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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绝尘定了定神,才对白蒹葭摇了摇头,道;“没……没事。”
白蒹葭见他脸色微红,不由低声道;“没事就好,鞋子还合脚么?”
凌绝尘跺了跺脚,点了点头,脸上绽开一个笑容,转了个圈,道;“嗯!”
白蒹葭见他笑颜,不由点了点头,想起他开始缩在床上的事情,不由道;“鞋子这东西,本来就是做来穿的,脏了洗干净,坏了再换一双就是了,不必这样小心。”
凌绝尘见她温柔巧笑的跟自己说话,只觉得好似喝了一整晚蜂蜜水一样,顿时把刚才幻影抛到了九霄云外,点了点头,心中道,我才不会穿坏鞋子呢,至于脏了洗干净……
他心中打定主意,就听白蒹葭道;“我饿了。”
急忙道;“你先坐着,我去端饭。”
他穿上新鞋,又十分合脚,当真是脸上随时都带着笑意,走路都好像腾云驾雾一般有些轻飘飘的,白蒹葭看着他的背影,倒是有些担心自己给他做这双鞋对不对了,这般轻飘飘的样子,若是摔了跟头……
还没等白蒹葭想完,就听到‘彭’的一声。
一眼就看见凌绝尘一头撞在门柱上,不由心中默然。
开始检讨自己有对凌绝尘这么不好么,不过一双鞋子,竟然可以让他欢喜成这般模样。
还没等白蒹葭检讨完毕,凌绝尘淡定的摸了摸自己撞上门柱的地方,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这种时候还是解决白蒹葭的肚子饿问题比较重要。
粥是早上就炖着的南瓜粥。
先将切成碎块的南瓜放在蒸笼里蒸熟,等南瓜烂熟之后,用勺子压成南瓜泥,加少许凉水搅拌成糊,然后将南瓜糊加进煮好的稀饭中,略一搅拌,然后再温热就成了。
倒是很简单的事情,凌绝尘看着白蒹葭做过一次,便学了过来,白蒹葭从庄园里带出一个极大的南瓜,吃了几天下来,他们两个人也吃得只剩下半个了。
白蒹葭倒是不知道,凌绝尘竟然如此的嗜好甜食。
她虽然知道凌慎之爱吃各种甜甜的糕点,也知道凌绝尘对糕点会多动两筷子,但是这段时间她将那个大南瓜带出来之后,才算是真正了解了凌绝尘对于甜食的偏爱。
白蒹葭已经吃了快五天的三顿南瓜粥了,但是凌绝尘还是一副要吃完南瓜才肯罢休的样子。
看着凌绝尘兴高采烈的做南瓜粥,白蒹葭也只能忍了,毕竟南瓜有补中益气的作用,而且它清热解毒的作用在这种大热天格外有用,再加上经过这几天的磨练,凌绝尘对于南瓜粥的把握,当真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无论是火候还是分量,都掌握的刚刚好,吃上几天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下饭的菜照旧是泡萝卜和泡白菜。
这里要说的是凌绝尘学的是枪。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俗话说:年刀,月棍,久练枪,可见长枪难学。
沥血枪下,冤魂无数,枪号称百兵之王,一代名将戚先生在《纪效书》中说过:长枪之法,莫过凌氏,谓之曰沥血,天下咸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於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
凌家枪法更是在战场上染了不知道多少献血才磨砺出来的,自有精微独到之处。
但是白蒹葭却不知道,凌绝尘不但枪法妙绝人寰,连刀法也不错……
嗯,不仅仅是不错,是相当不错。
白蒹葭看着被端上来细若发丝的泡白菜丝这样想着。
凌绝尘的枪法天下皆知精微独到,炉火纯青,却没几个人知道,凌绝尘的刀法也是驾轻就熟的,用在切菜上,更是再让人惊叹不过。
自从某次见过凌绝尘的刀法之后,白蒹葭就心甘情愿的把掌厨的位置让出去了。
别说凌绝尘舍不得让她受那些烟熏火燎的,看过凌绝尘切过薄若蝉翼的土豆片儿,细若发丝的萝卜丝儿,细碎如雪的葱花,整整齐齐的肉片……
白蒹葭虽然觉得自己刀工还算普普通通,但是跟凌绝尘这么一比,就觉得自己的刀工,简直就是不忍目睹了。
白蒹葭看着凌绝尘蹲在门口不知道在做什么,不由轻声道;“灵儿?”
凌绝尘回过头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道;“马上好了。”
白蒹葭见他不知道在鼓捣什么,心中虽然好奇,但是也不着急,凌绝尘现在的性子,是不会拖多久的,顶多是在磨蹭什么事情。
过了一会,才看见凌绝尘端了个盘子,总算走了过来。
她看了凌绝尘一眼,只觉得少年脸上微红,有一丝掩不住的兴奋,目光落在盘上不由咦了一声。
只见那盘子上,的确是泡萝卜,不过不是萝卜丝儿,也不是萝卜块儿。
而是一只一只手指大小的萝卜兔子。
一圈小小的白萝卜雕琢出来的兔子,白蒹葭数了数,正好十二只,虽然小巧,但是长长的耳朵,圆润的身子,甚至还有戳出来的小小眼窝,实在可爱的很。
中间则是一圈萝卜雕花,比那小兔子更小一些,萝卜本就白嫩,被这么一雕,更好似白玉小花一般,精致可爱的开在盘子里。
白蒹葭看了看那一盘兔子和雕花,又看了一眼一旁脸红红的凌绝尘,看着凌绝尘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忽然就明白了刚才自己把布鞋给凌绝尘而凌绝尘不愿意下地的心情了。
摔筷子,这么可爱的兔子和花朵,怎么可能吃下去呢!
