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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战兵-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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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以为。。。”沈长风怔怔回答,他确实以为是要马上上任,或者说要他尽快处理完外面的事情然后上任,现在看来并不是如此,倒是他自己误会了呢。

    “我就是找不到合适的继任者了,本来吧我找了个弟子以为培养一下以后可以让这个弟子接任自己的位置,可谁想到呢,他还有个教官叫叶南天,叶南天以后估计也会讲东护国神的位置交给他,我也懒得让他为难,所以只要挑你了。”牧老一副养了一只胳膊肘净往外拐的二哈的语气,让沈长风听了都是有些忍俊不禁。

    “青龙,你有点辜负了牧老对你的期待了。”解决了心头大患,沈长风也变得随和了起来,大概在他眼里,不论是秦飞扬还是牧老都是他最爱的小溪的救命恩人,所以他也将这两人都当做了朋友。

    “好了好了,喝酒吧,喝完了你们也该走了。”

    “师父,我感觉我也可以当西护国神,教官那边他还年轻着呢,可以当很长时间的护国神。。。”秦飞扬郁闷地看着自家师父,被他老人家这么一说,搞得好像自己背叛师门一样。

    “呵,你说的轻巧,你退伍能到我这来不?不能吧?等你退伍,你得去京城,去图腾训练营,横竖都不可能到我这来,我就是白瞎了一个弟子。”牧老翻了个白眼道。

    他这弟子可以说是被老叶半路截胡抢走了,什么事情都变得跟他们叶家相关,当然,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意见,毕竟当初他这弟子还是老叶去东洋国救回来的,再说他跟老叶也不会计较那么多。

    秦飞扬在东边还是西边,其实都是一样的,实在不行他就再收一个弟子,培养个十年二十年的,成为一个新的护国神也不困难。

    酒喝了,花也拿了,人自然也就该走了,牧老是个喜欢清静的人,他最见不得别人来他家里打扰他,就连叶老来他家都很难超过一个小时,这也是因为,老人独来独往惯了。

    膝下无儿孙,自然落得一身清静病。

    站在山顶看着两个年轻人下山离开,牧老扬起手中的酒葫芦便是灌酒入喉,而后朗朗笑道:“大风起兮云飞扬,和平的假象,终有一天会被戳破,到时候,能够活下来的人会有谁?时也命也,我也不过时一把老骨头,也只能在活着的时候尽力而为了,这天下,终究是你们年轻人的。”

    “千古风流人物有几何,还看今朝,任他大浪淘沙,飞扬小子,即将到来的混乱,你可要顶住了,过了这关,你才算是有了跟西欧的‘主神殿’叫板的基本能力。。。”

    。。。

    昆仑之行异常的顺利,两人又坐上了直升机,这生死花拿着是要救人的,所以,秦飞扬就让飞行员先往沈长风的那个小女朋友位置飞去。

    “嗯?小溪在西陕省?”秦飞扬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沈长风他说的那个老中医就藏在西陕省,为什么说是藏呢?因为他口中的这个老中医很厉害,据说有起死回生的能力,当然这肯定是吹的了。

    因为传说很厉害,所以有不少狠人想要找他,让他出手救治,但是吧,谁都知道,中医在古代地位很高,但是在现代,中医的地位真的是特别尴尬,绝大部分人都被当做了骗子,而且你不得不承认的是,很多病人都是在西医也没有用了之后才会想到哦,还可以试一试中医,于是经常就会有哪个没有被西医完全治愈的人的家属,从某某人嘴里那里得到了一个中医的方子或者说是什么偏方之类的。

    因为很多人已经不再尊重中医了,所以这位老中医也不想出手替那些根本不尊重中医的人治病,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就是了。

    那些他不愿意救然后死了的,还有那些因为西医已经无计可施找上门的,连他的影子都别想找到,全都一命呜呼升天了。

    “巧了,我其实也要去一趟西陕省,这下我们真同行了。”秦飞扬笑道。

    “你去西陕省?去那边干嘛?”沈长风诧异地问道。

    “找一个人,你肯定也知道,‘是非尺’李怀风,据说非常厉害。”

    沈长风闻言愣了下,旋即神色变得古怪了起来:“你找他干嘛?”

    “我们恐怕不远的将来要跟梁家开战,叶教官不太可能跟我们一起出手,我们需要一个顶级战力。”

    “梁家。。。那个血衣侯,可是跟前青龙王一样恐怖的人。。。确实我也不是他的对手,李怀风倒是可以,不过,我觉得你其实没有必要去找他了,李怀风不可能站在任何人那边的。”

    “咦,你怎么知道?你认识李怀风?”

