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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湘雪半天没说出话,沈氏看着兰湘月的目光也全都没有了之前的不屑,而是慢慢凝重起来。不过兰湘月才不管呢,在考察了池铭之后,她信心大增:有这么一个靠山,本姑娘懒得忍辱负重慢慢图谋了,反正在这家里生活的时间不到半年,就要活个痛快淋漓,生气?痛恨?陷害?来吧来吧,受不了就来吧,怕你们啊?我如今是有靠山的人了,哼哼哼!
☆、第十章
兰老爷倒是个准时的人,说辰时到家,一分没早一分没迟,恰好就是在辰时初至便到了家。
沈氏和路姨娘喜梅以及兰湘月兰湘雪姐妹都在二门前迎接,兰老爷看着妻妾女儿们和乐融融,不由得心怀大畅,爽朗笑道:“好了,难为你们一早等在这里,如今天气也有些凉,咱们这就进屋吧。我给你们带回了一些礼物,还在后面,等一下各人回房,分派好了就派人给你们送过去。”
兰湘月心想好嘛,这爹爹真不愧是生意人,很是长袖善舞嘛。回来后先提礼物的事,人人欢喜。接着又是分派好了给各人送过去,只怕里面必定都夹着些秘密的小惊喜,显得每个人都是老爷放在心里独一个的,如此手段当真高明啊
一面想着,已经来到正堂,她和兰湘雪在下首坐了,只见兰录在自己身上打量了几眼,忽然点头道:“不错,今日月儿倒是看着比往日出息多了。”
沈氏看了兰湘月一眼,唯恐她说出什么话来,连忙笑道:“老爷说的是,都定了亲的人,您还把她当小女孩儿不成?从前年纪小,不懂这些,我又想着姐姐早逝,她喜欢素淡,自然也由着她。只如今既定了亲,便不能像以往那般,大姑娘自己也用心,这一打扮,可不就显出几分漂亮来了?”
兰录点点头,哈哈笑道:“这也好,月儿是该装扮装扮了,这一次爹爹给你带回了几盒上好的胭脂,还有一盒据说是从海外很远的一个什么英吉利国带来的,你看看那边的东西好不好用?价钱倒是贵得很呢。”
兰湘月心中一动,暗道英吉利?这个时候海上贸易如此发达吗?如此说来,这朝代倒是和大明朱棣做皇帝那会儿差不多?若是皇帝英明,能够意识到海洋的重要性,大力发展海上航线,那这架空的封建社会将会是怎样可怕的一个前景啊?
正胡思乱想着,便听兰湘雪娇憨道:“爹爹只给姐姐带了胭脂么?女儿虽小,却也用这些东西呢。”
“有,雪儿也有。”兰录摸着胡子哈哈一笑,却见兰湘雪咬着嘴唇,犹豫了一下才又问道:“那……也有什么英吉利那边的胭脂吗?女儿也对那边的东西很好奇呢,听说那些东西都卖的可贵可贵了。”
“雪儿。”却听沈氏叱了一声,沉声道:“越来越不懂事,那是你父亲给你姐姐的,因为姐姐就要出阁,你还小,平白用那么贵的东西做什么?回头倒是把你的胭脂让你姐姐去挑一挑,看她有什么看中的先拿去才对,等你大了,自然也有好的给你,现在可不许你满心里想着什么穿衣打扮的。”
兰湘雪连忙站起身低头应了声是。看的一旁的兰湘月都忍不住在心里暗竖大拇指,心想这熊孩子可惜是生不逢时啊,要是在现代,妥妥一个超级童星就要诞生了,瞧瞧这演技这模样,啧啧啧,可惜了儿的。
一面想着,也款款站起身,对兰录微笑道:“女儿多谢爹爹。”说完走过去拉着兰湘雪回座位坐下,她能够感受到对方的抗拒,但终归是不敢在父亲面前放肆,因此竟被她拉了回来,看着这妹妹脸上犹如吃了苍蝇般却还不得不强颜欢笑的表情,兰湘月十分开心。
因又柔声道:“太太也多虑了,爱美是咱们女子的天性,妹妹虽小,终究也懂事儿了呢,我倒是喜欢看着她打扮的漂漂亮亮,娇俏中透着可爱。爹爹给妹妹的胭脂,千万别想着我,传出去说我这做姐姐的拿妹妹的胭脂,像什么话?太太和妹妹的好意我心领就是。”嘿嘿!不是只有你女儿会装,本姑娘好歹是在各种电影电视剧的熏陶下长大,顶着白骨千金之名在各种场合穿梭打拼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唱念俱佳那都必须是基本功来的,和我比?想我甩你们几条街啊?
