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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扬拜占庭-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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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阁下,刚才的会议,既然高文和鲍德温都没有受到实际的惩处,那么马上争夺的白热化局面就要来临了。”杰弗里趁机对博希蒙德进言。

    “没错,不能再让戈弗雷这伙人顺利指挥队伍前行,不然让他们一伙在奇里乞亚和安条克坐大,和高文、鲍德温混同一起,我们建国要到哪里去建?现在谁在奇里乞亚占得地盘多,谁的力量就强,谁就能得到安条克城,而谁能得到安条克城,谁就能取得圣城。”博希蒙德走下山坡,直言不讳,“真正的血战,真正的立国之战,还未有开始。”

    而后,自远方忽然传来了声猛兽的鸣叫声,吓得博希蒙德转身握住剑柄,他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不会吧,真的那么灵验吗?”

    密林的小径当中,三三两两的朝圣者背着柳条筐,正在砍削树枝回去生火,当戈弗雷一行骑着马,带着标枪来到时,他们诚惶诚恐地放下了器具,拜伏在爵爷们的马前,这时候猛兽的咆哮声浪,将四周的树枝树叶震得簇簇战栗,“是什么声音?”连戈弗雷的脸色都变了。

    “尊贵的爵爷,这怕是熊或者是豹子一类的猛兽。”几名朝圣者惊恐地喊到,接着在公爵的示意下,他们纷纷朝营地的方向逃去,“还有没有朝圣者在密林深处?”戈弗雷对着他们的背影问到,但没有得到回答,所有人都想尽快逃离这里。

    “这样的野兽畜生,是会危害前来采牧的同工的,这周边就这片森林适合砍伐。”戈弗雷迅速说完,便握住了自己的佩剑,并用靴子上的马刺开始催动坐骑,后面的沃纳和多多都露出不安之色,他知道公爵在遇到这类事情时,脾气是很急躁的。

    “这啸声,怕是森林里的主人(法兰克人对巨大猛兽的称呼)。。。。。。”沃纳看着旁边的奴仆,提醒说,几条被牵住的猎犬都伏倒在地,用爪子抓挠着地面,畏惧地呜呜叫着。

    啸声一浪震过一浪,配合着阴天里密林的狂风,格外叫人胆寒,戈弗雷等人几乎都能嗅到野兽口中和爪子里传来的腥臭味了,“那我们还是去喊同伴前来!”连戈弗雷也打了退堂鼓。

    不过这个时候,密林深处忽然传来了人的呼救声和祷告声,“不好,果然有人遭到了猛兽的袭击,沃纳、多多,我们三骑,分为三路进去,这畜生的咆哮声太大,实在难以判断,保持互相间的联络。”话音未毕,戈弗雷就提马越过一道积满落叶的小溪,朝着树林的深处奔去,只有两名手持长矛的奴仆,飞快地跟着他的步伐。

    在树丛和灌木间,骑着马小跑了数十尺的戈弗雷,觉得那野兽的狂吼和人的哀叫,越来越近,他的心脏几乎都要被压迫得透不过气来。

    最终一声吼叫,他的坐骑被惊得直着立起,“喝啊喝啊!”戈弗雷扯住缰绳,努力叫它平静下来——“爵爷!”其中一名军仆指着对面,丧魂落魄。

    一个农民打扮的朝圣者,正哭喊着在地上连滚带爬,他已经被吓得失去了理智,只能绕着树干来来去去,因为头像巨人般立起身躯的大熊,正瞪着血丝重重的眼睛,挥舞着利爪,周围都是被它的吼叫激起的飞叶,不断攻击着那可怜的朝圣者,树干上全都是留下的抓痕,收集来的细枝洒落满地。

    “住手畜生。”戈弗雷义无反顾地大喊起来,接着就拔出佩剑,让自己的战马疾驱起来,一溜穿过了灌木丛,激起了烟尘,直对着那熊的后背冲去。

    那熊转身,看到了扑来的公爵,那剑的光芒闪到了它的眼睛,狡诈的畜生便做了个伏倒害怕的姿势,正对着戈弗雷的剑锋,“你完蛋了!”马背上的戈弗雷如是想。

    “呜哦!”就在逼近了瞬间,“森林之主”忽然重新立起,它的吼叫和跑动,震动了树木和群山,戈弗雷觉得马蹄一软,那熊不知何时,闪到了他的旁侧,接着他的肩膀就遭受了一记,“啊!”冲过去的戈弗雷,不但剑砍了空,自己的左肩上罩衣被击得粉碎,血顺着锁子甲汩汩而出,“刚才是这畜生的诱敌之计!”

    不容他多想什么,两名军仆举着长矛刺来,但那畜生疯狂冲撞起来,不但击碎了矛杆,还把军仆带得滚出了好远,狂风扑面而来——戈弗雷几乎无法睁眼,只能忍痛挥剑再砍,那熊的爪子闪电般一击,不但避开了公爵的剑,还深深打到了他的马头之上。

    戈弗雷的坐骑当即颅骨尽碎,哗啦声倒毙在地,戈弗雷也被掀下来,他倒在泥地和树叶上,觉得五脏六腑都搅在一起,痛苦不堪,“可恶!”公爵仰起头来,咬着牙,将被压在身下的剑抽出,但更大的剧痛传来——他在拔剑的时候,割伤了自己的大腿,痛得都抖起来,黑影笼罩在他的身上,“这时候像个农民那样的呼救,会毁掉所有的英名的。”亏得公爵阁下还在闪电般想着如此的事,他艰难地扯动着伤口,爬了两步,反身靠在树干上,紧握着剑柄,对着扑来的熊的咽喉部位,准备要鱼死网破,或者迎接这哀伤而卑贱的死亡。

