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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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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稷点点头,封常清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慢悠悠地捻着颌下的几根胡子说道。

    “此吾儿婿也。”

    刘稷一口口水差点呛到了自己,连连咳咳不止,封常清看着他胀红的脸,开怀大笑。

    “龟兹四害,这等佳婿,你老可真会挑。”

    “性子是跳脱了些,不过某家压得住,少年人嘛,谁不是这般,又没有搞出人命,等到成家立室就好了。”封常清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刘稷的心中不禁暗暗叫苦,坑岳父坑成这样你也认,那位封小娘子得丑成什么样啊。

    只听得封常清又说道:“既然话都说明了,此次上京,献俘也好,述职也罢,你便随某一道吧,想个法子,调出北庭,有了这等大功,某家在捷书中也能多写上两笔,天子爱才,多半就直接留下了,到时候,某带你去拜会高开府,争取到他麾下听用,前途定然无忧。”

    稍稍顿了顿,他继续说道:“趁着这个当儿,两家合计合计,一准将亲事办了,也算是双喜临门。”

    什么双喜,哥到这世界一年都不到,就要被塞个媳妇,晴天霹雳还差不多,刘稷一边腹诽,一边斟酌着说道。

    “中丞未必太过乐观了,吐蕃人虽然丢了都城,可主力并未折损,咱们只是运气好,接下来,还有大战要打,能不能安安稳稳地回去,还要两说呢。”

    封常清诧异地站起了身,一脸的怪异:“都打到这里了,你还不知足?”

    “吐蕃人拿什么跟咱们打?他们还能集结多少人,这个时候,按照你之前的提议,无论什么条件,他们只有应允的份儿,够了,五郎,须知木秀于林,咱们安西镇,出得风头太盛,未必会是好事。”

    “只怕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刘稷叹了一口气:“你说得不错,若是现在和谈,吐蕃人什么都会答应,可咱们还能拿到什么?逻些城还不还?还,如何面对这城中十数万汉人百姓,不还,吐蕃人如何肯罢休,他们举全国之力,三、五十万人还是拉得出的,中丞不会以为,他们连都城都肯让出吧。”

    封常清一惊:“咱们要这逻些城有何用?”

    刘稷不得不耐心地解释:“诚然,此城如今形同废墟,城中再难找出一个吐蕃人,可是中丞不要忘了,一百来年前,他们的都城也不在此,若是轻易还回去,凭着这里的草原湖泊,良好的地理位置,他们用不了十年,就能恢复元气,到那时,他们会比之前更加隐忍,咱们今天所有的牺牲,全都会付诸东流,公可知,为了拿下这城,死了多少汉人吗?”

    没等他答话,刘稷的追问便直逼而来,有如剑光利芒,令人胆寒。

    “莫非,在诸公的心目中,这些百姓被吐蕃人掳掠之时,便已经不再是。。。。。。”

    “唐人?”

    封常清看着他一脸的认真模样,似乎又像是变了个人,有句话他说得还真是没错,自从被掠走,这些百姓就已经从户籍名册上除去了,他们的田亩土地也早就分与了他人,就算盟约达成,这十数万人的安置,也是一个绝大的问题,说不得,朝堂诸公,还会怪他们多事,连汉话都不会说了,弄回来做什么?

    可是对着一脸正气的年青人,这些话,封常清如何说得出口,让他们全数转到安西镇?开玩笑,就算朝廷答应,那些实际掌握着地方的各国,能允许这些外人来分一杯羹?

    年青人哪,就是只凭一腔热血做事,一点都不考虑事情的后果。

    “你意欲如何?”

    不知不觉,他已经用上了商量的口吻,而不是命令,这样的转变,就连封常清自己都没有感觉到。

    “修书一封,送往西平郡。”

    “你是说哥舒翰?”

    “然也,他如今加了两镇节度使,麾下超过十五万兵马,此前不敢贸然前行,盖因情势不明,如今,逻些城已在我等的手中,从青海过来一路都是坦途,灭国之功、封王之赏,他难道丝毫不动心?”

    封常清惊得目瞪口呆,此子一步接一步,环环相扣,硬生生地将局势扳了回来,把整个安西镇全数纳入他的计划当中,这还不算,竟然将主意打到了河、陇两镇之主,国朝第二名将哥舒翰的头上,这还是那个三岁看老的刘家五郎么?

