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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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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少爷。”因此,当赵与莒的眼神扫过来时,他便挤起笑容点头哈腰。虽然这两个月的相处,他发现奴颜婢膝在大少爷面前并不讨好,不过多年来养成的习性,要他立刻改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赵与莒没有用正眼瞧他,目光越过他,直接停在那个得意洋洋的看瓜少年身上。

    这少年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眼睛里竟是顽皮,盯着赵与莒看了会儿后,便颇为失望地叹了口气:“罢了罢了,将这小贼交还与你。”

    看瓜少年乃是乡间富家子弟,是附近乡里出了名的顽皮,看瓜不过是闲得无聊去瓜田里耍子。他听得郁樟山庄大少爷的名头,原来便想来见识见识,正好李邺送上门来,在痛揍了李邺之后,便带着家中庄丁来。他本有些与赵与莒比试的心思,但见赵与莒只是七八岁的模样,自觉是以大欺小,便觉得无味。

    “何故气势汹汹而来,偃旗息鼓而去?”赵与莒却不肯放过他。

    赵与莒这话问得文绉绉的,看瓜少年听得不是很明白,只是猜着其中没有什么好话,他翻了赵与莒一眼:“你便是赵与莒?听乡里说你极聪明的,我想来看看,你这么聪明的人物,怎么家中养的僮仆却是小贼?”

    看瓜少年辞锋犀利,全然不象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童,赵与莒眼前亮了一下,这少年倒有些意思。

    “你口口声声说他是小贼,他偷了你家什么东西?”赵与莒问道。

    “偷了我家田里的寒瓜!”那少年将头一昂。

    “证据何在?若是没有证据,怎能说他偷了你家的寒瓜?”赵与莒又问道。

    “早知你会抵赖,所以我将寒瓜都带来了!”少年撇了撇嘴,这些日子他听得许多关于赵与莒的传闻,家中父母每每教训他时,便会将赵与莒的例子举出来,他心中不愤,也有意要折赵与莒的面子,因此他向庄丁们使了一个眼色。庄丁笑嘻嘻地拿来一个筐子,里面装着五个大寒瓜,看上去极是诱人。

    “我没偷,我没偷!”李邺这时慌了,他大声争辩道:“我只是摸了瓜一下,没有偷瓜!”

    注1:今安徽宿松县,属于安庆市,在南宋时是一个产铁的基地。

第19章 十、相识(下)() 
(关于书名之事解释一下,“金手指”不仅仅是说作者要开修改器,更是主角用来解释他那些奇思妙想的一个理由,正如李白诗中说“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吕洞宾在传说中有点石成金的金手指,故此主角是“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金指”。另外,因为与起点合同的缘故,书名很难更改,还请对书名有不同意见的朋友见谅。另外,多谢书友战斗的刑天指正,我将此后对主角的大少爷称呼全都改成“大郎”,以符合当时民俗。最后,继续向各位拜票,求收藏和推荐。)

    “闭嘴!”赵与莒厉喝了一声,两个月来主人的积威尤在,李邺想起那些鞭笞,立刻噤若寒蝉。

    “请教尊姓大名?”

    赵与莒避开了对方的锋芒,转而询问他的来历。看瓜少年并不觉得意外,人证物证俱在,他料想赵与莒也无法反转,便撇着嘴道:“我姓霍名重城,五里之外的霍家庄便是我家。”

    霍姓少年倒也聪明,虽然知道赵家不过是连个虚爵都没有的宗室旁支,却只敢在李邺面前自称小爷,到了赵与莒面前则不然。赵与莒点了点头,然后微微一笑,他这笑容看到李邺眼中极为诧异,因为在他印象之中,赵与莒仿佛不会笑一般。

    “他当时是用这个筐偷瓜么?”赵与莒再次问道。

    霍重城原本想点头,但眼睛瞥了那筐一眼,心中猛然大悟,暗道好险上当,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自己的姓却是知道的,那装瓜的竹筐上写了一个霍字,分明是他霍家的,李邺怎么会先去偷这个筐再去偷瓜!这个赵与莒果然有些小聪明,先问清楚自己的姓,再提这个筐,免得自己抵赖。想明白这,霍重城的点头便变成了摇头:“这筐是我们家的,他偷时是空手。”

    “霍重城,他偷瓜是哪一位见着的?”赵与莒又问道。

    霍重城回头看了跟班一眼,一个庄丁会意,挺胸突肚地走了出来:“我看到的!”

    赵与莒点了点头:“我赵家家规森严,李邺,背家规第二条。”

    李邺全身抖了一下,然后硬着头皮背道:“家规第二条,为非作歹者杖击二十并送官。”

    这两个月来,他们日日都背家规,因此早就烂熟在胸,赵与莒一问便能脱口答出。背完之后,他刚想出声哀求,却被赵与莒冰冰的目光一扫,到嘴的求饶话语又被堵了回去。

    “若是这叫李邺的偷了你家瓜,便属为非作歹,杖击二十并送官办,你看如何?”赵与莒又转向霍重城。

    “就应该这样。”霍重城用力点头道。

    “来人,将李邺绑起。”赵与莒又向自家庄丁喝道:“将执行家法的木杖也请出来。”

    赵子曰立刻将李邺拉了过来,他根本不用绑,因为霍家将李邺带来时便已经将他反绑住。另一个家丁回屋,没多久便拎出一根木杖,这刷着白漆的木杖足有手腕粗细,看得霍重城也是一愣:给这木杖杖击二十,只怕会当场毙命,根本没有必要送官了。

    他是来削赵与莒面子的,却不是来结生死仇的,但少年人面皮薄,虽然知道不好,却也无法说出软话来。

    “我还有一事想请这位庄丁大哥帮忙。”当赵子曰与另一庄丁将吓得魂飞魄散哭起来的李邺按倒时,赵与莒又喝住他们,转向那个自称见着李邺偷瓜的霍家庄丁:“为让这李邺心服口服,你可否将他当时是如何偷瓜的现场演示一番?”