    “嗯,不仅认识,而且很熟,‘是非尺’李怀风,我们俩师从一人,他是我师兄。”

    。。。

    咸阳。

    两千多年前,这座城市是千古一帝秦始皇统一华夏之后定都的地方。

    这座城市,也算是有着悠久的历史了,尤其是两千年前它是大秦帝国的王都,更是让它蒙上了一些神秘的色彩。

    今天,这座城市,迎上了一位自京城而来的男人,他披着黑色的风衣,行走在黑暗中。

    在京城,他隶属梁家,被人们称作——血衣侯。

第813章李怀风的妹妹() 
咸阳一个老城区看起来很陈旧的楼房里,有一对兄妹住在五楼,这周边都是老人家,都是当地的老人,年纪都挺大的了,子女进城或打工或做生意去了,反正是没几个人愿意回来的啦,所以在这里的老人们扎堆在了一起。

    这年头发达了愿意把父母从老家山沟里接出去住的子女有,但是不多,但是这些老人呢,往往住不惯城里,还是喜欢自己土生土长的地方,就喜欢在这住着;还有一部分呢则是完全不想把父母接出去,他们自己在城里逍遥快活就行了,家里头的老人,只要没饿死他们就是尽了孝道。

    住在这个地方的这对兄妹,对这些事情已经看多了,所以也就麻木了,不过这对兄妹里头的妹妹倒是跟这些老人们关系不错,老人们都说这个丫头长得漂亮,心地还好,事实也确实如此,这个丫头真的很漂亮,穿着最朴素的白色百褶裙也让人觉得犹如仙女一样。

    就是比较遗憾的是她是个瘸子,而且到现在走路都不灵活,也没人晓得是不是天生残疾,倒是她哥很正常,看起来白白净净、健健康康的,长得秀气但是力气很大。

    大家都叫这个哥哥小风,然后知道他姓李,具体叫什么呢也没人在意,大家都是邻居,相熟了之后都很随意,有个称呼就行啦,也不用太过精确。

    哥哥经常外出,反正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这对兄妹不仅从来不缺钱吃饭买东西,还经常能给他们这些老头子老太天分一些小东西吃。

    当然了,他们相信这对兄妹是善良的,毕竟都是十多年的邻居了呢。

    一个相貌清秀美丽的女孩用一种奇怪的姿势走在青石板地面上,不少坐在自家平房门口的老人见状都会笑容满面地问道:“小娟回来啦!”

    那个女孩则是会用一个极为甜美的笑容做回应,然后应一声:“是啊婆婆。”

    女孩瘸了,这是很早以前的事情,她哥哥去做事,她在家中学习,几个流氓闯了进去,想要对她做一些肮脏的事情,她没有乖乖就范,就爬上楼跳了下去,腿就这样瘸了,那几个流氓也没有得逞,因为当时附近的居民都冲出来帮忙了。

    在之后没多久,那几个流氓就横死街头了,警察至今都没有破案,虽说根据事情发生的顺序和时间,已经可以判断是报复杀害,但无奈的是警方找不到半点李怀风动手的证据,省里头最优秀的刑警过来了也没有找出半点蛛丝马迹。

    这也就成了一件无头公案,而在那不久之后,李怀风兄妹就搬离了那里,来到了咸阳,住在了这个老城区楼房里头,久而久之,也就成了当地人的家人,这些老人家都很疼爱这对兄妹,他们的孩子拿了什么好吃的,他们都会分一些给他们,算是一种照顾。

    李清娟在这个老地方住得其实很开心,今天她按照答应哥哥的走了两公里然后才回来,虽然走路这件事对她来说是一件有些痛苦的事情,但是她不想给哥哥添麻烦,她想让哥哥能够安心地出去做事。

    回到家中,她把买回来的菜放在了厨房,刚转了个身从厨房出来,她就打了个颤,因为她看见客厅里坐着一个人,一个披着风衣看不见脸的人,她甚至判断不出对方是男是女。

    “李小姐。”血衣侯声音极为平静,带着一种浅浅的阴柔和寒意,他的一只手放在了桌上,裸露出来的部分可以看得出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因为那根本不是五十岁以下的人会有的肌肤,李清娟扫了一眼,不过很快便是镇定了下来。

    她看了一眼挂在墙壁上的时钟,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到了水壶旁边摁下了烧水的按钮,问道:“你找我还是找我哥?”

    “找你哥的。”血衣侯淡淡地说道。

    李清娟点点头:“喝水还是喝茶?我哥还没有回来,你可以等他一会儿,他五点半下班。”

    “李小姐,你知道你哥哥每天在做什么吗?”血衣侯说道。

    “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哥哥做什么事情我都会支持他。你还没有回答我,喝茶还是喝水?我家没有饮料和酒,因为我们兄妹不喝那些东西,茶的话有上等碧螺春、极品龙井以及东南省武夷山上母树产的大红袍。”

    “呵呵,母树产的大红袍,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享用的,李怀风确实厉害。”

    “这是一位伯伯送给我哥的。”李清娟平静地说道,哥哥说过这些茶很贵,但是她也不知道是多贵,只知道都是些市面上很难买到的茶,大多数都是用来礼尚往来感谢的。

    “是啊,那个伯伯很厉害,前任的西陕省一把手给的,自然不可能不值钱。”血衣侯冷笑。

    李清娟望着她小脸微微一皱,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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