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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子里浑身上下都有小粒砂土,又没办法洗澡,动一动就全身痒得难受。只好全身绷得跟电线杆一样的笔直,跟个僵尸一样。
天气很阴,既没有白云也没有乌云,太阳更是不知道躲哪里享受双休去了,不时一阵秋风吹过,卷起尘土打在铠甲上象下雨般的沙沙作响。
晋阳城外是一条深深的壕沟,没有放拒马,因为张锋手上并没有多少骑兵——夏候同学把弓骑全调去了,却没想到这次他却没有再次施展“万里独行”的独门绝学……
啊,不对,万里独行好象是田伯光那个人妖。
五千重甲排在曹军阵列的最前面,第一排是清一色的巨盾兵,一会攻起城来,就靠他们来给自己袍泽挡石遮箭了。
再次就是轻步兵,阵营里夹杂着些手里举着令旗的轻骑,只能作传令之用。一万弓箭手都把弓背在身上,腰下别着两筒箭壶——张锋怎么看怎么想起了孙尚香。
啊,那么细的腰,不知道能扳成什么角度?不过想自己试一下的话,不知道要等到多久哦……
还有孙权那个ms混血儿的家伙,不太想当自己大舅子,不会使什么阴招吧?
张锋扎了两天营,第一次亲自领兵出来。晋阳城上也有了动静,某个大将在城头上冒了一会头,又缩了回去,大概是怕张辽的冷箭吧,这家伙可是连疯子哥都差点挂了的狠人。
城头上旌旗密布,夹杂站着袁军士兵,面对自己这五千杀气腾腾的重甲壳虫兵,不用想也知道他们脑门上在冒汗。
粗大笨重的攻城车被十几个光着赤膊的大汉推着,出吱呀吱呀涩耳的声音。每推一步地上就多出两条深深的辙痕。
“下令,攻城!”张锋对徐晃说道。
令旗招展,片刻之前还静寂无声的曹军士兵出震天的吼声,哪怕是第一次上阵的胆小鬼,都会被这充满战意和自信的吼声所激励。
就算是张锋经历战阵不知道多少次,每次听到都能被激出一身鸡皮疙瘩,血液也沸腾了许多,一种来自于精神的力量瞬间流满全身。
大汉们喊着号子推着巨大的攻城车前进,车上蒙了一层厚厚的熟牛皮,还浇上水,这样就不怕普通的弓箭和火烧。
重步迈着整齐的步伐平举森然林立的破骑矛,矛尖虽然闪闪亮,但是并不代表上面染过的血就少。
轻步兵一部分人扛着沙包,跟在重步身后,他们的唯一任务就是填平壕沟。
攻城车离城门越来越近,重步也到了弓箭的射程,这时晋阳城才有了动静,刚才在城上立住不动的士兵一个个都缩了头,换上来的是一排排横持的、已经上了弦的巨弩!
张锋心里紧了一下,没想到高干手上也有这种玩意,可想而知邺城也准备了不少,要是真的强攻邺城,还不知道要付出多大代价呢。
火弹没有带,因为这次本来就是准备偷袭冀州,轻装上阵还来不及。
早知道带上那玩意,拼上几个人的性命,炸得你屁滚尿流!
老远似乎都能听见弓弩射时的那声“篷”的弩弦颤音,一阵虽然并不太密集但极具杀伤的弩矢呼啸而去,越过最前面的重甲,钉进了轻步兵的阵营里。
惨叫,倒地,头一波的攻击就倒下十几个人,这还是因为轻步兵没有完全进入射程。
被巨弩射中可不象弓箭那么轻飘飘,粗大的弩矢射进人体中就象是被牙签穿透的小强,怎么也难逃一死。
同时城楼上开始丢石头,燃烧的火球和滚烫的沸油,一下子推车的十几个大汉就只剩下了三个。
这种情况下,如果叫弓箭手压制城上的远程部队简直就是找死,射程不如对方,伤害也不如对方,还不如老老实实让重步顶着,轻步度填了壕沟了事。
(本章完)
第287章 离间()
重步举起巨盾,撑起一面生命的保护伞,负着沙包的轻步兵更是拿出约翰逊的度,飞快的把沙包往壕沟里一丢,返身猫着腰退回本阵。
这时巨弩填装好了第二支矢,又一阵齐射,这次至少有几十个兄弟永远的不能再起来了。
还好不能象弓箭那样射,否则……
咦,我好象记得演义里说过有一招对付巨弩来着,刘晔!
对了,刘晔的投石机,怎么把这个给忘记了!
张锋一面懊悔着,一面揪心的看着轻兵一个个的倒下去。
巨弩不疾不徐的隔三差五的射一轮弩矢,轻步兵运气好点的,从头跑到尾也没事,运气或者人品差的,一出巨盾的保护就被矢射中。
整个战场上象一部巨大的流水线,士兵源源不断的上前填沙土,又快跑回来准备再一次的填埋。虽然每轮巨弩的射击都会造成伤害,但是相比之下壕沟的填埋度要快上许多。
一阵轻微的大地震颤,慢慢的越来越明显,起初关注于战场的张锋和徐晃二人都没有太注意。
直到惨叫声和士兵们的嘶吼都没能掩盖住那急骤的马蹄声时,已经可以远远看见一排拖着老长一条烟尘尾巴的异族骑兵,留着各种各样的怪异小辫子,嘴里哇哇怪叫着,身上几乎全是兽皮,以及手上闪耀着嗜血光芒的武器。
匈奴骑兵!
