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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混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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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矾这玩意张子龙也知道,在铜矿矿洞里很多,看着很漂亮,其实没什么用处,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除了哄哄孩子之外一钱不值,也就方家术士偶尔会弄一些回去炼丹或者炼绿矾油,矿工对此也不屑一顾,去捡就是了,只要他开个价,矿工肯定很乐意将胆矾全送过来的,这个任务很轻松。听杨梦龙的语气,似乎收够了三万斤,剩下的钱就是他的了?这种好事还真不好找。他纳闷的问:“小杨将军,绿矾我是知道的,看着很漂亮,其实对老百姓没有任何用处,这东西不值钱,你要这么多干嘛?”他眼睛一亮:“听说绿矾能炼铜,小杨将军该不会是想炼铜吧?”

    杨梦龙说:“拿胆矾来炼铜?是哪个白痴想出来的馊主意?如果有硫酸,我都想拿铜来炼胆矾了!少废话,老老实实的去收胆矾,有多少收多少,钱不够就找我要,收不到胆矾,我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张子龙说:“小杨将军,你就放心吧,绿不,胆矾这东西并不少见,很容易就能收到一大堆的!”

    杨梦龙说:“是这样才好!”挠了挠头,说:“收胆矾需要不少时间,我耗不起了,陈雷!”

    陈雷站了起来。他在比武中头部挨过杨梦龙一肘,伤口到现在都还没有愈合,幸亏没有打出什么脑震荡来,不然他可就没有办法给杨梦龙办事了。

    杨梦龙说:“给你五百两银子,你想办法给我收购一批绿矾油过来,有多少要多少,一定要给我弄到!”

    绿矾油也就是硫酸,方家术士炼丹时无意中弄出来的副产品,最远可以追溯到唐代,硫酸就已经出现了。至于这玩意是怎么出现的,那就不得不提一提一群不务正业、异想天开的家伙了。

    这群不务正业、异想天开的家伙,就是炼丹士。这帮家伙不读书不种田,更别指望他们经商、从军,整天就是对着一部部字迹泛黄,被虫子啃得千疮百孔的典籍冥思苦想,千方百计想炼出仙丹,献予帝皇,换取荣华富贵。当皇帝的,就没几个不希望自己能够长生不老,因此炼丹士在绝大多数朝代都很吃得开。在那个遥远的年代,这群长年累月守在炼丹炉前,用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搭配试图炼出仙丹的家伙是最古老的化学家,很多伟大的发明就是在他们手里诞生的,比如说,火药。当然,也有更狠的,炼出仙丹献与帝皇家换取荣华富贵实在太过困难了,干嘛不直接炼黄金啊?不少炼丹士迷信点石成金之说,把一块块矿石扔进炼丹炉里,试图炼出金子来,最普遍的法子就是把黄铁矿扔进去炼,点石成金实在太难了,黄铁跟黄金只有一字之差,应该容易一点吧?结果他们真的炼出了金————可惜是愚人金。没错,就因为他们的执着和异想天开,黄铁从此被称为“愚人金”,真是让人笑掉了大牙。不过,付出了努力自然就会有回报,就看这回报你想不想要了。黄铁矿含硫量是非常高的,高温冶炼的时候会排出大量酸性气体,也就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溶于水就会生成亚硫酸,进一步氧化,就会生成硫酸,这可是好东西。这东西甚至比黄金更有用,可惜大家不领情,对它恨得咬牙切齿,怨这种酸臭难闻的液体烧坏了自己的炼丹炉。没有人去研究,硫酸也就一直没能用到正确的地方,就这样埋没了。

    明朝的炼丹之风也相当浓,特别是成化、嘉靖两朝,这两位皇帝想成仙想疯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炼丹炼金之风横扫全国。炼丹的人多了,折腾出硫酸的人自然也多了,而这时大家已经慢慢的发现了硫酸的一些用处,不再像以前那样随便倒掉,而是尝试着拿去卖钱。说白了,曾经被方家术士恨得牙痒痒的硫酸现在已经有一定用途,有人开始专门提炼这玩意儿了,但大家还是没有意识到它的巨大价值。

    数理化还过得去,至少没有跷过课的杨梦龙却很清楚硫酸的价值,他要变废为宝,相信用不了多久,这种腐蚀性极强的东西就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第七十三章 招揽() 
胆矾这东东分布很广,它是铜的硫化物在氧化之后的产物,理论上,在有铜矿的地方都能找到胆矾。中国古代一直在用铜铸造货币和兵器,千百年来,开采掉的铜不知道多少了,在那些废弃的矿洞里就有大量胆矾。只不过胆矾不好保存,它极易溶于水,而要是太过干燥,它又会变成粉末,所以在南方并不好找。不过北方秋冬两季的干旱是出了名的,在矿洞里的胆矾应该很好保存。只是大家都莫名其妙,杨梦龙要这么多胆矾干嘛?那玩意儿看着好看,可是除了中医偶尔会用它入药之外,就没有别的用处了,就算它能治病,也用不着几万斤吧?算了,钱拿在杨梦龙手里,他有钱,任性一把也无妨。

    一一安排好之后,杨梦龙又吹了一通牛皮,向大家描绘了一幅跟他合作的美好蓝图,把大家哄得晕呼呼的,连是怎么离开这个临时指挥部的都不知道。

    当戚虎也晕呼呼的走出去的时候,杨梦龙突然叫:“老爷子,等等!”