白蒹葭看着那一盘萝卜兔子和萝卜雕花,又看了一眼一脸兴奋期待的凌绝尘。
总算明白了凌绝尘刚才穿鞋的纠结心思。
吃……还是不吃呢……
274。第274章 九月初一()
天上的烈日一如既往的炙烤着这个世界。
日子却如水一般,波澜不惊的过去。
转眼便来到了九月初一。
这天天气倒是不坏,天气中带着一丝凉意,江赵氏看了天气,让丫头吩咐江婉儿出门的时候记得带伞。
丫头进门的时候,江婉儿早已经梳妆完毕了,端端正正的坐在那里,水红上衫,下头系着石榴红绫裙,她虽然跟文氏一样生的清秀,但是毕竟不够艳丽,平时衣衫也多以清淡秀雅为主,本是压不住这条石榴红绫裙的,但是上次江赵氏见她上了胭脂,便让人送了这么一条裙子来,阿玉一看江婉儿这尽心修饰的样子,顿时点了点头,果然夫人的眼光还是很好的,虽然年纪尚幼,但是却多了两分平时少见的娇媚。
江赵氏曾经跟阿玉说过,江婉儿这个孩子,虽然处处体贴,但是本性是个好的,只是太过谨慎了,反而失了她这个年纪该有的锐气。
江婉儿自然知道江云初送自己这么一盒胭脂还让自己在螃蟹宴在用是什么意思,自然尽心修饰,双颊娇红,倒是平添了三分娇媚,见阿玉进来,不由轻轻一笑,听了阿玉的嘱咐,才点了点头道;“多谢母亲关心了。”
正说着,便有丫头来请江婉儿出去。
到行知书院还要走上一段时间,阿玉将手中的糕点给江婉儿打包,又吩咐丫头照顾好江婉儿,才转身走了。
两行人分开之后,江婉儿上了马车,她起的虽然早,但是却颇有几分兴奋,此时也丝毫没有睡意,眼看丫头撩呆呆的看着自己,不由脸上微红,道;“看什么呢。”
小丫头眼睛一转,道;“我在想,少爷送的这胭脂真好看!”
江婉儿点了点头,得意洋洋的道;“不止好看呢,用起来比我平日用的不知道滑腻柔贴多少倍,那才叫舒服呢。”
一旁的李婆婆正在眯着眼睛打盹,有意无意的道;“少爷对小姐,自然没得话说。”
江婉儿笑了笑,李婆婆是江赵氏拨到她身边来教养她的婆婆,是谁的人她心里当然是清楚的,听李婆婆这么说,她也只是婉然一笑,道:“婉儿虽然算不上聪慧,总不至于辜负了哥哥的心思。”
李婆婆看着她娇丽如蔷薇一样的容颜,心中暗自满意,点了点头,又眯上眼睛不说话了。
听她这么一说,小丫头不由更是羡慕,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就听车夫道;“到了。”
江婉儿带着婆子和丫头下了车,一抬头,只见天光乍破,金光落在牌匾上,行知书院四个字散发着淡淡的金光。
正走了两步,就看见远远的一辆马车开了过来。
不一时一个短发少女从车上走了下来。
丫头奇道;“怎么会有这样短的头发。”
江婉儿却知道是苏晚雪,心中奇怪为什么她没带孩子,顿时转念一想,这种时候带着孩子才不方便,还不如放在家里安全些。
苏晚雪身边只带着老妈妈走了过来,对马车车夫道;“你晚些来接我。”
那车夫点了点头,转头走了,小丫头撇了撇嘴,道;“什么嘛,竟然是租的。”
语气之中,有几分轻视之意。
江婉儿瞪了小丫头一眼,道;“别乱说话。”
她虽然柔婉,但是板起脸来还是有几分威势的,小丫头吐了吐舌头,不敢说话,看着苏晚雪走了过来,文雅一笑,道;“苏小姐。”
苏晚雪抬眼,认得是江婉儿,行了一礼,道;“江小姐真早。”
江婉儿见她年纪虽小,身边只一个老婆子也不得用的样子,不由心中倒是有几分怜惜她,自己再怎么不济,嫡母和江云初都对她不错,这孩子却是一个人了……
当下便笑道;“若不早些进去,日头便大了,不如趁着凉爽我们快进去吧。”
苏晚雪点了点头,她们女班并不从大门进去,而是另有一处角门是专供他们进出的,平时看管极严,此时天色尚早,倒也清静。
两人并肩进了后院,只见两个女书童将人引入花园,只见入目所见,金黄淡紫,雪白粉红,泥金雪青……入目所及,净是各种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