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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太像了。
“你……”倾城本来想要说离歌不知羞耻,可是却又觉得这句话就像是他们这些仙人惯爱说的那些话,实则没有任何意义!直接动手就好了嘛!
可是,她突然看到离歌的脸,满满的倦意。
早前就看见离歌青黑的眼眶和苍白的脸,这时的倾城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你昨晚是什么时辰回来的?”
说出这句话之后,倾城自己愣了愣,听起来,好像是在关心他?
离歌一听,放开了倾城的手,自己坐了起来,白色的里衣松松垮垮,露出了如玉的锁骨。
瓷肌玉骨,看在倾城的眼里,倒是感叹这离歌幸亏不是个女子,否则定是一个红颜祸水。
“你是在关心我吗?”离歌浅笑。
“我不是……”离歌用手指掩住倾城的嘴。
“别说。”别说不是在关心我。
那是,脆弱吗?她居然在他的眼里,看到了脆弱。真是不可思议。只是为什么,自己心里面有一点点的不开心呢……
“算了。”倾城有些丧气,对着这位天族殿下,许是这段时间吃穿用度都是他的,总也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还真是……
“咳咳……”
离歌忽的又咳了起来。
倾城才想起来,方才问他是不是受伤了,他还没有回答自己。可是,看这个样子,肯定是受伤了啊!
她想要拿自家大哥给自己的药,突然又想起来,这天族殿下受伤,她给哪门子的药?她没有在这四殿下正正虚弱的时候捅他一刀都是自己太善良。
倾城镇定心神,拍了拍衣服下床,故意问道,“你们天族,自家殿下受伤了都不给疗伤药的?”
离歌又是奇怪这倾城脑袋瓜里在想些儿什么,又是觉得好笑。
“你们天族,就派你一个人去了?”
离歌摇头,当然没有。
“那怎么你还受伤了?他们也不保护你?”
离歌不由得笑了出来,这一笑,胸口又有丝丝的痛意。
倾城看见离歌微微皱起的眉头,就知道,这定是又在痛了,“回来了就好,往后再好好收拾他们!”
倾城倒是以为这天族的人是故意让离歌去的,还是故意让他受伤的,这种事情,人族很常见的,很多时候,为了争夺权位,就故意的让自己的同胞兄弟上战场。
上了战场,瞬息万变,也就最好做手脚。
这离歌这次,肯定是被自家兄弟给阴了!
离歌倒不知道倾城脑袋里已经脑补出了他被自己兄弟害得在战场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场面了。这倾城倒是忽略了这离歌可是当天走了,当夜就回来的。
“昨夜急着回来,忘了受伤这回事儿了。”
“什么?忘了?”这也是能够忘了的?倾城讶异。
离歌笑笑,又说了一句,“我怕你在等我。”
四目相对,倾城觉得自己好像是明白了什么。这四殿下这意思,感情是为了她回来的啊!
倾城正想开口说我没有等你,那床上的人又开口了,“果不其然,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你趴在院里的桌子上睡着了。”言外之意是这倾城等他一直等到睡着了。
“我那明明是喝醉了!”
“对,你是喝醉了,人族有句话是酒后吐真言,你昨晚……”
难道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我昨晚说的那都是酒后的胡话!当不得真的!”
只见那床上的男人挑了挑眉,“哦,”顿了顿,“你昨晚一直在叫我的名字,也算是胡话?”
倾城觉得自己整张脸都僵硬了,她此刻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百花仙子一看见这四殿下脸就僵了,这四殿下,的确实有这个能耐。
她微微调整了一下呼吸,“我那是在担心你。”
“那灵蛇族好歹也是一个族群,不说族中高手,就说那护族的大阵,也不好破的啊!你这一去,万一回不来了,我又怎么有借口留在天族?”
“你说的也有道理。”离歌赞同的点点头,昧着良心不去揪这话里的漏洞。
第27章 诛仙台()
她睡在离歌的床上这事儿没有闹得沸沸扬扬,可是,自那之后,她总觉得自己和离歌之前变得有些奇怪。
为什么她觉得,他和她之间,越来越像是一对普通的未婚夫妻?
“今日我要去司命府上接琥珀,阿城,你要一起去吗?”
离歌抬头,看着坐在房顶上的那蓝发女子。
“琥珀?谁啊?”那女子歪了歪头,显然是不知道离歌说的琥珀是谁。
“一只老虎,我想……你会喜欢的。”
倾城倒吸了一口气,原来天族的殿下喜欢养这种宠物?好吧,这总比阿钺的不死龟正常多了,好歹是个能骑的。
倾城站起来,轻轻一踏,就飞了起来,落到离歌面前,“我要一起去。”她要去看着这天族的殿下,免得他胡说。
“你一定会很喜欢琥珀的,下次,玲琅天女再放狗咬你的时候,就让琥珀上。”
倾城奇怪的看了看离歌,“我以为那狗是来咬你的。”不过,那玲琅天女放狗,是自己不与她计较,要不然,得把她那小可爱剥了皮熬成汤,什么时候需要一只老虎来帮她了?
