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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表情落在李忱眼里,他心里猛然一喜:臭小子,你也有服软的时候啊。
于是李好古的耳边便传开了天籁之音:“咳,我知道你们私下都跟他好,你要替他说话,先得为朕出了这口气。除非他跪在朕的面前磕头认错,否则朕至死也不认他这个女婿。”
……
又是一年花红柳绿的时节,虽然空气中还有一丝寒气,长安城的居民却都迫不及待地换上轻便的夏装,街街巷巷,花团锦簇,肉潮涌动,好一派盛世祥和的味道。
人群之中,几个还穿着厚重皮袍的契丹商人牵着马走在大街上,东瞧瞧,西望望,看不完的市景繁华、红尘美景。没有人去注意他们,大唐盛世重现,万国冕旒朝天子,几个契丹人算什么?
他们从繁华的东市转出来,行过崇仁坊高大的坊门,熟悉地穿街过巷,终于停在了寿春公主府门前。一个穿皮袍的年轻男子把马缰交给同伴,迈大步向府门走去,他留着一字浓须,左眼角微有些疤痕。
他在公主府门楼下立定,背负着双手,仰起头,眯缝着眼盯着那五个鎏金大字看个没完,那架势倒像是出游多年的游子回到了自己的家。
坐在门前石阶上嗑瓜子的守门小厮不愿意了,吆喝着跳了过来,叫嚣着说:“嗨嗨嗨,走开,别杵在这,认识字吗,这是你待的地方吗?”那契丹人没有说话,却从腰带上解下一枚铜钱扔了过去。小厮接钱在手,脸色骤然一变,躬身垂手,道:“大帅,您回来啦。”
来人冷笑一声,一言不发,昂首阔步进了公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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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千年()
孟希凡昏迷了八十一天后醒来,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奇迹,电视报纸连篇累牍的追踪报导,“孟希凡”转瞬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面对摄像机镜头,孟希凡需要对着讲话稿一字一字地去念,要不然他三句话内必会冒出“尔等”“孤”等莫名其妙的字词。
三个月后,孟希凡拄着拐杖回到原单位上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年终测评后,上面决定提他做副科长,他婉言谢绝了,主动把机会让给了一位业务更扎实、埋头苦干了十多年的师兄。
女友还像以前那样深爱着他,但有时也会被他的“独断专行”气哭。孟希凡送了她一枚金镶玉的鹰虎狼戒,声称是自己亲手制作的。但女友疑心他是从网上淘来哄她的,金子或许是真的,至于玉和宝石嘛,嘿嘿,嘿嘿……
她用一个醉人的香吻表达了内心的喜悦,随即宣布将此礼物御封为传家宝。既然是件宝物嘛,自然是要妥善地密藏起来哟,一番折腾后,鹰虎狼戒指不见了,不仅孟希凡,连她自己也找不到了。
父亲的双腿残疾了,从此只能与轮椅为伴。他自动申请调到市图书馆工作,经历了这场变故后,父亲突然想通了什么,他开始按时上下班,学会了自己泡茶、自己开电脑、自己刷鞋子等家务活。
作为图书馆的副馆长他拥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但他喜欢和普通工作人员呆在一起,且经常摇着轮椅战斗在一线,整理图书或充当客服。
他喜欢往基层跑,常常不辞劳苦带队送书到偏远的山区小学、乡村图书室。
母亲在家休息了一个星期后重返讲台,在这年剩下的几个月内她一连写了三篇有关中晚唐时期的研究论文,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论。
不久,她晋升为教授。她突然喜欢起了那些内容空洞的学术研讨会,远离了自己曾经热爱的三尺讲台和学生们。
孟希凡和女友的婚礼在积极筹办中,他们把新家安置在一座古寺的后面,古寺里有一座古塔,相传初建于唐代。
结婚前,孟希凡独自去了趟西安,他把行李放在位于崇仁坊旧址的一家酒店后,就去了兴庆宫和曲江池的旧址,在这两个地方他徜徉徘徊,久久不忍离去。
从酒店的窗户能看到大雁塔,夜幕降临后,他独自一人坐在窗前,一连几个小时注视着古塔,直至泪眼模糊。
第三天他离开西安,行前他想去看看大明宫的遗址,但随即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
金碧辉煌,似风而散;繁华如梦,斯人已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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