“咦?这次回来,月儿倒比从前懂事了不少,也会说话了。难道也是定亲的缘故?”兰录看着巧笑倩兮的大女儿,十分惊讶,在他的印象中,每次回来,大女儿都是沉默寡言面无表情的,不管自己和夫人怎么对她嘘寒问暖的,都是那么一副木讷老实样子,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他都担心这闺女嫁不出去,所以都存了招婿上门的心思。反正也没儿子嘛,两个女儿若都是能招婿,女婿是半子,加起来正好凑一个儿子了。不得不说,在古代这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大环境下,兰老爷还算是乐天知命的,并没有因为自己命中无子而各种焦虑抱怨。
“是啊,真是懂事了不少。”沈氏也在一旁笑着帮腔,然后小声道:“小女孩儿不好意思说出口,心里对亲事却还是有些念想的吧。”
“哈哈哈,女生外向,这也是人之常情。”兰老爷爽朗的笑起来,目光很满意的飘向大女儿,于是兰湘月就知道,该是自己“娇羞难当,掩面而去”的时候了。
因起身故作娇嗔的一跺脚,撅着嘴巴说了一句“爹说的什么话?女儿……女儿不和你说了。”言罢便行了个万福,转身出门而去。
这里路姨娘一直在沈氏身后幽怨的看着老爷,心中犹豫着是不是该为姑娘告一状?然而这一次姑娘却像是很有主意的样子,何况对方说的也没错,池铭不好,日后又怎知其他人就能是好的?但凡在这家里,她的婚事始终捏在太太手中,池铭好歹还算是个青年才俊,若将来再把她嫁给个大上十几岁的,或者干脆就给人做填房怎么办?
因此正犹豫着,却不防话题进行得太快,转眼间就演完了父慈女孝的戏码,轮到兰湘月掩面奔出了。路姨娘也只好连忙和兰老爷说了两句话,就追出来,眼看兰湘月和芙蓉在前面悠悠走着,她紧走几步来到两人身后,就听兰湘月哈哈笑道:“哎呀幸亏出来了,就这一个动作,两句话,演的我快吐了……”
“姑娘……”
路姨娘幽幽叫了一声,吓了兰湘月一大跳,连忙回过身道:“姨娘怎么也出来了?您……不用和爹爹……再……说几句话?”她有心想说亲热亲热?但一想到沈氏那老猫可是就在旁边虎视眈眈看着呢,路姨娘和喜梅这两只小麻雀哪里能有机会和老爹秀恩爱?有机会也不敢啊。因此硬生生改了口。
“姑娘以后说话注意着些,怎么可以对老爷演戏呢?”
路姨娘又叹了口气,兰湘月吐吐舌头:“刚刚我的话姨娘都听到了?哎呀我只是随口说说,开玩笑的,您别介意,别介意哈。”
“姑娘……”路姨娘再叫一声,还不等说话,就听兰湘月嘻嘻笑道:“是了,之前那个喜梅的事儿不知怎么样了,刚刚我看见她站在太太身后,眼睛还是有些红呢,也不知道爹爹能不能注意到哈?”却是不着痕迹就转了话题。
这一来,路姨娘也没办法了,且也看出兰湘月是打定主意要嫁进池家去。想一想,这门亲事要改本就困难,如今姑娘又正经愿意,那自己似乎也没必要去和老爷说了,因此倒是彻底歇下了这个心思。
不一会儿,给各房的礼物便送到了,给兰湘月的除了之前说的几盒名贵胭脂外,还有六匹上好的妆花缎子,看得出是精心挑选,花纹颜色都很配二八年华的女儿家。除此之外,还有两盆花草,几本书,一块上好的砚台和两管好墨,还有十几只狼毫,从记忆中得知,这都是真正的兰湘月喜欢的。
当然,现在的兰湘月也喜欢。那美丽华贵的妆花缎,在现代可是很难见到。花草也是这个时代独有的精致植物,不似多肉那般可爱,然而叶子也是鲜亮翠绿,芙蓉在旁边惊叹这花草的难得,只说开花可漂亮呢,能媲美牡丹芍药。因此兰湘月便小手一挥,微笑道:“既如此,记得出嫁时带上,不能留在这里便宜了她们。”
芙蓉答应下来。兰湘月又拿起那砚台和墨条以及狼毫,一边看一边啧啧赞叹了会儿,接着拿起书,翻了几页就被这故事吸引住了。
不同于以前的兰湘月看的那些女戒女训和悲惨的传奇脚本,这是讲一个孤女从卖艺到成为宫里专门的女乐官,还得皇帝夸奖的故事。类型有点接近现代的言情励志小说,当然,里面可没有言情和宅斗宫斗之类的情节,只有励志,饶如此,也是很有些可看性。
这本书让兰湘月如获至宝,倒不是对了她的胃口,而是让她又找到一条谋生之路,在现代时不过是没有时间写,事实上她还是有点笔力的。而从这一本小说里便可知道,这古代的文学作品应该也是百花齐放,兰老爷拿的是适合女孩儿看的小说,若将来自己真是走投无路了,那执笔写修仙玄幻等专走升级流的小说,应该也是条谋财之路吧?言情就算了,别被当做诲淫诲盗的给抓起来,那就太丢人了。
☆、第十一章
“少年打马驿桥边,红袖柳如烟……”
清朗的声音戛然而止,池铭从身上捡起一粒骰子,对着不远处正用纤纤玉指蘸着胭脂向唇上涂抹的绝色女子苦笑道:“是你要听诗词集,我念了,你又不喜欢,到底要我怎样呢?”
“是你念的不好。”萧怜月指尖在唇边轻轻一抹,最后一点胭脂色跃然唇上,更衬得她樱桃檀口微微一点朱红,衬着远山蛾眉,秋水明眸,欺霜赛雪的肌肤,果然是倾国倾城的尤物。
“是是是,是不好。”池铭哈哈一笑:“今夜我分明是在这香闺绣房中,哪里来的打马驿桥边?”话音落,软玉温香也偎进怀中,让他身子不由得就是一僵。
“傻瓜,哪里是因为不对景的缘故?”却见萧怜月轻轻一笑,柔声道:“这词只有这第一句还是一番喜乐,到了中年羁旅暮年流落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