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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是我瞎编的,我哪里听说过这句话,但傅夜擎跟我一样,都选择去相信。
“好。待会我们一起试试。”
夜里有夜里的好处,能让我们彼此看不太清脸庞跟表情,那些微表情都藏在夜色里,我笑了笑,将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静静地等着音乐喷泉开始的那一刻。
耳边很吵闹,但心却很静,只因为有他在身边,这或许,是我们最后一次这样相处了。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脑海了浮起傅夜擎在来A市前一晚说的话,钱可以任何时候都能赚。但陪我的时间,流逝一分是一分,因为我们的相处在倒计时,所以傅夜擎格外珍惜。
我想起临上飞机前收到的那条短信:初安,好好享受你跟夜擎最后的时光,这是我借给你的,等你回来,孩子落地,你该离开了,这次,由不得你犹豫,夜擎已经选择了他母亲,抛弃了你。
放在口袋里的手紧紧我拽着手机,这条短信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让我烦躁,让我心疼,让我觉得自己可笑。
傅瑶儿提着箱子走的那天,她说傅夜擎的选择就是她的选择,当时我理解错了,或许从最开始,我就会错了傅夜擎的意。
直到后面一步错,步步错。
那条短信就算没有名字,我也知道是沈映蓉发的,光凭着这样一句话,我肯定不会信,所以在看到短信后,我给思慕发了一条信息,让他去帮我到江秀琴那里看看,从傅瑶儿那里试探,而在我跟傅夜擎出来吃晚饭时,我收到了思慕的消息。
傅夜擎果然选择了江秀琴。
第164章:()
江秀琴用自己的命逼了傅夜擎,江秀琴之前之所以在医院里多住了些日子,不是因为傅夜擎不好安排,而是江秀琴为了让傅夜擎放弃我,选择了自杀。
在医院里自杀成功率自然很低,加上江秀琴本来就只是逼傅夜擎而已,医生‘及时’的发现了,将江秀琴救了回来。
这点伎俩傅夜擎不是看不出,只是江秀琴放话了,要是傅夜擎执意跟我在一起,她就去死,让我们之间再添一条人命。
我跟傅夜擎爱过,只是彼此都伤痕累累,以为三年后的重新开始会有不一样的结果,跨过了那么多,最后却只能黯然收场。
眼眶忽觉温热。我紧紧地闭着眼睛不让在眼眶里泛滥的眼泪肆意流出,抓着傅夜擎的手臂紧了紧,傅夜擎察觉到我的不对劲,柔声问:“安安,怎么了?”
“没什么,忽然有点冷,没想到这A市昼夜温差这么大,刚刚一阵风吹来,有点凉飕飕的。”我蹩脚的里傅夜擎没有信,但他依然张开了手臂将我揽在怀里,头顶响起他磁性的嗓音:“这样就不会冷了。”
我平稳了声线点头:“嗯,不冷了。”
我们在花海公园待到了九点,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已经散场了,公园里走了不少人,这些人看惯了喷泉,没多大的吸引力了,剩下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或者外地游客。
音乐喷泉准时喷射出美轮美奂的水柱,五光十色,有时候像一对展翅飞翔的翅膀,有的时候像是一对恋人在追逐嬉戏,给人震撼,给人唯美,我们静静地坐着看着,谁都没有站起来许愿,我们都是不信这些的,这种只不过是想自欺欺人的人给自己的安慰而已。
音乐喷泉也就几分钟,结束后,我们又坐了一会儿才回去。
回到酒店,我们就像是来时一样开心,在公园的话就像是没说过,没发生过一样。
我让傅夜擎先回房间,自己去敲了嘉音的门,房间里嘉音一个人在,我看了一圈问:“汪东骏人呢?”
嘉音窝在沙发里,嘴上还啃着鸭脖子说:“我让他出去给我买夜宵去了,你要不要吃点,我打电话让他多买点回来。”
我无语道:“你这嘴上还吃着又让人出去买,嘉音,你真不怕到时长成两百斤的胖子?”
“长了再减呗,我总不能饿着我闺女,你真不要吃点?”
我摇头:“不用了,我没有你这么好的胃口,还有,你自己想吃就明说,别打着孩子的名义,也不嫌丢人的。”
“我吃不也是我闺女吃嘛。”嘉音嘿嘿一笑,问我:“你跟你男人出去怎么样?那音乐喷泉好看不?”
“还行吧,不过像你这性子,估计不会喜欢,我为了等喷泉,坐那被蚊子咬了一夜。”夏天就是蚊虫多。
“那种带着文艺气息的浪漫我还真是不喜欢,我还是喜欢振奋一点的。”嘉音啃完手里的鸭脖子也没再吃了,扯了张纸巾擦手,那双察言观色的眼睛瞄了我一眼问:“初安,你跟傅夜擎今天怎么怪怪的,特别是你,感觉就连笑都是在应付,在勉强,遇到什么事了?”