此匈奴应该说是南匈奴,自分裂成南、北匈奴后,南匈奴一直奉信亲汉的原则,与汉联姻,加上昭君出塞,更是得到河套地区一带水美草肥的滋养。
近二百年的汉化与休养生息,加上北匈奴覆灭,南匈奴这只不时会反噬主人一口的恶狼,早就把上党、上谷、扶风、中山、天水郡当成自家的菜地,年年掠夺。
而南匈奴自单于之下,又有左、右贤王,左贤王刘豹,被郝昭抢去了本属于他的老婆蔡琰,一向主张恶汉。
而右贤王去卑,则更加“理性”一些,史上他曾派兵护送过献帝回许,又曾经接受曹操的命令,诱使单于将匈奴分成五部,以便曹操管理。
这一路,当是刘豹的人马。
漫天的尘土被卷起,飞扬,如同声势浩大的沙尘暴一样呼啸而来,扁平脑袋、粗壮上身、塌鼻梁,深陷的眼眶,以及有着犀利如鹰隼一般眼光的彪悍民族。这是张锋第一次大规模与之接战。
看到郭援的计策成功,高干在城楼上第一次有底气露出脑袋,得意洋洋的指着城下叫道:“儿郎们,我们的援军来了!今天此地就是曹军的葬身之所!”
手下的士兵大多出身并、冀,对于匈奴一向是恨多喜少,谁会对经常抢劫自己的人有善意?
望向高干那丑恶嘴脸的目光中多了一层鄙视。
高干尚不自知,对夏昭、邓升说道:“曹军一溃退,马上出城追击。最好,给我拿了张锋的人头回来,想要什么,尽管开口,就是我女儿也行啊,哈哈哈!”
二人暗自心诽:自己怕死,就让我们上,你女儿长得跟吕燕似的,也就只有匈奴人才当她是女人。
就算是身经百战的老卒,当匈奴人带着狰狞的杀意而来时,一时间也呆住了。
张锋也脸上色变,与徐晃言道:“轻步无胄,恐多死伤。”
令重兵列六花阵,轻步掩其后。
来回驰骋的传令兵拼命的挥舞外人死也看不懂的旗语,重甲动了。
“喝!喝!”重甲士兵缓慢而坚定的收拢阵型,普通的士兵在彼此都穿着这种厚重的钢甲,又要在动作间完成队形,阵势的变换,每一步都是经过不知道多少次的演练,才有今天的这份默契。
多一步或者少一步,都很有可能挤到队友,而一个小小的磨擦,则有可能在重甲部队中引起一连串的碰撞,最终使得整个阵形瘫痪。
一个小小的螺丝,就可以使整个机器坏掉;一颗老鼠屎,也能坏了一窝汤,就是这个道理。
就象魔术一般,收拢的重甲队形又变了,以方阵的四个角为契机,往外延伸,拉长,然后走到某个特定的位置便停下来,身后跟随的队友则站在他刚才的位置上,身后人一一仿着做,最终形成一个小小的梅花。
一朵朵闪耀着金属光泽的梅花,接连盛开在哇哇乱叫,高举着弯刀的匈奴骑兵面前,不过显然他们对这种阵并没有什么认识,以为他们无敌的骑术和箭术,将撕烂所有敢于拦在面前的一切敌人。
步兵经过一阵小小的骚动,然后在各自将佐的号令下,紧张而又有序的撤退到重兵步后。
重甲就象是风吹雨打依然屹立不倒的磐石,而轻步就是长河绵延的潮流。
“这样不行,将军,匈奴人擅骑射,如果他们现重甲啃不动,肯定会绕过他们攻击轻步,这样就危险了。”徐晃眯着眼看了下匈奴人的汹汹来势,建议道。
“传令,轻兵结阵退!”张锋当然也清楚,匈奴人没阵形,没纪律,但是并不是没脑子。
老鼠都知道耗子药只吃一次就不上当了,何况是人?
轻兵组成一个个方阵,快朝营寨方向退去,没有长武器的最先撤。
匈奴人带着无比的自信与冲击人,与不断运行中的六花重甲猛然相撞。
一时间阵前一排所有的梅花全部被打乱,在最前面的重甲士兵遇到骑兵第一波,也是最凶猛的冲击,马力带着速度,将他们一一撞倒,没有一个人还能再站起来。
重甲的缺点就是这样,如果倒下了,没有别人的帮忙自己没法站起来,好象乌龟一样……
呸,什么比喻。好象蟑螂一样……算了,还是甲壳虫吧。
不过匈奴的冲势为之一滞,以前无往而不利的射骑加冲锋战术,今天第一次行不通了。
用自己血肉之躯和重甲士兵相撞,结果是两败俱伤,冲得最快的匈奴兵惨叫着承受了猛烈的反震力,形成一幅壮阔的画面。
边手舞足蹈的往后倒飞而去,边在空中哇哇乱叫,胸腹间的血倒涌出,在天下洒成一条条宛如善舞长袖般的红丝带。
虽然第一线的重甲士兵也全部都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