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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让烈金雷诺特家族的侍从官和潘娜普洛伯爵生丑闻,为了名誉,仅此而已。
这个小女孩太不知羞耻了,她一定也学会了许多诱惑男人的招数,作为主人,罗秀除了要约束自己的仆人以外,更应该保护他远离潘娜普洛伯爵这种女人。
她希望陆斯恩走得越远越好,看着陆斯恩远去的身影,罗秀稍稍满意了一些。
她怎么知道陆斯恩只是不想掺和进两个小女孩之间的斗争,她们都是如此让人无可奈何,即便是陆斯恩这样的大恶魔,夹在中间也会非常头疼。
“被我说中了心事吧,没用的女人,你除了会摆出一副自以为是的态度,让陆斯恩这样那样,你还会什么?”纱麦菲尔昂着头,露出她洁白的牙齿,显得格外嚣张,“你懂得怎么样取悦男人吗?”
“我为什么要取悦男人!”罗秀怒道,她确实不动,她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取悦男人?太荒谬了,那不是花街女人才需要做的事情么?
“你当然不知道,你只知道要男人来取悦你,你这个自私的女人。”纱麦菲尔轻蔑地看着她,“如果你肯向我学习,我可以教你。”
“你?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罗秀看着纱麦菲尔微微鼓起的胸部,“你连个女人都算不上,还懂得取悦男人?”
“你又知道什么?你知道什么叫男人的反应吗?你有让陆斯恩对你有那种反应过吗?如果没有,我可以说你从来没有取悦过陆斯恩,你总是想独占他,却从来不懂得给他带给男人所需要的快乐和刺激。”纱麦菲尔努力地回想着最近看过的一本绯色小说的内容,那些句子她花费了很大力气,结合分析陆斯恩和克莉丝汀夫人那一晚的反应,她觉得自己已经有资格教授罗秀这个什么也不懂得小女孩了。
只是男女间的事情确实有些复杂,纱麦菲尔也很勉强,她努力让自己的气势更强一点,可以压迫罗秀相信她是这方面的行家。
罗秀既不屑于什么取悦于男人呢,但是潘娜普洛伯爵的话却又让她十分不甘心,因为对方的话隐约透露出一种陆斯恩和她在一起并不快乐的味道。
“你……你……你说的那种反应……是什么?”罗秀支支唔唔地问,然后她觉得自己十六年生命里的尊严都被她这样的问题丢弃了。
天哪,尊贵的格里沙尔塔小姐居然询问男人的反应是什么?
陆斯恩,你这个混蛋!
罗秀觉得,这都是陆斯恩惹得祸,让她这么丢脸。
潘娜普洛伯爵得意洋洋地踮着脚尖,围着罗秀绕圈圈,“真是个笨蛋啊,这都不知道……男人的反应很简单,不就是像一条公狗扑向情的母狗那样吗?”
呃,战斗吧,少女
第一百七十六章 康妮湖传说()
罗秀很难准确形容潘娜普洛伯爵。
兰斯大草原位于铁兰罗行省西部,那里有普雷斯科特山脉的余锋,起伏的山峦上披着一色绿的草原。
当地特产的西木草肥嫩多汁,适合绝大多数纯血马的口味,而且因为一年四季长青,再加上没有普雷斯科特高峰的阻隔,来自西海岸温暖的海风登陆兰斯大草原,让当地多雨水,非常适合培养优良的牧草。
潘娜普洛这个姓氏的历史,和樱兰罗帝国的历史同样悠久,虽然没有像烈金雷诺特一样在建国时就已经声名显赫,但至少和玛吉斯家族属于同一时代崛起的老牌贵族。
潘娜普洛伯爵的祖先是一个牧马人,相对于曾经流窜在戈壁的安东尼奥皇室祖先马勒,有着更体面的身份。
当然,要体面也有限。
在古拉西帝国时代,整个多米尼克大陆名义上都处于这个庞大帝国的统治,那时候兰斯大草原就已经是着名的战马培育中心了。
潘娜普洛家族的祖先,借着樱兰罗帝国的内乱,为阿尔多斯公爵提供了最优秀的战马,为平乱奠定了基础,从而获得了世袭的伯爵爵位。
到了如今的潘娜普洛伯爵这一代,樱兰罗帝国总是优先展海军,却也没有减损飞马家族在帝**事战略体系中的重要性。樱兰罗帝国的每一位帝王都很重视骑兵的建设,枪与花骑士团固然是标准模板,以装备精良的骑士组成的各地领主征军,战力也不可小窥。
樱兰罗帝国绝大多数的骑士们,都会很满意一匹在蓝斯大草原上培养出来的战马,尤其是这匹战马还打上了潘娜普洛家族双翼飞马徽章后,这匹战马至少可以销售百个金币以上。
潘娜普洛这个姓氏象征什么?那是和坎斯拉夫家族骑士保持的荣誉和精神一起支撑樱兰罗帝国骑士骄傲的家族,潘娜普洛家族在骑士们心中的地位不亚于坎斯拉夫家族。
在古斯塔夫庄园接受坎斯拉夫家族优秀教育地骑士。再拥有一匹潘娜普洛家族地纯血战马。那是每一个骑士最光荣地梦想。
潘娜普洛伯爵。坎斯拉夫伯爵。这两位伯爵。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樱兰罗帝国骑士阶层地领袖。
骑士精神是什么。名誉。谦卑。坚毅。忠诚。骄傲。信仰。勇敢。这些美好地东西构成了多米尼克大陆骑士们对个人身份和荣誉感地重视。甚于生命。
一切美好地东西。似乎都集中在“骑士”这个名字上。这个名字也是每个少女都会经历过地浪漫幻想对象。骑士们也有着他们对待女性地独特观点。他们为了追求女子地美丽和爱。是如此愿意为她们付出一
然而。当罗秀看到眼前地潘娜普洛伯爵时。她深深地为骑士精神这种有趣地东西感到悲哀。
潘娜普洛伯爵粗俗。无礼。她刚才甚至表现出了一种应该被优雅女性和骑士们认可地淑女标准所撇弃地放荡。
她的言语是如此不堪,让罗秀深恶痛绝。
在某些玫瑰小说里会有一些作者地幻想,他们认为那些圈养在贵族环境里,一举一动都符合淑女标准的小姐们,内心都会渴望着向潘娜普洛伯爵一样叛逆,她们表面上厌恶,实际却是羡慕。
按照这种逻辑。罗秀的内心是赞赏着潘娜普洛伯爵地风格,对方做了她不能做,不敢做的事情。
事实上,有什么事情是罗秀想做而不敢做的?
