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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下五千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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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乘万乘之尊或一垂听,政府之或可奋起”的念头化为乌有,“于是慨然长叹,知和平方法,无可复施”,促使他“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稍易以强迫”。由此激发了他反清革命的思想。

    同年十月,孙中山从上海到达檀香山,奔走逾月,联络华侨,宣传革命思想,得到了一批进步侨胞的支持。经过酝酿,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火奴鲁鲁美商卑涉银行华人经理何宽寓所举行兴中会成立会议,与会者有何宽、李昌、刘祥、黄华恢、程蔚南、郑金、邓荫南、黄亮、钟木贤、许直臣、李多马、李禄、卓海、林鉴泉、钟宇、刘卓、宋居仁、夏百子、侯丈泉、李祀、伍来等二十多人。会议由孙中山主持。会上大家推举刘祥、何宽两人为檀香山兴中会正、副主席,程蔚南、许直臣为正、副文案,黄华恢为管库,李昌、郑金、邓荫南、李禄、李多马、钟宇、林鉴泉等八人为值理,另设差委二人。会址设在“华人消防所”二楼。会上,通过了孙中山起草的兴中会章程(又称兴中会宣言)。制定规条几款,第一条即阐明其宗旨:“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兹特联络中外华人,创兴是会以申民志,而扶国宗。”在组织上强调民主公举,“舍少从多”的原则,在发展会员时指出“引荐担保”。此外还确定了实行议会制度以及缴纳会费等问题。当时,孙中山让众人填写入会盟书,由孙中山领导,举行秘密宣誓仪式。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倘有贰心,神明鉴察”。誓词先由李昌宣读,然后每人再各向天宣读一遍。

    兴中会成立后,立即派会员到檀香山各埠进行拓展组织、发展会员的工作。宋居仁、李昌到茄荷蕾埠,建立了以孙眉为主席的兴中会分会。孙眉又到百衣,建立了以邓荫南为主席的兴中会分会。在这年冬天和次年初的数月内,陆续有一些华侨入会。在拓展组织的同时,孙中山开始着手引导会员筹集军费,并召集宋居人、夏百子等二十余人组成兵操队,聘请一丹麦人为教官,进行军事训练,准备回国进行反清武装起义。

    次年一月下旬,孙中山抵达香港。他召集旧友陆浩东、郑士良、陈少白、杨鹤龄等,拟议扩大兴中会组织,筹建兴中会总部。杨衢云、谢瓒泰同意将他们领导的辅仁文社并入兴中会。经过筹备,租定了中环士丹顿街十三号,此房公开挂的招牌是“乾亭行”。二月二十一日,香港兴中会总部会(或称总会)秘密成立。大会推选杨衢云为香港兴中会会长。

    香港兴中会增订了兴中会章程,把原来的九条发展为十条,提出“设报馆以开风气,立学校以育人,兴大利以厚民生,除积弊以培国脉”的政治主张。香港兴中会的组织机构与檀香山兴中会略有不同。它设一名总办为首,下设一名帮办,再下设管库、华文文案、洋文文案各一人,同时设董事十人,共同管理会务。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集权合议制原则。香港兴中会会员入会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倘有贰心,神明鉴察”。此外,章程增加了一些对会员纪律约束的条文,对集资筹款办法也有若干新具体规定。

    随后,孙中山同陆浩东、郑士良等人到达广州,在双门底王家祠云冈别墅成立了兴中会组织,前后陆续有几百人参加。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四月中日马关条约的签订,激起了全国各界的极大愤慨。孙中山认为起义时机成熟,立即与香港兴中会负责人陆浩东、郑士良、杨衢云等奔走于港、澳之间,并亲自拟定起义方针,主持军务,预定于旧历九月初九炸毁两广总督,举行武装起义。但由于泄密,起义未及发动即被镇压。陆浩东被捕牺牲,孙中山逃亡日本。在日本,孙中山通过侨商陈清、谭发,结识了在横滨经营“文经”文具店的侨商冯镜如、冯紫珊兄弟,又联络二十多个华侨,于十一月中旬成立了兴中会横滨分会,由冯镜如任分会长。兴中会又先后在长崎、河内、旧金山以及南非洲等地成立分会,在华侨中发展组织,并多次发动反清武装起义。

    兴中会是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标志着孙中山从事民主革命的开端。

    马关条约三国干涉还辽

    1895年4月17日,对于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来说,是一个永远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李鸿章作为战败国的代表,在咄咄逼人的日本政府代表的注视下签署了中日马关条约,历时约九个月的中日甲午战争落下了帷幕。

