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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剧辛”的人,是一名脸颊瘦削,留着八字须,面目阴沉的中年男子。在这一群人中,只有他一人头戴幞巾,身穿直裾深衣,腰间佩剑,气质与这群粗陋汉子格格不入。他仰头望着旁侧高峻险陡的山峰,目光一落,扫了一眼满地坠石,阴沉的脸露出一丝笑意,点点头道:“以乱石伏击车马,造成意外事故模样,无懈可击。也只有熟知此处地势的贤仲昆,才能办到,剧辛此番未找错人。”
矮壮汉子不无自得一笑,正待说话,却见一个右腮有撮黑毛的汉子,急匆匆走来,面色难看地禀告:“御手、侍从都在,唯独少了一人,有足印显示往北而去……正主跑了。”
矮壮汉子笑容僵住。
剧辛握剑柄的手一紧,森然逼视那矮壮头目:“焦孟,你要兵器我给了,要钱谷我也给了,只要求你将此事办得妥妥贴贴——这就是你所谓的干净利索么?”
矮壮头目呼哧哧喘着粗气,脸色铁青,双目鼓出对十余手下怒吼:“给我搜!给我找!踏遍陀螺山也要给我挖出来——”
第二章 【有缘相逢】()
张放摆脱那群豺狼后,一口气跑出五百米,钻进路边一片树林,扶着一棵大树直喘气,然后按住肋间,贴着树干,慢慢滑坐在地。两只脚掌传来阵阵刺痛,提示他现在还光着脚。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张放在上坡时就曾捡拾到一只,当他看到那只鞋时,就明白为什么会光着脚了——那是一只木屐。
可惜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另一只,多半被埋在乱石堆下了。只有一只鞋,而且还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脚上怎么逃?所以张放干脆把这木屐也扔了。光着脚在崎岖山路这么一阵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过。
张放跷起脚,白里透红的脚掌,看来“自己”出身还真不错,这脚掌保养得比现代那具身体的手掌都好。不过,这对走山路可没有什么帮助。当然,这小事难不住他,用剑割下两幅衣裳下摆,将脚掌缠绕包裹起来,做成一双“布鞋”。试着走几步,倒挺管用。
望着莽莽群山,以及天空那逐渐西沉的太阳,张放知道,当务之急,就是寻找有人烟的地方,否则一旦入夜,饥寒交迫、餐风宿露不说,那群豺狼是否吃饱还是个未知数……
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寻找人烟之处,没头没脑瞎转是行不通的,必须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驴友,有过不少野外生活经历的张放,自然知道从哪里下手:先寻找水源,然后溯流上下搜寻,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张放相信,能有马车通行的道路,纵是大山深处,也一定会有人家,而且绝不会太远。
当他走出树林,爬上一座山峰,再沿着一条明显是人踩出的小径,绕着山体三转两转之后,隐隐有潺潺水声入耳。张放一喜,加快脚步,穿过一片野杏林,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出现在眼前,其形酷似一尊面东而坐的巨佛。令人绝倒的是,在巨佛的“两腿”正裆处,一条瀑布飞流直下,注入清潭。泉水穿行于乱石间,汇聚成溪,沿着平缓的地势,奔流而下。
河流两岸,可见一片高低不平的田垅。而在小溪的南侧,沿山势错落有致分布着数十间茅屋,篱笆内外,隐见人影,更有犬吠声声……张放悬在心头一块石头终于落地,见到同类的感觉,真好!哪怕隔了上千年。
溪水很清澈,清澈得令嗓子冒烟的人完全无法抵抗。
噗!张放一头扎进溪流中,水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十几秒后,张放酣畅淋漓地仰起脑袋,左右甩动,水珠四溅。
清咧甘甜,这才是真正的农夫山泉。
张放抹了把脸,双手合成碗状,掬水痛快饮了几口,舒坦地长吁口气。倏地,他的动作僵住,眼睛慢慢瞠大——水面倒映着一张清晰而完整的面庞:头发乌亮、额覆刘海、轮廓秀气、眉毛修密、双瞳清亮、鼻若胆悬、唇若涂丹……这张面孔,俊美得不像男孩,该不会是……
张放冷汗刷地淌下,猛地站起,撩起袍子伸手在胯间一摸——感谢上天!带把的!而且那话儿还不小。从光溜的手感判断,这躯体不会超过十三岁。
能重回十三岁,对于前世已过而立之年的张放而言,本是天大之喜,可是以如此少年之躯,流落到这古代深山老林里,这样真的好么?
