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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身高的原因,康老四低下头,在他耳边轻轻问道:“咱们的人在那官邸里搜到了些财物,还有那些头人的供奉,小的不敢擅专,请戍主的示下。”
刘稷毫不意外,连眼皮都没抬地回问:“此事都有谁知道?”
让他的人首先进城,就是为了捞取最大的利益,这种事情让一个精于商业的粟特人来干,最是合适不过,如果没有多少人知道,昧下也就昧下了,如果已经被人发觉,也不过上交一半,这可是军制。
“除了那些勃律人,只有石郎君的人知道,财物全都放在他那里。”
“喔。”刘稷点点头,心知能被他这么郑重其事地说起,数目一准少不了,不过此时他的心思并在这上头,只是淡然地说了一句:“此事是石郎君的首尾,与咱们无干,你不知道,也没有同我说,明白么?”
康老四闻言先是一怔,随即一下子反应过来,喜不自胜地连连点头。
戍主这是准备独吞啊,俺喜欢。
刘稷没有理会他的那些弯弯绕,上前一把抓起那人的一头散发,将对方的脸扬起来。
“给你十息的时间,说服我不要杀你,提醒一句,机会只有一次,十息一过,你就是吐蕃的赞普,老子也照杀不误,听清楚了么?”
尚结赞猛然间听到熟悉的吐蕃话,一下子睁开了眼,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年轻的唐人,纵然生出了些胡须,也无法掩饰那份青涩,可那双眼睛,凌厉得像刀子一般,似乎能割开人的心。
“十。”
“九。”
没等他反应过来,略显怪异的吐蕃话又耳边响起,那张年青的脸上毫无表情,从嘴里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带着杀意,尚结赞不得不强迫自己清醒一点,对方会不会真的杀了自己?这的确是有可能的,他只有让对方知道自己的身份,才有可能活下来。
“六。”
“五。”
“我说,我是吐蕃的大尚。”尚结赞报了个自以为很高的官名,没想到对方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嘴里依然没有停下。
“四。”
“三。”
“二。”
没等那个“一”字出口,尚结赞立刻大叫:“我是那囊。尚结赞拉囊,是赞普的亲信,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这一刻,他是真的相信,对方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因为那双眼睛里,没有一丝温度,就像盯着一只待宰的羔羊,尚结赞一边企求,一边扭动身体,这是身体的本能,一股液体顺着腿脚流下,发出了刺鼻的气味。
刘稷没有说出最后那个字,也没有放开手,听到那个拗口的名字,有着一刹那间的恍惚,没想到,康老四这个家伙,居然运气这么好,捉到唯一的一个活口,就是条大鱼。
“三尚一论”,这个家伙排在第一个,息东赞在他面前,都不过是个小角色,在后代赞普长久的统治时期,他一个人就当了近二十年的大论!
对,相当于吐蕃人的首相,这么说来,他所想的官职,还是谦虚了。
祸害大唐二十多年的吐蕃大相,就是这么个货?刘稷看着他那张就快要哭出来的脸,摇摇头,人才果然都是锻炼出来的。
他的动作,看在尚结赞的眼里,就成了拒绝的意思,这一下是真的哭出来了。
“贵。。。。。。上,我说得,都是实话,都是实话啊。”
见他情急之下,连称呼都乱来,刘稷放开手,后退了一步,隔得太近,闻着那股臊味,真的很难受。
“实话,你的嘴里一句实话都没有。”不等他分辨,刘稷歪着头,冷哼了一声:“你是大尚,那末凌替是个什么东西?”
尚结赞一愣,赶紧解释:“在我们吐蕃没有大小尚之分,他是尚,我也是,只不过,我的头衔是继承来的。”
“你不是赞普的亲信,你是赞蒙的亲信,对吗?”
这一下,尚结赞张口结舌,再也说不出话来了,没想到一个看似年青的唐人军官,竟然一口就叫出了他的来历,要知道,就是在吐蕃本地,也不是人人都知道这个姓氏的来历的。
那囊氏,就是当今吐蕃赞普的正妻,她同金城公主争夺了三十年,最后终于胜出,尚结赞便是吐蕃的后族,也是当然的尚官之选。
证实了这一点,刘稷突然对他产生了一点兴趣,有些东西,后世因为缺乏证据,一直都在争论不休,眼下有个活生生的亲历者,他便起了探究之心。
“既然你说你是尚结赞,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我就是尚结赞,你不信,尽管发问。”
既然人家连来历都清楚,他还有什么可瞒的,尚结赞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将事情合盘托出,也顾不得了,有什么比活下来更要紧。
“挲悉笼腊赞明明是你们那囊家的孩子,为什么,你们要套到已经死去十多年的金城公主头上?”
“啊!”
饶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尚结赞依然被他的问题惊呆了,比起自己的身份来历,对方嘴里的这个问题,才是真会要命的!