“阿城,你就不想要一只威猛些的坐骑?”
“当然想!我觉着那太阴山的玄水龙就不错!只是一直没有时间去罢了……”说完这话,倾城才想起来,这面前的天族四殿下的原型就是一条龙啊,这世间,但凡是有一点龙的血脉的动物,可都和这天族是有关系的。
这样说,是不是有些得罪人?
“你喜欢龙?”她听见离歌这样子问她。
倾城摇摇头,“不是不是。”要是真的暴露了她想要将这龙族当坐骑的念头,她怕自己再走不出这天族。
“不喜欢?”离歌复又问她。
倾城心下一凉,得了,不管说什么这四殿下估计都以为她想要抓一只龙当坐骑,好吧,那也是事实。
“那今日不去司命那里了。”离歌自己说着就往门外走。
“不去了?不是要去接那个什么什么小老虎的么?”倾城奇怪,这四殿下到底是要干什么?
“反正也是在司命那里白吃白喝,”顺带调戏司命家的离火鹿,当然这句话,离歌没有说出来,“我们也是吃不了亏的。”
“今日去将那玄水龙捉回来给你当坐骑!”
这玄水龙离歌早有耳闻,天族的很多仙人都想要这玄水龙当做坐骑,只是顾忌天家的颜面,这才没有下手。
“不过阿城,”离歌转头,看了看倾城,慎重说道,“那玄水龙长得有些……不太雅观……”
倾城一听这话,差点笑出声来。长得丑就是长得丑嘛,这说成是不太雅观,倒是惹人发笑。
她脚步一顿,确实,这玄水龙长得丑,那可都是出了名的,这样的话,还要抓它当自己的坐骑吗?
“哎呀,算了算了,反正我们两个也抓不了那龙的,听大哥说,那厮可是十分凶悍的,还是不要招惹好了……”
“左右我也不缺坐骑!”
闹闹腾腾一会儿,两人还是往司命府上走去。
走到半路的时候,却有一位天兵拦住了两人的去路。
“四殿下。”来人向离歌鞠了一躬,“天君传召,诛仙台。”
离歌点头。
那天兵再鞠一躬便离开了。
“那我便先回去了?”倾城问道,她可不想要见那个天君,她怕自己忍不住动手,当年,就是他,亲手杀了自己的父君……
离歌这时忽然拉住了倾城的手,“和我一起吧。”
她猛地甩开了他的手,“你自己去吧!”
魔族的象征,倾城的红瞳闪闪发亮。
“你是在……生气吗?”离歌仍然去拉倾城的手,她在颤抖的手。
倾城压下自己的唇角,讥诮的看着离歌,“我只是不想要看到我的仇人,”她甩开离歌的手,然后拿起手来仔细看了看,“你知道这双手上染了多少的鲜血吗?”
离歌看见那双莹白如玉的手,瘦瘦小小,纤长细弱,她却说她的手,染满了鲜血?
“这些鲜血染上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他!”
离歌知道她说的那个“他”是谁,那是天君,那是他的父亲。
离歌从前并没有对自己那个所谓的父亲有什么感觉,从小到大,他就没有见过他。他出生之后,自己的母亲就死了,后来天君的一位妃子,以为有了他,便能够讨得天君的欢喜。可是,天君不喜欢他。
是的,天君不喜欢他。可是,不喜欢他,为什么要生下他?
只是因为,他的母亲救了他,救了落难的天君。
这世间的事还真是奇妙,谁能够想到最柔弱的人族女子,还能够机缘巧合救了天族的殿下……
为了报恩,生下了他。
据说,他的母妃是难产而死。而后,天君的一位妃子没有子嗣,便想养着离歌讨得天君的恩宠。可是,她发现养着他不但没有讨得天君的欢喜,反倒,让天君不怎么喜欢她了,于是,就让离歌一个人搬去了明月阁,自此,与天上的这些仙人,再没有了交集。
这个父亲,从小就对他不闻不问,他不明白,为什么,在倾城说她想要杀掉他的时候,自己竟然会……不舒服。
“阿城,”他拉过倾城的手,“今日要见的不是天君。”
在那天兵来叫他的时候,他就知道,今天要叫他的不是天君。
只有那天后,才喜欢将他叫到诛仙台。
第一次见到阿城的时候,就是天后将他叫到了诛仙台,然后命人将他推了下去。对于那一次将他推下去,他是很感激的,如果不是她命人将他推下去的话,他也就不能遇见青城,不能看到人间是有多美好。
那么,这一次,她又想要干什么?
“你不和我一起去的话,会好久都看不见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