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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儿无视他的愤怒,自顾道:“正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不是觊觎龙珠,只是借用没必要强抢。”
言下之意,就是有必要的话,她不排除强抢的可能,王浩一阵气馁,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一样,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心儿就是魔族拳头最大的人,偏偏就让自己给撞上了,还有什么可说。
胖子是决计不会暴露另外三颗龙珠的,能不能找齐剩下地三颗就看她的本事,如果能找到,很快就能送走瘟神,如果找不到,也好让她死了贼心,无论如何都有脱身的希望,何乐而不为?何况答应的痛快点,还能留下个好印象,为逃跑做好准备,修为高又怎么样?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相比之下,和她作对实在是明智。
不到片刻的时间,王浩就做好决定,识时务者为俊杰,同行就同行。同时,他放出风狸通知卓月,大意是他没有危险,让她不要来找自己,合适的时候再汇合,分头行事。
心儿看见胖子愁眉苦脸的神情不免觉得可笑,和她同行有那么痛苦吗?换成别人求还求不来呢?
“想通了就好,佛祖在菩提树下苦坐四十九天才得以想通,从此功德圆满,你才这么一会儿就想通了。他日的成就不可限量,那么,要不要叫上你的同伴?”
心儿见过卓月,因此知道胖子的确有个同伴。虽然她此刻提醒没有别地意思,至少能说明她不怕王浩搬救兵。
胖子何尝听不出她调笑的意思,无奈此刻不是发作的时候,跑路的时候,一个人永远比两个人方便,王浩明智地拒绝了。
“臭娘们,看谁笑到最后!”
“对了,我还有一口多余的飞剑,送你了。”无心即不愿意和陌生男人同乘,也不想步行。迫不得已只好出点血,表面上看,那应该是一口劣质飞剑。和胖子在草庐扶贫的飞剑是一个档次,这种货色也好意思送给胖子,亏她拿得出手。
“垃圾!”王浩和剑灵同时骂人,而且都是在心里。这种货色,放在手镯里都嫌占地方。还好意思飞出去招摇,那不成了转着圈丢人。
毕竟是魔界拳头最大的人,还是魔尊的亲信。不至于这么寒酸吧?
魔君赛夺挂掉以后,他的财富应该是全部落到这个女人手上,也就是说,这个女人应该是魔界最大的富婆。
王浩不死心的将飞剑擎在手中,屈指弹了弹,放在耳边细心倾听,沉闷的嗡嗡声,材料一般,失败!胖子又抓住剑尖。用力弯曲剑身,直到和剑柄贴到一起才突然放手,又是阵强烈的嗡嗡声,剑倒是恢复了原状,可惜弹动时太僵硬,缺少灵动地感觉,这说明张力不足,提纯也不够彻底,失败!在往下就是阵法的变化,倒是简洁大方,一目了然,除了能飞没有多余的功能,而且速度一定不快,以胖子地阵法见识都能一目了然,阵法的稀松平常可想而知。试验了云逸教授的所有鉴别方法以后,胖子不得不承认,这口表面上平平无奇的飞剑的确是一无是处,绝望中,他一口咬上剑身,他要验证,这把破剑是不是用普通白银炼制地?而且还没有提过纯。
“唉,凑合着用吧!”剑灵好心安慰,魔君的确是魔界的领袖,但是那不代表他富有,事实上,赛夺除了一剑一盾再无长物,即便留存下来,也该交由下一代魔君继承。
魔界和玄门都差不多,高手通常都不富裕,就是七大护法,也是生活上比别人奢侈,不见得有几件像样地法宝,真是得了口好飞剑,不是留下自己用,就是收藏,断然舍得不拿来送人。
话说回来,胖子的修为虽然不高,却是玄门顶级富豪,用这样的飞剑确实委屈了他。
“你不会用飞剑?”心儿见他迟迟不肯御剑,还做出稀奇古怪的举动,止不住出声询问。要知道,胖子和秦坚战斗的时候,在千钧一发的时候都没有使用飞剑,除了他没有飞剑,似乎没有更好地解释,一个从来没有过飞剑的人不懂御剑有何奇怪。
为了证明自己懂得御剑,为了证明不是土包子,王浩终于抬起了脚,当蛟皮靴子接触到单薄的剑身,脚下明显的一沉,飞剑不堪重负地弯曲。
意料之中的状况让王浩苦笑出来,此前所做的试验就是这个用意,现在,他至少知道这飞剑不会断掉,当然,除非是争斗当中,飞剑段掉的几率微乎其微。只不过王浩用惯了裂天之痕这种阔剑,突然换上两指粗细的飞剑,而且还是劣质的,心里落差实在太大,一时间还真不习惯。
飞剑缓缓地升起,即便材料在烂,工艺再差,动力方面还是不用顾虑的,王浩只是担心平衡问题,这飞剑实在太细,勉强能放上脚尖,大半个脚丫子都是悬空的。而且,这是他第一次尝试用单脚站在飞剑上,为了表现的帅气一点,他将双手放到背后,要是来个打滑可不是闹着玩的。
剑灵察觉胖子提心吊胆的窘态,一副你没有我就不行的语气,幸灾乐祸道:“是不是很想和以前一样,来个辗转腾挪,给心儿表现一次你的御剑术。”
“还腾个屁,小爷现在就剩挪了,我就想换换脚!”对胖子来说,金鸡独立从来都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从心儿的角度看过去,王浩像一头踩钢丝的熊,搞笑的是,这头熊虽然丑态百出,却能稳稳的站在飞剑上,显示出不凡的平衡能力,假如有一口合适的飞剑,他一定很快就能上手,不至于如此狼狈。
正文 七分卷 第四百一十九章 同路(下)
心儿一上路就朝正北的方向赶去,而且是日夜兼程的赶路,这说明她的目的很明确,不是漫无目的的乱转。
这个发现让胖子喜出望外,只要目光明确,就耗费不了多长时间,为此,他将逃跑计划延后,其实就算不延后,他也没机会实施,一路上都没停过,哪有机会跑路阿?
