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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女皇?」
「你爱听不爱?不爱的话尽管走,谁在乎?」
我没有走。我看着她三分钟,她不响,我们僵着。哪儿有这种女孩子?一见面
就跟人吵架,谁能受这样的气?我于是决定转身,我才动肩膀,「喂!」她急了,
「我有事要告诉你!」
我转回身子,这是她主动叫住我,我很高兴。
「约翰回去了。」她说。
「啊?」这倒是一个意外,「几时?」这么快。
「今天晚上的飞机。」玫瑰玛璃说。
「埃」
「我把他请走的,我昨天晚上告诉他,我实在受不了他,而且他在这里,使人
给人取笑,所以我只好叫他走,我不是故意的。」
听她轻描淡写,娓娓道来,简直不相信她就是这样把一个男孩子的心伤得粉碎。
我的天!
如果我稍微有点脑袋,也应该马上拔脚而逃才是,谁还耽在她面前?谁能保绝
她几个月之后不叫我滚。但她越是这样,我越是好奇要知道她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女
孩子。看,男人下流就下流在这里。天生的贱,一点法子也没有。
我说:「你很残忍。」
她缩缩鼻子,她说:「才不呢,我是个好人,才叫他走,否则把他留在身边,
象一条狗一样留个十年八年,我有什么损失?这样说个明白,你认为不对?」
我又说不出话来了,她的道理这么一大堆,而且的确有的女人比她更深谋远虑,
我相信她是不坏的,她只是任性,而且初到这里,处处不惯,脾气也自然坏一点。
我忽然之间,找到了许多理由,替她解释起来。
(二)
奇怪,她倒没有解释,我反而替她假设了道理。
别爱上这个女孩子。
但是她圆圆的脸是这么可爱,可爱便是值得爱,牺牲一点又算得什么?
我指指我的家,「我就住在那边。」
「很美的屋子。」玫瑰说:「我喜欢那些长春藤。」
「很旧了,我的祖父固执,他不肯搬。」我说。
「他还活着吗?多老了?」她天真的问。
她真是有的事懂,有的不懂。
我改正她:「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笑:「你应该问:『他老人家还健在?
贵庚了?』」
「还不一样?虚伪。」
我奇异的看着她。可以说她是野人,但也可以说她完全是纯真的,原始的。有
缺点也有优点,她使我着迷。
「你要不要见他?」我问。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这里的人,每个人都板着脸,不和蔼,同学也一样,向
他们借功课看看,象少了一块肉似的,真受不了。」
「别愁功课,我会教你。」
「真的?答应了不准赖,谁赖了谁是狗。」
「好,」我笑,「做狗好了。」
她横我一眼。
(水如眼波横,山似眉黛青)
我的国文很差很差,但忽然之间,这两句词跳进我的心里,拿来形容她,恐怕
是再好没有了。我喜欢她那道郁郁的浓眉:永远有神色的眼睛。
我叹一口气,老天,我是爱上她了。
爱是来得快的,我有得苦吃了。
好的,我认了。我叫伟,我在追求一个叫玫瑰的女被子,他们都说:伟有得苦
好吃了,但是苦中作乐,是咱们中国人的看家本领,我就懂得这个道理。我爱她。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她骄傲,但是她对我不见得如此,有时候她也把那种骄傲收敛一下,给我一个
机会,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女孩子骄傲也是可爱的,尤其是她。
当然,有人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喜欢她了,什么缺点都看不见,
我想我是这一种无可药救的人,只不过我看得见她的缺点,而且连她的缺点,也觉
得不错,我沉沦得比任何人都厉害。
但是同学们都认为我得到了玫瑰的青睐(为什么要叫青睐?)她不肯与其它的
人说话,口音奇怪,明明是中国面孔,中国血统,行动举止却一点也不像中国人,
但是她那种奇特,引起了无数女孩子的妒忌,男孩子的艳羡,不知道有多少人想与
她说上几句话,都得不到机会。
我很贱。因为如此,我才觉得她特别可贵,我爱她。
我正式得到一个接近她的机会,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她问我,「喂!教我中文好不好?我要写信给爸爸。」
「我不叫『喂』。」我笑,「但是我会教你中文。」
她顿足,「你老是与我作对!」
「我与你作对?我的天!我几时与你作对?你倒说说看,有什么你叫我做,我
没有为你做的呢?」
她不出声,想了一想,「那倒是真的,然而我如果对别人这么好,别人也会为
我做这么多事。」
「你这叫做对我好?」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这样叫对人好?这个女孩子,她对人坏的时候是怎样的?
