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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记录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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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稀少,于他们来说,都可以甘之如贻。

    可是廉老将军半个月前被调回赵国,据说还被怪罪一直按兵不动,消极杀敌,被圈在家中反省。新换来的这个年轻将军在刚来的第一天召集所有兵士开会时他倒是远远见过一次,还是个未及弱冠的少年,唇红齿白,分明是哪家娇养出来的公子,半点将军的气势也无。这样的人,真能带领赵国打赢这场已经历时三年、双方心神俱疲的仗?

    即使现在赵国占据微弱优势,至少他仍然心里是犯嘀咕的。自赵国四十万大军全线出动,主动攻击秦军,已经过去半月。秦军一直败退往深山里走,几乎可以用不堪一击来形容。渐渐的,赵军气势起来了,锐不可挡地一路奋起直追。

    可是明明表面上应该是赵军要赢啊,为什么一路追下来,留下的九成都是赵军的尸首?每天死亡人数总在数百到数千不等徘徊。一路收拾尸首,让狗剩心下不安,他是猎户,行军打仗他不懂,他只知道,如果有大型猎物受伤未死,钻入深山老林,他肯定是不敢追的。天知道追上去等着他的是什么?他们村子里另外一个猎户就是不听他的劝告追击受伤野猪,最终再也没能从深山里走出来,连尸首都没处寻去。

    行军打仗,不得比进山打猎艰难得多?为什么这新来的赵小将军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看不透,一个劲地驱赶着他们追击秦军。

    追,追,追,追你娘个屁。狗剩本来就是大老粗,心里早将这赵小将军的祖宗十八代骂个遍,然后跟他们的万户长商量着带领手下这十几个人做了收尸小队。一来那万户长有一次差点被秦军刺死,是狗剩及时发现拉了他一把,也算有救命之恩,二来此时的人大多迷信,认为收尸是很晦气的事,这工作愿意干的人少,就白白便宜了他们。

    狗剩没什么太大的忠君爱国之心,反正土地总是那片土地,今天你夺过来,明天我抢回去的,君主名字都不知道呢,恨不得国君的位置都换人坐,连国名都改了,他们这些人当然更加随遇而安,只要有口饭吃,谁统治还不都一样要种粮食打猎交税服徭役?

    重要的,是能留着这条贱命,回家求得个养家糊口,这形式再发展下去,少不得得思考思考二蛋他们说的当逃兵的事。相比较从此改头换面避居深山的不便,丢掉性命显然问题更大些,他早几天就已经萌生这个念头了,可是暂时不能让手下的人心里慌了,露出首尾来,他免不了要弹压一下。

    这小兄弟,看起来年纪比他那大儿子也大不了几岁,在他眼里还是个孩子,却来到战场的第一线,前几天还差点死了,可怜见的,联想起他身世中提起的,家道中落,果然没了爹娘庇护的孩子像根草。

    也罢,多照顾他点吧。

    想到这,狗剩目光柔和下来,将自己碗里所剩无几的稀粥递了过来。

    此时我的眼神仍然停留在早已经空了的锅上,突然冒出只碗来倒叫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碗的主人是带我回来的狗剩大哥,碗里同样是照得见人影的稀粥,少得只能均匀铺满碗底。

    “小兄弟,吃吧。你还在长身体呢,咱们这一天只有两顿饭,又是没几粒米的粥,我这半碗,你将就喝下吧。”

    经常被人抓来抓去,突然有人无缘无故对我这么好,让我一时不知道感动得不知说什么,果然还是被虐习惯了,人家给一点温暖都受不了。

    虽然粥的味道很是诱人,可我想拿碗的手却怎么也伸不出去。

    说是一碗稀粥,其实也就小半碗。身高一米九的大男人,怎么可能吃得饱?

    想是我的犹豫让狗剩误会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缩回手,拿袖子擦擦碗沿,复又递回来:“小兄弟,大哥是个粗人,咱们这条件艰苦,你可别嫌弃。”

    “不,不,大哥,你误会了。小弟的命都是大哥捡回来的,怎么会嫌弃大哥?实是这粥太少,我尚且吃不饱,更何况大哥你了。小弟怎能忍心让大哥因为我挨饿?这粥,还是大哥吃了吧,赠粥之恩,小弟铭记于心。”

第104章 分歧() 
狗剩长到三十几岁,从来都是个地地道道的粗人,平素围在身边的也都是些大老粗,说话直来直去,嗓门大得能把天上飞的鸟雀吓得掉下来。往来打交道的人中最有文化的,也不过是食肆的掌柜,会两笔写写算算,那都是拿着眼角瞧人,跟他多说句话都像施舍,态度倨傲得很呢,哪里被人如此礼遇地说过感激的话?

