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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远洗了澡,坐在梳妆台前,拿出手袋里的皮夹,将里面的每一张纸钞都拿了出来,认真地点过一遍,小心抚平上面每一道细微的折痕,再整齐地放回皮夹里,然后才去洗手睡觉。
这是她从小的一个习惯,必须将当天身上所有的现金清点一遍,才能算将这一天的事情了结,也许今日的她再也不用像小时候一样抠着每一分钱过日子,可她是个固守习惯的人,又或者这已经成为她心目中的一种仪式,就像骞泽的生母每天务必清晨起床烧香敬佛一样重要,与拥有多少没有关系。
其实钱也是温暖的东西,向远总是这么想,有了它,她才觉得自己的心是坚实的。它比世界上大多数东西都可靠,它一百就是一百,一千就是一千,不像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难以衡量;它又比许多东西要公平的,你付出多少,就可以换回多少。
钱有什么不好呢,最起码,有了钱才有资格视钱财如粪土。多少人蝇营狗苟,铤而走险,也无非为了这个。她想起白天在办公室接到的一个电话,秘书接的,不知道何许人也,因为对方提及到叶骞泽的一些事情,所以秘书不敢不转给她。
那个声音沙哑的男人在电话那头说,“叶太太,我们开门见山,想必你对叶先生的下落挂心已久了,不如我们做场交易。”
向远当时对着听筒就无声地笑了,骞泽失踪后,她已经不知道接过多少会这样的电话,有暗敲竹杠的,也有明着勒索的,都想要钱,她不介意给钱,但就是没有一个人给过她希望。
“跟我交易,要看你凭什么。”她这样对那个男人说。
“就凭叶先生最后给你的那通电话,他说过什么,你不会不记得吧?”
向远的笑慢慢褪去,她怎么会忘了那通电话,那个手机就放在她的床头,四年多了,通话记录上始终保持着那最后一个号码。49秒的通话时间,那是他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她到死也不会忘记。
她平淡如常地对那个男人说:“你说的那通电话一文不值,如果真的有他的下落,你应该知道怎么样才更能说服我相信你,我等你再联系我。”
向远说完就挂了电话,她深谙生意之道,知道卖家永远比买家心急。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还有人知道骞泽的下落,关心则乱,她必须沉住气。
入睡前,她对自己说,向远,不要做梦。
第三章
她说,向远,不要做梦。
这一夜,向远没有如愿,她不但陷入了悠长的梦境,更是梦回了许多年前。梦里的每一张脸,每一个零星的片断,鲜活得诡异,许多次,清醒着的她努力回想,都未必如这梦里般历历重现。
那是十月的第一天,刚兴起的黄金周长假让向远家乡所在的小村庄前所未有的热闹,数不清的城里人纷至沓来,有来自省城的、有省外的,其中还夹杂着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虽然早过了油菜花遍地开的阳春三月,但这些游人还是纷纷拿着相机四处拍照,村口的老槐树、村民的旧瓦房,还有坐在屋前的老人,他们什么都觉得新鲜。这些人的脚步踏倒了小路上的野草,也把好几户人的菜地踩得不成样子。不过村里人不在乎这些,那几年,这个小村庄特有的风物景致渐渐名声在外,旅游业给原本闭塞的乡村带来了商机和机遇,不少精明的村民已经懂得从这些“城市乡巴佬”身上赚钞票,纷纷做起了半吊子的导游,农家乐的小饭馆和小旅馆遍地开花。当然,最早动了这方面脑筋的还是老向家头脑灵活的大女儿向远,早在她初中的时候,来村里旅游的外地人没有不认识这个口齿伶俐,笑容可掬的导游小姑娘,直到现在,她的揽活本领依旧谁也比不上,她家的家庭旅馆生意也总是最火爆的。
所以,这一天的向远当然早早起了床,她收拾好自己准备出门的时候,太阳还刚从山的那边犹豫着,向遥还赖在床上。向远在门口叫了一声:“你该起了,把饭做上,说不定过一阵就有游客住进来了。”
她说完,来不及看向遥的反应就急匆匆的走了,因为知道,再怎么样,向遥还是听她的话的。
果然,过了一会,向遥嘟囔了一声,尽管睡意尤浓,还是不得不挣扎着爬了起来。向遥刚上小学六年纪,这还是假期的第一天,跟所有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样,她讨厌早起,恨不得在床上睡到天荒地老,可是没办法,她不能不听向远的。
向遥从小就怕向远。也许是因为她们的妈妈死的早,长姐为母,向远从小处事灵活果敢,早早就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她们的父亲向云生是早年是城里的知青,后来娶了村里的姑娘,生了孩子,也就甘心在这里落地生根。
