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轻蔑地挑衅。
头狼是整个狼群的核心,如果能斩杀它,整个狼群将暂时失去主心骨,李易心念闪动时,做出了大胆的抉择。
他深深吸了口气,缓缓地走下斜倒的树干,斗志昂扬地踏在地上,提着直刀指向头狼,深色相当的轻蔑。
头狼能当上狼群的首领,自然是打斗经验丰富,有着相当的智慧,瞪着绿油油地眼睛打量李易,仿佛恼怒食物的挑衅。
氛围越发地凝重,群狼环顾龇牙咧嘴,却没有一头敢贸然扑上去,那是在挑衅头狼的尊严,这是绝不允许的事情。“呔。”李易打破了沉寂,率先抢上一步,持刀就向头狼劈来,身形相当的敏捷,对战动作速度永远胜于人类的动物,掌握先手极为重要。头狼也纵跃直扑李易,亮出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直取面门,气势相当的凶悍。李易却势头稍顿,身形停在当处,刀锋由劈转扫,岂料头狼也大大狡猾,并没有直趋向前,而是空中扭动身躯,从侧面直扑来,智慧已经到了足够的高度,完全是猎食的技巧。
李易惊出冷汗,急忙退后一步挥刀横档,“砰”地一声,狼爪穿过直刀防御,竟然猛击他胸口,让他连续退了三步,好在爪子没有伸出,避免了受到重创。
面对头狼残酷的恶姿,他狠狠地啐了口,再次闪身而上。头狼纵身跳跃躲开刀锋,再次转身向李易脖颈撕咬。
李易大惊失色,要是被血盆大嘴要中了,估计自己不现场挂掉,也会重伤被狼群活活吞噬,他急忙闪身推开,避开这致命的咬合,却不想头狼扑空兵不罢休,力道并没有用老,反倒再次扑向李易。攻守易手,李易显得手忙脚乱,一步步向树干上退去,既然事不可为,他的优势在树上,只有退上去才安全。
头狼也不是傻狼,忽然一声长嚎,猛然扑上去,私下游走观战的野狼,纷纷龇牙咧嘴扑上来。就在群狼出击的档口,李易咬牙大呼,火电交接之际出刀,伴随头狼庞大身躯略过,飞溅一抹诡异的血色。
头狼“嗷。”地一声惨叫,直接落在地上,狼背上的皮毛被削掉一大块,那双狼眼狠狠瞪着李易。
此时,李易重新回到树上,面对群狼鱼贯而上,再次抡起直刀砍杀,连续斩杀五六头野狼,终于在头狼的嚎叫中,野狼再次撤了下来。
虫鸣再次响起,李易蹲在树干上喘息,却见散布四周不散的狼群,眉头越发紧蹙。
原本,他的打算很好,直接斩杀头狼让狼群失去首领,去不想三人可以打虎,一人无法应付头狼,这种处于首领的野狼,无不是体大力沉,还具备不可思议的智慧,让他险些吃了个大亏,看是差点宰了头狼占了些便宜,却要知道狼最会报复,恐怕这头狼是盯住自己了。怎么办?看着林子上空繁星密布的天空,那头狼萎靡却狠毒的神态,他实在有些头疼了!
这夜,注定是漫长的,林子里的风是冰冷的,哪怕这是季夏时节,有几次他几乎瞌睡不住,差点从树上栽下来。
而且,野狼又发起几轮进攻,他的箭矢几乎消耗殆尽,甚至有头野狼,从树干上飞跃而起,直接从半空进攻,险些扑到他的身上,堪堪躲了过去还被重重撞击,要不是伸出的树枝分叉挡住,估计就落到狼群里了。
不断强打精神,高强度的消耗,让他感到筋疲力竭,还伴随着阵阵地饥饿,让他不能不在战斗间隙蹲下休息。
“不能闭眼,清醒些,决不能有任何懈怠。”
就这样,双方僵持到东方破晓,当那缕紫气掠过大地时,李易的眼皮直打架,再次差点落下去,索性抓住了树干。
当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却见头狼的血干枯了,正在焦躁不安地来回度步,两头强健的公狼来来回回,不断靠近头狼的位置,时不时地一触就走,每次头狼都相当谨慎。
整个狼群氛围很诡异,也没有发动攻势的迹象,似乎从四更天开始,狼群就停止了进攻,这个新发现让他眼前一亮。
头狼受了伤流血不少,正处于最衰弱的时刻,狼群等级是森严的,却存在挑战头狼的传统,应该说是动物界的生存法则,只有最强壮最有智慧的,才有资格传播自己的基因。
两头年轻的野狼,出自本能意识到机会,显然在试探头狼的反应,真是上天给予的机会。
趁着头狼分神应付野狼的挑战,李易悄悄拿出强弓,搭上剩下的最后两支箭矢中的一支,以弓形步满弓瞄准头狼。
“砰”地一声牛筋弓弦震动,箭矢如流星般直射而去,头狼正关注野狼的频频挑衅,哪里顾得上树杆上的猎物,当本能地发觉危险,已经太晚了,奋力跃起要避开致命箭矢,却还是晚了半步,左后腿被强有力的箭矢贯穿。
狼群顿时炸开了锅,头狼悲愤地长嚎,抬着流血的左腿,用三条腿跳跃来回奔突。
两条年轻的公狼抓住机会,毫不犹豫地扑了上,三条高大强健的野狼翻成一团,尘埃、狼毛、血光飞溅,完全是赤裸裸地生死搏杀,让李易颇为感慨人不如狼。
没浪费太长时间,受到重创的头狼,就被一头年轻的公狼咬住咽喉,从竭力挣扎到剧烈抽缩,最终发出含糊的呜鸣。
一头最高大的公狼,一只蹄子他在头狼尸体上,昂首发出长啸,剩下的数十头野狼纷纷围过来,也发出了长啸,显然是承认了新头狼的地位。
篡位就是那么简单粗暴,没有狼去关心未曾完全烟气,依旧在抽缩喘息的头狼,反倒是向新头狼献殷情。
结束了,却不知会不会是结束,李易再次搭弓上箭,这是最后一支箭矢,不行的话只能操刀拼命了!
