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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峡谷地区,马儿是无法载着他行走,他需要自己下来。
作为唐纳德以及拉塞尔一行人派遣的使者,刘易斯是整个商队的领导人,而商队里的人除了向导外,其他的都是唐纳德等人的手下,商队里的货物也是他们带给各个部族的礼物。
其中不仅有高地人需要的盐巴,布匹,以及更加珍贵的青铜兵器。还有更为珍贵的酒,这是送给氏族首领的礼物。
这是他的最后一站,位于苏格兰最西北的麦克唐纳氏族,也是整个高地数一数二的氏族。
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
哪怕到了现在,麦克唐纳氏族还是与格兰特、坎贝尔,还有费沙、卡梅隆等氏族共同称霸高地。
迈着艰苦的步伐,一行人终于走出了峡谷,来到了高原平地上,前方依稀可以看见一些人影。
“老板,到了,前面就是麦克唐纳部落,我走了几十年了,没有错!”一个老得都快掉牙的向导指着前方,激动地说道,混浊的眼睛都放着光彩。
“恩!终于到了!累死我了!”刘易斯拄着树枝当作拐杖,对着一众手下,大声说道。
第一百六十四章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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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稀稀疏疏的青草可以盖住刘易斯的膝盖,青草下是一块又一块的碎石,远远望去,这样的广阔的草原无边无际。
而太阳到了这里也有些昏沉,阳光照射在身上,刘易斯却感觉不到温暖。相反,甚至他的皮肤却传达给他一种寒冷的预兆。
举头看着前方有些暗淡的太阳,刘易斯思考了一下,转过身,建议道:“大家还是将毛皮穿起来来,这里与低地不同,这个时候却不能出意外!”
说完,他就将自己马儿驼的背包打开,翻出一套羊毛外套出来,穿在最外层,整个人活活大了一圈。
鉴于自己老大都穿了,他们这些手下也一个个从背包里拿出外衣,包裹在外面。
索性这里苏格兰,什么都缺,就是羊不缺,羊毛大衣基本上人手一套。
看着一个个身材显得有些臃肿的商队成员,刘易斯才带着队伍慢慢前进。
望山跑死马果然没错,他们从远处看大约才几英里的路程,等他们走了一个小时之后,路途还是未变。
幸好他们骑着马,大约走了四个小时,太阳地光芒也越发的淡薄,丝毫感觉不到温暖,温度也急剧地下降,刘易斯发现他们都可以看见自己呼出来的热气了。
等到他们来到来到篝火满地的麦克唐纳部落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整个高原黑茫茫的一片,甚至他们还能听到几声狼嚎。
要知道,在地广人稀的高地,动物才是高地的主人,麦克唐纳部落的人口才一千多人,而高地上最大的狼群都快有一千了,两者干起来,人类是完全没希望的。
而他们这几十人,在高地夜间,绝对是狼群最好的食物。
“洛根,你去打个招呼,小心点!”刘易斯等人在离麦克唐纳部落一英里外,小心地观察着不断巡逻的骑手,转过头,对着一旁畏畏缩缩的向导说道。
刘易斯之所以找这个枯瘦模样的老头,不止是因为他认识高地地区各个部落地址,而且他几十年来一直跟随着商队在高地的穿梭,对于各个部落的首领和人都很熟悉,这样一来就避免了他们遭到无辜的迫害了。
“可以,看我的吧!”名叫洛根的老头跟自信的答应着,“他们这里的勇士我基本都认识,不会有什呢事的!”
说着,洛根拿起来一根火把,骑着马,给刘易斯一个放心的眼神,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而看着洛根慢悠悠地骑着马走过去,这让刘易斯等人心里干着急,对于这种速度感到无语。
而麦克唐纳部落的栅栏外,守护巡逻的骑兵看到远处,一个人骑着马,慢悠悠举着火把走了过来,心里瞬间冒出了疑惑。
“你去叫首领来,就说有可疑人物过来!”
巡逻中,一个身上刻满图案,穿着麦克唐纳部落特有的苏格兰花格裙,比周围其他人壮上一圈的男人举着火把,对着一旁的巡逻兵说道。
“恩!”巡逻兵没有反驳,直接点头,然后骑着马去找首领。
随后,高大的苏格兰战士就皱着眉头,盯着渐渐过来的洛根。
“喂!前面是亚岱尔吗?我是洛根呀!商人洛根。”
慢慢接近麦克唐纳部落的栅栏,洛根连忙下马,举起双手,心惊胆战地看到那些高地人提起弓箭准备射击。
而他正好看到前方雄壮的身影,感觉有些熟悉,随即大声呼喊着。
“等一下!”亚岱尔感觉声音有些熟悉,再加上那人呼喊着自己的名字,他就有些迟疑的让人停止了射击。
仔细听了一会,再加上距离越来越近,亚岱尔才根据有些模糊的脸型和声音,才认出前方的洛根。
“哦!原来是洛根呀!你不是说你准备回家养老了吗?这次怎么又回来了!”
