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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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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醒了,传膳,传膳,把炖好的汤锅子端上来,羊肉片得再精细些,要做到入口即化,汤水也要煨得烂些,动起来,都动起来。”

    整个大殿一下子沸腾起来,等在外面的奉御忙不迭地进来看诊,却都被李隆基哄了出去,此刻,他只想着与心爱的女子呆在一块儿,只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女子脸上的悲戚已经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冰冷的寒光。

    

第三百九十六章 争夺(四十六)() 
癸巳年甲寅,乙巳日,利正南,宜嫁娶、远行、动土,金木冲水,太白如晦。

    宣平坊封府,从府中大门一直到坊门口,缘木搭棚,张灯结彩,就连寻常百姓甚至是街边乞儿,都得到了一份赐食,尽显碛外封疆大吏的豪富。

    谁不知道,封府嫁女就在今日,只看门前停的车驾仪仗,尽是高门显贵所用,便知道前来祝贺的非富即贵,哪怕是为了那条商路,也无人敢得罪这位一手掌握两镇数千里之遥的天子红人。

    广平王妃崔婉清早早地便来到了后院,在封寒月看来,她似乎比自己这个新嫁娘还要高兴几分,脸上的笑意简直就要溢出来,两人的关系当真有那么好?少女一时有些不解,可是看在人家带来的那一大车礼物份上,样子还是做得出的。

    “阿姊这礼,也委实重了些。”

    “被你唤一声阿姊,什么都值回了,左右是慷他人之慨,你只管放心收下便是,那些美婢,都是新选的侍人,没有人碰过的,你若是看着不舒服,或卖或送人,都是无妨的。”

    原来跟着大车的那一排婢女,竟然也是礼物之一,这份礼就不光是重了,要知道,太子府送出来的女人,不是寻常人牙子手中那些走投无路的百姓人家,可全都是正经八百的良家子,选入宫中侍奉,被天子赐与各个王府的,这样的女子花钱都买不到,价值根本无从估量。

    封寒月握着她的手,语气中多了几分诚挚:“我很喜欢。”

    崔婉清笑得眉眼弯弯:“喜欢就好,今儿是你的大日子,你欢喜比什么都强。”

    这个时代的婚姻,男方要在婚期之前把流程走完,而到成亲的这一天,就可以安心等在家中了,送嫁是女方的事,从长安城到刘府所在的鄂县秦岭乡,近八十里的路,全程要走至少两天,因此她一大清早就要出门。

    对于出嫁的女子来说,这一天同时也是成人礼,也就是所谓的“及笄”,表示她从少女成为了妇人,可梳很多成熟的发型和妆容,作为傧相,崔婉清与杨玉瑾全程参与了这一过程,等到吉时将至,浩浩荡荡的队伍才开始从宣平坊启行,一身盛装的封寒月泪别亲人踏上车驾,那是一驾郡主规制的乘与,比公主也只小上一号,而骑着高头大马在前头送嫁的,则是封府长男封浩,两家的父母是不必见面的,都是在自己的府邸招待各自的亲友。

    得益于她的郡主封号,出城之前由乾坑戍近百名军士和同样数量的封府仆役担任护卫,等到队伍出了春明门,封常清的押衙尔朱谋已经带着过千的节度牙兵候在了路旁,使得整个队伍看上去无比浩大,这次调兵,封常清直接进宫面的圣,理由很充分,皇子田猎遇难,这条路上已经不安全了,谁也不希望出嫁的郡主再有什么意外吧?

    当然,有了这样的安排,做为新郎的刘稷多少才会放点心,天子脚下并不安全,出门看个灯都能遇上险情,整整两天的路他哪里敢稍有怠慢,如果不是碍于礼制,他都想自己去接亲了,这一天,少女足足等了十五年,而他也等了很久很久。

    等待成亲的这段日子里,他基本上窝在家中,享受小儿子应有的待遇,母亲自不必说,恨不能将一切好东西都送到他的房里来,光是侍候的婢女就新买了八个,想到龟兹城里那些被买来的女子,刘稷知道她是在这种法子,拴住自己的心,以免在大喜的日子跑出去祸害人,自己的形象堪忧啊。

    至于老太君就更不必说了,打小孙儿回来伊使,嘴角就没有合拢过,刘稷做得最无聊的事,就是伏在她的身前讲笑话,往往能将一屋子女人逗得前仰后合,这份乖巧,更是让老人欣慰不已,一个已经靠自己的本事挣下功名的孙儿,还能这般尽心尽力地讨好自己,便是至孝啊,孰不知他只是想在自己离家之前,给这些关心自己的人一点安慰罢了。

    在他的事迹感召下,像刘科这样的亲族子弟,已经成了他的铁粉,十多个差不多年纪的族人为他在县城与刘家之间跑腿,这些人也是他日后会带走的,对于人数仅有三百余人的刘氏一族来说,一次出十多个男丁,差不多占去了全部人手的十分之一,可谓大手笔了。

    上门观礼的,自然都是至交好友,岑参和杜甫便是其中的一员,二者还有别有事情,善信府在所有的招募工作中成绩突出,他们希望取得一些经验。

    如果不出意外,岑参会在婚礼后启行,与第一批募人押着粮食出关,刘稷最多呆到三月,也会动身离家,当然得看朝廷究竟是个什么意思,会不会如他所愿。

    “仁甫面带郁郁,莫非是怕郡主进门,不好管教?”