(本章完)
第32章 斗豹()
却见那新头狼一阵耀武扬威,得到几十头野狼的膜拜,似乎是人家帝王加冕,做足了派头,让他看的有些啼笑皆非,没想到野狼也很爱慕虚荣。
忽然,几十头狼纷纷跳跃,仿佛要重新向树干围过来,他脸上顿时阵阵苦涩,奶奶地,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是要拿他树立威望吗?要是再纠缠下去,自己可真的无力回天了。
正当他念头百转,做好殊死搏杀的最后准备,却见新头狼一声长嚎,率先向林子外碎步跑去,群狼跟随在后鱼贯而去,显得等级森严,没有半点的混乱。
“哎。”李易重重吐了口气,一屁股坐在树干上,身子软瘫地靠着树杈,整个人就像脱力似的,就想好好睡一觉。
不过,他非常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绝不能休息,这群狼必然去战场大快朵颐,吃饱喝足肯定会回来,要走晚了铁定会被困住,重新成为它们的开胃甜点。
休息了百余个呼吸,他深深吸了口气站起来,沿着树干到了地面,还警惕地倾听四周动静,防备野狼来个回马枪,确定它们都走干尽,才快步向林子边走去。
来到曾经战斗的地方,篝火早就成了点点灰烬,血迹也变干染成了黑土,尸体?遇到狼群哪有尸体,只有散落地上的破烂衣衫条子,还有几根触目惊心的带血骨头。
狼,凶残无比,哪怕生存不需求也会咬死大批猎物,每次掠食却没有浪费现象,九成以上的尸体都会被吃掉,留点骨头渣子就算好了。
不过,这可是人啊!他不免阵阵心寒,要不是自己见势不妙抢占有利地形,恐怕只能剩下几根骨头。
感慨是有的,却没有任何的迟疑,赶紧收拾凌乱的包裹,把能收拾的都收拾了。没办法,千里迢迢的路程,指不定什么时候用得上,赶紧背在身上快步离去,只是可惜里面的食物早就被有了。
第二天,他匆匆赶路来到一处山梁脚,早就远离了战场,却因为失去战马,充其量不过走了数十里。过了这道并不长的小山脉,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能够顺利的南下。
忽然,他感觉一阵腥风,倏然警觉下停下抽出直刀,却见一只金钱豹,正卧伏在一棵大树下草丛中。
娘地,先遇到猛虎再来野狼,现在又是豹子,运气可真不错,简直可以说是爆棚了,躲不开那就战吧!
当他飞快抽刀时,两只眼睛露出凶光,那柔软的身子已经弓起,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却见一道闪电猛扑过来,快的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金钱豹就是丛林王者,力量不及猛虎,却胜在速度惊人,就算李易抽出了直刀,还是来不及出刀,就被扑倒在地,爪子切入他的衣袍,好在穿的颇厚,并没有伤到皮肉,这个时代别说动物的传染病,就是破伤风也能要人命。
豹子头一甩,血盆大口向李易脖子咬来,他单手持刀用刀柄顶住金钱豹脖子上挺,堪堪躲过这一口,赤红的豹眼,刺鼻的腥臭,几乎让他呕吐,要不是杀过人见过血,恐怕早就软瘫了。
人,往往在生死关头,最能爆发潜能,李易伸出左手掐住金钱豹的脖颈,用尽全身力气扭动腰身,竟然硬生生把豹子压在身下。
金钱豹是这片山丘的王者,岂能容小小蝼蚁侵犯威严,本能地扭动着身子,四肢利爪乱蹬,想要摆脱不利局面。
武松打虎固然戏说,其中却是人类对猛兽征服的欲望,更多的是深深地敬畏,虎扑豹跃的劲道,绝非人力所能抗衡,那是一尾巴能把人腰扫折的存在。
对此,李易有着深深地体会,干死猛虎纯属是侥幸,群狼就不用说了,对付这只豹子,要不是用了爆发的急劲,利用金钱豹身形不稳,恐怕真无法把它压在身下。
就是这种优势,在金钱豹的扑腾下不断丧失,要真被豹子腾出身子,恐怕他有直刀在手也只能自保。
危机中,眼看锋利地爪子抓向脸颊,他右手腾出,冒着被爪子伤的危险,狠狠地捅了下去。
金钱豹剧烈狂吼,血色大眼散发绝望的凶光,却还是一口咬下来,白森森地利齿伴随浓重的腥臭扑面而来。
李易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