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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顾清语只觉得悲哀。唯有的喜悦,只在与他擦身而过的刹那,灵魂都在为他颤栗。
顾清语默默喜欢了靳天歌一年,最后受不住这样的煎熬,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最好的朋友萧蘅。萧蘅不能理解好友的苦恋,但她一直包容着,劝导着。
同为学校受人瞩目的学生,萧蘅比起靳天歌就接地气多了。她是双教师家庭,拥有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经历和喜怒哀乐,她看着高高在上,但又是温暖可亲的。
但凡学校有大型活动或演出,萧蘅就会这借着自己班长或校宣传部部长的名头拉上顾清语参加,因为她知道靳天歌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理所当然的安排着一切。没有经过暗恋的人,很容易犯萧蘅这样的错误,自以为是的以为这是对他人好。但对与暗恋中的人来说,那种有距离的接近所带来的微弱的甜蜜感根本无法与随后而来的痛苦相提并论。
顾清语慢慢的开始着了魔,她四处收集靳天歌的资料。邻居姐姐和靳天歌一个班,她有事没事晃荡到他的班级找姐姐聊天;文学社偶尔向靳天歌特约稿件,她自告奋勇的申请去拿稿子;学校组织篮球比赛,她努力挤到第一排,捕捉他比流川枫还要帅的身影
“阿蘅,我觉得我快疯了,我跟他说了吧!”最痛苦的时候顾清语对好友说,她的爱恋那么低微,使她几乎落到尘埃。
“好,我支持你!不管他是拒绝还是接受,我永远站在你身边支持你!”萧蘅信誓旦旦的鼓励她。
这样的对话进行了无数次,直到靳天歌考上大学,顾清语还是没说。她安慰自己:没关系,再有一年我就会考到他的学校,只要我够努力。
高考的成绩公布后,顾清语默默的把自己关在房间呆了一天。
萧蘅过了几天才知道顾清语的成绩,急忙给她打了电话:“清语,没事的。”
顾清语哭出来:“怎么没事?我才考了个普通一本,我怎么和他在一起,我拿什么和他在一起?阿蘅,以后我们也会离得远远的,怎么办啊,我不想去!我不要去!”
靳天歌和萧蘅都考上了理想的名校,顾清语有种被遗弃的绝望感,她觉得自己没用,那么拼命的学习还是落下这么一大截。
过了一个多月,顾清语终于缓过来,自己收拾上大学的行李。
“爸妈,对不起,不用帮我安排复读的事了,我去q大。”顾清语忍不住又哭了,她想,她再也见不着靳天歌了,这一辈子都可能见不到了,她决定把他忘了
十多年后的重逢,靳天歌的光芒已经收敛,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优秀,仍旧无法掩藏。他端坐在一众学校领导和老师中间,态度谦逊,侃侃而谈。
顾清语呆站在门口,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在靳天歌作完演讲之后,顾清语采访了他,采访例行的问题结束。靳天歌突然对顾清语笑道:“我记得你,顾清语是吧,特别爱脸红的小师妹,想不到已经出落的这样落落大方了。”
顾清语强行镇定的脸瞬间就有些hold不住了,她挤出一个笑:“想不到靳师兄还记得我。”
“你很特别,每次活动都能看到你,但是不爱说话,总一个人呆在一边老老实实做事。我一下好奇看了活动人员名单,‘顾清语’这个名字很好听,就记下来了。说起来,我们见面的次数还挺多了,但是居然没说过话。”靳天歌温和的说。
不,我们见面的次数一点都不多,我都一一记下来了,真的一点都不多。顾清语心里如是说,但她开口的确是:“师兄记性真好,怪不得工作短短几年就做到了大唐电视台的首席记者。”
接着顾清语又说了几句恭维靳天歌的话,二人的对话变得寡淡无味。草草结束采访,顾清语赶回电视台写稿子。她的十指在键盘上翻飞,很多词句不经大脑就打了出来,一直以为自己的脸是木然的,可是当她打完最后一行字,双手捂住脸的时候,手心是一片润湿。
你还想怎样,顾清语?靳天歌还是当年闪耀的靳天歌,他并没有从神坛上走下来。你呢?你已经有了丈夫,有了儿子,你还能再奢望什么?
