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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下午,酒席过后,宾客尽散。她瞅着机会来到父亲的书房,告诉他锦娘突然不见了。
父亲有些惊讶,责怪她,“发生这么大的事,什么不早说?什么时候不见的?”
“女儿也不知道,我猜锦娘昨晚就走了。”
“走了?有没有留下书信?”父亲问道。
“没有留下书信,只是给女儿留下了一支珠钗,作为及笄之礼。只是女儿前几日曾听她说,找到了以前的亲戚,想是出府投奔去了吧。”她想了想,为锦娘编了个谎话。她想锦娘不辞而别必定有自己的苦衷,若是父亲追根问底,去报官寻人,恐怕闹得满城风雨。焉知对锦娘是否不利?
“若是去投亲,只需要知会你娘一声,你娘必定会应允的,怎么能不辞而别?”父亲皱着眉头,不满地说。
“女儿也不知道。”她愁眉苦脸,挖空心思也猜不到锦娘去了哪里。
父亲想了一想,“你身边少了得力的人,那依旧叫绣珠伺候你吧。锦娘既是找到了亲眷,想来也无事。若她想回来,便回来也无妨。”
她那时没有想到,这竟然是跟父亲最后的一次谈话,从此之后,天人永隔。
天还没黑的时候,她坐在水榭前看花,忽然绣珠飞奔而来,几乎是连滚带爬,一路哭喊:“小姐,不好了,不好了,老爷他……被人杀死了!”
绣珠显然惊恐不已,头上钗环俱乱,脸色苍白。她的心突突跳了起来,一把抓住绣珠,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你说什么?谁死了?”绣珠的泪水哗啦啦流出来,死死抓住她的手,十分分明地回答:“老爷……刚刚在书房被人杀死了!夫人已经晕过去了!”
不待绣珠说完,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震惊、惶恐、疑惑等情绪瞬间涌遍全身。她发足狂奔起来,也不知道绣珠在后面哭喊着什么,脑海里一直盘旋着那句话:“老爷,被人杀死了!”
从水榭到父亲的书房平日里要一盏茶的功夫,可她感觉自己像在腾云驾雾一般,急匆匆奔到书房外,已听到房中哭声震天。不知道为什么,迈进书房,闻到熟悉的水墨味,她慌乱不已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母亲的贴身大丫鬟采薇见她走进来,停止了哭泣,哀哀叫了声:“三小姐!”
她环顾四周,管家朱用神色仓皇,眼睛已经一片红肿。她哑声问道:“母亲呢?”
采薇立刻回答,“夫人刚才晕过去了,现在在内堂休息,二小姐陪着她。大夫已经看过了,说无碍……”
“你们照看好夫人……”或许是她的声音过于冷静了,冷静得听不出悲伤。采薇有些讶然地看着她。
她用眼神扫了采薇一眼,采薇急忙忙地也去了内室。
父亲就坐在平常的红木椅子上,他的喉咙显是被人用利器割开,血已经将前胸染成一片茵茵的黑红。她默然地看着他,悲伤涌满了胸膛。
“三小姐……”朱管家欲言又止,“这里太可怕了,三小姐还是去内室陪夫人吧……”
她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打断了他的话:“老爷去世前,谁在书房里伺候?”
“是友松!他还活着。”
“人呢?”
“晕过去了,还在昏迷之中,大夫说可能是受惊过度。”
太阳渐渐下山了,苍茫的暮色慢慢围了上来,书房陷入一片幽暗。悲伤不可抑制地涌上心头,她的眼泪大滴大滴落了下来,滚烫滚烫。
她轻轻拉起父亲的手,就像他小时候握住自己的手。这一握,便感觉有些异样,父亲的手心手背都有些潮湿。她拿起来闻了闻,一股浓浓的墨水味道直冲口鼻。她心中一动,大声叫道:“朱叔,掌灯!”
蜡烛很快点燃起来,将书房照得如同白昼,也将父亲的手照得清清楚楚。父亲的右手指上都染上了墨汁,尤其是食指,指端墨色干涩,指节墨色分明,似乎曾经用来写过字。
她立即取了一个烛台,蹲了下来。地面上墨迹点点,似泼溅而成,不远处翻着一个砚台。她猛地钻到了桌子底下,果然在桌背上,黑乎乎的似乎画着什么。她想了一想,将怀中的白色锦帕用茶水润湿,轻轻在上面一按,拓下了印记。待拿出来在灯下一照,墨迹清晰鲜明,乃是一个花朵的形状。
花开三生不见叶,叶落三生不见花。
那赫然是一朵彼岸花!