    岑参与他相熟,说话也是十分随意,刘单失笑着摆摆手:“二十七郎明知故问,眼见着你们都要走了,京城就余了某一个孤家寡人,想找人吃酒都没得去处,岂不惜哉。”

    “那不如,你我换换?某去文部坐蜡,你去关外吃沙子,顺便管教儿子,好不好?”

    “可别,北庭那一摊子事,某家可是不成,还是你岑夫子去掰扯吧。”

    一说到这里,岑参也是笑容大减,北庭是个新接手的地方,一切都要重新开始,若是无事倒也罢了,偏偏即将迎来一场大战,真有个什么闪失,朝廷可不会顾念这些,封常清这个功臣立时便会成为罪人。

    刘单见他面色不霁,赶紧安慰道:“来瑱出任西州长史,已经走了近一月,他是太子安排过去的人,总不好和你们打对台,有他在前面顶着,那些人做不出什么太出格的事,无须担忧。”

    “今日是来贺喜的,如何要说这些腌脏事,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岑参打了个哈哈,几个人默契地结束了这个话题,重新回到婚礼上来,没说几句话,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喧哗,都是诧异地站起身,只当是来了什么贵客,没曾想,家中管事笑容满面地跑进来,告诉了他们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

    朝廷的册封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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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争夺(四十七)() 
“仁甫老弟。”

    “达奚公。”

    刘单没有想到,所谓的册封使,居然是转任礼部侍郎的达奚珣!

    按照朝廷规制,册公主、亲王以相国领衔,副使至少也要四品,册郡主、郡王从相国到尚书皆可,副使五品以上,一位礼部侍郎,没有副手,一般来说,多半是赐爵,他的心里咯噔一下跳得厉害,不会又是特旨加恩,给那个小儿子吧。

    胡思乱想中,达奚珣接下来的话,像是证实了他的猜想:“令郎呢?”

    刘单当然不会是以为,他是在问自己还在苦读准备春闱的长子,压着心跳答道:“在预备迎亲,要叫他来么?”

    “自然,这么大的喜事,他怎么可能不在当场。”

    刘单心中再无侥幸,军功赐爵,是朝中惯例,一直没有明确下来,是因为政事堂还在争执,看来如今已经有定论了,他命人将刘社、刘稷两兄弟一块儿叫来,当然还有妻母,荣耀的一刻,全家都要参与,观礼的宾客们,已经围在了堂外,等待着揭晓的那一刻。

    看着走在一旁的亲兄弟,刘社说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心情,两人相差五岁,在刘稷离乡随父亲上任时,他已经十一岁,在乡塾中被称为聪颖好学,继承了父亲的余荫,为夫子所称道,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都说十年苦读,他已经苦心向学十七载,在去年的府中组织的保试中,取得了秀才的资格,意味着他可以参加今年的进士科大比,像父亲当年一样,摘星夺魁,称颂乡里,可是自从听到兄弟的消息之后,这种成就感便荡然无存,甚至让他觉得提一提都是一种讽刺。

    诚然,这位弟弟自小就顽劣不堪,不到六岁的年纪,已经隐然有称中一霸的趋势,祖母母亲的溺爱,使得这一趋势变得更加明显,这才让刘单狠心,带着他远赴安西,也让所有人松了一口气,可就算那样,母亲每日里不掩相思,祖母更是时时破口大骂的情景,早就印在了他的脑子里。

    22岁的刘社还不明白远香近臭这个道理,但莫名的嫉妒却是油然而生,凭什么,自己这么优秀下死力,母亲等人视而不见,远方的那个弟弟,偷鸡摸狗无恶不作,却视若珍宝,多少次,母亲让人带着银钱去与他擦屁股,多少次,祖母拿出体已为他置办,连女人都买了不知道多少个,可自己呢,除了一门婚事,一个普通出身的娘子,一个不高不低的小家,就只有让他唯一能平静下来的书籍了,这年头,纸可是奢侈品,书就更是金贵,如果不是家中有点底子,根本读不起,这也是为什么,科举虽然打破了门阀垄断,上榜的却依然是大户人家居多的原因。

    刘稷也别扭,不是他天生冷清,实在是对这位书香子弟亲近不起来,简单一点说就是俩人不是一路人,就这样,兄弟俩与族中的一些同辈子弟赶到主屋,在众人的注视下步入大堂。

    “犬子们已经到了,请达奚公宣读吧。”

    刘单将二人向他介绍了一遍,达奚珣的目光扫过刘社,在刘稷的身上停留了一下,略带矜持地点点头,早有随从将一封文书递上。

    “敢问仁甫,主家娘子可在?”

    此言一出,不光是刘单,刘氏一族有资格上堂的老一辈,堂下观礼的亲朋好友如岑参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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