张放发了一会呆,突然浑身汗毛炸起,倏地蹲伏,抓起脚旁长剑,铮地拔剑出鞘,火速转身——
“啊!”十多步外,正悄悄接近的三个人,被张放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失惊后退,其中一人更是失声尖叫。
这是三个十来岁的少年,灰布裹头,上身是灰白色的麻布窄袖短衣,下身同色裤子,打绑腿,衣裤裰满补丁。三人差不多高矮,面黄肌瘦,身体单薄。其中两个少年手持自制短弓,肩背斜插着几支羽箭,而正中的少年手中却攥着两块圆石,做势欲掷——那声尖叫,正是此人所发。也正是这叫声,令张放发觉这少年不同寻常。
相比另外两名持弓少年,这少年眉目清秀,脸形轮廓柔和,虽然瞪眼咬牙,却掩饰不住一种异性气韵,加上那一声清脆的尖叫……这是个女孩!尽管她的打扮与另外两个男孩差不多,但的确是个女孩。
身为一名心理医生,观察入微,透过表象看心理,是应有的职业水准,何况只是从外貌判断一个人的性别这种小事。
张放还剑归鞘,双臂张开,展现出一抹迷人的笑容,向这三个少年男女释放善意。
大概是从未见过如此衣饰华丽、风姿俊雅的同龄人,三个少年男女嘴巴微张,动作定格,看得呆了。
“是这样……我的马车在山那边遭到落石袭击,车毁人亡,我侥幸得脱……天色已晚,诸位能否行个方便,容我留宿呢?”张放话一出口,就有种怪怪的感觉。这带着变声期男孩嘎嘎的声音、这文皱皱的说话语气、还有这从没听过的雅言正音……这真是从自己嘴里蹦出来的话吗?
三个少年面面相觑,少倾,左侧瘦弱少年挎弓还背,上前两步,神色有些瑟缩地拱手做了个揖:“这位小郎君请了,能得贵人光临寒舍,我等自是欢迎之致。只是……茅舍寒微,怕是……”
张放展颜一笑:“再怎么样也是房屋不是,总比我露宿野外好,多谢。”
少年满面惶恐,连道不敢。
后面那少女撇撇嘴:“阿舍这家伙,平日里也没见他这般有礼。”
右侧方脸少年憨憨一笑:“平日总见二兄有事没事翻看那破竹简,大概就是从那上边学来的。”
张放抬手齐眉,双肘平肩,左掌叠于右手,合袖为礼——他做这个动做时,自然流畅,一点都不感觉生涩。看样子与语言一样,有些本能并不随着这躯壳的原主人而消逝。
“在下张放,请教三位尊姓大名。”
瘦弱少年恭敬还礼:“小人韩骏,那位是舍弟韩重,那个……”韩墨回头看向少女,目带征询。
少女咬咬嘴唇,将手里的圆石放入拴在腰间的小布袋里,扬起小脸:“我叫青琰。”
张放注意到韩骏这个有些奇怪的举动,随即恍然,貌似在古代,不能随便问女子的闺名,自己那样问,的确不妥。想到这里,歉然一笑,遥遥向青琰致礼。
韩重眼睛有些发直,喃喃道:“这小郎君笑容当真好看……比阿离笑得还好看……哎哟!”却是肋下被青琰用肘尖撞了一下,疼得直抽气,“你干嘛撞我……”
“因为你睁眼说瞎话。”青琰虎着脸道,“以前你说阿离姊是咱们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如今却……哼哼。”
韩重揉着肋骨,苦着脸道:“我没说错啊,阿离是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这小郎君却是男的……”
“强辞夺理。”青琰乜斜他一眼,转身而去。
“我……我强辞夺理?”韩重愣愣地看了青琰的背影,摇摇头。如果他读过孔夫子的那句名言,一定会脱口而出,“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山里人是热情的,更何况是这样的贵客。在韩氏兄弟与青琰的带领下,张放从上游的独木桥渡过青溪,穿过一片高大的云杉林,进入了这个叫青溪的小山村。在这个时代,这种巴掌大小的村落,叫做“聚”。
沿途所见,每一个见到张放的村民,都会在惊讶之余,敬畏瑟缩地向其行礼。张放初时不觉,其后渐渐明白,原来还是自己身上衣裳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他见过的所有人,无一不是麻布葛衣,色泽灰褐,满是补缀,似他这般华服美裳的,绝无仅有。张放估计自己这身体的主人,多半是官宦或大富人家。
此时张放还不知道,他身处的这个时代,百姓禁止穿各种带颜色的服饰,只能穿本色麻布。对商人的禁令更严,那怕是富贵人家,再有钱也不能穿绸着丝,否则视为逾越,是大罪。也就是说,张放身上华贵的服饰表明,他这副身体,不是非富即贵,而是大富大贵、出身于名门高爵的官宦之家。
以张放娴熟的谈话技巧,三言两语,就基本摸清了韩氏兄弟的情况,甚至连那满怀戒备的青琰,也被他旁敲侧击,套出不少东西。以至到最后,青琰气恼之下,跑到前面远远躲开他。
青溪聚坐落的这莽莽群峰叫陀螺山,属于一个叫北地郡的辖地,从名称上看,似乎是中国的西北方。韩家有兄弟三人,他们还有个大哥叫韩义,家中有老父、长嫂与小侄。韩骏十六岁,韩重十四岁,年龄都比张放大,但三人并肩而行,张放的个头却是最高的。而且无论是体格还是气色,韩氏兄弟与他都没法比。
青琰却是个孤儿,被村里耆老收养,至于年龄,她抵死不说。不过据张放估计,大概是十一、二岁,反正比自己小。
三个新结识的少年男女,韩骏比较机灵,谈吐也算得体;韩重是个闷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