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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靠墙的砖石之间,也有新绿初初冒头,生机盎然。
整个镇子,弥漫着春季刚刚复苏的清甜气息。
走在这样的镇子上,李飞云心情也不禁轻快愉悦起来,甚至唱起了时下流行的小曲。
不是陆一鸣和文渊想嫌弃,但实在是难听得可以,调子都听不出来是什么。
就连路边的大娘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投来嫌弃的眼神。
只有李飞云浑然不觉,怡然自得。
为了还耳根一个清净,陆一鸣主动开了腔:“副局,你脸上这疤帅气!是以前擒匪时留下的?”
李飞云摸了摸额角的伤疤,似是回忆起了以往的光辉岁月,“是啊,那时候大清还在,我在衙门当差,与歹人缠斗留下了这个印记。”
然后他转眼就忘了唱曲的事,开始得意洋洋地追忆往昔,将十一年来破过的案子如数家珍般,说得那叫一个绘生绘色。
陆一鸣头一次听,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文渊和其它下属只是暗暗背过脸去:哎,又来了!还不如唱曲儿呢。
走访了几户陈府的老街坊,并没有得到什么新的线索。
却听说陈府这几天似乎在闹鬼。
本有几个胆大的小毛贼想翻墙进陈府搜罗点好东西,结果却被里面的鬼影给吓得屁滚尿流。
李飞云向来不信鬼神之说,听得只想发笑。
但转念一想起王秀莲,想到这具震撼了他坚定的无神论的女尸,又不由有些动摇了。
这世界,着实叫人捉摸不透。
冷不丁,他看见文渊的小毛驴突然冲进人流中,咬住了一个男子的衣襟不放。
那男子穿着常见的白马褂黑长裤,似乎与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他挣开驴的时候手腕那个熟练的反扣动作,和下盘膝曲的条件反射,绝对是个练家子。
李飞云不免心中生疑,带人过去制住了男子。
一搜身,竟搜出了把一七式毛瑟枪。
这东西,可不是寻常百姓会用得到的。
“你是什么人?”李飞云把毛瑟枪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问道。
那男子只低头不语,脸上的神情似是满不在乎。
“局长,我们刚刚进镇的时候,他好像就跟着咱们了。”刘探长低声说道。他原以为只是个路人没太放在心上,现在看来不简单哪。
他们一行人便服出行,也不想惹人注目,便暗暗扣住男子的两腕,要把他带回署里审问。
刚一转身,就有个唇红齿白的少女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挡在前路,一袭农家女的打扮,却落落大方举止优雅地伸出一手,笑道:“几位先生,我家哥哥唐突了各位,实无恶意。我家少爷想请各位上楼喝一杯,好赔个礼谢个罪。不知几位先生可否赏光?”
这光,肯定是要赏的了。
不赏,怎么知道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一行人被引进了不远处醉仙楼二楼的一个隐蔽的包厢,打开门,里面杯盏菜肴已经备好。
主座上,正有一人悠然地品着茶。
见到来人,他俊秀的脸上漾起春风般的笑意,站起身,优雅地行了个入座礼:“承蒙各位贵客赏光,在下陈谨之。”
新来的法医跟李飞云汇报道:“死者确实刚刚临盆,脐带还带着血。”
李飞云皱着眉头,脸色难看,没有说话。
这位法医是新来的可能不了解情况,但李飞云一听到报案就能猜到,这对所谓的年轻夫妇多半是郑清河与王秀莲了。过来一看,这女的果然是王秀莲。
王秀莲什么情况?早死超过半个月了。这|他|妈|的还能临盆生孩子?!滑天下之大稽。
这生的得是个鬼吧?还不知道是谁的种。
反正肯定不是郑清河的。
法医迟疑了一下,继续汇报:“就现场血液凝固的情况来推测,她大概死了三个时辰。”
“”李飞云点头示意他继续。关于王秀莲尸体的事,他已经懒得听了。死了半个月了,血液竟然还是新鲜的,真是妖孽!
“死者心脏和大部分脏器都消失了。”法医脸上泛起几丝疑惧,“残留的一小块肝上,有被啃食的痕迹。”
“你言下之意,是被吃了?”李飞云自认为也是见过不少血腥场面的人,但此刻他也不由动容。
原来郑清河还有这癖好?简直是斯文败类,这般行径实在是令闻者变色,令见者作呕。
法医点头,“而且从她肚皮伤口的情况来看,她的肚子,应该不是被人从外面剖开,而是被从内部打开。”说完“打开”这个词,这个二十出头的法医脸上也浮现出了无法置信的神情,似乎是觉得表述得不够精确,用双手比划着做了一个撕扯的动作,“肚皮的裂口,有着不规则的弧度,就像被什么从内部用力撕开一样。如果手术刀剖开的话,伤口是平整简洁的。”末了还补一句,“但这样不太合理。兴许是从外部撕开也不一定,也许是郑清河没有带手术刀,急着取出孩子,才”
陆一鸣在旁边听得面色发青。
李飞云还拍拍他的肩,“文渊,你怎么看?”