    那庄丁看了霍重城一眼,见他没有出言反对,便学着小偷的模样去抱瓜,他学得倒是活灵活现,只不过在抱起瓜时却遇到麻烦。霍重城既说李邺是空手偷瓜,但瓜都是圆的,五个大瓜,抱起三个便是极限,第四个勉强,第五个无论如何也抱不起来了。

    “这位庄丁大哥是大人,尚且无法抱起五个瓜,我家这小厮手小臂短,如何能偷走这五个瓜?”赵与莒冷笑了一声,看了看霍重城:“霍重城,你还要说他偷了你家的瓜么?”

    霍重城面色难看了一会儿,他用力挠着头,没想到自己一时大意,却留下了这样一个大破绽。

    来兴师问罪的时候,他便想到没有实证难以服人,便让庄丁去摘瓜充作物证,若只是一个瓜,未免显得自己小家子气,故此一连接了五个瓜,便是这五个瓜,成了他的最大漏洞。过了一会儿,他又哈哈笑了起来:“罢了罢了,这次算我输了,不过你家这小厮是个逃奴吧,今日我将他送还与你,还带着五个寒瓜,算是我冒犯的赔礼。”

    这个霍重城倒有意思,这般年纪的少年,少有如他这般拎得起放得下的。赵与莒微微颔首,学着大人的模样拱手施礼:“既是如此,那便多谢了,霍兄好走。”

    霍重城撇了一下嘴,对于赵与莒这副小大人模样显得很是不屑,他翻身上了自己的小驴,然后对着跟随而来的庄丁们一挥手:“走吧走吧,今日倒也有趣,爹爹回来便有得说了!”

    见霍重城这般模样,赵与莒心中更是称奇,他向前迈了两步,降阶行礼道:“霍兄!”

    叫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孩童“霍兄”,赵与莒对此已经习惯了,正如他身边人渐渐习惯他与众不同之处一样,他也在习惯这个时代。

    霍重城回头道:“还有何事?”

    从赵与莒的称呼里,霍重城便判断出赵与莒没有敌意,因此他回话中也透着善意。除近同龄的少年里,没几个他看得上眼的,倒是这个让他铩羽而归的赵与莒,令他刮目相看。因此,他回应得也就很和缓,脸上还带着笑。

    “若是闲暇,不妨到这来玩。”微一踌躇之后,赵与莒又哑然失笑,自己竟然对这个十二岁左右的少年起了结交之心,难道说自己习惯了这具七岁的躯壳,竟然也如同这年纪的孩童一般希望找到玩伴?

    “你这人好生闷气,有何可玩的,以后再说吧。”霍重城也不客气,他摆了摆手:“若是我闲得无聊了,便来找你耍子。”

    他带着一般人几条狗,一路喧闹地离开郁樟山庄。目送他们远去之后,赵与莒转过脸来,第一次正眼瞧着李邺。

    李邺垂着头,大气也不敢喘,虽然赵与莒为他洗脱了偷盗的罪名,但他自己心中明白,事情不会就此结束。他逃走之事,赵与莒还未追究,更何况他还为主家引来了是非。

    他可以想象得到自己的结局,杖责、发卖。虽然此前他觉得离开郁樟山庄倒也有错,但经过这番事,他已经有些后悔了。

第20章 十一、北顾(上)() 
(五万字,可以进新书榜了,这五万字全是情节,只有少部分是注解,总之没有拿大量资料来凑数,诸位读者大大见俺比赵与莒还辛苦,就多推荐两次吧,争取将这书推上新书榜。)

    “李邺,今日感觉如何?”

    陈任每日晨跑归来时,都会对在门前蹒跚着扫地的李邺问上一句,别的几个男孩也是如此。

    每当此时,李邺便会面红耳赤,低头不语。

    那日被霍重城送还之后,出乎人们意料,向来表现得冷静近乎冷酷的赵与莒,并没有将李邺送官。按照家规,李邺犯了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应当杖六十并送官,赵与莒没有将他送官,除了杖六十外,还另加了六十杖,只是分三十日施行,每日四杖,都足以打得李邺哭天喊地,便便又造不成太大的伤害。不过这次赵与莒没有让当众施刑,只是每日晨起之后,将李邺拖入小柴房中杖责。

    除此之外,李邺还被从孩童之中驱逐出去,遣到门房,作为赵子曰的跟班,每日开门关门,做些洒扫清洗的活儿。他被从孩童中驱逐出去,自然也就没了孩童的待遇,不仅要操执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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