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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场在非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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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林先生,你们这里居然还有葡萄园?”

    葡萄园本来就在水库边上,种葡萄是需要大量水分的,水分少了,葡萄就会减产,所以当初在规划的时候,葡萄园就在水库边上。

    “嗯,算不上是葡萄园吧,面积不大,不过这边是沙漠,关照充足,水分蒸发也快,所以葡萄比较甜,几位要不要尝一尝?”

    沙漠地区的葡萄因为关照和水分蒸发的原因,葡萄里面的糖分含量比较高,加上水分比较少,所以甜度很高,酸葡萄很少。

    其实在国内,有一种哈密瓜叫做新疆哈密瓜,而新疆哈密瓜之中,吐鲁番盆地的哈密瓜最有名,这里也同时盛产葡萄,我们吃的葡萄干大部分都来自这边。

    吐鲁番盆地的水果为什么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原因就在于这边的温度很高,光照很充足,加上降雨比较稀少,所以水果的甜度比较高。

    大家都知道植物需要进行光合作用,而光合作用是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下来,转化成自己的葡萄糖,而光照越充足的地方,植物的光合作用效率也越高,当然那,在这个过程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水分,如果光照太强,而水分不足的话,植物就没法进行光合作用,甚至会被晒死了。

    而影响水果甜度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含水量,大家都吃过西瓜,或许会知道一个道理。

    那就是如果在阴雨连绵的年份,西瓜一般都不怎么甜,水分很充足,这样的西瓜不好吃,价钱也不高,但是如果某一年风多少雨,那么这一年的西瓜就往往比较甜,一来光合作用强,植物合成的糖分比较多,二来是因为这一年降雨稀少,所以植物吸收的水分不是很多,少了很多水来稀释糖分了,这样无形之中,西瓜的甜度就上来了。

    “哦?是吗?那我可得尝一尝了!”

    格瑞姆是荷兰人,荷兰是滨海国家,加上靠近北方,所以温度比较低,是不太适合种植葡萄的,但是他偏偏比较喜欢喝酒,像威士忌、朗姆酒甚至是白兰地这种酒,他都一般不碰,更不用说是普通的啤酒了。格瑞姆最喜欢喝的是葡萄酒,酒精浓度不是很高,味道很出众,而且红酒代表着身份地位,高贵的品位,所以他很喜欢。

    红酒他喝了不少,但是葡萄却吃的不多,新鲜采摘的葡萄运到荷兰去是需要花时间的,而在这个运输的过程之中,葡萄就慢慢的丢掉了那种新鲜的风味了,这样的不怎么新鲜的葡萄,格瑞姆自然是看不上眼的。

    葡萄园前面这个时候已经有人排队了,不过林全他们从后面进去了,每个人手里面拿着一个手工编织的竹篮,免费的,不收钱!

    葡萄也随便他们采摘,反正他们也装不了多少,这竹篮看着好看,但是容积不大,订制的时候林全特别要求的,因为作为钓鱼的赠送品,别人也吃不了太多,装太多,吃不了的话就浪费了,不合算。

    “嗯,这里的葡萄确实是很甜,我想知道,这边的葡萄既然这么甜,那能不能在这边酿酒?”

    格瑞姆这个家伙果然是个酒鬼,问的问题都跟尼亚美的布鲁克一样,看来他们两个应该会很投缘的。

    “可以的,您看,在对面就有一个酿酒作坊,目前的规模还比较小,等到我们从法国那边聘请的酿酒师过来之后,这里的规模就能扩大了,今年的话,我们准备扩大农场的种植园面积,主要是增加一些水果蔬菜,水果以葡萄为主,这边的气候条件十分适合种植葡萄,将来说不定我们农场酿造的葡萄酒有可能会出现在先生您的餐桌上呢!”

    “呵呵,那是必须的,你们如果真的酿造出了酒,那我肯定是要来尝一尝的,到时候别忘了给我留一点!”

    林全投其所好,让他去自己动手体验一番,格瑞姆也欣然应允,像他这种贵族,法国的葡萄园是去过不少次的,所以对于酿酒这种事情,他居然显得十分熟练,动作流畅,手法娴熟,表现出了极高的造诣,让大家十分的敬佩。

    “格瑞姆先生真的是真人不露相,想不到在酿造方面居然有这么高的造诣。”

    施泰格这个家伙自从听到格瑞姆拍板说回去之后要推广修建水库,脸上的笑容就抑制不住了,这个时候也很自然的上来拍起了马屁。

    “呵呵,谈不上有什么造诣,只不过是稍稍的有一些涉猎而已,施泰格你要不要也来试一试,这个东西很简单的,没什么难度!”

    格瑞姆突然兴致,邀请施泰格也来尝试一下,自己做的好,你们只是看的过瘾,还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认识和体会,那我就拉一个人过来对比好了,这样的话你们就能认识到我的高明之处了,而施泰格,很不幸,你就成为了那个反面教材了。

    施泰格脸上有些尴尬,他显然是看出来了格瑞姆的用意了,自己根本不会酿酒,这要是站出来,那老脸都要丢光,但是这个时候上级领导发话了,自己不站出来也不太好!

