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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他是一个渴望冒险的客栈老板,原本以为会平平淡淡度过一生,直到遇见了一个传颂历史的吟游诗人,一本记载英雄的湛蓝史诗,究竟会给他平静生活,带来多少波澜。这是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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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遇()
飞鸟落到了枯老的野桔树上,将树枝上唯一的叶子给震落了,树叶飘落到了树下的桌子上,马上就被一只稚嫩的手给弹开。
皮尔斯瞪大了眼睛,死死盯住面前的纸牌,手指紧握在一起。
他身后的小伙伴似乎比他更为紧张,倾斜着身子,脸都快要贴在了桌子上。
“都滚开,我输了有你们好受的!”皮尔斯一把拨开围在周围的人,将这个无形的战场留给他和对面的男人。
那人大概三十多岁,身穿着黑色皮风衣,带着顶宽大的帽子,一副老佣兵的模样,他们也都称呼他为老佣兵,他将纤长又枯黄的手指放在石桌上,有节奏的敲打着。
这种声音扰得皮尔斯难受,他猛地拍了下桌子,“你别敲了,扰得我心烦。”
老佣兵却淡淡一笑,“玩游戏可要有好的心态,你这样可玩不好游戏的,选好了没有?选好我就开了。”
桌子边缘放着一摞纸牌,但男孩的目光却盯着面前桌子中心的那四张崭新的烫金纸牌,右边两张牌背绘着一株绽放的风铃草,左边的两张则是绘制着一个野兽的头颅。他全身写满了犹豫,最后颤抖地伸出手,从两种牌里各抽走了两张。
“确定了吗?”老佣兵朝他微笑。
皮尔斯一咬牙,低声道,“确定了!”
然后他狠狠地掀开其中的一张,看到那张牌的正面,皮尔斯身后的小伙伴一下子跳了起来。
皮尔斯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用手指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脸上露出了笑容。
纸牌的正面画着一头面目狰狞的巨龙,而巨龙牌是这副牌里最大的一张牌了。
这是罗希瓦尔大陆最流行的纸牌游戏,一般称作摸神牌。共有二十四张纸牌,十二张人类牌,包含着十二种人类职业,最大的也是排第一的是大魔导师牌,而十二张兽类牌,则是采用了十二种猛兽,最强大的便是这张巨龙牌。
通常是两个人玩这种游戏,一人负责从牌堆里的二十四张牌里,随意挑选出两张兽类牌,两张人类牌,这个人被称作“王”,而另一个人被称作“民”,“民”可以优先选择其中的两张,接着就是比大小,大的算胜,人类牌与人类牌相比,兽类牌与兽类牌相比,两个都大的则是真正的胜利,如果只胜一类,则看谁手中的牌最大。
而现在皮尔斯手握兽类最大的巨龙牌,毫无疑问已经掌握了先机,在兽牌之战里业已取胜,只要对手的人类牌不是大魔导师,他就绝对赢了。
他一把将身前的钱币全部推了上去,散落的钱币布满了半个石桌。
老佣兵摸了摸鼻子,“嗯,不错!看来我危险喽!”
因为在兽牌的对决中他已经确定输掉了,所以很随意地掀开了自己面前的兽牌,烫金的镶边里画着一头凶猛的剑齿虎,虎牌在兽牌里排到第五位,不大不小的一张牌。
皮尔斯乘胜追击,一把掀开了人类牌,是圣骑士,圣骑士牌。看到圣骑士的那一刻,他直接跳了起来,圣骑士虽然在人类牌里只是第四位,却高过老佣兵的兽牌排名,这意味着即便老佣兵的人类牌是大魔导师,他也依旧锁定了胜局。
“哦!赢了!赢了!”他的小伙伴们比起兴奋的多,一个个手舞足蹈起来。他却在跳起来之后,马上又稳住了身体,依旧保持着老大应有的镇定,但脸上的兴奋却掩盖不住。
“还没呢!”老佣兵比起他却是真的镇定,脸上依旧挂着笑容,“我可还没输哦!”
皮尔斯一愣,旋即便明白了老佣兵的话。在这个游戏里,为了增加趣味性,有一条规矩,那就是当人类牌与兽类牌的排名一样时,则会产生被称作“同身”的效果,可以直接获得胜利,因为“同身”与“通神”音相同,这样的牌又被称作通神之牌。
皮尔斯强撑着笑容,“不可能,不可能,十二分之一啊,绝对不可能。”
可说归说,他还是忍不住盯着那张牌。
老佣兵缓缓伸出手指,轻轻掀开了那张牌,烫金花纹里是一个持着大剑的男人立绘,剑士牌,人类牌的第五位。
皮尔斯一下子从石凳上瘫倒了下去,脸上剧烈地抽搐着。
老佣兵则将放在桌子上的钱币一股脑的全部收拢走,同时连声说道:“通神之牌,通神之牌,感谢吾神庇佑!”
“老大!”男孩身后的伙伴将男孩从石桌下拉了起来。
皮尔斯却推开伙伴,猛的站起身,从牙缝里蹦出一句话,“找老大去,找老大去!”
身边的人立刻反应过来,也喊了一句,“快去找凌羽老大去!”