第九十四章 惯性()
挲悉笼腊赞,是吐蕃话的汉音译法,成为吐蕃人的赞普之后,被人加上了尊号,也就是后世史学家所熟悉的那个名字。
赤松德赞。
这个人,被誉为吐蕃历史上最有成就的赞普,在他在位的四十四年期间,吐蕃人的扩张达到了顶峰,从唐人的手中抢下了陇右、河西,占据了整个西域,甚至数次与阿位伯人争夺中亚的控制权,而其中最风光的,莫过于攻入大唐的都城。。。。。。长安。
异族人的英雄,往往就意味着本族人的灾难,吐蕃人的势力每扩大一分,就有无数的汉人受到灭顶之灾,因为他们是一个农奴制的社会,最擅长的就是把占领地的百姓变成自己的奴隶,而在吐蕃人的社会结构中,那是比牲口还要低贱的一个物种。
眼下,这个吐蕃英雄还不过是个年仅十来岁的孩子,而他未来的四条媭狗,就有一条拴在刘稷的眼前,那张因为惊恐而变了色的脸,青了又红,嘴唇动了动,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回答不出来?那就没什么用了。”刘稷的话冷得像冰,让尚结赞忍不住身上一颤。
“我说,我说。”他垂下头,声音也小了许多:“金城公主去世后,你们这些年大兵压境,逼得我们节节后退,眼见着连青海都保不住,我们派出去的使节,无一例外都被拒之门外,再想以公主的名义求天可汗停战,也不可能了,无奈之下,我们就想到了这个办法,让挲悉笼腊赞冒称是公主的孩子,看在血脉的份上,或许能让你们暂时停手。”
竟然是这个原因!刘稷虽然面色没什么变化,心里却波澜起伏,难怪会有那么多不靠谱的猜测,明明这个孩子的出生的时候,公主都已经去世好几年了,还有人编出那些个故事,源头居然在这里。
看来,大唐这些年,给了他们足够大的压力,已经大到可以不顾一切的地步,这同样解释了一点,为什么仅仅三年之后,就会发生一场政变,吐蕃人舍弃自己的赞普,而将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推上了王位,这就是拉下脸要和大唐攀亲戚啊。
最可笑的是,哪怕危机过去,大唐在那场动乱之后衰落下来,他们则步步紧逼,甚至一度攻入了长安城,依然立了玢王的后人为傀儡皇帝,感情这位赞普,还真把自己当成汉人的血脉了。
可惜,假的就是假的,这个不甚高明的谎言,眼下就有一个亲历者站在自己的面前。
“让我猜猜看,金城公主的孩子,被你们害死了,对吗?”
尚结赞浑身颤抖了一下,苦着脸哀求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时候,我连个东本都不是,还在青海同你们交战呢。”
刘稷看得起,这一回他没有撒谎,但要说完全不了解内情,也不尽然,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当事人早就去世,现在他不过是好奇,就诈了一下,结果不出所料。
对于吐蕃人的内幕,他没兴趣了解太多,眼下要如何处置这个人,就成了一个难题,这间帐子里并不是自己的人,因为当时接掌的是杨预所部,等到封常清的大军到来,又被段秀实的人接手了,他们方才虽然用的全都是吐蕃话,可是负责记录的军中书记,又怎么可能不懂这门敌国语言?
最关键的在于,刘稷没有想到,这条大鱼不是一般的大,大到他想不顾一切宰掉,而不是任由封常清他们来处置。
眼下吐蕃人看上去奄奄一息,就算抓到他们的大论,很可能也是押回京城去摆谱,这个人虽然不是大论,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潜在对手,既然有了解决的机会,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历史也许不会因为某个人而改变,但在关键的时间点,总会有偏差,对于一个注定坏得不能再坏的结果,只要是偏差,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主意一定,刘稷再不犹豫,左右自己立的功不小,还不至于为此丢了性命。
“不知道,那就没法子了。”
这句话,刘稷是用汉话说的,他不能确定那位书记是不是真能听得懂吐蕃话,说完,就在对方惊恐的眼神中,上前一步,一只手按住了尚结赞的嘴,一只手习惯性地伸向后腰,却摸了个空!
该死,那把短刀,在治伤的时候,被郎中取下来了。
既然没有刀,刘稷立刻改变了策略,要解决他,一双手就足够了,没等他双手到位,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紧接着是凌乱的脚步声。
“五郎不可!”
来不及了,发出声音的是封常清,跑过来拉住他手臂的,则是自己的师父兼顶头上司田珍,在那双挥动陌刀如无物的大手面前,他的力气只是一个笑话。
“救我,求求你们救我,我是吐蕃贵人,把我送到长安,你们会立下大功。”
尚结赞如蒙大赦,以他的眼光,自然一眼就能看出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