向云生年轻时是个多才多艺的人,看过不少书,能写一手好字,还会拉二胡,加上面目端正,当年不知吸引了多少村里的姑娘,最后成为他妻子的人,也就是向远向遥的妈妈就是远近乡邻出了名俊俏灵巧的女子。向云生和妻子婚后情投意合,只羡鸳鸯不羡仙,在明知妻子不可能得到进城名额的情况下,他把自己回城的机会也放弃了,自愿做一辈子的泥腿子。这一度成为村里的一桩佳话,向遥也对自己父母的感情向往不已,也许对此不以为然的只有向远。
在向远看来,父亲向云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就连挑一担水也要一步三摇,妈妈还在的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女主人操持。因为家里劳动力少,地里能刨出的东西不多,向远小时候,她们一家始终是村里最穷的,她永远记得黄昏的时候,是刚产下一对双胞胎弟妹后不久的妈妈咬着牙,白着一张脸下地挑水,溅出来的水洒了一路,而向云生则坐在家门口的树下“咿咿呀呀”地拉二胡,他闭着眼沉醉其中的神态让小小向远无比愤懑,她恨不能立即长大,全身都是力量,好接过妈妈肩上的担子――再扔掉那把惹人烦的二胡。
然而妈妈即使再累,看向门口那个男人时的眼神分明也是沉醉的。
向远理解不了那种沉醉。
她从小就觉得父亲是一个只会风花雪月的无用之人,这种想法在她十岁,向遥向迤四岁的时候,妈妈一病不起,最后撒手而去之后便更是根深蒂固。她坚信如果不是生活这么艰难,妈妈不会走得那么早,而妈妈在病中的时候,那个男人除了抓住妻子的手痛哭失声,什么都做不了。不过是感冒后并发的肺炎,因为没钱进医院,就这么在家拖着,这不大不小的病要了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女人的命,也让向远姐弟早早失去了妈妈。
妻子死后那几年,向云生一直没能从丧妻的悲痛中缓过来,他二胡的声音越来越悲切动人,酒也越喝越多。当时村里的长辈也有给他说媒续弦的,他冷笑一声毫不犹豫就拒绝了。人人都赞他是个痴心人,可家里的日子却更难过了。向云生总对儿女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他从不考虑儿女上学的钱从哪里来,家里揭不开锅了又该怎么办。十来岁的向远就经常带着弟弟向迤四处向相熟的邻里借钱借米,向遥从小面皮薄,她跟向云生一样,是不情愿做这种事的,只有向迤,他自幼跟在长姐身边,向远去哪,他就跟去哪,乡亲们见她们可怜,加上向远懂事机灵,向迤乖巧听话,都是惹人疼的孩子,尽管家中也不富裕,总肯接济一些。
对他们一家最好的要数住在村尾的邹家的婶婶,妈妈不在后,向远姐弟身上的衣服都是邹家婶婶在缝缝补补。向远也听过一些闲话,村里好事的人都说,邹家婶婶没有出嫁的时候就看中了向云生,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向云生结婚后,她也嫁给了当时村里的另一个姓叶的知青,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姓叶的知青返了城,临走前,对方吞吞吐吐地提出了离婚,她没有为难,一口答应了。没多久,她带着儿子改了嫁,后来的丈夫姓邹,两人也一起生了个儿子。又过了几年,城里的前夫带走了大儿子,她就守着后来的丈夫和小儿子继续过下去,对向远姐弟的关心却是一直没有改变。
那些流言的含义向远多少是懂的,可她不管这些,在她看来,那些扑风捉影的流言和感情一样,是虚幻的,但是邹家婶婶对她们的好却是实在的。她甚至不愿相信善良能干的邹家婶婶帮助她们一家,不是为了恋着她那无用的父亲,而是因为婶婶信佛。向远不信佛,可她对信佛的人都有种莫名的好感,为了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就这样,靠着乡邻的接济,向远的孩童时代艰难度过,好在也上了学――村里很多女孩子都不上学。惟一在这点上向远要感激父亲,他虽没有钱,却也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
从到了能下地的年龄起,向远就是家里干农活的主力,可她毕竟年级小,又是女孩子,能做的终归有限,好在城里的旅游风刮起之后,小村庄的外来人越来越多,她第一个打起了从游客身上赚钱的主意。初二的时候,她给城里人带路到后山走了一圈,赚了有生以来第一个十块钱,半夜捏着都睡不着觉,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开始村里人觉得稀奇,说这是不务正业,可眼见来的人多了,向远赚得也越来越多,纷纷从羡慕开始效仿,整个小村庄的“旅游业”这几年竟有愈演愈烈的势头。
在这个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