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是去看看医生吧,自己这样盲目乱猜反而乱了心绪!”余文打定注意,今晚就去看看郎中。
想到这叶画梅也回来了,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脸蛋儿还是红扑扑的并未消退。
“猫哥,你爱吃的鱼,还有鸡蛋。”
放下了饭菜叶画梅再一次奔走了,余文也有些羞于见叶画梅,此时走了他正好吃饭。
叶画梅心儿扑通扑通乱跳,坐在自己的卧室里,双腿并拢,小女儿心思胡思乱想了起来。
“为什么猫哥突然不要梅儿了?是不是应该是猫哥不想坏了梅儿的清白吧,要等到洞房花烛夜那一天吧”
余文这边吃完了晚饭,说是要出去一趟,叶画梅跑了出来忙拉住余文,“猫哥,今晚别出去!”
“我出去办点事,很快就回来。”
“那也不准,反正就是不准出去!”
“上次似乎闪到腰了,我去看躺郎中,你不让我出去干什么?奇奇怪怪的。”
“哦,那我陪猫哥你一起去,我知道有个治疗跌打很厉害的郎中。”
“你说的是刘郎中吧?我不去他那了,换一个。”余文心里说的是,我这要治的是不孕不育,找外科医生顶个屁用啊!
“好,那就换一个。”
第一五六章我们是一家人()
最后找了个专治疑难杂症的老郎中,这老郎中长须白眉,颇具仙风道骨的气质,这副形象恰好符合余文心中所想。
“这应该祖传老中医了,应该能治好我的怪病!”余文心中默默念叨了起来。
最后叶画梅被余文丢在大厅,他则是跟随着老郎中去到屋内诊治。
画梅香辣虾楼里。
余良穿上了黑色西服,腿上绑了一把匕首,长刀也就搁在了柜台下,严正以待。
郑天银果然来了,而且带着二十人前来,这是明摆着要砸场子来了,不过还未到达香辣虾楼余良就得到了消息。
弓箭少年窜到了余良面前,一拱手禀告道:“余良大人,他们就在临街,最多一炷香的时间就能到了。”
余良点了点头,淡淡说道:“叫上所有兄弟,出发了!”
打斗的场地放在酒楼里,这是下策,砸了东西不说,还使得顾客心中印象不好,这是大亏的买卖,所以余良才会将战场放在了街头。
“老板说过,打群架什么的,别怕伤了对方,我们就要狠!越是狠,对方就越怕!”余良深得余文真传,领着众人气势汹汹走去。
“狗娘养的,**他们!”众人卯着一股劲,纷纷大骂了起来。
不一会儿,两队人马相遇了,为首的余良先是嗤笑了一声,扭了扭脖子后指着对方就骂:“郑天银,你确定要砸了我们的场子?”
郑天银笑容里满是鄙夷,并未回答余良,而是悄悄跟站在中央的一位清瘦中年人说起话来,“就他们,这群都是流浪儿,看他们瘦骨嶙嶙的,但一桶水估计都够呛,能有什么战斗力?待会你们尽管杀,死的人算在我头上!完事加餐,吃完我再请大伙去红院。”
“郑员外太客气了,那我们就不浪费时间了,兄弟们晚饭都还没吃饱呢,哈哈”这清瘦中年人倒是个急性子,朝着旁边一位肌肉男使了使眼色,“去杀杀这群狗崽子们的威风!”
“神弹,尽管出手,众兄弟都站在你身后,别怕!”
“是!”甘神弹说不怕是假的,他怕得并非是怕自己会在这场群战中死去,他是怕自己这边有兄弟因为自己而死!
“射死你!”
甘神弹出手了,弹无虚发的石子稳稳打中了对方的左腮帮,肌肉男噗的一口浊血喷出,那一滩血迹里混迹着两个大牙。
“小子,你找死!”肌肉男睁大着眼睛,一脸不可置信,什么时候流浪儿也敢公开攻击自己了?
“狠一点!射太阳穴,射心脏!”余良大喝一声,显然对于甘神弹的留手心有不满。“我刚才怎么跟你们说的,打群架,要的就是狠,就是不要命,对方才知道痛,才会怕!懂了没?”
“是!”甘神弹如同一咬牙也顾不得多想什么,连着两颗石子射出去,都打在了肌肉男的左眼上。
“啊我的眼睛,啊!我要杀了你!”
肌肉男捂着左眼,满脸的殷红血迹,森然可不,可他右眼依然睁开着,手里提着长刀杀了过来。
“上!”余良一声号令,这一群少年拔出短刀来,就朝着肌肉男砍去刺去。
这群少年是真的狠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瞬间就将肌肉男看成大红人,满身是血躺在地上,连喘气的声音都没了,不知人事。
这是郑天银所料不及的事,他没想到这群人打架杀人毫不含糊,比起黑帮火拼还更狠!那这是胆小怕事的流浪儿,这分明是一群不要命的土匪!
