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南宫躲在刘彻的身后,一边躲避着劫匪袭击,一边慌乱的对刘彻说道:“哥哥,咱们可能难逃此劫了。”
刘彻急迫的道:“就是死也决不能辱没了我大汉皇室的颜面!”
南宫闻听,反而不慌张了,她把心一横,脸色一正说:“哥哥放心,若实在逃不过去,妹妹自刎也不会落在他们手中的!”
到了这个地步,兄妹俩已经做好了自刎殉国的打算了。
就在这紧要的关头,从远处密林中一排弩箭飞来,直接射倒了外围的四五个劫匪,匪徒们的阵脚一下子就被扰乱了。
还没等他们转过神来,紧接着又是连续几排弩箭射来,精准的又干掉了七八个家伙,匪首一见大喊:“他们有援兵,快去看下。”
马上几个匪徒催马直奔射箭的地方就杀去,但是找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林中空无一人。
刘彻还以为是公孙贺找到他们了呢,心里立马就有了底气,他和剩下的几个侍卫趁着匪徒慌乱的这个当口,砍翻了几个匪徒,拉起妹妹催马夺路而逃。
匪首一看刘彻要跑,这哪能放走,赶紧带人在后面紧紧追赶。
刘彻一边跑一边不时回头张望,却也不见任何官军的影子,心里不由得又慌了,只得和妹妹使劲的催马快跑。
南宫毕竟是个女孩,御马的技艺一般,很快就落在了刘彻的后面。
匪首一边催马追,一边抬手弯弓搭箭就是一箭,这一箭可能是射偏了,或者他并不想射南宫,此箭正中南宫的马,那马直接就翻身栽倒,把南宫一下子就甩到了地上。
刘彻一见大惊失色,赶紧拨转马头要回去救妹妹,那仅剩的两个侍卫拦住刘彻说道:“殿下快跑,我们去救公主!”说着转回马头奔着倒在地上的南宫而去。
刘彻哪里放心自己跑,转头查看状况。
南宫被这一摔的不轻,趴在地上半天没缓过劲来,匪首却已经马到近前,正要俯身掠起公主,两名侍卫赶到,“唰唰”两刀劈头就砍向匪首,匪首不得不暂时放弃公主,举刀抵挡,三人厮杀起来,但很快就被随后赶上的众匪徒围住,没一会两个侍卫就全被砍死了。
砍死了侍卫,匪首又要奔南宫而去,突然,从斜刺里杀出两匹马,马上坐着两人,其中一人弯腰拽住南宫的腰带一下就把她提到马上,也不停留径直向前跑。
另外一人回头右手一挥,十几颗闪着亮光的暗器飞出,奔着匪首和身边几个劫匪就打来,速度之快就连匪首都始料未及,他只得放弃胯下马一个腾身向后翻去,落在后面几米远的地上,他的坐骑和另外几个劫匪却未能幸免,中了暗器纷纷倒地身亡。
其他匪徒被这一幕也震住了,一愣神的机会,救了公主的那人已经赶至刘彻面前,说了声:“快走。”刘彻领会,跟着他催马狂奔,三人带着南宫一溜烟跑远了。
劫匪们正要追赶,匪首却喝止住众人,看了看远去的刘彻他们,说道:“不必追,跟我走,”说着,带着众劫匪钻进林中。
刘彻几人一个劲的跃马狂奔,一口气跑出去十几里路,回头望见后面没有劫匪追上来这才逐渐放慢了速度。
此刻,刘彻这才有功夫仔细打量搭救他们兄妹的这两人,却发现正是中午分食雉鸡肉的病秧子公子叶良禽和他的侍从阿玉奇。
刘彻见是他们,赶忙向叶良禽一拱手叩谢:“多谢叶公子搭救!”
叶良禽摆摆手说:“我等正好路过,见黄兄遇险,这才出手!”
“妹妹,还不多谢叶公子救你,”刘彻对还在迷迷糊糊的南宫说。
南宫此时正坐在叶良禽的马上,她是惊魂未定,真是后怕刚才要不是这个病秧子救了自己,自己可能早已落到恶人手中了,心里对叶良禽已是有了几分感激,但她从第一次见到叶良禽时就瞅这小子不顺眼,还多次讥笑过人家,仍有点拗不过自己任性的小脾气,她很不情愿的半回头没好气的冲叶良禽说了声:“谢了啊!”
叶良禽却不以为然,嘲笑的口吻说道:“哎,你可别谢我,我并不是为了你,我是心疼那劫匪,他要是真把你绑做了压寨夫人,等洞房花烛的时候凑近了仔细一看,妈呀,还不肠子都悔青了,”然后他模仿着南宫的语气,重复刚才南宫说的那句话:“妹妹就是自刎也不会落在他们手中,哈,你呀不用自刎,他们一定巴不得把你礼送出山寨呢!”
“你!”南宫被叶良禽这一番奚落气的哑口无言。
此时刘彻的心里却泛起了一阵疑惑,这叶公子不是个病歪歪的后生么?怎么会有这样的身手和胆识,想想也觉得挺蹊跷,想到这他似有试探的对叶良禽道:“叶公子能有这样的身手也确实难得!”