    1894年9月底,慈禧太后重新起用中法战争时被罢职的奕�为总理衙门大臣,寻求外国调停,对日求和。10月,奕�亲自出面,乞求英国联合美、俄、德等国进行调停。11月初,当日军侵入辽东后,清政府又转请美国驻京公使田贝出面调停,要求列强干涉。1895年1月,清政府派户部侍郎张荫桓、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赴日求和。这时,正值日军攻打威海卫,日本政府借口清政府求和代表“全权不足”,拒绝谈判。张、邵二人在广岛住了10天,一事无成,被迫回国。威海卫失守后,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赴日求和。3月14日,李鸿章带着伍廷芳、美国顾问科士达以及儿子李经方前往日本。20日,李鸿章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务相陆奥宗光在马关春帆楼开始谈判。谈判过程中,李鸿章乞求为清朝“稍留体面”,而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则动辄以战争再起相要挟,肆意勒索。24日,暴徒小山丰太郎还以李鸿章为他们勒索的重要障碍,竟枪击李鸿章于回旅馆途中,伤其左眼下角。按照国际惯例,日本当局对作为外交代表的李鸿章受到伤害,负有严重责任。一些国家纷纷谴责日本政府。日本统治者很担心由此横生枝节,而使日本对中国的勒索“将陷于不得不大为让步的地步”。然而,李鸿章等人却依旧卑躬屈节。据陆奥宗光回忆,当他来到李鸿章病榻前探望时,看到李鸿章尽管包扎伤口的纱布蒙住了一只眼睛,还眯起另一只眼睛,流露出十分高兴的神情与他攀谈,一再感谢日本方面的“厚待”,乞求尽早举行条约谈判。日本政府怕造成第三国干涉的借口,同时也由于无力继续作战,遂于3月30日签订休战条约。但休战期仅21天,而且只限于北方地区的休战。日本侵略军利用停战议和的时间,占领了我国澎湖列岛。

    4月1日,日本提出一个漫天要价的和约底稿,对李鸿章大肆威吓。14日,以“修正”底稿将“实价”拿出,要李鸿章“限四天内答复”,只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4月17日,李鸿章与伊藤博文在条约上签字。

    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一)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实际上就是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二)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所有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给日本。(三)赔偿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四)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五)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工厂,产品运销内地时,只纳进口税,并在内地设栈寄存。

    马关条约签订后第六天,沙俄因日本侵占辽东半岛危及它的利益,纠集法、德两国进行干涉,强迫日本放弃割让辽东半岛,这就是三国干涉还辽事件。日本无力对抗,被迫接受三国条件。结果,中国以3000万两白银赎回辽东半岛。

    马关条约规定中国要向日本赔款库平银2亿两,加上“赎辽费”3000万两,合计2�3亿两。使日本陡然成了腰包膨胀的暴发户。日本前外相井上馨又惊又喜地说:“在这笔赔款以前,日本财政部门根本料想不到会有好几亿的日元(日本全年收入只有八千万日元)。所以,一想到现在有三亿五千万日元滚滚而来,无论政府或个人都顿觉无比地富裕。”清政府在甲午战争后的3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向俄、法、英、德四国三次大借款,总计三亿两,连本带利共6亿多两。这些借款不仅利率高,折扣大,而且都附有政治条件,列强假此庞大债务攫取了大量权利,从经济上、政治上进一步控制了中国。

    反割让台湾斗争

    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四月十七日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给日本。消息传出后,举国哗然,民众义愤填膺,进而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割让台湾的斗争浪潮。在京赶考的台湾举人上书督察院,强烈抗议清政府割让台湾,表示台湾人民“如其生为降虏,不如死为义民”,“台地军民必能舍生忘死”,为反抗日本侵占台湾奋战到底。台湾各界人士也以罢市、发表檄文、通电、上书等形式表示强烈抗议,表示要誓死守御,与山河共存亡。诸多民众拥到台湾巡抚衙门,抗议示威。台湾一带人民出发“桑梓之地,义与存亡”的誓言,每天都有数以千百计的群众参加抗日义军。

    台港民众发布的誓死抗日檄文六月二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割让台湾证书。实际上日军却早已于五月二十九日由近卫师团从冲绳中城湾出发,分两路进攻台湾。台湾巡抚唐景崧及大小官吏和当地一些地主豪绅,仓皇内渡逃命,使日军不战而胜,于六月七日入侵台北。

    唐景崧逃跑后,台湾人民纷纷组织义军,共同推举当时驻防台湾的刘永福为首领,领导抗战。

    六月中旬,日军近卫师团由台北南犯,先后在新竹、台中、彰化、云林一带遭到台湾军民的激烈抵抗。当日军分兵三路进攻新竹时,刘永福派分统杨紫云为新竹守将,吴汤兴、姜绍祖率义军协同防御,与日军相持一个多月,多次打退日军进攻。在激战中,杨紫云苦战阵亡,姜绍祖力战不屈,最后壮烈牺牲,新竹沦陷。七月下旬,徐骧和刘永福联合反攻新竹,在城外三里的十八尖山上激战终日,大小战役二十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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