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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有没有买衣服?”
“有,买一大堆,罗马的维亚康道蒂一整条街都是名店,价钱要比香港便宜三份一,挤满日本人。还有巴黎蓬东广场,哗!那些时装真没话好讲,全是最新最新的。”
她眉飞色舞。
“那还用光顾我们吗?”我取笑她。
“不够穿,实在是不够穿,况且你们有你们的好处。”
“多谢多谢,”我扮小丑,“莎莉,快出来拜谢缪小姐。”
大家都笑了。
这年头的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店越开越多,有消费能力的来来去去就是那么一群,顾客是精明的居多,没有几个像缪小姐那样的傻子,把全副家财用来穿,是以我们两人油腔滑调的捧牢她,唯恐她跑脱。
人对人有什么真心?还不是互相利用。我们那苦苦为生活钻营,那里有缝,就往那里钻,万般羞辱千般忍耐的活下来。
做人有什么意思?我不懂得。
谁曾经一度不是可爱的粉红色的婴儿?长大了各有各的路要走,有些人变了缪小姐,另外一些变了老板娘。
我们原意也并不是这样的,只不过后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模子渐渐形成,想回头也来不及。
缪小姐最后一次上门来是四月十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是假期,莎莉不愿回来上班,还直嘀咕,我的情绪也不太好,到了夏季生意不再起色,我连薪水都支不到等于白做,酒店又说要加百分之八十的房租。
那次之后,缪小姐一直不上门。
我让莎莉打电话去问,莎莉说她已经搬了家。
我忽然记起她是在对面美容店做面部按摩的,立时过去询问缪小姐的行踪。
人是有感情的,多多少少有些好奇:她的下落究竟如何?
美容院说:“缪小姐上次来是四月十日。”
“这么巧?她有没有扬言要去外国?”
“没有。以往她去外国,都一早喜孜孜地告诉我们,什么搭头等机之类。”
我会心微笑:“不错,她喜欢报导详情。”
“她付很多的小费,失掉这样的一个顾客,真是损失。”
我亦附和的点点头。
夏季来临,敝店凭一批大花的丝裙子,又抖起来。
我跟莎莉笑道:“你有机会支十三个月薪水。”
莎莉笑:“我还以为老板会说十五个月。”
我说:“要是缪小姐上门来,不稀奇呵!”
“真的,这批衣服,刚巧是她的口味。”
“她穿衣服,其实也无啥口味,但凡新潮的光鲜的,都往身上堆。只不过因为青春,衣架子好,所以看上去漂亮。”我笑,“真的怀念她。”
“也许这一阵子她‘环境’不好?”莎莉疑惑的问。
“有可能。”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小邱也不带他妻子上来。”
“那一位很节俭。”我说。
“我们的衣服也不算贵了,一千数百元。现在一件名牌衬衫也得三千。”
“真是的,这些人的钱包从哪里来的?”我诧异。
莎莉说:“当然从男人身上来。”
“那么多瘟生?”
“不然怎么办?”沙莉摊摊手,“那些男人的钱也来得易呵,炒楼、炒股票,有斩获的时候便大手笔一轮,花在女人身上也值得的,人家说话活色生香。”
说得也有道理。
缪小姐一直没有再出现,她像是在空气中消失了一般。
但是有新的顾客上门来。
她叫杨小姐,一般的长发、大眼睛,无知而骄傲的神色,长挑身材,比缪小姐还年轻,一见我们的货,便爱不释手。几乎每个款式都挑一件。
莎莉抖擞精神地照呼她。
一张单子,结账四万多元。
“下次再来。”我们殷勤的送她出门。
莎莉感喟的说:“人海中真多传奇。”
“她们算是传奇?”我失笑:“你不如说她们身后的男人是传奇。”
“钱是传奇,钱最好。”莎莉忽然说。
在这个繁华虚荣的大都会中,钱确是最重要的一环,没有钱,谁稀罕住这里?这么缺乏温情安全的社会,一切不过是钱作怪罢了。我黯然。
缪小姐去了,有杨小姐,杨小姐去了,又有丙小姐、丁小姐。
我们是不愁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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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玻璃珠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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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骄傲(1~3)
(一)
每个人都说:伟跟那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有得苦吃了。
他们倒也说得很对,我是吃了不少苦,岂止不少,简直很多,但是直至目前为
止,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只要看到她的脸,我使有一种特殊的满足感,快乐的骄
傲。她是一个美得惊人的女孩子,我有我的虚荣心,我喜欢美丽的女孩子做女朋友。
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街上。
她挽着一篮子的书,穿着灰狐的大衣,领子翻得高高的。她走在我面前。
她走在我面前。
她高。
她苗条。
她的身裁藏在那么厚的衣服下而不显得臃肿,我马上想看她的脸。我加快了脚
步——不要怪我,每个男孩子都有那种好奇心。这条路从学校回家,不过是十分钟
左右,来来往往,那是熟人,她是谁?我从来没有见过,恐怕是那层大厦的新住客?