    “算了,看在你送过来的钱的份上,老脸也不要了,豁出去了!”

    施泰格把心一横,于是上前一步,站了出来。

    “既然格瑞姆先生都这么说了,那我也就来献丑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四叶草() 
看着施泰格手忙脚乱,做的乱七八糟完全不能看,大家都笑了起来,这种笑容并不是嘲笑,只是单纯的觉得他的样子真的很滑稽,想笑而已。

    “呵呵,献丑了献丑了!”

    尽管有酿酒师在一旁知道,施泰格还是做的一塌糊涂,随便捣鼓了几下,他就不愿意继续了。

    格瑞姆也没有嘲笑他,反而是搂着他的肩膀,向他传授这里面的要领了,那一副样子,像是老朋友在交流心得体会一样,不过他们两个人其实并不是很熟悉。

    一行人在农场转了半天,基本上把农场全都转了个遍,一开始的时候格瑞姆还怀疑林全从外面挖树移植回来,后来就渐渐的没了这个想法了,因为农场越是靠近外面,树林的高度就越矮,这外面的都是新种下去的树苗,从它们的高度看,它们显然是从很小的树苗长大的,这么说来,农场里面的那些树林还真的不是移植的,而且这里面出现了很多的树种,这些树种非洲都是没有的。

    “林先生,这是什么树?”

    “这是怪柳,最高可以长大到五米,是一种沙棘植物!”

    “哦,长得确实挺怪的!”

    “这种呢?这是什么?”

    “这是花椒树,这是一种香料,做菜的时候可以放一些这个东西进去,味道就会变得很酥麻!”

    “哦?是吗?那你们这边有成熟的果实吗?可不可以给我一些?”

    “当然没问题,格瑞姆先生!”

    “林,这是什么?薰衣草吗?”

    格瑞姆看到了地上的一大片绿色植物,于是开口问道。

    “这个东西叫做苜蓿,是一种草料,它们的生命力很顽强,能够有效的固水防沙,可以减少地表水份的蒸发,还可以改善沙地,将来会形成一层薄薄的土壤!”

    苜蓿这种植物是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带回来的,当时并不是有意带回来的,只不过他出使到西域的大宛国的时候,遇到了一种良马,叫做大宛马,这种马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很出名,那就是汗血宝马!

    当时西汉国力日渐强盛,而北边的匈奴对帝国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汉高祖刘邦曾经带兵出征匈奴,不过因为中了冒顿单于的诱敌之计,被打的丢盔卸甲,在白登被重重包围,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白登之围了。

    后来要不是陈平献计,用重金买通了单于身边的王后於氏,他们只怕是要被困死了。

    而后来,白登之围之后,汉高祖决定听从刘敬的和亲之策,用来缓和汉帝国和匈奴之间的关系,历史上最早的和亲便开始了。

    只是这一口气,憋屈在刘邦的心中,让他一生都觉得窝囊,在临死之前又将这事情说给儿子汉文帝(汉文帝之前还有个汉惠帝,也是刘邦的儿子,不过在位时间太短,就不提了)听,让他记住这个耻辱,将来好一雪前耻,文帝一辈子兢兢业业,国力虽然有提升,但是还是打不过匈奴,所以只好继续和亲,于是又把这事情传给了儿子景帝,景帝在位的时间也不长,国力继续提升,但是北方的匈奴这个时候已经愈发的强大了,汉军缺乏骑兵,一样打不过,于是他继续把任务传给了儿子刘彻,也就是后来的汉武大帝。

    刘彻这个家伙是个败家子,一看,自己的父辈祖辈们给自己攒下了这么大的基业,北边还有一个喂不熟的野狼,和亲的办法现在已经不管用了,那怎么办?除了打之外并没有别的办法了!

    于是他一边积极备战,训练骑兵,招募军队,另一边派出侍者出使西域,准备联合西域的那些受到匈奴欺负的国家,一同反抗匈奴!顺便还为他找一找合适的马匹,毕竟汉军装备的都是河曲马,这种马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有些差,但是好在这种马性格温顺,是菜鸟骑兵的最爱,装备给汉军也算是适合。

    不过要想跟匈奴决战漠北,那么他必须要装备更好的马匹!

    张骞这个家伙在西域果然找到了一种良马,那即是大宛马!这种马爆发力强,身材高大,速度也快,耐力稍差,但是比起汉军装备的河曲马来说,简直是强了太多。

    不过从西域带一群马会中原,这中间何止千里,古代也没有飞机,咻的一下就飞到了,所以他们出发的时候,还带了很多的挽马,马背上准备了很多苜蓿,这是给马当食物吃的,不然的话过戈壁滩的时候没食物马匹会饿死,而最后,张骞等人回到了汉朝,而苜蓿这种马的食料要被无意之中带回来了。

    苜蓿的生长周期比较短,生命力很顽强,而且还可以跟豆类植物一样,它也可以固氮,有的地方田地肥力耗尽之后,会选择荒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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