我想不明白,我有点怕这个女孩子,她是可怕的。
像一堆火?看着熊熊的,青色的火焰,我想触摸一下。
与她在一起,光是感觉,已然不错,我很满足。
她问一些奇怪的问题:「夏天几时来呢?」
「这里根本没有冬天,什么夏天?」我告诉她。
她白我一眼。
我连忙说:「你不会喜欢这里的夏天,太潮,很闷,还是凉一点点的好。」
「我天天发抖,房间里开三只暖炉。」她说。
「你瘦了。」
「唔。」
她的中文很坏,但听过很多故事,使我难以下手。她只是不会写字,说、意思,
都很明白。
所以我除了成为一个补习老师之外,简直不知道做什么好。
她在利用我,我知道。
但是当她利用方德明的时候,我就不高兴了。
方德明是我们学校里的一流高手,体育健将,我不过是应景的。
这个人长得高、漂亮、帅,而且威风,我承认他英浚而且他有钱。上次的网球
比赛,因为他去了渡假,所以我才有机会出场,赢得了玫瑰的注意。
我不大看得起他,不过我看不起他不打紧,有这么多女孩子看得起他就令人奇
怪了。玫瑰也看得起地,有一天,我看见她与他打网球——为什么不与我打?我也
会。
阴天。下雨,草地是湿的、玫瑰穿着白毛衣白长裤,戴着一顶小红帽。我走过
网球场,我在想:这个女孩子是谁?学校里并没有这一号人物,看清楚是玫瑰了,
我有点安慰,至少我眼光是不错的,但是与她对打的是方德明,我心里就酸得冒泡
儿。
我脚不由自主的向他们走过去。
「玫瑰?」我说。
她看见我,扔下了球拍,向我奔过来,白裤子上都是泥泞,白跑鞋上有青草渍,
但是她看上去,比什么时候都美,她向我招招手。
「什么事?」她说话的时候,口中冒着白气。
「不觉得冷?」我很讽刺的问,其实是妒忌。
她眨眨眼,侧着头,看清了我的心,笑了。
「不冷。」她说:「迟早要习惯的,是不是?」她回头看方德明,「你认识他?
认识他?」
我点点头,学校里谁不认得我,谁不认得方德明,我们是出名的一文一武,现
在我为她补习功课,方德明陪她消遣,她该满意了。
我说:「你会着凉的。」
我说得太早了,方德明早把一件大红的斗篷盖在她的肩膀上了,她又回头一笑,
我看得几乎昏过去。
「你好,伟。」方德明向我点点头。
「好,」我说:「下星期有报告要交上去。」我提醒他。
「我知道。」他笑:「但是玫瑰要叫我练网球。」
玫瑰说:「下次我们到他家的球场去练。其实那时在家,我们也有网球场,」
她耸耸肩,「但是现在家太远了,不说还好过点。」
方德明接上去说:「如果你寂寞的话,来我们家祝」
玫瑰说:「不,我亲戚不允许的。」
他们两个人一对一答。我半句话也插不进去,他们简直存心开我玩笑。方德明
一向也对我没有好感,现在我想该打一场仗。
我忍着气说;「玫瑰玛璃,今天晚上见。」
晚上我要替她补习。
她说:「伟,晚上见。」
好的,我真的没种,晚上居然还上她家去。
然后我回头走了。
我没有回头去看他们两个,想必方德明也有点不安,他会在问:晚上,晚上什
么?假如这个小子以为玫瑰是他的,他简直是在做春秋大梦。
回到家里,我的气反而平了。玫瑰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我爱上了她,是的,
但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如果一厢情愿可以行得通,天下恐怕得大乱,她又没有
骗我哄我,很明显的一片狡黠,我应该自己警惕才是。就像她以前那个男朋友,千
里迢迢的跟了来,也是出于他的自愿,与玫瑰无关。
好吧,就算她是一朵花吧(也真够俗),蝴蝶蜜蜂不肯放过她,可不是她的错。
想到这里,又心安理得起来,我打开了我的红楼梦。
如果她要去爱上一头牛,就让她去爱上方德明好了。
我很怀疑:如果她真的爱上那条牛呢?
「不会的。」我随即对自己说。
谁知道会不会。
我准备了我的书,拿到图书馆去等玫瑰。
我总是在图书馆教她功课,那里静,大,而且放了学,人不多,可以低声说话。
我喜欢教她功课,她是这样专心,用神,眼睛动也不动的瞪着我看着,用神听
解释。我觉得她父亲逼她过来读中文简直是与她作对,她倒没有怨,而见一派要做
得好好的样子,这一点她与旁的女孩子不同,她有意志力。
每天她来的时候,从门口路进来,总象一幅图书一般的美丽:不同的衣服,不
一样的表情,有时候微笑,有时候鼓着嘴,总有她的花样。
她的每一种花样我都喜欢。
有一天她要求我帮她做一首词。
我有点纳闷:这与她平日用功的态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