肌肉男被砍死,明显激怒了为首的清瘦中年人,同时也着实威慑了其他人。这可是一群不要命的娃啊,自己这方才二十人,而对面呢足有百人的队伍,一对五,哪怕武功再高,怎么算自己这边都不够对方砍。
尽管清瘦中年人大声喊着,“为大飞兄弟报仇,砍死这群狗娘养的!”
可依旧有不少人萌生退意,他们这次来打架完全是为着红院和一顿饭来的,临后最多分个一两银子,如此代价,他们怎肯愿意卖命?
为大飞报仇?这个理由实在是太牵强了,大飞的仇报了,我的仇谁来报?还有,我的尸体谁来收?
这便是团伙与团队的区别,余良这边便是个团队,一切无条件听从于团队领袖的指挥,说要狠那就狠,说杀就杀,毫不含糊。而郑天银一伙人则是团伙,他们虽然是抱着同一个目的而来,但各自心怀鬼胎,更多是为了一己私欲,可没什么大义在。
于是这一场战斗还未开打就注定了郑天银的失败。
“兄弟们,上!砍死他们!”余良此刻也杀红了眼,死人怎么了?大不了香辣虾楼不要了,跟着老板带着兄弟们连夜前往杭州而去。
清瘦中年人见自己这边没人上,他也往后缩了去,这个时候还顶上去这是螳臂当车,是找死!
“王长老,你们别退啊,他们不过是群少年,手上没力气身上没功夫别跑啊等等我!”
本以为是群战,没想到最后却是一场追逐战!余良这边见对方没了战意,便喊停了自己这边人。
“大家别追了!将这人尸体收一收,待会来香辣虾楼里来喝酒。”
死尸在流浪儿面前算不得是恐怖的东西,尤其是冬天的东区十八街,一大清早经常能看到冻死在路面的人。
所以这群少年虽然杀了人,心里头不但没有任何害怕,反而觉得很刺激,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负罪感,毕竟是对方先动手的。
尸体被装在麻袋里,丢到某个角落里,如此便完事了。余良对于青城捕快的秉性很了解,若是死人只是个小角色,他们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他并不担心会受到捕快门的追查,而今又在关键时刻,官兵们都想着如何找到世子,谁还管街头斗殴死了一个流氓?
回到香辣虾楼的路上,余良拍了拍甘神弹的肩膀,“那郑天银与你有大仇?”
甘神弹点了点头,正欲开口,余良却打断了他。
“别说了,只要是跟他有仇就对了!最多一个月,到时候让老板带着你,还有一帮兄弟们去砍了邓家!”
“谢老板,谢良哥!”
“兄弟们为老板卖命,老板同样也对兄弟们肝胆相照。我们是一家人!别说这些见外的话!走,喝酒去!”
第一五七章黑衣人(上)()
郑天银的这场闹事,从开始的撇下两句嚣张的言语到后来拉了二十壮汉,这一系列动作霸气凌然,但是最后真正开打的时候却不过寥寥半柱香时间。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来,都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虎头蛇尾。
清瘦中年人与郑天银在一间小黑屋里坐了下来,这群人似乎因为报酬的问题吵起来了。
“郑员外,我们已经尽力了,红院和加餐就免了,折现付给兄弟们吧,每人五两银子。”
“你们什么事没干,还五两银子?我给你们做帮工好不好?我只要四两!”郑天银一拍桌子,想起甘神弹那副嘴脸让他更加气愤,今天不但没报仇,反而让自己这边更加狼狈。
“是的,每人五两,外加五十两银子安葬费,我们折损了一位兄弟,这安葬费得加上!”
“我郑天银告诉你们,这银子一两也别想要!”郑天银内心憋屈着,事情没搞定,对方要钱竟然还这般理直气壮,这更加激发了他的怒火。“叫来了一群废物,还想要报酬?”
“郑员外,你的意思是不给了?”清瘦中年人目光阴冷,取出手上的小刀耍了几个刀花,倒是好看,落在众人眼里,这不是表演,是赤裸裸的威慑!
“郑员外,你跟我们大当家的关系好,我们知道。可也不能因为大当家的关系,就把我们底下的兄弟当猴来耍啊?你说对面是软蛋,你说对面不足十人,你他妈的还说了什么?可结果呢?对面比我们还凶,比我们还能打!”
有了清瘦中年人带头不满,接下来有人跟着也吼了起来。
郑天银若是不给银子,怕是走不出这间屋子了,最后很不情愿付了银子,不满骂了几句垃圾话。
“一群懦夫,我看错你们了”
其他人可不管郑天银说了什么,拿了银子就散了,至于死去的大飞,人都死了,就节哀吧,晚上去趟红院发泄下,就忘记了。
余文这边也已经进入了老郎中的内屋,欲言又止,有些话实在不知如何开口。
“年轻人,到底有什么问题?说吧。”老郎中坐定后,先开口道。
“是这样的,我那地方无论如何也硬不起来,哪怕跟喜欢的女子抱在一起我奇怪的是,我明明有欲望,可它就是不争气”
余文的语言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