    于是我没想到,一翻模仿得四不像的文不文白不白的话,居然连蒙带骗唬住了狗剩哥。他稍微顿了一下,又露出招牌似的憨厚笑容:“小兄弟太客气了,什么救命之恩,俺们从死人堆里扒人不是第一次了,任谁看到自家弟兄还喘气都不能放着不管,这话以后就别再提了,以后要是小兄弟不嫌弃,就跟着大哥这帮兄弟一起混吧,别的不敢说,但有大哥在一日,便不能轻易让人欺负了我的兄弟去。大哥就是个粗人,一根肠子通到底,也不跟你玩虚的了,军营里这吃食真是越来越清淡了,别说这一碗,就是那一大锅,俺也能喝得下。”说完他也不墨迹,直接仰脖将那口薄粥喝下,用袖子抹抹嘴,接着道:“还不知道小兄弟叫啥呢。”

    “小弟孟梦,见过大哥。”

    “好,孟兄弟,来,我带你认识认识咱们这帮兄弟去。”说罢拽着我的手拖着就向前走。

    我人小力弱,外加毫无心理准备,几乎是被他直接从地上拎了起来,便窘窘有神地跟着他向前走去。

    狗剩心里,这小兄弟看来还真是个娇生惯养的有钱人家孩子,这小手,怕是比十多年前他成亲时第一次摸到的娘子的手都软嫩,手心里一个茧子都没有,怕是那面白无须的赵小将军也没这么嫩的手吧?可怜见的,这么副样子还来参军,肯定是家里穷得过不下去了。

    也是我这一次运气好,最先碰到的都是大老粗的男人,心不细,不会往歪了想,不然我这女子的身份肯定是瞒不下去的,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又是战场这种方圆几百里找出只母苍蝇都难、男性荷尔蒙旺盛的地方,一个两个,十个八个我都不怕,但是再多,后果不堪设想。

    这也是我没着急离开的一个原因。

    明明知道长平这个鬼地方在不久的将来会多出四十余万的冤魂,我是一分钟都不想在这多待。但是外面到底是什么情形,战场波及范围有多广,万一我现在从军营里跑出去,一不小心钻进秦军的地盘,身上穿着赵军的甲胄,百分之一万的会被当细作直接咔嚓掉。最重要的是,这里是人烟稀少的古代山区,夜晚可是会有各种野兽出没的,听狗剩哥说,就连现在大军安营扎寨的地方,第一天晚上都时不时能听到狼叫,他们饿极了,没少打狼群的主意,鉴于这群畜生行踪飘乎,才得以保全小命,没沦为饿极了的男人们的口中餐。连绵几座大山里,半点人影不见,如果遭遇到狼群,额,貌似打不过也跑不过的吧?

    所以,在有万全之策之前,只要秦军没有包围成功最终决定收网,赵军的军营中还算安全,但是这份安全,恐怕也为时不长了。

    狗剩手下的一群人离的都不远,估计都是刚刚喝完那点薄粥,此时全都懒洋洋地躺在已经温度开始降低的地面上,夹杂着我听不太懂的方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等狗剩牵着我走得近了,有人看到我们来,大家纷纷从地上坐起来。

    他们没着急说话,只用疑惑的眼神望向我。

    “来来来,弟兄们,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新认的小兄弟,孟蒙,以后咱们就是自家兄弟了,我可先警告你们,孟小兄弟可是文化人,收起你们的大老粗做派,别说些荤的吓唬孟兄弟。”

    “大哥,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往回捡废物?咱哥几个都吃了上顿没下顿,可怜着呢,哪还有那闲工夫养闲人。你看看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干得了啥?上了战场还不得跟上次一样吓得尿了裤子?到时候连累了咱们兄弟,大哥你也忍心?”

    首先提出反对意见的,是上次没被我注意过的黑瘦小伙,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可真是一针见血啊,废物?谁是废物,真到有危险的时候,只不定谁救谁呢?

    “小忠,你说什么呢?世道艰难,我们才更应该对自家兄弟更好些才对,大家劲往一处使,还愁不能活着回家去?”

    “大哥,我季忠敬你是条汉子,你为弟兄们做的事,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没有你,今儿这站着的兄弟有一半早就死了,所以我们服你,敬你,听你的安排。可是眼下是什么境况?吃没得吃,就拿今儿晚上这吃食来说,比水也强不了多少,咱堂堂七尺男儿,塞牙缝都不够!而且秦军一跑逃跑,伤亡却在我们这边,再这样下去,我看咱们迟早都要玩完。现在大哥你倒是自己给自己多添个包袱,真到要命的时候,不知道要几条兄弟的命来救这一个废物。”

    狗剩的脸色有些难看,他带领着手下这群人出生入死,威望很高,三年了,从没这么被一个兄弟当众打过脸,多少有点下不来台。偏偏季忠一点退让的意思都没有,就这么直勾勾盯着狗剩,等他的反应。

    骑虎难下,一边是三年来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有着过命的交情,一边是身上带着自己儿子的影子、文弱书生的我,他选哪边,都不可能信义两全。

    而古人,最重的就是信义二字。

    狗剩一张黑脸都涨出红色来了,看看我,瞅瞅他们,半天憋出来一句:“季忠,我知道你那点小心思,今儿个我也还把话摞着了,我李狗剩自认从来没有对不起众位兄弟的地方,既然众位兄弟认为我再难领着你回踏上回家的路,那么咱们就此别过吧。以后你们走你们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各位兄弟,告辞了!孟兄弟,咱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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