我的脚步声恐怕很响——该死的新皮鞋,她停了脚步,微微转过头来。我看到
了她的脸。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的脸,她的相貌合乎我的标准。圆而大的眼睛,像只猫,
嘴唇有点厚,但很小,翘翘的。有一种孩子气,圆脸,尖下巴,肤色很白,但是白
得近乎没有白色,她没有化妆,只在脸上抹了一层油。眉毛浓,睫毛也浓,看上去
野气得很,她的眼睛丧充满了敌意,好象在问:「你在跟我?为什么跟我?有什么
企图?」
我爱这张脸,我一直在找一张这样一见难忘的脸。
这个年头,香喷喷的鲜花已经不能吸引男人了,谁要一个淑女?这个女孩子,
看上去像郁郁的森林,一股清新的草药味,我追了上去。
我几乎与她并肩在走了。
她白我一眼,睬也不睬我。
这是第一天。
到了家附近,我只好进了屋子,如果再跟下去,我变成登徒子了,那怎么行?
我看见她走进附近一层新盖的大厦里,我的猜测没有错,她是住在那里。
新搬进去的。
第二天,我放学,她也放学。
我走上前去,向她笑笑。
她用手脱了帽子,一顶厚厚的绒线帽,她乌黑的头发掉下来,我也从来没见过
这样好的头发,只齐肩,中分。似乎天下最好的东西都长在她的身上了。
也不一定,只是在我眼光里,她是十分十全十美的。别的男人也许会嫌她的鼻
子太小,态度冷傲,但是我喜欢她。
我再向她笑。
她又白我一眼。
不会超过廿岁,我想。她今天还是穿那件狐皮,不知道谁说的,再没有比漂亮
的女人穿皮革更美了。她这件是好皮革,我看得出,衬着她的脸,无懈可击。
如果我脸皮不厚,就一辈子不能知道她的名字,我得冒一冒险。我与她并肩走
着。
我问:「你好?」
她不睬我。
「我叫伟,朋友都叫我伟,你可以叫我『伟』!」
她说:「神经病!」进她的大厦去了。
我耸耸肩,我想:也好,不说话,也骂了一句。神经算骂人吗?出自她的嘴巴,
恐怕又不同了。我喜欢她的样子。她的腿彷佛有好几尺长,穿着笔挺的呢裤子,好
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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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总有对白了吧?
我真奇怪这个女孩子,在夏天看上去,是怎生模样。
后来放学没看见她。
周末约一个女孩子去看电影,觉得乏味。这个女的长得不错,就是化妆浓,化
妆浓也有好处,只是每个女人脸上都妆得差不多,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那种
苍白,奇异的苍白,就占很多便宜了。看了一场好电影,女伴乏味,我规规矩矩的
坐着,别的男男女女都手拉手,肩并肩,头贴头的,我的女伴一定以为我是柳下惠,
无端端我得了好名誉。
末了送女伴回家,我心里还是想着那个浓眉有原始气息的女孩子。
可是老天没让我失望,回家的时候是十点左右,我看到了她。她跟两只拳师狗
在散步,那两只狗大得不像话,益发显得她纤细。
我迎上去,「拳师狗?我们家后园养着两只西班牙猎犬。」
我们家是这条街上少数没有拆的旧式房子,冬天是冷一点,但是很够气派。
她在长凳上坐了下来,手里拿着狗链,不出声。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红色毛衣,胸口一个「J」字。
我问:「你姓容?姓曾?也不对。贵姓?」
她侧着头看我,然后她说:「我男朋友叫约翰。」
「哦。」我作恍然大悟状。
我不退缩的,管她有几个男朋友?
但是她那两只狗,真令我神经紧张,对着我狺狺的伸着长舌头,随时要咬我几
口的样子。
我说:「西班牙猎犬的好处是它们比较驯!」
她忽然站了起来,扬声说:「约翰!」睬也不睬我,就朝那个约翰奔过去,奔
得还真快,头发扬了起来,两只狗跟在她后面。
那个约翰瞄了我一眼,轻蔑的仰了仰头,与她走了。
我冷笑,好,看三个月后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