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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笛儿畅销经典合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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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特别清新,夜里起了雾,远处的山峦隐隐约约,楼下的树木被露水打湿了,晨光里,晶亮晶亮的。

    这个时间,唐嫂应该在厨房里做早餐,她老公在花园里锄锄草、剪剪枝。帆帆也起来了,他还小,被子叠不成方,只能软趴趴地任它卧在床上。恋儿呢,怕是还在睡,小小猪一样,呼呼的。她还是睡着时乖,醒了后,诸航对她说话的音量都要高八度。

    诸航向诸盈抱怨恋儿太难带,会把人逼疯。诸盈泼了盆冷水:“你有什么资格说恋儿,比起你小时候,她这表现可以点赞。”

    诸航死活不承认:“我哪有那么可怕。”

    “你知道爸爸为什么那么爱笑,他是习惯成自然。你总是闯祸,他见人就得赔个笑脸。”

    诸航被诸盈说得气呼呼地扭过头去,不肯理睬诸盈了。她一难受,就爱折腾诸盈,而诸盈拿她没办法。就像她再怎么气恋儿,也绝舍不得碰恋儿一指头,顶多抱怨两句。这就是一物降一物。

    卓绍华笑出声来。

    淡薄的日光穿过晨雾射了出来,他深吸了两口空气,舒展了下手臂。快到十月了,他自然想起和诸航去婚姻注册的那天,也是这样明朗的天空,这样清冽的阳光。转瞬,他们的婚姻已走过七年。

    成功有天给他打电话,调侃道:“七年了,你们会不会也要痒一痒?”他听了之后,特地去查了什么叫“七年之痒”。这原来是一个舶来词,人的细胞每七年会经过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婚姻也是这样,从充满浪漫的恋爱到实实在在的婚姻,每天周而复始的生活,一切都失去了新鲜感、神秘感,双方生活的习惯与理念的不同逐渐无法掩饰,情感疲惫,婚姻瓶颈,如果不克服过去,婚姻就有可能终结。

    他和诸航应该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他们走的不是寻常路,没有经过浪漫的恋爱,婚姻生活也不是每天千篇一律。终其一生,感情不知会不会有疲倦的那一天。这七年,对诸航,了解多一点,爱就深一点,心就陷一点,再也无法自由自在。

    诸航呢?

    手机响了,卓绍华低头看了下来电显示,嘴角扬起。正准备过来汇报今天日程的秦一铭连忙缩回脚,能让首长这么温柔地笑着,不用猜,就知是谁打来的。秦一铭靠上墙壁,他还沉浸在诸航是536的诸中校的震惊中,难道当初首长是为了惜才爱才才娶了她?不需要这样吧,许以高职高薪就好,何苦以身相许?秦一铭真心觉得首长吃了很大的亏。

    “起床了吗?”

    “正在起。你还好吗?”

    “嗯,好的。”

    寥寥数语,不需要多讲,她就懂了。”首长,我们商量个事,下周三,你挤出两小时去帆帆学校开个家长会。”

    卓绍华笑了,家长会现在成了诸航的一块心病。”时间上我会尽量配合,可是我去开家长会,学校会很不方便的。”身着便衣的警卫,一溜地跟在身后,每一个靠近他的人都得接受安检,学校还得提前戒严。

    诸航抓狂了:“那怎么办?”

    “你要是很忙的话,让唐嫂替你去。”

    “那怎么可以,家长是能随便代替的吗?唉,要是爸爸在就好了。”

    卓绍华知道她口中的爸爸指的是晏南飞。晏南飞现任温哥华那家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总经理,算是回国了。晏南飞风度翩翩,讲话风趣,很多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孩子也不是太大。他去不会显得很突兀。

    “打电话让晏叔过来住几天。”诸航大概是不放心晏南飞,卓阳再婚了,他还是孤身一人。虽然因为帆帆和恋儿,他和诸盈经常联系,但诸盈已有家有室,有些地方是需要避嫌的。卓绍华觉得来宁城最大的好处,不是他升职,也不是宁城的空气质量比北京好,而是他可以远离那一团理不清的家庭关系。本来就够复杂了,现在卓阳嫁给李大帅,添了李南这位名义上的表哥,关系更是错综复杂。一大家子坐一起,几个人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讲个话都要瞻前顾后,如履薄冰,吃个饭像受罪。

    他对诸航说,你什么都别看、别想,知道我们是一家子就好了。也就是诸航豁达、开朗,换另一个人,身处其中,只怕早崩溃了。

    “我爸要是过来,你想怄死欧女士吗?”

