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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早晨一晚素面,素的除了能吃出猪油味,剩下的就是盐了,偶尔掳几根山毛野菜搭搭色,也亏得那只小馋熊爱吃。中午一顿药膳大杂烩,五颜六色的黑暗料理,除了胆识魄力逼人的十四,没人啃得下去几嘴的。晚上那会就是肉,可劲补,吃的最多最凶的,非少年梨白莫属。
偶然洗个澡什么的,老十四喜欢蹲树头顶着太阳暴晒那一头湿漉漉的秀发,小梨白喜欢找块阴凉的风水宝地可劲抖,抖他那一乌的水珠子,直到彻底抖干了水份。
换以前,这事其实十四也爱干,拿毛巾擦擦抖抖,就着阴凉弄干它,如今她不愿意与臭美的梨白同流合污,只能走霸气的路线,蹲树头暴晒去了。闹得每一回她去晒头发,梨白非得抓着她在她脸上湖个厚厚一层防晒透气的药渣,才肯罢休。
喔,忘了说,梨白这孩子不知是不是怕她会半夜里跑路,每天半夜,梨白都会来拍一次门,十四不信还有人能天天梦游做同样的动作了,再说五年前她认识梨白那会子,怎么没见梨白有梦游的潜质?
这一次两次还好,经过第三回这么搞,十四索性不上门栓,将门开着一个角,恶作剧的在上面支了半盆水,半夜里让这小子再拍!
那一回,一盆水倒是倒扣下来了,奈何人梦游也梦游的有基本战力水平,轻飘飘一闪,滴水不沾身,乘着月光,那动作飘逸的,可帅可帅了。
从此,梨白从半夜拾柴火的梦游行为,被一盆点滴不沾身的凉水给治好了,再没拍过那扇木门,只十四知道,每天到了同一个点,门外都会有个人静静站在门外,半饷才离开。
梦游?
她宁可觉得是梨白怕她半夜跑路,所以才每天每夜来侦查一番更令人信服。
日子就这么一晃眼,到了约定的日子。
这一天也不知是不是梨白吃错了什么药,早餐那一碗面条难得正儿八经换了丰盛的,一桌子看起来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更让十四觉得更像是践行宴,才搞的这般隆重。
她捡了几口,味道出奇的不错,不知是不是这些日子被那黑暗料理给折磨久了,竟觉得这一桌子菜吃的简直美味极了。硬生生吃了个九成饱,略胀。
事实上她还真想错了,梨白的厨艺其实不错,只不过他弄点正常的菜式,那味道还是值得夸颂的,并非是因为吃了太久难吃的东西,有反差比,所以产生的错觉。
一桌子菜,梨白的筷子从始至终都没动过,看她吃完,笑了笑。
“有事说事,别笑。”
他这副皮囊吧,不笑还好,一旦笑起来,那杀伤力连她的十四都无法直视,不得不说,那位传说中甸京的梁琴郡主眼光是极好的,一眼就瞄中了一颗清尘脱俗的仙家苗子,还没见过那假皮囊下面的真容就能干出掳情郎的事了,要真瞅见这尊天香,还不得闪瞎了眼珠子?
“吃饱了咱们去比武吧?”不知是不是错觉,梨白的语气似乎有种讨好的意味。
十四眼帘子一抬,果不其然,这货还在笑,且笑得一脸讨好,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
她没多想,也没细看,反正这些日子什么活都给梨白那小子包揽了,洗碗收拾也轮不到自己,她乐得自在,起身先一步离开这盖于主屋旁的小厨房,留下一句:“我先过去等,你吃好再来。”
没等多久,梨白就来赴约了。
按照江湖的规矩,两人互相一礼,才展开了身法,一来一去,观两人面色,少年笑得春风得意,而女人却眉头紧锁。
打着打着,女人很快便落于下乘,败下阵来!
“你在菜里动了手脚!”这傻小子成精了!
梨白当仁不让:“大姐昨夜不也在弟弟的肉串里头下了点料么?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说的真是太有道理了,咱姐弟想到一块去了。”
这一样吗
她给他弄的撑死是一两天内抑制半数内力的东西。
而他给她弄的,若她没感觉错的话,只怕是从医圣白初月那头搞到的天香散,那玩意可是可以长时间把一个武林高手给弄成个软脚蟹的高级货,内力正一层层迅速流散,被药为的封存在各个穴窍之间,那流散的速度快的让她连手中的铁棍都快拎不动,能打得过他才有鬼!
修长的手将她武器一劫,反手便将她扣在自己面前,一边得意的宣布他赢了的消息,一边还抱怨她的武器重量都快赶上两个胖子的总合。
“闫如玉啊!事实摆在眼前,既然我赢了,你得为我做一件事。”这得瑟劲,若不是十四内功散了挣脱不开,真想兜头给他一棒!
她转回头,狠狠的刨他一眼,没好气的接道:“什么事情?”