    问题是,这个看似意天开的计划,有着极大的可行性,易地而处,封常清自问也难抵挡这等诱惑,最难的仗,安西镇已经打完了,河陇大军,只需要一路南下,摘摘桃子,他哥舒翰有什么理由不要?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河陇之兵抵达前,他们必须要凭着这不到八千的战兵,加上十多万汉、象雄百姓,守住逻些城。

    封常清想得更深一些,如果,哥舒翰不动心,或者说,他的动作稍稍慢一点,这里可就是安西将士的葬身之所了。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第二百三十一章 财富() 
    杨预和乾坑戍的将士,没有那么多计较,他同自家老爹告了个假,便同他们一块儿进了城。

    这里头的情形,封常清等人难以理解,他们却是司空见惯,贡塘城里,便有上万名被解救出来的汉人奴隶,只是同这里一比,又算不得什么了。

    做为吐蕃人的都城,所有的俘获都会送到这里来,进行第一轮分配,那些身强力壮的男子或是容貌较好的女子,通常都会由城中的权贵先挑了去,余下的才轮到各地的部落,交换的物资,不过是牛羊马匹而已,在吐蕃人的社会结构中,这些奴隶的地位并不比那些牲畜高多少。

    因此,破城之时,他们从城中解救的汉人奴隶,便有将近八万人,再加上自身余下的那些,总数足足超过了十万,如今全都成为这城中的一份子。

    三天以来,他们尽情地发泄着心中的仇恨,将那些高高在上的吐蕃贵人从屋子里拖出来,听完了苦苦的哀求之后,砍下他们的首级,这等快事,汇成了遍及全城的狂欢,如果不是后来象雄人进了城,这些杀红了眼的汉人,只怕会一把火点了这座城池,将这颗高原明珠化做遗迹。

    饶是如此,被烧掉的屋子也不在少数,对此刘稷并未苛责,这些汉人,当初何尝不是烧掉了家园,被吐蕃人像牲畜一样掠走?只能说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当然,在此之前,将那些值钱的事物抢出来,是行动时再三叮嘱过的,咱们不能跟钱过不去不是。

    救人发财两不误,才是他此行最大的目地,一座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还是吐蕃这等强国,可想而知,会有多少财富积累,当张无价、许光景和几个心腹将士,在刘稷的带领下,打开吐蕃王宫中的一扇大门时,全都惊得目瞪口呆,久久说不出话来。

    无他,太夸张了。

    整整一间大殿,金银珠宝堆得几乎顶到了天花板,各种珍宝随意地摆在地上,在油灯的照射下,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看得人眼花缭乱。

    然而这一切,都比不上刘稷的一句话。

    “你们看到的,只是其中一间,后面还有五间这样的大殿,每一间都堆满了,那些太过寻常的,比如毛皮和布匹,只能放到宫中的库房里。”

    他的话,让所有的人陷入了呆滞当中,乾坑戍从上到下都是自愿从军的良家子,除了刘稷这个家世不知的以外,人人都称不上富裕,骤然之间突然看到他们连想像,都不敢想像的财富,所谓的惊喜,顿时就变成了惊吓。

    贫穷真的会限制人类的想像力啊,刘稷算是亲眼看到了一群实例。

    当财富以‘殿’为单位时,就预示着,他们所获得的,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概念,那是倾国之资,足以让他们所有人,几辈子都享用不尽。

    而更关键的一点,这些财富被刘稷牢牢地掌控着,就连封常清都不知道,因为如果他知道了,也就不会再有今天的一幕,当几个人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时,首先想到的就是。

    戍主让他们过来,倒底打算干什么?

    刘稷不慌不忙的揭开了谜底:“它是我们的,可现在却没办法带走,那样就会泄露出去,所以,只能暂时寄存在这里,等到战事结束,再把它们变成我们需要的事物。”

    “你们要记住一点,金光闪闪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毫无用处,只有咱们用得上的,才算好事物,差点忘了,布匹可以当钱用,我们需要商人,大量的商人,让他们帮我们换成有用的,运到我们指定的地方。”

    “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愿意加入,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吗?”

    张无价等人的眼中闪着与财富一样的光芒,他们呼吸急促、喉咙不自觉得做出吞咽动作,作为属下,本没有拒绝的权利,可是戍主既然这么说,其中便大有深意,有利益,也有风险,在看得见的利益面前,谁还会在乎,可能的风险?

    杨预默不作声地站在他们后头,刘稷连这种事情都不避他,说明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可这同样是有代价的,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大家族,没有那么容易表态。

    这么多日子以来,对于五郎身上的种种变化,他的感触最为深刻,竟然一点都猜不到,对方现在想要做什么。

    富可敌国的财富,换了谁也会动心,可真要拿进自己的口袋,风险可想而知,就凭着乾坑戍这几十号人,扛得下来么?

    想得更深一些,五郎如此处心积虑捞取财富,只为了一已私欲?

    没等他理出一个头绪,刘稷已经绕过自己的手下,来到了他的身前,“咚”得一拳擂了过来。

    “听说你差点让吐蕃人宰了?”

    杨预没有躲闪,揉着肩膀摇摇头:“你还不是一样?”

    两人对视了片刻,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当然,像后世那般拥抱,并非这个时空的礼仪,人家不习惯,自己也感到别扭,刘稷只是同他走出了大殿,站在王宫的走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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