到了第三天,反而是应该着急的胖子先撑不住了,连日来滴酒未进,还灌了一肚子风,哪受的了?何况他还一直保持金鸡独立,这个动作看似简单,要长期保持,难度系数非同一般。
恰逢远处浮现出一座小酒馆,他说什么也要下去歇歇脚。
“修真者还用吃东西?”心儿对他的借口啼笑皆非,联想到他大嚼野味的情形,还是依了他。
“吃东西不光是为了生存,也是一种乐趣,再说了,不吃东西也要歇歇呀。”王浩一屁股坐在长凳上,大咧咧的把脚往桌子上一放:“老板,点菜。”
心儿这才想起他在飞剑上一直保持金鸡独立,虽然偶尔能换换脚,三天下来也够人受的,随即展演一笑:“说的也是,我们吃些东西,然后步行上路,对了,那飞剑好像不合你用,为什么不说出来呢,我这里还有别的飞剑。”
“还有别的飞剑!那你又不早说?”王浩一个支撑不稳,差点连人带椅子翻到后面去。
仍然是劣质飞剑,稍宽,应该能舒服一点,当然。这主要是心理作用,只要不属于阔剑,胖子就只能站上个脚尖,何况。他仍然要保持金鸡独立。王浩并非自己找罪受,而是要制造错觉,假如让这个女人以为他御剑超烂,跑路的时候便能多出一分把握。
考虑了片刻,王浩还是拒绝了她的好意,理由是习惯了。
片刻后,一头烤鹿摆上了桌子,胖子开始享用大餐。
心儿不喜欢说话,胖子也不想找麻烦,所以两人都是无语。一个埋头苦吃,一个看着别人吃,情形有些让人发笑。
“我借用你的龙珠是要到魔界去。你不用担心。”心儿以为他害怕,率先打破了沉默,毕竟两个人是同路,而立利益上没有冲突,如今地情形看似没有必要。
胖子这回学的乖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沉默是金。简单了哦了一声,继续吃东西。
这样地表现再次引起心儿的好奇,要知道,在她的印象里,胖子十分健谈,而且油嘴滑舌。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去魔界?”
“不想知道。”王浩连连摇头。
要压制住好奇心是十分困难的,剑灵都对主人的表现格外满意,要是早有这种素质,何至于惹到天大的麻烦?
心儿淡淡的一笑:“你很特别。我不会白用你的龙珠,等我找到大鹏长老,我向他求另外三颗龙珠,无论成与不成,我都不留难你。”
在王浩的思想里,长老就等于怪物,难道那个老怪物懂得炼丹?魔族两次开启魔界之门,他们之中一定有炼丹师,并且手艺还不赖,难道就是那个大鹏长老?王浩出道以来顺风顺雨,唯一的遗憾就是找不到同行,验证自己地炼丹术到了什么地步,此刻悄悄竖起了耳朵,可惜心儿将话说到一半却突然打住了。
“你说的大鹏长老,他手里有龙珠?”终于,王浩还是没能逃脱好奇心的摆布,几乎就在同时,他听到剑灵地抱怨“白痴,谁叫你多事的,要知道大鹏长老的事,直接问我不就行了。”
“罗唆的好像是你,在嚷嚷,小心我废了你!”王浩假意摸了摸立在桌边的劣质飞剑,尽管卖相惨了点,好歹也是佳人相赠。
“好,好,好,当我什么都没说过,你随便。”剑灵气呼呼地消失。
“你没听说过大鹏长老?”心儿满是疑惑,大鹏长老在魔界可谓是家喻户晓,连普通的居民都听说过他的名字。
不管是玄门还是魔族,炼丹师都是稀罕物,不同地是丹王喜欢低调,除了最后的十年大开方便之门,之前很少露脸。大鹏长老就不同了,除了炼丹师的耀眼光环,本身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在魔界是神一样的存在。
“说实话,我初出茅庐,什么都不懂。”王浩连忙谦虚。
心儿将信将疑,解释道:“大鹏长老是当世唯一的炼丹师,德高望众,就是他炼出五枚龙珠,才能开启魔界之门,可惜所有龙珠都在上次大战遗失,大鹏长老说过想重新炼制,也不知道成功了没有,据他所说,五龙珠里,冰龙珠是最难炼的。其次是火龙珠,连他也无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