他有他的风光,她有她的责任。原来,两个人的位置从来没有变过,以后也不会再变。那少年往事中最痴迷的一段,早已画上句号。
他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他也留意过自己的名字,只是,从一开始,就判决了这是一个没有开始没有结束的故事。顾清语用冰冷的双手拍了拍脸颊,想让自己清醒些。
“妈妈,妈妈,快进来陪我玩!”客厅传来儿子闵轩的呼喊声。
“来了,宝贝。玩什么呀?”顾清语推门进了客厅,看到儿子坐在一堆彩色积木中间,城堡已经搭好了底部,她走过去,跪在儿子的身边,说:“来,妈妈帮闵轩把城堡建起来,里面可以住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还有闵轩和妈妈!”儿子大声的说。
顾清语笑着应道:“是的,还有小闵轩和妈妈。”
第二十八章 新衣()
国庆节的第三天,热爱旅游的国人依旧把各大景点塞了个严实。
萧蘅和余晓恩现在的黏糊劲儿,早已不在意去哪玩的问题,只要在对方身边,就是满满的幸福,况且每个城市都大同小异,走哪儿看哪儿都差不多,t市就那么几个地界,能玩能逛的萧蘅差不多都带了一圈。两个小情侣合计合计,今天就没安排节目,打算在家打发时间。
萧蘅想,闲着也是闲着,就去了趟锦瑟旗袍定制店,修改旗袍。前天穿的旗袍有个纽扣略松,还有腰部需要再改改,赶在冬天来之前整好,也好安心挂衣柜。
锦瑟旗袍定制店的店面在老的金融一条街上,占了个临街的铺面,租金不便宜,应该说在这块租房子都不便宜。楼是老楼,但地方可是黄金地段,而且因为是上世纪的洋楼,更烘托出旗袍店的品味和风格。
萧蘅和余晓恩推门进了,两名穿着旗袍的店员立马上前招呼,萧蘅说了自己的要求,其中一个店员礼貌的接了她手中的衣服袋子,说道:“放心,您这些都不是大问题,不过因为国庆放假缘故,师傅们都休息了,您七天后再来取吧。”
萧蘅点点头。
“对了,我们店最近出了一批新的秋冬旗袍样品,有日常的,参加宴会的,还有婚庆用的,您看看?”另外一名店员礼貌的介绍。
“好。”既然人都来了,有新品自然要品鉴一番,萧蘅跟着店员走到新品展示区。
“这些都是,您慢慢看。”店员说完,礼貌的曲身行了个礼,走开了,留下萧蘅和余晓恩随意挑选。
秋冬的旗袍料子主要有毛料、羊绒、天鹅绒,还有缎面夹棉的,萧蘅一一翻看着。
“这件好。”余晓恩取了一件翠绿色缎面夹棉的旗袍,拿到萧蘅面前,这件旗袍纯翠绿色,盘花做得很是精致。
“你确定要我当一棵冬天的树?”萧蘅对余晓恩的审美不敢恭维。
“你皮肤白,穿这个颜色不会俗,真的,效果肯定特别好。”
萧蘅看着余晓恩挺认真的表情,将信将疑的接过旗袍,在身上比划了下。
“试试吧。”余晓恩继续怂恿。
“好吧。”萧蘅应道,心里虽然不苟同他的推荐,但她愿意为他尝试。进了试衣间,萧蘅迅速的换上了旗袍,看和镜子里的自己,她惊艳了,除了正红,从不敢挑战艳色系的她被自己亮瞎了眼,余晓恩说得对,效果真好。她有些激动的打开了试衣间的门。
坐在沙发上等待的余晓恩见到款款而出的萧蘅,呆了。
“好看吗?”萧蘅转了个身,俏皮的对他笑。
“好看。”他站起身走向萧蘅,埋藏在心底的记忆呼啸而出。
高二的第一个学期,学校决定举办一次话剧表演大赛,每个班级都必须一个节目。om班主任找班里的几个骨干讨论后,决定选择巴金的家、春、秋三部曲,本来最好的选择是曹禺先生的雷雨,但已经有班级捷足先登,只得退而求其次,选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考虑到剧情人物较多,作为有时间限制的话剧,不得不浓缩精华。萧蘅特意把班里几个作文写得好的几个同学组成一个编剧组,在确定出场人物的前提下,要求一个星期完成剧本改编。在改编的同时,萧蘅组织落实演员名单。
那时候大家对话剧还很陌生,也没有出演的经验,很多同学都没看过,全靠一腔热情。很多同学毛遂自荐出演的角色,也有同学特别推荐符合人物特质的,一时间除了上课和自习,教室、宿舍里谈论的都是关于话剧的话题。
萧蘅饰演的是高家的大小姐高淑华,这是剧情里最为明朗的人物,性格单纯开朗、爽直快乐,在沉郁的故事里破出一道光来。戏份不算多,但确实符合萧蘅的形象。顾清语扮演梅表姐,这是一个非常苦情的角色,被封建旧礼教逼迫而亡,顾清语的文艺忧郁风可以很好的诠释
到了最后,男主角高觉新一直定不下来,苦逼的团书记李盛年被赶鸭子上架过了把主角瘾,而余晓恩则扮演了高觉新的弟弟……高觉民,高觉民的的戏份安排得也不多,但他是积极向上,敢于反抗旧观念的新青年,主要是为了衬托高觉新的软弱屈从。
为了同学们能体验民国时期的风貌,将自己更好的融入角色,萧蘅给班主任打了报告,要求特拨一笔款项作为活动基金,提前一个星期租好戏服,让小演员们先过个瘾。那时候班费不宽裕,可班主任非常支持这个活动,大笔一挥,放了萧蘅一笔大款。于是,排练了大半个月的同学们都穿上民国的服装,个个激动啊,排练得更勤快了。
那时,萧蘅有两套衣服,一套是学生装,一套是作为大小姐的旗袍。学生装是标准的电视剧里面看到的服装,上身改良版蓝色短款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