眼前灰蒙蒙的一片,到处弥漫着了无边际的水雾,看不到它的界限在哪里,也看不到那云,那日,以及那湛蓝色的天空。
远处的瀑布还在倾斜着。出轰隆隆的巨响,飞溅起地细碎水点在湖风的搅动下扑面而来。
罗秀看着潘娜普洛伯爵,昂着头,然后视线越过了小女孩蓬松的金色卷,落在没有焦点的某处。
“你什么也不知道。”罗秀给潘娜普洛伯爵一个定义,“你只是用这些看上去粗俗的话,来掩饰你在这方面的无知。弗里德里希说过,博学的人会让专业领域的学说解释的尽量简单,而有一些人却会解释地晦涩艰难。只是为了卖弄他的博学。普通大众会因为怯弱和自卑而不愿意涉足其中,便觉得被卖弄的那些学说是如此让人敬而远之地高高在上。这个道理也适合你。在男女方面的事情,你什么也不知道,你只是说这些粗俗无礼的话,让我觉得应该远离你的话题,从而无法去注意到你在这方面是同样的无知。”
“潘娜普洛伯爵,你太幼稚了。”罗秀不屑一顾,转身离去。
罗秀显然不是“普通大众”之中的一员。
纱麦菲尔很讨厌罗秀用幼稚来形容她,只是一个虚伪而矫情的小女孩而已,有什么底气用这种语气和姿态来批评她?
纱麦菲尔地脚趾头踢开一片湖沙,细末般地沙子遮住了她黑色的脚趾甲,冰冷地湖水顺着沙痕流进她的脚趾缝隙里,淹没了脚趾,爬上了脚背。
她**着身体走入了湖中,那容纳了倾泻无数年泉水的湖,一点点地吞噬着她纤细的小腿,微翘的臀,一窝的小腰,起伏平滑的胸,消瘦的锁骨,白皙的脖颈,那张冷漠的脸。
一片金黄的丝,像在水底被恶鱼搅动了的水草,沉入了水底,那一抹明亮的色彩消于无形,湖面恢复了平静,一个水浪过去,水雾稍稍驱散又恢复,一切似乎什么都没有生过,那个被罗秀认为幼稚的小女孩,似乎也从来没有出现过。
她只留下了一行走入湖中的脚印。
罗秀回头,也没有看到纱麦菲尔的身影,只注意到这一行似乎有着漫步走向死亡味道的脚印。
罗秀相信这位女伯爵并不会脆弱到承受不起她的评价而选择自杀。
只是她既然不会游泳,关于这片湖泊的传说,让罗秀不由得有些担心。
这个传说和樱兰罗帝国的建国历史有些牵连。一说到樱兰罗帝国建国八百年荣耀的开始,任何人都会在第一时间想到马克斯韦尔大帝,梅林大师和王者之剑。
在官方和最多的历史记载中,带着神话英雄趣味地说法就是马克斯韦尔大帝拔出了那把只有能够成为王的人,才能够拔出的剑。
至于这把剑从何而来,并没有太多人去追究。毕竟这是由梅林大师拿来的宝剑,它和梅林大师一样让人琢磨不透,充满着神秘的力量。
除了弗格森?徐曾经说过王者之剑是一把和七十二柱魔神至上四柱之一的魔神巴尔有关地诅咒之剑以外,多米尼克大陆上流传着关于王者之剑的其他传说并不多。
罗秀恰好知道这一个与众不同的传说。
就在今天她看那本《神圣救主》时,其中由一个专门针对恶魔召唤术的神术,其中有一段文字描述了王者之剑的来历。
神术理论家们在一些秘密手抄本上,如《神圣救主》这种绝对只有和教会关系根深蒂固和友好的人士才能看到的秘典,共同的说法就是梅林大师的魔法力量来自于恶魔。
那把王者之剑,就是梅林大师在获得恶魔力量后。接受地恶魔的信物。
梅林大师或者恶魔的力量,他付出地代价并不是灵魂,而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