    欧灿视晏南飞为眼中钉,以前是为卓阳,现在是为恋儿。帆帆和她不亲,她不指望了。恋儿可是株小苗苗,她怕恋儿偏向晏南飞。

    恋儿刚出生时,诸盈、晏南飞、欧灿,三人抢着帮带。用诸航的话说,每天都是现实版的三国杀。

    “怄什么,晏叔来看女儿天经地义。妈妈想来,我们也欢迎。”

    诸航嘀咕:“我不欢迎。”可能是自己没有女儿,欧灿把恋儿宠上了天。她要在,恋儿就等于拿了尚方宝剑,横行霸道到无法无天。

    “你怎么越活越像个小媳妇了?”卓绍华促狭道。

    “谁小媳妇啦,我这是让着她。”诸航不服。

    “哦,哦,媳妇,今天要出门的吧!晚上一块吃饭,就我们两人,我在办公室等你。”他故意压低了音量,声音里多了丝魅惑。许久,听到诸航轻轻“嗯”了声,呼吸都是颤颤的。

    一种难以抑制的激动,像一弯新月一般悄然从心空升起。如果猜得不错,她应该脸红了。

    卓绍华用了五分钟的时间才让自己恢复自如。今天,也是很忙碌的一天。第一件事,他要见见好不容易挖过来的高岭。

    敲门的声音很斯文,一下,一下,简短而又礼貌。

    “进来!”卓绍华从办公桌后站起身。

    门被缓缓地推开,迎着光线,卓绍华凝神看着站在面前的年轻男子,无框眼镜,修身的小西装,眉眼清秀,清澈的眼眸仿佛一潭静水,嘴唇下意识地抿着,那不过是在掩饰他心底的一点紧张。

    在那一瞬间,卓绍华猛地有种错觉,好像置身在很久很久以前,在网络奇兵的会议室里,他走进去,问道:“你就是周文瑾?”清俊的青年紧张道:“是,首长!”

    闪神不过0。1秒,快到任何人都没有察觉。卓绍华伸出手:“你好,高岭中校不,应该叫栾逍中校。”

    其实栾逍和周文瑾长相上没一点相似之处,只是他那文质彬彬的气质,一看就是浸泡书海多年的人。卓绍华没有想到,高岭会是这个样。他不是说特种兵都必须长成李南那副大块头,但高岭实在是太文气了,就连皮肤都白皙得像个姑娘。但在握住栾逍的手时,感觉到满掌的枪茧,他心底才轻轻“嗯”了声。

    “首长好。”栾逍有一些窘迫。

    高岭这个名字,在军中被传得有点神化,很多人都忘了他的本名。”高岭”是一次任务的代号。那次一个歹徒在列车上劫持了一车厢的旅客,列车当时行驶到一片叫作高岭的山区。歹徒腰间捆绑着自制的炸药,情绪崩溃,仿佛一触即发。他紧急受命,车厢狭窄,狙击手无处埋伏。他以谈判人员的名义进去,在瞬息之间,不过十米的距离,没有任何掩护,来不及瞄准,用一把袖珍手枪,将歹徒击毙。若是那一发子弹稍有偏差或迟疑,将会让上百人送命。于是,他一枪成名。高岭事件成了军中的一个传说,也成了他的代号。其实在执行任务时,狙击手都只有一个代号,只有牺牲了,才会有人说起他的本名。

    “你近视吗?”卓绍华抬了抬眉。

    栾逍扶了扶镜架:“不,这是平光镜,没有度数。”一副眼镜能让人的气质有天差地别的变化,摘下眼镜的他,目光锐利、冰寒,一看就像个冷面杀手,所以平时便装出行,李南都要求他戴上眼镜。书卷味浓浓,也会让对方降低防备。在别人眼中,书生都是手无缚鸡之力之人。

    “这哪里是平光镜,分明是哈哈镜,把所有人都骗了。”卓绍华戏谑道,让栾逍坐下。

    栾逍也很吃惊,他在夜剑里听李南提到过卓绍华。李南似乎看不惯卓绍华,语气是挑剔的。他们几个听了总是笑笑,李南是个自傲、自恋、自赏的人,别人很难入他的眼。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调来宁城军区的过程,让他觉得卓绍华是个强势而又有谋略的人。面对面坐着,卓绍华的温雅、亲和,让栾逍很不自在。不仅如此,作为大军区的一号首长,他年轻、俊朗得让人有点接受不了。但这份年轻,却让人不敢生出轻视与质疑。谈笑之间,儒雅与威严并存,温和与震慑共在。

    “昨天的任务完成得非常好。”卓绍华也落座,秦一铭送进来两杯茶,飞快地瞥了眼栾逍。

    栾逍恭敬道:“谢谢首长。”

    卓绍华朝秦一铭点下头。秦一铭出去,不一会儿,作战部部长和几位干事推门进来了。卓绍华介绍了下,几人朝栾逍点点头,分头坐下。

第314章 摘星Ⅲ(6)() 
“劫匪身份确定,福建人,看装备和身手,应该受过系统训练。”作战部部长说道,“这次事件是突发行动,像是临时起意,如果准备充分,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实验室,应该是可能的。我们必须检讨,对罗教授的保卫工作不够完善。”

    “栾中校怎么看?”卓绍华看向栾逍。

    昨天栾逍并没有亲自参与射击,他只是远程遥控指挥。狙击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埋伏在实验室上方的气窗后。劫匪要求提供一架直升机,人质必须同机飞行。这个要求太过分了,谈判专家一直与他迂回周旋,就在他杀意陡生时,狙击手扣动了扳机,是栾逍下的命令。其实,射击劫匪,是下下策。人质是解救了,但留下一堆的问号。

    “很多技能通过魔鬼式的训练,在短时间内可以得到提升,但是想要提高计算机水平是无法做到的。他又要懂生化知识,又要解密,又要攻破安全防护,至少需要一个懂计算机的同伙相助,或者外围有接应的团队。”栾逍说道。

    “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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