这句话像是接力一样,传递到了最外围,最外面的一个小胖子,刚想回身再喊人,却发现自己就是最外变的人,只得拖着沉重的身体朝外面街道里跑去。
小胖子跑过了整整的一条街,满头大汗的进了一家客栈里,来不及歇息,就气喘吁吁的喊:
“凌羽老大,快去看看吧,快去看看吧!”
柜台后的靠椅上躺着一个人,听到小胖子的声音,伸手拿掉了一直盖在脸上的书,坐了起来,睡意惺忪的眼睛里还有几颗眼屎,凌乱的头发像是几天没洗了,他将胳膊杵在桌子上,看着面前的小胖子,打了个哈欠,然后眯着眼问,“是城主大人要传位给我,还是兽人入侵了?”
“都不是!”小胖子回答。
“哦,那交给我我的副官皮尔斯解决就行了,我正在研究阵法,没空搭理你,”凌羽又躺了下来。
小胖子连声说,“不不,皮尔斯将军已经失败了,敌人非常厉害,除了萤海城青石街英明神武的凌羽元帅您,没人能够战胜他了。”
“哦,”凌羽嘴角一翘,来了兴趣,“还有这种敌人,走,我去会会他。”
刚走到门口,他又停下了脚步,朝里面喊道:“维纶!维纶!杜维纶!”
“来了来了,”一个稍胖一点的人,围着围巾从里面跑了出来,来到凌羽身边,用围巾擦了下湿漉漉的手,“怎么了,老板?”
“那个,有个事需要我去解决一下,今天就先管店,你休息下吧!”凌羽淡淡的说,似乎在讲述着一个很小的事。
“好,好啊!”杜维纶显得比凌羽还开心。
凌羽打趣道,“又去找你的小相好?”
杜维纶则是憨憨一笑。
“带路吧!”凌羽拍一下小胖子的脑袋。
此刻战场似乎较之刚才更为激烈,那个老佣兵可能想要离开了,但皮尔斯却领着他的小伙伴将老佣兵堵在里面,面容间不乏警告之意。
“你还不能走,等我们老大来了再说!”皮尔斯伸手按住老佣兵的纸牌。
“好,”老佣兵微笑着又坐了下来,“你们老大是谁啊?”
听到这句话,众人一下发出哄笑,各个都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你竟然连我们老大都不知道,就敢来挑战,看来你今天注定要死在这里了。”
“这样啊,怎么觉得这么吓人啊,”老佣兵嘴巴一笑,露出了稍稍发黄的牙齿。
皮尔斯等的有点不耐烦了,忍不住朝外面看了眼,却刚好见到街角处,小胖子已经带着凌羽来了。
“你死了,我们老大来了,”皮尔斯冷笑道。
老佣兵也轻轻抬起眼皮,瞄了眼,就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小胖子和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留着半长黑发,也是不甚凌乱,时不时揉揉眼皮,似乎还没睡醒,不禁让他觉得好笑。
凌羽可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敌人心里落下个不好的形象,他很自信的拉起皮尔斯坐了下来,压低身子说:“听说你很厉害,打败了我麾下所有人。”
“麾下?”老佣兵一愣,旋即又笑道,“是,是,吾神庇佑,吾神庇佑。”
似乎觉得落了下风,凌羽眯着的眼睛猛的瞪大,一拍桌子震起了几张纸牌,“那就别废话了,开始吧!”
“好,”老佣兵也是快人快语,手指快速合拢所有纸牌,“依照规矩,我当王,你选牌。”
说罢,老佣兵手朝下一拍,四张牌溜了出来,依旧是两张兽牌,两张人牌。
“不,来到我的地盘,就有一个规矩,”凌羽伸手按住了老佣兵的手,“规矩就是钱我直接压,但牌需要我选一张,如何?”
老佣兵略微皱眉,这种玩法确实也有,但一般是贵族专用的玩法,毕竟贵族都是很看重尊严的,如果一看牌不好,就不压了,实在有失身份。
但现在客人提出来了,他便没办法拒绝,“好,那么请你再取一张牌。”
与“王”抽牌不同,“民”抽牌则不能够看,只能盲抽一张。
凌羽思索许久,将老佣兵抽取的四张牌中的一张人牌,推回了牌堆里,又轻轻划出一张人牌,然后收回了手,“皮皮,拿钱!”
皮尔斯在原地久久不敢回应,不知过了多久,小胖子回了一句,“老大,我们钱都输光了。”
“一群蠢货,”凌羽愤愤的骂了句,然后在口袋里寻摸了半天,从角落里扣出了一枚银币,拍在桌子上,“就剩下就它了,来吧!”
老佣兵则微笑,“游戏无大小,多少都可以。”
待到老佣兵重新打乱了一下牌的位置后,凌羽取出了两张牌。
他掀开兽牌,上面画着一只从空中劫掠而下的狮鹫,兽牌中排第三,似乎开局很不错。
“呦,感觉这把我要输了,”老佣兵笑道,“这位客人手气不错啊!”
凌羽却没有一丝放松,即便按照贵族玩法,“王”也是知道三张牌的,而此刻面前的人,似乎并没有半点紧张,看来一张狮鹫牌还不足以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