“不管你是要报仇也好,为祸武林也罢,你的江湖,带上我一个,纵然有朝一日天下与你为敌,那也得捎带上我。生一起生,死,一起死。”他却笑了,笑得眸如星璀,明明笑颜灿灿,奈何左眼下那颗如点墨般的泪痣,在这笑意下竟摇曳出一股莫名悲凉的味道,一时间,恍若换了个人,真正的谪仙下凡。
十四一时间懵了,不是为了他说的话,而是那刺痛心扉的笑意,明明同样的表情,为何这一瞬感觉差别那么的大?
她认识他!
她肯定认识他!
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谁?
第102章 坏心的鬼婆婆(墙角挖的早,黄昏也认了)【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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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手头上那份新呈交上来的门客资料,是越看越荒唐。
原主门下两百余门客,可用之人加起来竟只有寥寥十五人,连二百余的零头都不足,剩下那二百一十一个真是什么奇葩什么来。
比如说其共有六十二名收录理由仅仅是女生男相,内里属三人最受重用,颇得羡王好评,原因无它,那三人惯会拍马屁,又长得美艳,与她三人站一块,羡王觉得更能承托出她那稀有的“女人味”。说白了,原主她过去是有多无聊从中可窥一般。
十四反正是理解不了原主的,养这么一堆闲人放着不是吃饱了撑的,即便是花**它也有它的存在价值,而这六十余人又为何而存在?论说羡王再长得有‘男’气,拍马也赶不上本书里倾国倾城举世无双的绝世皇女小十一,何况小十一还是本书的女主!
完全不知道原主到底是怀着怎样神奇的脑回路?
人家女主发展到后头,后宫美男三千,综合能力各有千秋,有武力值、智慧值、技能值等等,总之应有尽有。然,她羡王到底奇葩,发展到后面却是门客‘美女’好几百,还一个赛一个的没本事。
后面人背后诟病这原主好女色,到底有点冤枉这熊孩子了,了解剧情的十四清楚,这原主情之所钟倒是个专一的,从始至终只一根筋认准了柳听雨,即使是这样,也更改不了她神奇的脑回路,尽干下一件又一件荒唐事,无一件可取,也无怪人柳听雨死活看不上她。
此时管事已被她派了出去,十四想了想,便随口招来了外面的奴才,打算责令下去,将皇城外羡王府里面养着的那二百余闲人先散去,虽说她不缺那点养闲人的钱,但上位者能物尽其用才是道理。
谁知外头来的却是与她刚成婚没多久的小夫郎。
今日他着一身银白滚边的暗红袍子,有些瑰色的图样若隐若现,仔细,原是似玫瑰的月季花样,只是大叶色深,不看仔细了就以为是小朵的玫瑰。
端端正正行了个礼,他轻柔地说道:“不知王爷今日可得半日空闲?”
这少年肤若凝脂,唇红齿白,都说唇薄心凉薄,偏就那薄薄的唇下住了情深不寿的性子。
十四本来是皱着眉头的,处理了几天原主留下的烂摊子,少眠的心情多少不好,只是见来人是那个颇有大家闺秀风范低眉顺眼的小王妃,便放开了紧皱的眉头,尽可能缓和了面色,刚要开口招呼小王妃,却听他这么问,不禁沉思。
她想了想,自婚以来已经七日,除了新婚那一日她不胜酒力醉倒在了新房,就一直在忙于适应这皇女业务,的确是把这个正夫给抛之脑后了。
本来她是不得空闲不假,虽说女皇体恤她新婚,这几日不叫她上朝,但这些日子她总算理顺了皇女业务,眼前还有一件急于办理的大事,本是打算今日赶着早朝,找个借口亲自请旨南下,先女主一步杜绝了即将爆发水难得事件,至少可以先一步人为控制,等暴雨来时不至于灾情严重到一发不可收拾的程度。
并不是她要阻挡女主前进的道路,事实上十四这么做仅仅是为了给自己上一份保险,她不能放任女主立下过多功劳,最终握有兵权。
这是一条至关重要的主线,过不了多久,即将迎来的重大的水灾,而女主会因此名利双收,不仅仅立下显着功劳,更会赢得一个未来大将之才的忠心,此人在后面炮灰女皇、羡王做出了卓越贡献,既然不能被提前炮灰,熟知剧情的她必然要去挽回局面。
按照她的想法,这一趟去阻水灾重难,就变相等于断了女主收买人心的剧情收益,她从未打算滥杀无辜,在她看来,只要那个人没有受惠于十一皇女,那份愚忠便不会落在女主头上,目的就能达到。
见羡王久久不语,少年长长的睫毛垂下,掩去里头那一双隐有雾水的大眼,片刻之后才将那份酸楚咽下,再抬眸时一双大眼依旧熠熠生辉,好似无忧无虑。
明知那头发呆的人看不见此时的自己,却还是笑着,让一张精致的小脸呈现出他最美的模样,轻声轻气地道:“王爷既无空闲,那海棠便不打搅王爷,也不用吩咐下人给王爷收拾细软了。”
只是那语气里隐隐露出些许期待,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也是,毕竟这孩子年纪小,他自以为藏得好,到底别人只一看,多少都能捕捉到痕迹。
被这一声软软糯糯的声音拉回思绪的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