而那花,她再熟悉不过。
第八章难掩清华()
这一夜,灵越睡得十分不安,明明沈府的被子又轻软,又温暖,比她在旅途简陋客店所盖的破棉絮舒适多了,她却整夜辗转,纠缠于往事与噩梦之间。
雪光透亮,照着明窗,外面响起了几声鸡啼。她再也躺不住,穿衣起床。推开窗一看,不觉一愣。
不过晴了一天,春雪意犹未尽,似乎嫌下得还不过瘾,夜里竟然又悄悄补了一场小雪。本来已经消融大半的积雪,又重重堆积起来,大地盖上了一层雪被,重回冰雪世界。
灵越梳洗完毕,左右无事,将走廊扫了一遍。天光其实还早,珍珠等人尚未起床。她拖着比人还高的大扫帚,呵气成雾,慢慢穿过月门,到了沈庭玉所居的内院。她刚找个地方站定,不经意抬头一看,却发现有个人比她起得更早。
大公子沈庭玉披着厚厚的大红披风,极浓黑的头发尚未结成发髻,随意地披散到腰间,与苍白的脸色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他静静地看着庭前唯一的一株怒放的梅花,眉间心上,俱是寂寥。
灵越几乎不敢动了,她觉得任何动静都会打扰这寂寂赏花的人。
但是一看见他,就拖着扫帚溜回去,又让人感觉太心虚了。进退两难间,大公子的眼风飘过来,似对她视若未见。
她一下决定了,还是扫吧,来都来了!
她拢紧沈府新发的棉服,雪泥浸染的青布袄早就被珍珠拿去当柴烧了。沈府不愧是庐州城里的首富之家,对下人也十分优渥,发的棉袄棉裤,表布虽是普通不起眼的老棉布,内里俱是实打实的新棉花,厚实暖和。她穿着扫了不到半个时辰的雪,已然出了一身大汗。
她边扫雪,边悄悄打量着沈家的大公子。她扫了多久,沈庭玉在梅树之下就待了多久。她甚至怀疑他,是否连姿势都未曾动过。
她好奇地看着白玉栏杆包围之中的梅树,看样子至少有几十年的树龄,盘根错节,枝干黝黑如铁铸,枝桠旁逸斜出,密聚如林,枝条火红的花朵繁复热烈,吐出淡淡的幽香。
若论品种,着实平常无奇。也就是一棵年月久一点的老梅树啊,值得看那么久?
她在心里嘀咕,忽然瞥见沈庭玉正向她招手。
怕雪水打湿新棉鞋,她拖着扫把从雪泥地里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端端正正地敛身行礼:“公子,有何吩咐?”
沈庭玉的目光落在灵越身上。她今日穿着姜黄色的新棉袄,初见时乱糟糟的头发也梳洗得干干净净,戴着同色的头巾,更显得皮肤黑黄。眉毛浓密细长,低垂的眼睛睫毛更长,小刷子一般在眼睑上扫出一层淡淡的阴影。小巧的鼻梁十分挺直,因为低着头,看不清嘴巴。
他凝视灵越良久,久到灵越的脖子有些发酸。
“怎么起这么早,扫累了吗?”
灵越低垂着头,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她本以为沈庭玉发现了什么,不想半天却说出这样的一句话。
她扑通扑通乱跳的心忽然就安定下来,神态依旧是恭恭敬敬,“习惯了,不累。”
沈庭玉注视着灵越搭在扫把上的手,那双手十分纤细,手指修长,指甲圆润而透明。不知道是不是天气严寒,手背上有几处尚未愈合的冻疮。他心下一动,声音里就透了几分温意:“你可识字?可读过书?”
灵越斟酌着回答,“灵越流落江湖前,也曾上过学堂,些须认识几个字,粗通文墨。”
沈庭玉嘴角勾起一丝微笑,“既会文墨,就来书房伺候吧,不必干这些粗活了。”
灵越有些讶然,微微抬起了头。
于是下一刻沈庭玉就看见她花瓣一般鲜润的嘴唇,小巧的下巴,倘若面皮白上几分,也称得上是清秀绝伦。
——即便是粗布乱服,也难隐清华的气质,哪里像一个沦落江湖的浪人?
灵越正想推辞,转念一想,阴差阳错来了沈府,既来之,则安之,若是一味推却,岂非更惹人生疑?于是恭声道:“灵越听从公子安排。”
在书房伺候笔墨,是个轻松体面的活计,换了其他下人,恐怕早已喜形于色。沈庭玉注视她低垂的脸,那云淡风轻的面容上,神态自若,处之泰然,看不出一丝情绪。
到了书房,灵越如鱼得水。从前她最爱做的事,便是粘着父亲,父女俩在书房一待一整天也是有的。父亲细细教她读书,品画,鉴赏古玩,哪一样都比待在闺房中拈针绣花有趣。
她一到书房,便换了一个人般,目光澄亮,灿然生光。寻常磨墨这样的小事情,经她的手便与人不同,必定浓黑合度,色泽饱满。
果儿在一旁见了,啧啧称奇:“灵越,明明是一样的墨,为什么你磨出来的就是比我磨的好呢?就连写出的字又黑又光。”
灵越浅笑,认真给她解释,“研墨需加清水,若水中混有杂质,则磨出来的墨就不纯了。至于加水,最先不宜过多,以免将墨浸软,或墨汁四溅,当以清水徐徐加入为宜。”
果儿睁大了眼睛,“你说的跟公子以前讲的一样呢。即便如此,但是还是不如你磨的好啊。”
沈庭玉放下书卷,淡淡地说,“墨见其人,果儿你是个急性子,用力过重过急,自然墨粗而生沬,色亦无光。珍珠性子和缓,用力又太轻慢,因此墨浮于水。灵越力度正好。”
灵越笑着解释,“我不过是从前常伺候一位老先生笔墨,他是个爱挑剔的,墨杂了不用,墨浮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