真是佩服嘉音这双眼睛,自以为隐藏的很好了,还是没逃过嘉音的眼睛,不过我也没跟嘉音说实话:“坐了这么长时间的飞机,大清早的就起来,可能是累的吧,你都在飞机上睡饱了,自然精神好了,好了,我也不打扰你等你家汪东骏回来喂养了,先过去休息了。”
“那行,明天见了。”
嘉音就是这点最好,不想说的事,她从来不多问一句。识趣的闭嘴。
这一夜,我像往常一样窝在他的怀里睡,彼此的呼吸都还是一样的,一点没有即将要分别的迹象,像极了一对恩爱的夫妻。
翌日一大早我们就起来了,今天可是沈初涵结婚的日子,舒景是A市的名人,沈初涵又是有名的钢琴家。这两人结婚,前来参加婚礼的人可真是不少,这A市贵圈的人估计都来了。
两人的婚礼是在一家庄园举行,大片的绿色草地,红色或紫色的气球飘荡在空中,以薰衣草作为婚礼上的点缀,浪漫而唯美。
一般的婚礼可都是用玫瑰花之类的,用薰衣草的可是很少见,看来这是舒景用了心的婚礼,因为沈初涵最喜欢的不是桔梗,而是薰衣草。
婚礼场上,我见到了秦慕,他今天是作为伴郎,自己最爱的女人要嫁给别人了,最好的祝福不是默默的站在身后,而是亲眼见证她的幸福。并为这份幸福添上一抹绚丽。
沈初涵今天真是世界上最美丽而幸福的新娘子,当她穿着洁白的婚纱与舒景挽着手走过长长的红毯,走过我们这些亲朋好友的身边,她脸上的笑真美。
从来没有表情的舒景今日眉梢都染上喜悦,苦苦守候了七年,今天,他终于抱得美人归了。
他们在司仪宣读誓词下说出:“我愿意。”
他们交换戒指,相拥。相吻。
眼前的这一幕,让我忽然想起当初跟傅夜擎的婚礼,仓促的不行的婚礼,因为傅夜擎那时说没有亲人,我们的婚礼简单的就像是走了一个过场。
我用余光看了眼傅夜擎,冷峻的侧脸完美的就像是精雕细琢过的,鼻梁英挺,嘴唇的弧角相当完美。
这么好看的傅夜擎。哪怕是看一辈子也看不够吧。
察觉到我的注视,他回过来,一双仿佛可以望穿前世今生的耀眼黑眸深情的锁着我,我能想到的,他估计也想到了,嘴角弯着一抹好看的弧度:“以后我给你重新再补一个婚礼,盛大的世纪婚礼。”
哪里还有以后啊。
心里虽然这样想,面上却不动声色的笑着说:“这婚礼哪里有补的,一生一次就够了,不管是简单还是隆重。”
最重要的是站在身边的那个人。
婚礼完了之后,直接奔赴希波拉酒店,舒景包下了三楼整个大厅,今晚的晚宴就在这里举行。
到了酒店,傅夜擎跟汪东骏都被舒景叫了出去,男人有男人们的圈子,我跟嘉音跟着沈初涵去了酒店的休息室,穿了一天高跟鞋的沈初涵脚有点疼,屁股一沾上椅子就将高跟鞋给脱了:“真是累死了,早知道结婚这么累,当初就该拉着舒景去旅游结婚得了。”
沈初涵的经纪人,也是今天的伴娘海灵给她拿出一双早就准备好的平底鞋,笑说:“就算你跟舒总答应,他爸妈那边也不答应啊,这一辈子就一次,你就忍忍吧。”
嘉音当初跟汪东骏结婚也挺隆重的,对沈初涵的‘痛苦’感同身受,说道:“这结婚就是两个人的事,花九块钱领个证是最方便的,办婚礼什么的,纯粹就是给自己找罪受。”
我哭笑不得:“这结婚是女人一生中最重要幸福的时刻,怎么到了你们的嘴里,感觉都是痛苦了。”
其实我们也就是瞎聊聊。沈初涵哪里真会觉得婚礼是痛苦,她脸上的笑可是没有褪去过。
沈初涵换上平底鞋好受多了,笑道:“我想每个女人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都是最幸福的时刻。”
女人可以为男人奉献自己的一生,就是这么傻,这么天真,只因为对方是自己心爱的男人。
奉献,这里也指的是成全跟放手。虽然傅夜擎从来不说,但我知道,他跟我一样,矛盾过,纠结过,也曾犹豫过,只因为他是男人,他不能说。不能表现出来而已。
沈初涵换了晚上的敬酒礼服,在休息室几个人说说笑笑,差不多时间了就出去,沈初涵的酒量浅,上次在蓉城一起吃饭就知道了,所以这晚上挡酒的事都交给伴娘了,如果遇到刁难一点的,伴娘应付不了,自然是舒景上。
新郎替新娘喝酒,那可是双倍,几十桌轮番下来,舒景可真是醉的不轻,到了我们这桌,汪东骏是个能喝酒的,就选在这个时候乘人之危,上次打牌汪东骏给输给舒景不少。今天这报仇的好机会,汪东骏怎么会放过,自然是怎么灌倒舒景怎么来,嘉音也特别来劲,在旁边给汪东骏加油助威。
一场热热闹闹的晚宴一直到了凌晨才慢慢的散去,最后舒景可真的是被扶回去的,嘉音笑的不行,冲沈初涵挑眉笑道:“新娘子。看来今晚你们的洞房花烛得泡汤了。”
沈初涵脸皮子薄,哪里经得起嘉音这么当众开这样的荤玩笑,当即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