亚岱尔知道这是认识的人后,就大声朝着洛根问道,显然他还是有些怀疑。
“亚岱尔,你是知道,我是无利不起早,这次有笔大生意,所以我就只能从床上爬起来咯!”
洛根慢慢地牵着马走到亚岱尔跟前,口中却笑嘻嘻地说着。
不到一分钟,洛根已经到了亚岱尔面前,微微弯着腰,一副嬉皮笑脸的表情。
“你可真是要钱不要命呀!”亚岱尔对于眼前的老头佩服不已,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感叹道。
记得他小时候,洛根就出现在自己的记忆里,每年都会带来大量的稀缺商品与他们部落换取物品,而这时候,就是他们这些孩子最快乐的时间了。
“呵呵!”洛根被亚岱尔拍了下肩膀,就感觉如同一块大石砸向自己,有一种分外的痛。
“亚岱尔,你力气越来越大了,看来你差不多是部落里第一勇士了!”洛根眼皮抖了抖,带着一丝颤抖音说道。
“谁是第一勇士呀!”话刚说完,远处就传来了一声大吼,如同惊雷一般,在洛根耳旁响起。
只见迎面走来一位头发旺盛,皮肤粗糙,身材魁梧程度与亚岱尔不分胜负的中年人。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三道疤痕,甚至有一道差点划到他的眼睛。
洛根眼睛一亮,连忙弯腰问候道:“罗纳德首领,好久不见呀!”
“哦!原来是洛根呀!怎么晚上来了!”
罗纳德瞥了一眼洛根,然后才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奇的问道。
“父亲!”一旁的亚岱尔此时也大声喊道。
“恩!”罗纳德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然后又将目光转向了洛根。
“哈哈!罗纳德首领,我这次来是给你带来一笔大生意的!”
洛根闻言笑了笑,大声说道,“我的一些同伴还在外面,等他们来了,我再与你仔细说说!”
“好!我来见识见识,你说的大生意到底如何!”
随即,洛根站在栅栏处,对着远方挥舞着手中的火把,然后罗纳德等人等待了一会儿,就看见一行五十多人的商队走了过来。
罗纳德等高地人顿时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这几乎是他们部落半年交换的物资了。
“大首领!我这次来是为了给你们部落带来一笔大生意的!”
第一百六十五章法国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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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一看到眼前这位衣着打扮与如同高地人相比漂亮不少的战士,心里的第一感觉就是,他不是麦克唐纳部落的首领,就是麦克唐纳部落的上层人物。
人刚到,刘易斯就率先鞠躬说,说出了与洛根一模一样的台词。
“哈哈哈!”刘易斯话一响起,罗纳德和亚岱尔齐齐大笑起来,而一旁的洛根也有些哭笑不得,这让刘易斯有些糊涂,弄不懂这是什么情况。
索性就让他们在那里笑着,刘易斯将目光看向了向导洛根,洛根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只能苦笑着摇摇头。
“我的朋友,你是一个有趣的人!”首领罗纳德开心地拍了拍刘易斯的肩膀,“你现在就是我们的客人了,走,我们进去谈谈!”
与首领罗纳德相比,刘易斯如同一个小鸡仔,在他的牵扯下,刘易斯轻易的就被拉走。
这一幕刘易斯没有想到,挣脱又挣脱不开,无奈之下对着挥挥手,示意商队他们跟上。
刘易斯等人就这样进去了麦克唐纳部落,很是轻松。
一路上,看着杂乱无章的各种帐篷以及屎尿遍地的道路,还有胡乱摆设的篝火,刘易斯确定,麦克唐纳部落与其他的高地人没什么不同。
硬要说不同的话,那就是他们的身材平均来看都很强壮,而且人数和奴隶也多,一路上,刘易斯心里随便的数了一下,不下三四百人。
而且其中有一半是身强体壮的男人,这就不得不让人吃惊了。
脑海里回忆起老向导洛根的话,麦克唐纳部落虽然从高地霸主地位上下来了,但是人数还是高地第一,尤其是战士,估计得有五百左右。
这样,按照最低一家三口来算,麦克唐纳部落人数大概拥有一千五百左右,如果在加上奴隶的话,两三千人口不再话下。
“首领,这次我们为你们带来了二十把铜斧,二十把铜剑!”
在看到眼前铺着狼皮,侍卫站岗的帐篷后,刘易斯确定他就是部落首领。
于是,一站稳,刘易斯就将甜头露出来。
“而且,还有两百磅盐,五罐蜂蜜,十个铁锅……”
“最后我们还为您带来了两罐产自英格兰的好酒!”
刘易斯一个词一个词的吐露出让高地人垂涎三尺的货物,这让罗纳德和亚岱尔听着眼睛直冒出贪婪之光。
“说吧,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