    戚虎转过身来:“还有什么事?”

    杨梦龙拖过一张椅子:“坐下来,咱们好好聊聊。”

    戚虎坐下,默默的看着杨梦龙,杨梦龙也默默的看着他,心里都有几分感慨。

    一转眼,大半个月就过去了。

    在二十多天前,杨梦龙他们第一次相遇,那时候,杨梦龙还是战场上的童子军,完全凭着本能干掉了四名入村屠杀的后金骑兵,然后被那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给吓傻了。而戚虎,则是一筱雨芳手下一个老实憨厚的佃农,靠着几亩瘦田维持生活,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也不曾向谁提起过自己的过去。现在呢?一场恶战改变了双方的命运,杨梦龙成了崇祯皇帝亲封的舞阳千户,而这个老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路在哪里。

    世事如棋,果然不虚。

    杨梦龙心里有些感慨。来到明末快一个月了,在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所经历的事情比以前十八年加起来的还要多,还要离奇。以前的他好斗归好斗,手却从来没有沾过鲜血,说白了,跟别人打架不过是一种消遣,满足自己某方面的心理需要的特殊爱好罢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夺取某个人的性命,从来没有。然而,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止一次与凶狠的敌人舍命相搏,一次次将致命的弩箭射向对方的胸口,将狗腿刀砍向对方的颈脖,然后看着鲜血喷溅,看着对方倒在血泊中抽搐惨叫,这段时间他手里的人命实在太多了,多到他都有点记不清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了。每次终结一条生命,心里总会感到恐惧不安,晚上甚至会做噩梦,不过打从射杀塔布伦那一战之后,就很少做噩梦了。那一堆堆的尸体让他明白,这个年代跟他生活的那个年代完全不是一回事,二十一世界的中国,法律仍有诸多不成熟的地方,但有一点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那就是杀人偿命,而在这个年代,面对那些凶狠的敌人,杀人并不是罪,如果你不能干掉对方,你的脑袋就只能成为对方的战利品!

    何其残酷的年代,何其残酷的乱世。

    更残酷的是,这仅仅是一个开头而已,此后十几年将越来越残酷,死神那漆黑的翅膀将覆盖整个帝国,这个延绵近三百年的帝国将在死亡和哀号中轰然倒下,化为废墟。这是一场可怕的浩劫,除非他能逃到海外去,否则就别想置身事外。

    感慨了一番,杨梦龙开口了,说:“老爷子,我们相交都快一个月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具体来历呢!”

    戚虎哂笑:“老头子都是半截入土的人了,还提这些事情干什么。”

    杨梦龙说:“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你以前在戚家军是什么职位。”

    戚虎说:“千总。”

    千总跟千户差不多,也是管一千多号人的。不过,如果你认为两者的地位差不多,那就错惨了,千户是管的是一千多号只会种田的军户,而戚虎这个千总,管的却是整个明朝纪律最严明,作战最顽强的士兵,两者可谓天差地别了。考虑到戚家军只有几千人马,这个千总就更显得份量惊人了,放到内地十个千户都顶不上这个千总啊!杨梦龙肃然起敬:“怪不得老爷子的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这么强,硬是用一群卫所士兵和乡勇守住了县城,让建奴无法越雷池半步,原来是戚家军中的大将,失敬,失敬了!”自家知道自家事,这一仗真正的指挥官是戚虎,他不过是出了点赏银,砍了几名建奴罢了,真正的功臣其实是戚虎。

    戚虎眼睛先是很亮很亮,又迅速黯淡了下去,涩声说:“还提什么戚家军?戚家军早就没了。”

    杨梦龙惋惜的说:“是啊,要是戚家军还在,要是戚家军能扩编成几万人,十几万人,哪里还有建奴嚣张的余地!”想了想,压低声音:“我听说戚家一直是人丁单薄,你不会真的是戚大帅的”

    戚虎说:“当然不是。我跟戚大帅是远房亲戚,这么说吧,我们同样是姓戚,我们这一系是戚家的分支。戚大帅打倭寇的时候我还小,没赶上,等到他被调到北方之后,我便从了军,从一名小兵做起,没少跟蒙古鞑子交战,立下了一些小功,成了他的家丁,后来一步步晋升,当上了千总。”他脸部肌肉微微抽搐,“大帅为了稳定北方,出生入死,跟蒙古鞑子不知道打了多少场血战,次次都是以寡击众,一仗打完,从将军到小兵,都在人血里洗了个澡,就这样,朝廷里的奸臣还是猜忌他,就因为他是太岳公的人,撤了他的职,疏远了戚家军!太岳公推行一条鞭法,为了清除大明的积弊殚精竭虑,都累得咳血了;在太岳公的支持下,戚大帅剿灭倭寇,痛击鞑子,让蒙古鞑子不敢再犯我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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