陆一鸣无奈地看了看边上顶着一身驴皮的文渊探长,硬着头皮说出了自己的猜想:“这个郑清河,应该心理不太正常。他这是恋尸癖的一种典型症状。”
大家有意无意都对婴孩存在的合理性闭口不提。
因为,这个事,无论用任何常理,都推断不出来。
甚至,现场也没有人见过这个传说中的孩子。
李飞云叹口气,陷入了沉思。
他在想:郑清河和王秀莲,跟陈家那五十多口人命案,究竟有没有联系?有的话,那联系会是什么?
忽然发现了什么,不由挑起眉毛笑起来:“文渊啊,你这头驴,哪儿来的?”
陆一鸣打了个哈哈:“哦,这是亲戚暂时寄养在我这儿的。”
李飞云点点头,“好好养,阿胶是个好东西啊。”
小毛驴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
脸皮厚过城墙,烦人得很。
现在那人不在了,他却又觉得冷清。
真是奇怪。
窗外,夜色为金陵镇笼上了薄薄的暗色。
月亮迫不及待地爬到了树梢。
金叵罗瞧着陈姐和这个冒牌的陆一鸣在院子里说说笑笑,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世人皆愚妄,只看得到皮囊,却不知皮囊之下藏着什么东西,听人舌灿莲花便生欢喜。
不过也不能全怪陈姐,只怪这个花莫言太过狡滑,真是个察言观色、虚嘴掠舌的行家。
至于陆一鸣,也不过是自食其果罢了。
人生在世,总要尝点苦头的,不然永远不知世间深浅。
眼见二人说要出门看什么河灯,他不由得皱起眉站起来走了出去。
陈姐听到声响回头:“金少爷,你醒啦。少爷说这些天在家里呆着闷,正好今晚有庙会,我们三个一起出去逛逛吧?”
金叵罗嗯了一声,慢慢跟了上去。
他倒要看看,这个冒牌货,能耍些什么把戏。
每月下旬,金陵镇和淮溪镇便会一起在两镇交界处办庙会,通宵不息。
长街回廊,挂满纸灯笼,十里相连有如游龙披光夜行,蔚为奇观。
其间街市繁荣,琳琅满目。各式杂耍营生,也看得人应接不暇。
花莫言被那些戏剧木人、走马灯、吹糖人迷住了,每遇到一个就驻足赏玩半天,活像个头一次出门的孩童。
趁陈姐去前面买糕点的当口,花莫言一边摆弄着刚刚买下的罗刹鬼面,一边小声地朝金叵罗笑道:“你盯这么紧做什么,怕我跑了?”几天下来,他这口条已经突飞猛进,顺溜得很。
见金叵罗不吭声,他慢理斯条地说道:“你放心,我今天不跑。”这话倒不是骗人,他刚刚换了皮囊,身子还虚得很。哪怕想跑,也跑不远,索性省了这功夫,好好玩。
想起什么,花莫言边戴上鬼面,边问:“话说,凭我的演技,你什么时候看出来我有问题的?”他和金叵罗不一样,他身上可没妖气。
“是便是,不是便不是。”金叵罗懒得多作解释。
“你不是问我,我是什么东西么?”戴上了鬼面的花莫言咧齿一笑。这只鬼面,只有上半截遮面,青面白发,被他戴上看起来说不出的诡异。
不等金叵罗作出反应,他便凑过来,嘻嘻笑道:“我是人。猜不到吧?”
说话间用极快的速度在金叵罗脸上扣了个面具,转身跑了。
金叵罗摘下面具,只见前后人头攒动,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哪里还找得到花莫言。
他说不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眼角不经意地一瞥,却见到拐角灯火阑珊处,正有一人一驴在摊上吃着麻辣汤面。那人,还有些眼熟。
呵。金叵罗嘴角勾起。
陆一鸣在淮溪镇忙到下班已是夕阳西下,饥肠漉漉之际,想起今天正好有庙会,便把文渊带过来撮一顿。
本想吃碗凉面,谁知这犟驴非赖在麻辣汤面摊上不走,不得已只好点了两碗凑合着吃。
心里苦恼着。
他倒是想和文渊把移魂的事情前因好果好好捋一捋,可就文渊这情况沟通恐成难事。总不能让它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吧?
等它把事情写完,黄花菜都凉了。
吃到一半,他便瞧见不远处那三个人慢慢地在街市里走过。
陈姐,阿金,和那个冒牌货。
三人言笑晏晏,好不亲密。
陆一鸣一怔:那个冒牌货!他好了?!上次还说傻了,今天居然就跟没事人似的,和陈姐、阿金一起在逛街?
陆一鸣忍不住想冲过去,想揪住那个人的领子,问问他倒底是谁。
但是看到陈姐被那个冒牌货逗得那么开怀,他又不禁怯了。
顿时没了胃口。
是啊,他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陆大少爷呢?