女人来的,毕竟他表面上可是个全美知名的花花公子,这也正常。
而这一次来纽约,明面上他依旧是为了女人来的,不过顺便的,也完成一下昨天接下的那个刺杀任务。
陆泽坤这个名字是丁逸第一次听说,什么纽约唐人街的地下皇帝,从前丁逸连听都没听说过,毕竟他很少在东海岸这边混,更多时候不是在西海岸那边,就是流连于几个欧洲国家,跟某些国家的几位公主发生些妙不可言的故事等等。
作为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富家子弟之一,丁逸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还真没几个女人是他得不到的。
当然,白莲花一样的女人有,不喜欢钱的女人也有。
但当钱跟颜合二为一的时候,再加上丁逸上辈子几十年养成的沉稳又带着些神秘感的气质,就真的没几个女人能够抵挡的住了。
哪怕是公主,但她们同样也是女人。
更何况欧美那些女人,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