    忽然,一个巨大的人影跃出。(未完待续。)

第93章 迪姆。胡瑟欣() 
“这人的身影居然比高文还要大!”这是因流血意识都开始模糊的戈弗雷,闪过的念头——那家伙蒙着兽皮,赤着脚,手中居然举着农民锤打草料的纯铁六角锤,一般是两个人使用的,带着迅猛的风,斜刺里冲向了正在对着自己举起狰狞弯曲之爪的森林之主。

    那熊再度愤怒地咆哮起来,它的后脚爪在泥地里旋起了两个大坑,敏捷地转过身来,将前爪平伸着刺向了那个来救的汉子。

    那汉子跃起,将六角铁锤径自砸在熊的左爪之上,闷响炸起,熊的爪子被砸得粉碎,这下真的是“以力破力”了,这畜生悲叫着,吃不住痛,伏倒在地,但还奋力挥出右爪,结果那汉子单手,就将熊的右爪子反着摁在它的后背上,戈弗雷听到了熊臂和肩膀的骨骼碎裂的声音——而后那汉子左手扬起六角铁锤,雨点般砸在那畜生的头颅之上——这位凶狠、骄傲而狡诈的森林之主,被一记一记地猛击猛砸,但又无法反抗,它大概没想到,平日里随意吞噬周边农民和朝圣者的自己,居然在今日会被人霸陵若此。一开始,惊呆的戈弗雷还能看到这熊的后爪在刨着,在怒吼着,不断掘起如冰雹般飞起的泥块,砸在周围的灌木和树枝上,但不久便僵直地瘫起来。

    沃纳和多多此刻,自不同方向驱马赶来,他们见到公爵遇到猛兽袭击,急忙各自下马,协助那汉子,将佩剑深深刺入了这畜生的肋骨和心脏处,那熊的最后的吼叫,将面前的细枝和落叶喷出了一股小型的飓风,然后颓然倒下,死去了。

    “咕咚”声,那汉子看到公爵,急忙将铁锤扔在地面上,转身就跑。

    “你叫什么名字!”戈弗雷忍住了伤痛,喊到。

    “爵爷,不要说话,多多下山去,叫人抬着担架和草药上来!”沃纳跑过来,急忙扶住公爵的躯体,撕扯下丝绸罩衣,给他包裹创伤。

    但戈弗雷还是再次问了下那汉子的名字。

    那汉子大概觉得也不能一走了之,便跪在地上,向这位爵爷行礼,接着瓮声瓮气地说,“俺名字叫迪姆。胡瑟欣(DyHuscehin),是名朝圣者。”

    “来砍柴的?”

    “俺今日偷吃了诺曼底爵爷的食物,几名骑士要把俺给绞死,实在是俺饿得慌。”

    戈弗雷居然还笑起来,“罗伯特自己都穷得快揭不开锅,你这样的怕是把他厨房里的仅剩粗麦都吃完了,也难怪他恼怒异常。”而那个迪姆满脸诧异,大概是心想这位爵爷“猜得可真准”。而后戈弗雷挣扎着,用没有受伤的手,在腰带荷包里排出了几枚金币,把其中一枚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涂上个字母,全扔给了迪姆,“好汉子,你现在估计也无法再在大营当中,那诺曼底爵爷遇到你还是会把你给绞死,这些金币你带着,当做我的报恩,马上随着名叫沃尔特的骑士,前去塞琉西亚好了,留着其中这枚带血的,去见名曰高文的家伙,就说是我介绍你前去的,他会让你吃饱的。”

    迪姆将那些金币,纳入了怀里,接着对戈弗雷拜礼完毕,就真的一溜烟跑路了。

    一会儿后,人们走入密林,用担架将下洛林公爵抬出,他的胳膊和大腿都受了严重的伤,脸色苍白而无血色,接着大约十几个士兵用辎重车,企图将这头巨熊的尸体给抬起来,但却根本无法实现,于是大家只好拔出砍刀和斧锯,把它给肢解了,一块块装满了车辆,推了下来。

    傍晚,整个大营里,贵族的男男女女一面分吃熊肉,一面与外面的平民朝圣者相同,为公爵的伤势而哀恸,博希蒙德、雷蒙德、休都抛弃了成见,争相派出最好的医师,前来救治公爵,“暂时不会死亡,但伤势太沉重,最起码在抵达安条克前,他需要休养。”入夜后,博希蒙德的医师如此回报说。

    阿普利亚公爵心中暗喜,但表面上还要装得悲伤沉重,他迅速找到了阿德马尔圣职长上,趁机提议“戈弗雷的伤势太重,不妨送往高文的塞琉西亚,或就留在小安条克城静养,他的军队由沃纳代替指挥。”

    而阿德马尔也没有反对的意见。

    次日,在沃尔特。桑萨瓦尔骑士的指挥下,事前留在大营里没有随征的五千武装团成员,及受到过戈特沙尔克理论感召的六千多名平民朝圣者(其他不少人,都死在了先前的路途),浩浩荡荡脱离了博希蒙德掌控的营地,向塞琉西亚的方向走去。

    这时,在塞琉西亚卫城的小祈祷室,安娜正在为某事而产生小小的苦恼,她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取代了先前的旧势力,治理整个塞琉西亚到西奇里乞亚的领地,那么罗马帝国的印章,或先前苏丹的“塞语指线印章”,都不能让自己感到满意,必须推陈出新,拥有独特的文书告示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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