叶良禽听出刘彻话里的疑惑,不慌不忙的解释道:“黄公子不必心有芥蒂,这一带地处边境,经常战事不断,匈奴人还不时的就来劫掠一番,路上很不太平,而且多盗匪和山贼,我呢在这北方边境上往来经商,没点武艺防身岂不早死多时了!”
“用不着劫匪,病入膏肓了也得死,”南宫此刻可找到反击的机会了,赶紧不失时机的奚落了句。
刘彻见他解释的合理,又被南宫从中搅和了一句,也就没再继续深问,点头称是。
虽然躲过了一劫,但是此时天色已经全部黑了下来,四处黑压压的一点亮光也没有,两旁一人多高的杂草和树丛被夜风吹的来回摇摆,沙沙作响。
虽然只是刚到晚上,可那时的人们奉行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四周根本不见一个人影,夜晚的户外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在这杳无人烟的荒郊野外,正是猛兽出没之时,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随时会有被猛兽袭击的危险。
突然半空中“呼呼啦啦”的一片黑影掠过,吓得南宫尖叫了一声,仔细观看,是一群趁着夜色出来觅食的蝙蝠铺天盖地的飞过,透着一股诡异,把周围的气氛渲染的更加阴森,黑沉沉的夜幕下,弯曲的小路上,刘彻和叶良禽他们不知该何去何从了!
第42章 『番木鳖』()
叶良禽救了被劫匪围困的刘彻和南宫,此时已是晚上,山林中处处隐藏着危险,四人不知前方的状况。
阿玉奇在前面探路回来,对叶良禽用手一指前面拐弯处,说了两字:“灯光!”
叶良禽点了点头,对刘彻说:“黄公子,前面有灯光,看来是有人家,咱们赶紧前去看下!”
刘彻应允。
南宫不解的问叶良禽:“你这仆从一路上只字不说,终于现在说了两个字!”
叶良禽不以为然的回道:“嗯,这是他说话最多的一天。”
四人三匹马加快马力直奔亮光处而去。
跑了没一会,就看到前面出现了一个镇子,镇子不大,把着镇子口就有一间客栈,上面还挂着幌子。
叶良禽指着客栈问刘彻:“黄公子有何打算?”
刘彻想了想说道:“此地太过凶险,我们兄妹虽然是要回朔方城去,不过现在天色已晚,也只能先住下了,明早再作打算。”
叶良禽说了声:“好!”就跳下马,其余三人也下了马,一起走进了客栈。
叶良禽进门环顾了下整个客栈,这家店不大,上下两层,一层是大堂酒舍,二层是住宿的客房,全木质的建筑带有显著的北方风格,靠着大门里面有一个账房,一个身材不高,精瘦精瘦,年约三十的店主模样的男人站在里面。
“店家,给我们来一间宽敞一点的房间,”叶良禽对店主说。
南宫在旁边一听不干了,她不解的问道:“男女有别,我为什么要和你们三个合住一间?”
叶良禽也不理她,那店主看了一眼叶良禽身后的三个人,笑着说:“公子,那咱们是如何安排?”
叶良禽简洁的回答:“就一间,赶快带我等去,跑了一天都累坏了。”
“哦,好嘞,”店主也不再多问,朝楼上喊了句:“天字三号房,有客四位!”马上有小侍跑过来,引着他们四人上楼。
刘彻也搞不懂叶良禽这是什么意思,他忍着没多说,拉了一把南宫,也跟着一起上楼了。
客房虽然不大,但是很整洁,四人跑了一天的确很是疲惫,都巴不得赶紧吃个饭就休息,南宫气鼓鼓的站在叶良禽的面前,指着客房里仅有的一张床问道:“哎,病鬼,你倒是说个明白,这是何意?”
叶良禽此时恰巧嗓子发痒,冲着南宫就是一顿咳嗽,把南宫腻味的一个劲的躲闪。
这时小侍端着酒饭进来,放在桌上,然后取出四副碗筷一边在每个碗旁边摆上一副筷子一边恭敬的说:“四位,请用饭吧。”
“你这小侍,可是刚入行的吧?”叶良禽笑着指着桌上的碗筷说道:“你这摆放的好没道理呀?”
那小侍脸色陡然一阵紧张,谦卑的回道:“公子息怒,小人的确是刚来不久,这场面上的规矩学的还不够,请公子不要见怪,”说着就赶紧弯下腰要重新摆放碗筷。
“好了,好了,你出去吧,我等也没这多规矩,还是填饱肚子要紧,”叶良禽招手让小侍退下了。
小侍唯唯诺诺的出去关上门走了。
刘彻走过来看了看那碗筷的摆放,不解的问:“叶公子,在下没看出来这摆放的有何不妥呀?”
刘彻这么说是有道理的,在汉代,普通百姓没那么多讲究,而在王公贵族、高门大户或者酒肆之中,碗筷的摆放是很有讲究的,通常筷子禁止放在碗的上面,而是应该齐齐的摆放在碗的旁边。而刘彻见那个小侍所摆放的方式并无什么不妥,所以才会不解的询问叶良禽。
叶良禽一阵冷笑回道:“他当然没错,不过如果此人常年做小侍,应该深谙此道,就不会因为刚才我的质疑而马上慌不迭的要去改正,他之所以这样慌张充分说明此人心里没底,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